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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經講記(二十二)

  ◎1997.08.28講于法雲文教協會

  法句經講記(二十二)

  釋傳道主講

  〈戒慎品第五〉十有六章

  貳、釋頌義及因緣

  8.比丘立戒 守攝諸根食知自節 悟意令應

  9.以戒降心 守意正定內學止觀 無忘正智

  10.明哲守戒 內思正智行道如應 自清除苦

  攝,音【澀】siap4時劫切

  俗音【涅】liap4柳劫切

  俗音【粒】liap8柳蝶切

  降,音【航】hang5奚龐切

  哲,音【窒】tiat4地結切

  「比丘」,原是依佛律製出家,受具足戒之男子的通稱。佛說法,常稱「比丘」以代表四衆弟子(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而非一切法但爲出家比丘說。第八章的偈頌有謂:「比丘立戒」,此處即以「比丘」代表四衆弟子,來教示出家、在家弟子依教奉行。所以,可別誤以爲這是對出家比丘所說的法偈,而將自己排除在外才好!

  以下便是這叁首偈頌的釋義: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近事男)、優婆夷(近事女)等四衆弟子,應遵行佛所製「立」的「戒」法律儀,以「守」護「攝」持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諸根」門,不使煩惱賊任意出入,以盜取我們的功德法財。在飲「食」日用方面,則「知自」我「節」製,既不過分貪得,亦不過分苛刻,而能時時覺「悟」己心(「意」者,心也),「令」其在根、境、識叁和合接觸之際,皆能與明(真理、智慧)相「應」,而如實知,知如真!

  除此,還要「以戒」法律儀,來「降」伏禁製內「心」的煩惱妄想,不令其橫生娆害。常人一見到(聞、嗅、嘗、覺、知亦同)自己所喜歡的人事物,便總是想要占爲己有,而對于內心所不喜歡的,則往往想排除拒斥。佛法的修學,對于這些好惡愛憎,一方面以戒律加以約製,使自己的身語意叁業行,在對境時的表現,能夠如理、如法、如分。一方面則藉由「守意」攝心、修習「正定」──首先擯除外緣,向「內」專意「學止」,將煩動惱亂、妄想紛飛的心止息下來(止成就,即得定);再進一步,于定中思惟,「觀」察所見所聞的佛法義理(觀成就,即得慧)──如此,在止觀雙運中,與空無我相應而引發無漏慧,即得正解脫。最重要的,在生活日用當中,要能夠「無」時或「忘」所觀察體驗的「正智」慧,並常得憶念現前,以對治自己的煩惱惡,那才真正算得上是佛法的修行。

  「明」智(「哲」,明智之意)之人,會持「守戒」法律儀,來匡製自己的無明煩惱,不使它從意念發展到言行。但持戒、修定,終究僅是被動的壓伏煩惱,而不能徹斷煩惱的根源;唯有由「內」專心「思」惟,修習佛法「正智」,善觀世間緣起無常、無我深義,以使自己的「行」事修「道」逐漸「如」法,而與所學的真理相「應」,久而久之,「自」能「清除」無明迷惑,遠離憂悲「苦」迫。

  釋尊所以說這叁首偈頌,是源自以下的這個因緣:

  佛世,波羅奈國境內有座山,離城大約有四五十裏路。彼時有五位沙門,就深居此山中,修學佛道。因爲山、城之間的距離頗遠,所以爲了一飯之食,常常要黎明即步行下山,到城裏去托缽;等吃完了這一缽食再走回山中,夜幕早已籠罩大地,告訴人們一天行將結束。他們天天這麼往而又返,就爲了日中的一缽飯食,長期下來,這五人委實疲累已極,就連打坐禅修、思惟正定的精神,都提不起來了!

  日子就這麼樣的倏忽飛逝,幾年過去了,他們五人誰也沒能得成道果。大悲釋尊愍念這五人長年以來勞而無獲,遂幻化爲一個修道者,前去探訪他們的靜修處。到了那裏,釋尊開口便問這五位沙門說:『諸位隱居在此修道,難道一點都不覺疲累嗎?』

  這五位沙門像是找到了一處宣泄的出口,連忙說道:『我們幾個人靜居此山,雖然遠離塵囂,不受俗世幹擾;但這四大和合之身,終須仰賴飲食才能維持生存。所以天天爲了供給這個身體飲食,總要往返疲勞,始能獲得。經年累月下來,盡管勤苦終日,然而白天爲了一缽之食而勞頓,到了晚上早已疲累不堪,對于修道,是有心無力了!這就是我們一直以來所過的修道生活啊!如今,也就只能這麼維持到死了!』

  釋尊化現的修道者聽了這些話,就告訴他們說:『佛道的修習,是以戒法德行爲根本,而以攝持身心爲修行的方法。學道之人,向來便輕于形體的享樂,而重于真理的追求;甚至爲了追求真理,可以捐棄這個形體生命。飲食,不過是爲了支持這個形體的存活,使自己得以守心正定、修學止觀的因緣。設若只重于長養色身、順適心意,那又何能免脫無常苦患呢?

  更何況,並不是非得打坐修定,才叫做修行;修行是必須落實在生活日常──行住坐臥的覺觀中的。走路,是修行;托缽,是修行;吃飯,是修行;睡覺,一樣可以是修行。既然如此,又何須拘泥外表的形式呢?諸位道友,明日暫且不必下山去,就由我來負責供養諸位的飲食吧!也好讓諸位道友暫得修養生息一日。』

  這五位沙門聽了,內心一方面大爲歡喜,一方面又爲這從來不曾有過的好事而深感疑惑。不過,明日不必再跋涉下山,去張羅吃的東西,內心到底也覺得安定了些。

  次日中午,釋尊化現的修道者,果然依約送來了飲食。他們五人吃了這些食物之後,身心都覺得安和淡泊,于是釋尊就爲他們說了以下的叁首偈頌:

  「比丘立戒,守攝諸根,

  食知自節,悟意令應。

  以戒降心,守意正定,

  內學止觀,無忘正智。

  明哲守戒,內思正智,

  行道如應,自清除苦。」

  說畢此偈,釋尊也不再對他們隱藏真實的身分,隨即顯露出佛身原本的相好光明來。這五位沙門原來只覺得事有蹊跷的,怎麼也料想不到竟然是釋尊親臨教誨,內心不覺是一陣驚喜、又一陣慚愧。于是旋依佛所教示的戒定慧叁學,思惟修習諸法要義,而終得斷盡諸漏,證阿羅漢道。

  ※※※※※※

  人活在世間,是不能沒有規矩的,無規矩則不足以成方圓;這規矩,以現代的名詞來講,就是遊戲規則。不同的團體,自有其不同的遊戲規則,而佛教的遊戲規則,就稱爲戒律。這提供了出家、在家佛弟子,在自處與共處時的生活軌範與製度,以期達到止惡防非、自他淨化,及陶煉完善人格、令佛正法久住的目的。

  其中,適用于個人自處的,主要是『根律儀』,也就是第八章所說:「守攝諸根」──密護根門的修行方法。佛法的修行,並不以不見、不聞、不接觸……,來杜絕外界的一切誘惑爲高;反而是要我們在見、聞、嗅、嘗、覺、知的當下──在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外界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以及我們的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識)和合接觸的當下──如實知自心。知道這識觸是可意觸、不可意觸,或者俱非觸(非可意非不可意觸);而這可意、不可意觸,又如何引起我們的樂受、苦受,或者不苦不樂受,乃至進一步形成我們的概念名言(想),從而審慮、決定、發動言語身行(思)去回應它。

  除了如實知苦樂感受的形成過程而外,更要如實知造成苦樂的因緣,以及苦樂的無常、無我性,這才有從其解脫的可能。我們的生理、心理,以及外界的物理,都是無常而變動不居的,此時適合于我們心意的一切,也許會帶給我們可意、快樂的感受,但是這可意、快樂的感受,卻可能因于客體的一直持續,而沖淡了原來的感受強度。

  就如在非常饑餓的情形下,吃了第一個饅頭,它所帶來的滿足與效益,是最大的了;再吃第二個,它的效益就減了些。一旦肚子有了飽足感,還要你再繼續吃饅頭,那對你可就苦不堪言了!這是因爲外界雖然一直維持沒變,然而我們的身心卻已悄然有了變化,因此,同樣的人事物,卻無法再給予我們同樣強度的快樂。內心希望改變而外境仍然未變,是苦!

  有時情況正巧相反,我們的內心還未曾得到滿足,還期待著外境的持續;但是外境卻不能如我們所願,而有了變化。就如同肚子還餓得很,還想再多吃幾個饅頭;可是,饅頭卻沒有了!所期望的落了空,當然是苦!這就是因爲內心未變而外境已然改變所帶來的。

  不久前,聽說了一則家住外縣市,卻被分發到臺南縣北門鄉任教的老師的趣聞。這位老師對吃蚵子簡直可以說是情有獨锺,喜歡得不得了!因此,就對他的一個學生說:『等放了暑假,老師到你們家去住一個星期,順便去吃蚵子,好嗎?』

  學生回去問了家長,家長一聽說老師要來住幾天,哪還有不好的?當然是竭誠地表示歡迎了!老師又喜歡吃蚵子,那還有什麼問題!于是乎,從老師住到他們家那天起,就讓老師早上吃蚵子,中午煮蚵子吃,晚上吃蚵子煎,消夜當然還是蚵子面線。就這麼連續天天都吃蚵子,一直到第四天,正好碰上一個中學生來這家長的魚塭偷抓魚,被人家逮個正著。

  鄉下人生性善良忠厚,想處罰處罰這個小偷魚賊嘛!就怕送警察局會讓他留下一輩子的汙點。不處罰他嘛!又怕他得寸進尺,來日成了慣竊。正在傷腦筋的當兒,想起老師書讀得多,也許會比他們更知道怎麼去處理這件事情;于是,兩人就相偕來請問老師:『老師,你腦筋比較好,就幫我們想想看,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教育他,教他以後不要再來偷魚?』

  老師也很有意思,他不假思索地就說:『那很簡單嘛!就讓他住你們家!』

  家長楞了一下,一時沒會意過來:『住我們家?』

  『對!住你們家,叁餐都煮魚給他吃;吃上叁天,保證他以後不敢再來。』

  二位家長面面相觑:『啊!慘了!老師住我們家,都已經第四天,蚵子也連續吃了四天了!』……

  所以,無論你喜歡吃的是什麼,如果每天叁餐都讓你吃這些,我想,到最後,光是看到那種東西、聽到說要吃那種東西,大概就開始反胃了!外境改變而內心未變,誠然是苦;內心改變而外境未變,仍然是苦!

  這樣的苦,在不同的個人之間,是有其共通性的(苦的程度有差異)。但是同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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