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 ※
臺灣現代的佛弟子,拜文化出版、傳播資訊蓬勃發展之利,論修學佛法,是比四十幾年前,我們學佛那時候,要容易,也便利地多了!記得當時,大藏經是束諸藏經閣,供人禮拜庋藏的,別說講經弘法的法會不多、法師難得,即連佛學相關書籍都一冊難求。想聽個經,通常是下了工,也顧不得饑腸辘辘,就趕緊騎著鐵馬,到臨時借來的弘法場地去打掃、擺課桌椅。下了課,將場地回複原狀,再踏著月色回到住處,吃飯、洗澡。洗完澡,利用夜闌人靜打坐個把鍾頭,然後才上床就寢。
想看佛書,得去向人借來逐字逐字地抄,就別提有什麼佛學工具書可資參考了!這固然因爲當時的時代環境所使然,但稀有難得與匮乏難求,卻使我們倍加珍惜聽聞得來的佛法,而更認真地修學佛法。反觀現代的佛弟子,汗牛充棟的佛教出版品、有聲書,人才輩出的青壯年弘法大德宣揚佛法,四處林立的佛學班、讀書會、共修會、慈善團體,即連佛教圖書館亦較從前普及許多。佛學資訊的容易取得,盡管爲現代佛弟子降低了修學佛法的困難度,卻未得到佛弟子更多的珍惜、感恩與用心修學,反倒因爲資訊、異說紛纭,而造成其無所適從,甚或盡棄不顧的下場。
這不禁令我想起《百喻經》3裏頭的一則故事,故事說到有個疲累已極的旅人,在曆經長途的跋涉之後,饑渴交集地四處找水喝;後來經人指點,尋到了一條大河。當他好不容易來到河邊,原以爲他會整個人跳下去喝個痛快的,卻見他瞪著淙淙的流水兀自發楞。旁人見了,忍不住問他說:『咦?你不是口渴得很嗎?怎不喝呢?』他回瞪了問話的人一眼,卻道:『這麼大的一條河,我怎麼喝得完呢?』因爲喝不完,所以幹脆不喝,甯願幹渴而死,這故事也真是反諷入骨了!
佛法或者真如大海般既深且廣,但確有其一以貫之的綱目可資依循,哪怕僅取一瓢飲,都足以讓人受用無窮了,何況是深入佛法義海?所以奉勸諸位善加把握這難得的人身,敏學勤修佛法,才不負此人身!
10.起覺義者 學滅以固
著滅自恣 損而不興
著,音(築)tiok8地局切
恣,音(注)tsu3精句切
損,音(筍)sun2時准切
興,音(兄)heng1喜經切
衆生,是離不了憂悲苦惱的,因爲這身心世間即是純大苦聚集。不但在生理上,有生、老、病、死苦;就社會關系而言,有親愛別離與怨憎會遇苦;面對自然界,更有所求不得的諸多苦痛,真是『世間苦唯爾』!
佛所以說世間是苦──『爲無常故』。存在的一切,莫不時時在遷流變動中無常逝去,不可捉摸、無可主宰。有時我們的內心還沈醉在那樣愉悅的情境中,但不知何時,這愉悅的情境已悄然生變;心裏還不希望改變,外境卻無法爲我停駐,是苦。有時內心的喜好已然改變,而原先的情境卻仍一成不變的持續,也是苦。又有時,我們痛惡那樣的情境而亟思予以拒斥,可它卻偏偏不動如山,恒爲惱害。想改變不適意的外境,使合于己意而不可得,更是苦!
在衆苦纏繞中,若有人「起」了一念心,想要探求苦的原因從何集起,並立意「覺」悟宇宙人生的真「義」,以追尋那無苦的清涼自在「者」,那他必然會精勤地修「學滅」苦之道,並「以」其堅「固」恒持的信心與毅力,勇猛前進!
佛法的修學,固然以除滅諸苦爲目標,更以破除我我所見爲主要。設若在修道的過程,我見未除,又執「著」有一個涅槃寂「滅」的實體可得(順道法愛生),而任「自」己「恣」意盤算自己修行的『業績』爲何,那也只是從執著我與我所相對的世間,轉而執求一個出世解脫罷了!本質上並無太大的不同。這對解脫道或菩提道的修行者而言,都是一種障礙「損」失「而不」能「興」發其破除無明纏縛。
《金剛經》上,世尊與須菩提的對話,即爲此作了最好的注腳。世尊問須菩提說:『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亦複如是)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呢?因爲實無有一法名爲須陀洹,名爲斯陀含,乃至阿那含、阿羅漢。只是因著其斷惑證真的淺深,而名得證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果。倘若一個斷盡煩惱惑的阿羅漢,還有『我得證阿羅漢道』的這麼一念,可見他仍執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四相其實僅有一相──就是我相未除!怎可能是開悟解脫的聖者呢?
《大智度論》上也說:『般若波羅蜜,譬如大火焰,四邊不可取。』4可見執著與般若智慧是互不相生的,因此佛法的修學,不論止惡、行善,均應以清淨身心、放舍我執爲目標。越修習,我執越淡薄;越修習,心地越調柔;越修習,越沒有身段;越修習,慈悲攝衆的力量越強,般若智慧越增長,而言行舉止益發內斂安詳。就如一個身懷絕世武功的俠者,外表定絕非耀武揚威、趾高氣昂的──而只是一如平常──沒有刺眼的光芒,沒有驕人的氣焰,而只是平凡!倘若世間凡夫尚且可達如此的境界,那一個曆經佛法熏陶,盡斷煩惱疑惑的出世聖者,定當別有一番脫俗的勝貌才是!學佛,當如是學!(待續)
注釋:
1.《佛說稻 經》(大正16.817a)原文爲:「彌勒語舍利弗言:『佛世尊常說:見十二因緣即是見法,見法即是見佛』。」
2.《雜阿含經》卷二.五叁經(大正2.12c)
3.《百喻經》「渴見水喻」(大正4.543c4.《大智度論》卷十八(大正25.190c)
《法句經講記(六)》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