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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經講記(叁十一)

  法句經講記(叁十一)

  〈慈仁品第七〉十有九章

  貳、釋頌義及因緣

  12.不慈則殺 違戒言妄 

  愚不施與 不觀衆生

  妄,音(望)bong7文洞切

  愚,音【牛】gu5語渠切

  與,音(予)u2英矩切

  「不」能心懷「慈」悲之人,緣于不能善觀衆生因煩惱增盛而引生種種過惡苦痛;不能于衆生生起普遍的同情,「則」會隨著一己的好惡、需要與私利,而「殺」害衆生的生命。亦會「違」犯德行「戒」法,造作身語意的惡行,或侵害衆生的財産、名位、家庭,或口不擇「言」、「妄」語損他。這樣的人,因爲「愚」暗無智,但知自己,不知有他,所以也就「不」會善用自己的錢財、知識、修養,及技術、體力來「施與」衆生、服務衆生──這還是因于「不」能善「觀衆生」,不能體解緣起相依互存的道理所致!

  ※※※※※

  進一步分析本偈,實隱含二重因果,一重是:「不觀衆生」,就「不」能引生「慈」心悲行;一重是:沒有慈心悲行者,遇緣就會造作或「殺」生、或「言妄」等「違戒」的惡行,並且會「愚」癡地執守所有,而「不」願「施與」衆生。

  所以,善察衆生、成就觀智,可說是慈心悲行的因依;而慈心悲行,則是如實慧觀衆生必然而有的展現。沒有智慧,不成慈悲;若有,也僅是濫慈悲,有時不但解決不了舊的問題,還可能衍生新的問題。而且,不但解決不了別人的問題,還可能帶來自己的問題。同樣的,徒有智慧而沒有慈悲利他的行爲表現,這樣的智慧,也僅是不圓滿的偏真智慧,並非佛弟子的理想;必得智慧與慈悲兼修並學──悲智交融,才是佛弟子所宗仰的境界,也才算是真正的學佛。

  因爲佛是覺者,而且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大覺者;菩薩雖能自覺、覺他,但仍未臻圓滿;聲聞是重于自證自覺;而凡夫則是錯覺,或甚至不覺。所以說:因爲覺慧而彰顯出佛教不共其他宗教的殊勝處,一切良善的道德,包括慈悲心行的能否因圓果滿,均與智慧的淺深偏圓,有著密切的關涉。

  慧,是以分別抉擇爲性的,分別抉擇什麼呢?舉凡一切法的是非、善惡、邪正、染淨等事相及理性,都是慧的所觀境。不過聲聞者因厭離心切,重在逮得己利,所以他的所觀境是近取諸身──但觀五蘊身心無常苦空無我,即得斷惑證真;這是偏重在悟入普遍法性的總相智──名爲一切智。發心求大菩提的菩薩行者就不同了!『菩提所緣,緣苦衆生』,菩薩行者既緣衆生苦而發心,旨在教育淨化、濟拔衆生的煩惱苦痛,他就必然著重廣大的觀智,必得遍觀一切衆生,乃至一切法的究竟實相。這一方面是爲了簡別衆生的根機,了別煩惱所顯的種種相,一方面則又爲了以所學施以善巧的教育對治,故而菩薩智名爲道種智。至于大覺佛陀最極圓滿、真俗無礙的智慧,則獨稱一切智智。1

  佛菩薩的觀察衆生,爲了拔苦與樂、利世度生;我們凡夫觀察衆生,至少可以以人爲鏡,透過別人而認識自己、了解自己,同時也了解自他、物我、心境之間的互動與關聯,從而找到自己的定位與著力點。印順導師在講到聞法的態度時,曾慈示我們:『如器受于水』,『應離叁種失』2;若以此來比況觀察衆生的態度,不也是如此的嗎?此下就援引導師的譬喻,試爲說明觀察衆生應離去的叁種過失:

  一、若自己有眼不見、有耳不聞,人家說什麼,就是什麼,那就如將缽盆『倒覆』一般,非但不能正確的認識對方,還可能因爲自己的認識不清而遭受種種損失,或成爲搖旗吶喊、隨人起舞的一流。所以我常常說:不是人家要騙我們,而是我們自己不受騙上當就很難過!

  二、若自己心中存有好惡成見,或預設立場,那就如缽盆中摻了『穢汁毒素』一般,所見所聞即難脫情見與成見。而一旦落入情見,則再無理性與真實可說,因爲對于所好者的一切,往往就自動加以美化、合理化;反之,對于所惡者的一切,當然就極盡醜化、妖魔化之能事了,那也可說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另類呈現!

  叁、要確知自己是愚癡無聞凡夫。充滿煩惱與不圓滿的凡夫所見的世界和衆生,自是充滿煩惱與不圓滿的;甚且只是時空座標下的某一個時點、某一個切面,是片段、不周圓而又不脫我執我見的,一如缽盆有了『裂縫』,是不可能完整得知所觀察對象的過去未來,前因後果與現緣的。

  當確知自己這凡夫的特性,所以慎勿固執己見,輕易將別人看死了,而應認可自己的未能遍知,也認可別人的充滿煩惱缺陷,一如自己的千瘡百孔;而更認可一切無常,只要有心改惡遷善,任何人都可能變得更好。如此以觀衆生,自會在心中多給別人一分尊重、體諒與寬容,甚至會想幫對方超脫他的煩惱苦痛──這也就是在觀智之中,逐漸地培養出慈悲心苗了!

  13.酒致失志 爲放逸行 

  後墮惡道 無修不真(一作「無誠不真」)

  致,音(智)ti3地記切

  逸,音(佾)it8英直切

  行,音(幸)heng7喜競切

  後,音(戶)ho7喜度切

  墮,音(道)t 7地賀切

  飲「酒」或吸食、注射毒品,會導「致」自己喪「失」心智、意「志」渙散、行「爲」脫軌;甚至做出種種「放」浪淫「逸」的「行」徑來,不該說的話說了,不該做的事做了,傷害自己,也傷害別人,到最「後」業果成熟,當然只有「墮」落「惡道」的一途。醉生夢死而無法面對現實的日子,若「無」法痛下決心(至「誠」懇到的)去作一番「修」正,去作一番革新,那今生就只能作爲酒瘾、毒瘾的奴隸,過著沒有自尊的、非人的、脫離現實的生活,而永「不」能與「真」理相應。

  ※※※※※

  本章有別于其他各偈的,是全偈之中都未出現『慈』、『仁』等字眼,乍看之下,似乎與本品的品題沒有太多的關涉;但詳細解析偈意,就會發現本偈主要說到酒與毒品等對于自他的影響,這其實就是對自對他的一種不慈悲。

  凡能使人亂性的,都可以泛稱爲酒。不飲酒,包括不吸食、注射會麻醉自己,使自己喪失心性的毒品已如前述,爲何這些是佛弟子所應當戒止的呢?

  一、喝了酒之後,惡向膽邊生,很多罪惡就在酒後神智不清的情況下造作出來,不管是傷害別人,或者被傷害,都可能造成終生無可彌補的憾恨!尤其現代社會充斥毒品的誘惑,其危害之烈又更甚于酒,一旦染上毒瘾,它就像個噬血的惡魔,一步一步在心理上癱瘓你的意志、理智與道德,叫你爲了它,人格、尊嚴……什麼都可以不要!然後又在生理上一寸一寸侵蝕你肉體的養分和神經系統,叫你鎮日在幻覺、幻視、幻聽的超現實中半死不活,直到形銷骨立、不成人形而後已!所以毒品無論如何是碰不得的!

  二、一切罪惡的根源,是顛倒無知。不管飲酒或吸毒,都會讓自己陷入一種神智不明、迷蒙暗昧的心理狀態,有時連一般正常的識別都談不上,更遑論甚深佛法的修學!所以酒與毒品,當然要列入修道的禁製。

  有一個故事就是說到飲酒之後所引發的骨牌犯戒效應,爲佛弟子切莫輕忽!這是說一位受持五戒的在家居士,一日,他太太因事要回娘家,回程想順便買酒回來,所以就將酒瓶中剩下的一些酒倒入玻璃杯中,放在桌上(以前買酒要押瓶費,所以通常拿空瓶去換)。這位居士自外工作返家,實在是又饑又渴又疲累,一見桌上有杯水,就端過來一飲而盡。忽然喉嚨一陣辛麻,他才驚覺:原來,自己誤把酒當開水喝了!喝了就喝了嘛!不知情的無心所爲,本來並不算犯戒的,可是壞就壞在這杯酒似乎就此喚醒了他對酒的記憶,于是一發狠,幹脆一不作二不休,索性去買一打酒回來喝個痛快!

  喝著喝著,少了下酒菜總覺得缺了點什麼,恰好隔壁養的雞跑過來了,他心想:反正又沒人看見,不如殺了它當下酒菜。一個人正吃喝得酒酣耳熱之際,鄰家的太太來敲門找雞了。他起初诓稱未曾見雞,繼而在酒精的催化下,一時起了淫念,就將她騙入屋內,非禮了她。爲了無心喝下的一杯酒,到最後竟將平日持守的五戒──殺生、偷盜(不與取)、妄語、邪淫(、飲酒)──全給犯了,這真是『爲山九仞,功虧一篑』啊!

  上面的故事可說爲『飲酒敗衆德』3作了最佳的注腳,現代版的可能還要再加上酒後家暴、酒駕肇事,以及爲了吸毒、買毒,铤而走險、作奸犯科、出賣自己等自害害人的罪惡。酗酒或吸毒,最初當然可能有來自同侪的誘激好奇,有來自惡意的構陷,但更有一大部分是來自個人的心理因素,諸如:內心空虛,不知人生的目標,無法面對並解決現實生活的難題,以及對生命的迷惘等,于是選擇逃避而一頭栽進這虛幻又與現實隔離的世界,好讓自己暫時的抽離。沒想到竟漸漸深陷酒瘾、毒瘾的囹圄,不克自拔、不得自主!

  也許在少數清醒的時刻裏,他是信誓旦旦說要戒除的;可是一旦瘾頭發作起來,他爲了滿足自己,又可以六親不認,連自己的身體、妻兒……一切一切都可以出賣,而只求換來片刻的快足感!這不僅對家人至親的身心,是一種殘酷的、無底的折磨,從酒醉、吸毒後,在神識不清下殺人、傷人的事件時有所聞,更可得知這亦是對社會治安與社會大衆的一種不安全與不慈悲,甚且將自絕于佛法門外,與真理絕緣。所以,請審慎自己的每一個腳步啊!否則再回頭,已是百年身!

  17.若念慈心 無量不廢 

  生死漸薄 得利度世

  廢,一音(誨)hoe3

  喜【過】切

  一音(費)hui3

  喜貴切

  死,音(史)su2時矩切

  薄,音(仆)pok8邊獨切

  得,音(德)tek4地激切

  在上一品〈惟念品〉的釋品題中介紹過,「念」,依佛法的解說可有二義:一是明記不忘,一是憶持對治,而非僅止于尋常的憶念。是我們讀過、學習過、聽聞過、經驗過的,無論吃虧上當,或者成功失敗,都明記不忘這個體驗或教訓;而且在自己煩惱現前,甚至從惡心發而爲惡言惡行時,還能憶持所學,給以正確、有效的對治,這才是佛法中「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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