..續本文上一頁經常在外不歸,使其太太傷心欲絕、痛不欲生,因此感到非常的驚訝。這位讀者後來還表示:一個人如果很孝順,基于善有善報的道理,他應該事事都很平安和順利才是,可是他的家庭卻鬧得天翻地覆、雞犬不甯,這不是很矛盾嗎?如果爲善的結果竟是如此不幸的下場,那麼行善又有什麼用呢?這種情形我們究竟應該怎樣加以解釋才算合理呢?筆者聽後就深深感覺到一個人要行善或行惡,全在一心、全在一念之間,因爲人心乃是一個人一切行爲的主宰,因此培養一個人的“正見”或正確的思想,至爲重要。一個人如果能夠惜福,他才能繼續享受福報,如果不知珍惜目前的福報,竟然貪婪美色,不顧家庭,自絕善路,則除非能夠懸崖勒馬早日覺醒,否則“玩火者必自焚”,不必等待多時,便很可能造成婚變,乃至最後身敗名裂的下場,而畢生的事業、婚姻和家庭便可能毀于一旦。太上感應篇雲:“命由己作,相由心生,禍福無門,唯人自召。”一個人的榮辱成敗乃至命運的改造,可以說主要都是操在自己的手中,因此要自甘墮落或成聖成賢全都可以隨一個人的意志和努力來達到目的。這一位醫師最近的變化實在令人十分惋惜。
談到這裏,筆者深深感到目前有許多人都是“有知識”而“無智慧”,“聰明絕頂”卻“缺乏遠見”,平常說話頭頭是道、滿腹經論,作事非常精明而能幹,然而卻缺乏明辨是非、判斷善惡的睿智,更不明白“人生的真谛”、“生命的目的”以及“人身的可貴”,因此凡事都只有考慮自己目前的利益或享受,而絲毫不明了將來有一天因果循環、善惡報應的可怕,這些人由于缺乏高瞻遠矚的眼光,以及趨善避惡、擇善固執的觀念,因此在貪婪美色、心猿意馬、利欲薰心、見利忘義的情況下,往往會做出糊塗颟顸、違背良心甚至傷天害理的罪惡行爲。由于目前我們的教育似乎都十分偏重“知識”和“智育”,以適應升學的需要,而極端忽視“智慧”與“正見”的培養,因此造成了目前社會上犯罪事件日益惡化的現象,這是一件令人擔憂的趨勢。穆罕默德曾經說:“一個人真正的財富乃是他在人間的德行”,因此一個人如果能夠明了“道德”與“善行”的重要,那麼他就不會過分貪圖今生的、眼前的、物質享受和感官的滿足,也不再渾渾噩噩,終生只在追求一己的名利和私欲,相反的,他可能會竭盡心力,貢獻社會,以便創造“更多的德行”或“真正的財富。”談到這裏,筆者忽然想到目前有一部分人士爲了競選民意代表或地方首長,動辄耗費百萬、千萬甚至億萬的財富,簡直嚇人聽聞、令人咋舌。如果他們具有真正的智慧,能夠將這些預算的一小部分捐給社會,以設立圖書館或社會教育的機構,大力協助推廣文化教育的活動,並且大量救助人間最不幸的孤兒或貧民,則這種偉大的善行,不僅將贏得全社會的尊敬以及萬千民衆的感激,而且更可以使這些捐獻者的芳名流傳百世、永垂不朽。這種無限的回饋和無量的功德,與聲嘶力竭到處拉票,卑躬曲膝哀求選民支持以便獲得幾年一任的“虛名”相較,孰優孰劣,實在不言而喻。此外,一個人如果拼命賺錢而且省吃儉用,然後將其財富留給子女,則子女由于過于富裕,結果便往往容易養成驕奢淫疊,不知勤儉,不會奮發的習性,而且有時爲了爭奪家産,還可能發生兄弟阋牆,大打出手的現象。然而如果父母有智慧,明了“積財不如積德”,則平常便會樂善好施、熱心公益。基于“積善人家必有余慶”的道理,將來他們不僅可以阖家獲得平安,而且後代子孫也往往會更爲聰慧,同時也更容易成功和出人頭地。然而要選擇這種“深具遠光”的作法,便非具備超越世俗的“智慧”不可。因此如何有效的培養“智慧”,使社會上每一個人都能夠避免“近視”,而獲得“真知”和“灼見”,乃是一件刻不容緩的大事。
(6)有一次一位熱心的讀者李先生來拜訪筆者,在談話中表示了許多非常有見地的看法,筆者認爲很值得一般讀者的參考。他說,從事慈善工作當然非常值得鼓勵,不過要從事布施之前有時也應該注意調查真象,發現確實值得同情才給予協助,否則不僅沒有意義反而助長對方依賴和僥幸的心理。他說在過去本省中南部地區有一個男子由于父母車禍雙亡,後來孩子也因車禍去世,妻子也離他而去,自己不久也因下肢癱瘓無法行走,只好學習一些技藝藉以謀生,此種不幸的消息經由報紙披露後,各地善心人士便紛紛彙款前來救濟,有一些工廠的女士,更是按月寄款加以接濟,甚至後備軍人的主管單位也曾以钜款加以慰問,後來由于收入太多,生活竟漸奢侈,不僅不再勤奮工作,而且還經常雇人帶他前往風月場所嫖妓取樂,對于別人省吃儉用寄來幫忙的善款絲毫不知珍惜,這種現象後來被人揭發傳出之後,大家便不再給予同情,而且也使許多熱心的人士感到十分的痛心。因此要從事布施最好能夠事先設法明了其實際的情況,然後再作決定,唯有如此才能使寶貴的善款發揮“雪中送炭”的最大價值。此外他說,有一次他到臺大醫院探望朋友,發現有些病患徹夜哀聲呼痛、呻吟之聲令人驚心動魄。有些身體殘缺或遭受傷害的程度,簡直令人無法加以想像,這些淒慘可怕的景象稱爲人間地獄也不爲過,因此事後深深感覺到,如果自己有一天遭到此類的不幸,那就太可怕了,相反的,一個人如果能夠想到目前擁有的健康和平安,那麼與這些悲慘的病患相比較,也可說簡直是太幸運、太幸福了。因此爲了防範不幸和避免這種惡報的發生,除了平常應多注意安全、多保持身體健康之外,最好還是能夠多行善,少作惡,信因果。唯有如此,將來才能獲得更有效的“保障”。這種看法事實上非常正確。最近筆者在一位佛教著名法師的家中,曾經連續親眼看到一些民衆,由于無名怪病,藥石罔效,只好求救于法師,這些病患見到法師後不久便閉著眼開始說話或哭泣,臉部也開始呈現各種痛苦和悲傷的表情,這時說話的聲音與原來的完全不同,原因是某一個“神秘的外人”正在藉其身體跟法師對話。。這位法師便向其追問究竟對方是何人,附體的目的何在,結果對方後來便說出前來附體的原因之,這些原因主要都是自稱過去被人害死的冤魂(不僅是人,而且經常有蛇、狗、貓之類的動物靈),由于過去無辜被害,頗不甘心,因此特地回來向謀害他的凶手或其後代報仇,使其心神經常不甯,病痛不愈,家庭不和,苦惱萬分,甚至有時還設法使其仇人産生車禍或發生意外,以便遂其報複對方的目的。不過在法師耐心的勸說和開示之下,這些冤魂後來大都能夠接受“冤家宜解不宜結”的道理,而答應不再折磨對方,不過這時大都附有條件,即法師必須答應替這些冤魂皈依叁寶,並設法在法師長駐的佛寺替其設置一個靈位,以便經常受人供奉,並可經常聆聽法師講經和布道,因爲唯有如此長期修持,他們將來才能脫離痛苦,獲得往生。由于這類事件屢見不鮮頻頻發生,因此這位法師不得不獲一結論:“凡事皆因果使然,明了上述一些惡報的原因後,更令人不得不相信因果的可怕。”由于筆者曾經連續數次親身目睹這種附體的現象發生,而且所言所述,經查大都確有其事,因此非常贊同這位法師對于因果的看法,因果的現象確實存在,在這裏似乎又多了一個有力的證明。
(7)筆者經常接到讀者來信表示爲什麼有些人作善事後很快就産生感應,甚至發生奇迹,而有些人卻似乎毫無作用,根本沒有什麼“善報”,這是什麼道理?筆者認爲“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乃是一般公認的現象,並沒有錯,問題乃是在一個人所做所爲是不是真正的“善”或真正的“惡”,必須分辨清楚,才能作正確的定論,例如一個法官鐵面無私、執法如山,毫不接受罪嫌家屬的關說,做事絕不徇私,又如一位老師在監考時非常嚴厲,一發現違規即照章處罰,這種“惡”便不是真正的“惡”,反之,一位法官如果對任何人都很隨和,對罪犯的判決和處罰也非常具有“人情味”,處處予以通融,則這種“善”也不一定是真正的“善”,因此這些人將來的“果報”也就常常不符合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樣。此外,爲什麼有些人參加各種布施活動後會發現“沒有善報”?筆者認爲可能有下列幾個原因:第一,此人可能業障很重,因此所作的一些布施與其過去的業障相較,簡直還不成比例,這時自然就還不能産生明顯的效果,正如一個曾經貪渎或倒會幾百萬元,後來捐了幾千元或幾萬元作善事,便想獲得善報是一樣的不切實際,因此必須長期布施行善,持之以恒將來才能收到真正的效果。此外,佛家曾雲:“爲善必昌,爲善如不昌,其自身或祖上必有余殃,殃盡乃昌;爲惡必殃,爲惡如不殃,其自身或祖上必有余昌,昌盡乃殃。”一個人笃善或爲惡之後,有時未能立即獲得應有的報應,其理由也在此。第二,此人所作的善事可能並非真正的“善”,所謂“善”應該是純粹出于“利他”的動機,爲解救別人的不幸或痛苦才不顧一切的施予援手,完全不考慮作此事後將有何種的“回報”,或對自己將有何種的“好處”,如果在布施時一再考慮“自身的好處”,甚至只是存心沽名釣譽,那麼基于這種“自私”的動機,則布施的意義就不一樣,將來的“果報”自然也就要大打折扣,因此行善時最好不要心存回報,而是爲助人而行善,這樣才是真正的“善行”。這種不求善報的布施,事實上反而能夠獲得更大的“功德”以及更多的“善報”。第叁,此人經常布施行善,固然功德不少,然而也可能平時由于不大注意而同時造成了“身”“口”“意”各方面的一些業障(例如曾經出手傷人、做事害了人、或口德不修,使人名節受損、或心中常有貪婪、嫉妒、憤恨等等不良的雜念,或對父母不孝、待人不仁不義、或縱狗傷人、或缺乏公德心,造成噪音、毒氣、廢水等等各種的公害,及其他類似之事等等。)因此“一惡破九善”,“火燒功德林”,善惡兩者互相抵銷,結果也就毫無…
《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第二集 —要怎樣收獲就要怎樣栽》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