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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百家集注大成▪P21

  ..續本文上一頁慮。如是之法。無欠無余。與佛無殊。更無別法。但只令心自在。莫懷妄想。亦莫歡欣。莫起貪嗔。莫生憂慮。蕩蕩無礙。任意縱橫。不作衆善。不作諸惡。行住坐臥。觸目遇緣。皆是佛之妙用。

  【祖印明禅師雲】養就家欄水牯牛。自歸自去有來由。如今穩坐深雲裏。秦不管兮漢不收。

  【傅大士頌曰】八十隨形好。相分叁十二。(般若經第十卷。言八十種好。文繁不錄。)應物萬般形。理中非一異。人法兩俱遣。色心齊一棄。所以證菩提。實由諸相離。(去聲)

  【川禅師雲】官不容針。私通車馬。頌曰。請君仰面看虛空。廓落無邊不見蹤。若解轉身些子力。頭頭物物總相逢。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爲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李文會曰】心既清淨。語默皆如。遇緣即施。緣散即寂。

  【張無盡雲】非法無生談空。非人無以說法。此謂不同生滅之心。有法可說也。若有以滅心在而說法者。是教一切人不能得見自性。謂之謗佛。但無生滅心。方可說法。

  【川禅師雲】是即是大藏小藏從甚處得來。頌曰。有說皆爲謗。無言亦不容。爲君通一線。日出嶺東紅。

  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王日休曰】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爲謗佛者。謂佛本不說法。以真性無法可說。若以爲佛本說法。即爲志在于法耳。佛豈志在于法哉。此所以爲謗佛。所以爲不能解佛所說之故也。佛又呼須菩提而言。說法者實無有法。謂本來無法。特爲衆生去除外妄而說耳。此法豈真實哉。衆生既悟。則不用此法矣。故但虛名爲說法而已。此分與第七分言無有少法。如來所得之意大略同。亦與十叁分所謂無有少法。如來所說之意同。(傅本在十叁分。王本在十五分。)然此再舉者。後詳言之。亦爲續來聽者說也。

  【顔丙曰】終日吃飯不曾咬著一粒米。終日著衣不曾挂著一莖絲。所以我佛橫說直說。四十九年未嘗道著一字。唯同道方知。若言如來有所說。即爲謗佛。不能解會我所說。直饒說得天花亂墜。也落在第二著。唯能坐斷十方。打成一片。非言語可到。是名真說法也。所以道牆壁瓦礫。說禅浩浩。前輩頌雲。也大奇。也大奇。無情說法不思議。若將耳聽終難會。眼處聞聲方得知。

  【謝靈運曰】教傳者。說法之意也。向言無說。非杜默而不語。但無存而說。則說滿天下。無乖。法理之過。無存。謂不著諸相。心無所住也。

  【傅大士雲】相寂名亦遣。心融境亦亡。去來終莫見。語默永無妨。智入圓成理。身同法性常。證真還了俗。不廢是津梁。

  【川禅師雲】兔角杖。龜毛拂。頌曰。多年石馬放毫光。鐵牛哮吼入長江。虛空一喝無□迹。不覺潛身北鬥藏。且道是說法。不是說法。

  爾時慧命須菩提

  【疏鈔雲】爾時。當起問之時也。言慧命者。善現達佛智海。入深法門。悟慧無生。覺本源之命非去非來。故曰慧命須菩提。

  【陳雄曰】慧命須菩提。見于法華經信解品。慧以德言。命以壽言。即長老之異名也。

  【顔丙曰】慧命者。具智慧性也。故曰天命之謂性。

  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衆生。非不衆生。何以故。須菩提。衆生衆生者。如來說非衆生。是名衆生。

  【疏鈔雲】佛言彼非衆生者。皆具真一之性。與佛同源。故曰非衆生。言非不衆生者。背真逐妄。自喪己靈。故曰非不是衆生。

  【王日休】解第二分雲。命者壽之意。壽者老之意。其言慧命者。以須菩提既得慧眼。且年高矣。須菩提于此問頗有衆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彼非衆生非不衆生者。恐聽法者誤認衆生以爲實有。故曰彼非衆生。謂自業緣中現。業盡則滅。豈有真實衆生也。然亦有衆生之身現在。此又不可謂之非衆生。故曰非不衆生。但非真實而爲虛幻耳。佛又自問雲。何以故者。謂何故非不衆生。乃呼須菩提而自答雲。衆生衆生者。謂凡爲衆生者。則所謂一切衆生也。如來說非衆生。是名衆生者。謂一切衆生。佛皆以爲非真實衆生。但虛名爲衆生而已。此佛自言也。而又言如來說者。豈非諸佛亦如是說乎。

  【顔丙曰】須菩提問佛。衆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答曰。彼非衆生。非不衆生者。蓋衆生屬有。不衆生屬無。彼衆生性。本同太虛。不落有無二見。如來說非衆生。但假名衆生。故佛嘗曰。我不敢輕于汝等。汝等皆當作佛。我佛未嘗輕衆生也如此。

  【智者禅師頌曰】不言有所說。所說妙難窮。有說皆爲謗。至道處其中。多言無所解。默耳得叁空。(叁空即見第一分。又疏鈔雲。有無中道。亦曰叁輪體空。)智覺刹那頃。無生無始終。(俱舍等論。謂時之最少。名一刹那。一百二十刹那。名一怛刹那。六十怛刹那。名一羅婆。叁十羅婆。名一牟呼粟多。亦雲須臾。叁十牟呼粟多。爲一晝夜。)

  【川禅師曰】火熱風動。水濕地堅。頌曰。指鹿豈能成駿馬。言烏誰謂是翔鸾。雖然不許纖毫異。馬字驢名幾百般。靈幽法師。如此慧命須菩提六十二字。是唐長慶二年。今在濠州鍾離寺石碑上記。六祖解在前故無解。今亦存之。

  【李文會曰】此則魏譯偈也。長慶中僧靈幽入冥所。指魏譯則存。秦譯則無也。謂言若敬信佛法。即著聖見。非衆生也。若不信佛法。即著凡夫見。非不衆生。若起此二見者。是不了中道也。須是令教凡聖皆盡。不住兩頭。方是正真見解。故雲衆生衆生者。如來說非衆生是名衆生也。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爲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王日休曰】此分與第七分大概同。于此再言者。爲續來聽者說也。佛言如是如是者。蓋深許其言之當也。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無有少法可得者。謂性中無有少法可得。無有所得。則蕩然空空。是不可以形相求。不可以言說求也。但說名爲無上正等正覺而已。

  【陳雄曰】壇經雲。妙性本空。無有一法可得。既無一法可得。甯須有菩提可證耶。我佛無得無證。無名可名。是以強名曰阿耨菩提。

  【顔丙曰】有法可得。是名法縛。無法可得。方名解脫。須菩提以無所得之辭而告世尊。世尊即以如是如是而證據之。佛又雲。我于無上正等正覺。乃至無少法可得。虛名而已。

  【智者禅師頌曰】諸佛智明覺。覺性本無涯。佛因有何得。所得爲無耶。妙性難量比。得理即無差。執迷不悟者。路錯幾河沙。

  【李文會曰】若有少法可得。亦是著相。

  【志公雲】但有纖毫即是塵。舉意便遭魔所擾。經雲。若人欲識佛境界。當淨其意如虛空。學道之人。但于一切諸法無取無舍。見如不見。聞如不聞。心如木石。刮削並當。令內外清淨。方是逍遙自在底人。

  【法句經雲】雖然日見。猶爲無見。雖終日聞。猶爲無聞。

  【草堂清和尚雲】擊石乃出火。火光終不然。碧潭深萬丈。直下見青天。

  【逍遙翁雲】內覺身心空。外覺萬事空。破諸相訖。自然無可執。無可爭。此謂禅悅。所謂大明了人。勿令有秋毫許障礙。微塵許染著。堅久不渝。便是無上士。不動尊也。

  【琪禅師雲】念念釋迦出世。步步彌勒下生。分別現文殊之心。運用動普賢之行。門門而皆出甘露。味味而盡是醍醐。不出旃檀之林。長處華藏之境。若如此也。行住坐臥。觸目遇緣。雖應用千差。且湛然清淨。

  【川禅師雲】求人不如求己。頌曰。滴水生冰信有之。綠楊芳草色依依。春花秋月無窮事。不妨閑聽鹧鸪啼。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叁

  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王日休曰】六本皆作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然此所謂是法。乃真性也。真性豈可謂之法哉。強名曰法耳。上自諸佛。下至蠢動含靈。其真性一同。故雲平等。無有高下。謂色身則有高下。真性則無高下也。

  【謝靈運曰】結成菩薩義也。人無貴賤。法無好醜。蕩然平等。菩提義也。

  【肇法師曰】明此法身菩提。在六道中亦不減下。在諸佛心中亦不增高。是名平等。無上菩提。

  【真武說報父母恩重經雲】物不能平物。惟水不動。則可以平物。物不能等物。惟權衡之公。則可以等物。平則無高無下。等則無重無輕。

  【李文會曰】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者。凡夫不見自性。妄識分別。自生高下。謂佛是高。衆生是下。菩薩了悟人法二空。上至諸佛。下至蝼蟻。皆有佛性。無所分別。故一切法皆平等。豈有高下也。

  【黃檗禅師雲】若觀佛作清淨光明解脫之相。觀衆生作垢濁暗昧生死之相。作此解者。曆:河沙劫。終不能得阿耨菩提。又雲心若平等。不分高下。即與衆生諸佛。世界山河。有相無相。遍十方界。一切平等。無我彼相。此本源清淨心。常自圓滿光明遍照也。

  【傅大士雲】水陸同真際。飛行體一如。法中何彼此。理上起親疏。自他分別遣。高下執情除。了斯平等性。鹹共入無余。

  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

  【王日休曰】所以名爲無上正等正覺者。以真性中本無我人衆生壽者。此四者乃妄緣中現。而正性則平等。豈有四者之異哉。故名爲無上正等正覺也。

  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王日休曰】一切善法。乃佛接引衆生悟明真性之法也。依此法修行。即得無上正等正覺之真性也。真性我本有之。豈可謂之得哉。蓋凡言得者。皆謂自外而得。此則非自外而得。故不可謂之得。然此則言得者。蓋不得已而強名曰得耳。

  【李文會曰】修一切善法者。若不能離諸相而修善法。終不能得解脫。但離諸相而修善法。即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也。又雲。若人于一切事。無染無著。于一切境。不動不搖。于一切法。無取無舍。于一切時常行方便。隨順衆生。令皆歡喜。而爲說法。令悟菩提真性。此即名爲修善法也。

  【川禅師雲】山高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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