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P10

  ..續本文上一頁經償還清楚,因此回地府銷案,你我之間已不再互相虧欠,因此你還是自行回去吧。員外聽後至感驚訝意外,失望之余,只好又向其次子求情,雖然次子甚爲不肖,但畢竟還是聊勝于無,因此也就極力勸他一齊回去,重享天倫。不料這時,其次子竟鄭重向他表示:我已經不是你的兒子了,我過去所以轉生作爲你兒,乃是因爲前生你向我借了五百兩銀子,一直未還,因此閻王判我生到你家以便索債,這是爲什麼自我生後,便拼命讓你花錢,長大後又花天酒地,揮霍無度,目的也是在變本加利,加倍討回前生所欠的債務,現在任務已達成,自然必須回地府銷案,因此我已經沒有跟你回去的理由。員外聽後不禁老淚縱橫,非常難過。這時閻王也就安慰他,父母子女之緣份皆屬前世因果所注定,無法強求或逃避,不過你平生急公好義,善行可嘉,因此上天在召回你兩個兒子之後,不久將再賜你一個聰明孝順的兒子以傳後世,所以不要再傷心。由此可見,因果報應如影隨形,不僅一絲不苟,而且絕不含糊,也不矛盾。

  (4)林君表示,如果有因果現象“最好用實驗統計來證明,例如買愛國獎券,將購買者分叁組,一組行善,一組行惡,另一組不行善也不行惡,再定個時限,看看這叁組中獎的機會是否真的有所不同......。”這種論點表面看來極爲科學,然而實際上要加以實驗卻很成問題,試問,我們爲了研究,能否強迫某些人去做大家公認的壞事,而且必須作惡至規定的一個時限。這一點我們懷疑事實上能否真正做到?如果真正做到,在法律上能否獲得允許?在道德上是否應該?在人道上是否合理?如果這一點做不到,這類情境無法控製,試問研究的結果是否可靠?現代心理學家在從事研究時,如果人道上或法律上不允許作實驗(例如實驗毒物對人體生理反應,父母的失和對兒童人格的影響等等)則大都使用事後追溯研究(ex-post facto research)的方式進行(見郭生玉博士著:教育研究法第十一章),例如將受試的青年分成犯罪組與無犯罪組,然後調查兩組的家庭背景,以確定是否犯罪的青年大多來自破碎的家庭。因果現象的研究有時也是如此,尤其是作惡得惡報的部分更是如此。再說,假使真能控製這叁組的情境,並作買獎券的實驗,我們也要懷疑,中獎是否等于一種善報?無意中獲得钜額的獎金是否真能帶給人快樂或幸福?萬一因此造成凡事存僥幸的心理,而不再腳踏實地奮發努力,或養成奢侈浪費的惡習,而不再勤勞節儉,愛惜財物,則請問中獎發財究竟是福還是禍呢?實在值得懷疑。因此林君的提議也就值得商榷。

  (5)本書初版之後不久,有些讀者閱後向筆者表示疑問,在本書“惡有惡報”的部分中,有一○姓少女車禍後長期昏迷不醒,成爲“植物人”,他平生似無大惡,爲何要受如此重大的惡報?她父親駕車撞人種下無窮的禍根,爲什麼不由他本身單獨承受這種應有的惡報,而卻禍及家人,連累無辜呢?這種報應現象是否公平合理?我們應該了解,許多現象表面上看來似不合理,但事實上卻全然符合普遍的法則。我們知道佛教的因果律不僅可以解釋一切物質的變化,而且還可以適用于心的變化,及心物合一的變化現象,因此可以稱爲“萬有因果律”,因爲一切的現象均爲“因緣果報”所造成。所謂因是主因(如種子),緣是助因(如水分、土質、肥料等),由因緣和合而生的東西便是果(如種子發芽長大、開花結果),因此“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宇宙人生萬事萬物都是因緣和合才能産生,因緣離散便要消滅或變化。再如各位能看到這本書,便是筆者加以撰寫(這是主因),各地讀者助印,打字小姐打字,出版者加以出版,郵差服務和友人介紹等等(這些是助因)所促成的。如果其中一種因素發生問題本書便難與讀者見面。此外佛經雲:“假如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意即說,一旦種了因,時間再長也不會自行消滅,此因不論久暫,遇緣即生果。此外,自作因便自受果,一切禍福皆由自召,並非由天神賞罰,亦不是“自作他受”或“他作自受”。因此,因果報應是自作自受,雖父子至親也不能替代,(上述“植物人”的父親長期遭受身心及錢財方面的折磨便是一種最爲嚴厲的報應。)因此有人說,某某人家祖宗行善積德,子孫便可以得到好報,表面上看來的確如此,然而嚴格說來卻應該修正理由,作下列的解釋才對:子孫所以能受福報,乃是子孫過去自種善因的結果,與其祖德無關。不過祖宗如能積德,便能感引相同善業者前來相聚,使有福者來爲眷屬,反之,祖宗無德或缺德,也必召引同業者爲其後嗣,以便承受自己應得的各種業報,所謂“物以類聚”便是如此,不過相聚之後,如果有人思想觀念或行爲作風發生改變(比如變好或變壞),則其所種下的業因便會與其家人不同,將來這些人的果報便會與其他家人有所差異,因此“積善之家”雖然“必有余慶”,然而其子孫如果不再行善,則以後便可能産生“家道中衰的現象,而無法繼續享受善報的成果。因此各種遭遇或報應,可以說俱屬自作自受,咎由自取,甚至理所當然,而不冤枉或矛盾。

  (6)爲什麼會有因果報應,甚至輪回轉世的現象呢?這種道理佛教說得最詳盡,也最透徹。如有機會研佛經,必可獲得圓通的解答。我們知道,人類的心乃是一切行爲的主宰,心所以能發揮各種記憶、認知、和判斷等等作用,從唯識論上說,乃是由于我們的心主要有八種意識作用,此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及阿賴耶識。在這八識中,更以阿賴耶識爲主體,而以第六意識的活動力最大。前面的五識也就是吾人身上的五種感官(即眼、耳、鼻、舌、身體皮膚,即所謂五根)對于外界所生的種種刺激(如色彩、聲音、香氣、味道、觸覺,亦即所謂五塵)所産生的感受。然而這些感受,大都必須藉第六意識的判斷和幫助,才能發生取舍或辨識的作用。(例如在十字路口看到紅燈就可依自己的經驗或第六識來加以判斷究竟應該前進或止步,聽到一個哄聲,也可在判斷之後確定來者是否爲熟人等等。)有時外界的刺激已不存在,吾人仍能回味,甚至在夢中也有這類的心理活動。因此第六識的活動力最大,然而前面六種的識只是專門對外界産生感受作用,因此只能稱爲“識”而不能稱爲“心”。至于第七末那識,主要的功能乃在産生“我執”的作用,妄執有我,“我”的一切最爲重要,其余都可以加以忽略,因此極易由此産生貪、嗔、癡及殺、盜、淫等等的意念,使人煩惱,而生無邊的苦海。因此又稱爲染汙識。至于第八阿賴耶識,又稱爲藏識,雖然它並不直接造善或造惡,然而卻能夠將前面六識及七識對于外境所有的感受,不管好、壞、恩、怨、仇、恨,亦及一切善惡的業因,都一一加以收藏起來,而且不管時間經過幾千萬年,在空間上相隔幾千裏,這些所收藏的種種業因、永不雜亂,永不失壞,正如攝影機或錄影機能將外界及內界所産生的一切感受,原原本本攝錄保存下來一樣,而且將來機緣一旦成熟,就會産生重現回報的現象。正如稻子的發苗成長,乃至開花結實這類因果的曆程,都可以潛伏在每一個所結成的稻子中一樣。這些稻子不管移種何處,或經過幾年,將來只要獲得水、土、陽光、肥料等等必備的條件,它便會自動重新顯現發芽、茁壯、開花、結實的曆程,將它原有的本能一一搬演出來,所不同的是,稻子如不善予保存,它會壞爛,然而第八識中的業種,在未受果報之前卻永遠不會壞爛。此外,由于人在離開軀殼肉體時,第八識是最後離去,將來轉生投胎時,卻是第八識最先來到,因此也就形成“萬般帶不去,只有業隨身”的現象。由于帶衆生往返六道,接受輪回,受生受死的就是第八識,因此它又被稱爲識因、識神、或總報主,這也就是一般人所稱的靈魂。由于一切衆生均有這種特性,因此有因,必有果,有果也必有因,這是一種極爲自然和難以例外的普遍現象。

  (7)最近有許多心理學家對心靈方面作過很多的研究,使我們對于因果現象獲得更爲有力的證明。美國加州大學心理學家海倫萬巴赫,曾經以一千多人作催眠的實驗,結果發現約有百分之九十的受試者,可以“多次重溫前生所見、所聞、所感、而且清晰逼真、栩栩如生。”他相信前生的經曆可以解釋今生許多情惑困擾的現象,例如“前生殺過人的,情緒經常都會有不安的症狀。”內瑟頓博士和雪弗苓合著的“前生療法”一書中說:“我的病人幾乎全部發覺,他們這一生精神上的痛苦,可以准確地溯源到前生某種身體的狀況。”“如果病人極端畏高,那麼這個病人可能會發覺,他是從極高處掉下來摔死的。”“有一個病人說他前生殺了妻子,因爲她當面向他炫耀婚外的性關系,現在他們夫婦(今生)還是在一起,可是他不知怎的,總是覺得實在對不起她。”黑斯廷斯博士也發現一個病人很怕離家,原因是她前生的在邊疆地區墾荒,有一次離家,回來時發現妻兒都被燒死了。史蒂文生也發現,有一些平常非常怕水的人,在催眠中都表示,他們前生是溺水而死的。有些小孩對烈酒有特殊的嗜好,也“自稱記得前生是個酒徒。”有些兒童年紀很小,就學會唱歌跳舞,使用縫紉機或某種複雜的技巧,結果也證明他們前生即擅長這些技藝,有些天才兒童前生即是一些著名的學者或專家。他甚至發現,人身上的一些胎痣也證明都是前生給子彈打中或受傷致死的部位。因此他下了一個驚人的結論:人格的形成可能上溯至“更早的時間,而且遠在受孕及誕生之前。”(見讀者文摘社:超自然探奇。)此外,窪穆巴哈博士在“投胎與出胎的催眠報告”一書中也證明了一個人所以要投胎成爲某人的孩子,似乎都有相當明確的原因、目的或任務。此外,一個人在活著的期間,何以會有某些特殊的遭遇,或與某些人形成了特殊的情感,這些也大都與其前生有著…

《不可思議的因果現象》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