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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人物(下冊)▪P24

  ..續本文上一頁兵,毀壞色拉、哲蚌兩寺,驅逐僧衆,並在拉薩和哲蚌寺的後山,殺害一千多人。這是黃教寺院遭迦瑪派摧毀的一大劫難。

  光宗泰定元年(1620)秋,蒙古大軍重返西藏,將和後藏軍隊大戰,這時地方政府勸請善慧法幢爲調停和解。他雖到絨薄覺(地名)進行說和,但未得結果。暫到哲蚌寺居住,並廣行救濟。

  熹宗天啓元年(1621)七月,藏軍屯集在绛塘崗,蒙古馬軍突然撲來,殺了幾百人。師聞說匆忙趕來調解,結果藏蒙兩方都以拉薩爲共同供養處,由于師的盛名感召,兩方立誓不在大招寺金頂光輝照臨處打仗。這時,迦瑪派奪占的黃教寺廟産業,也都紛紛退還寺主。

  崇祯十四年(1614),蒙古亂徒劫掠措樸牛群,並侵犯止貢地界,又引起戰爭,師不顧身命危險又往調解,獲得和解,救護了許多人生命。

  1640年,固始汗法王差人迎請師到拉薩,以便谒見。當時藏王(後藏王迦瑪敦回旺薄即迦瑪彭措曩賈之子,也極力勸行。于是在四月十八日由紮什倫布起身。這時地方混亂。輾轉被蒙軍百余騎迎到蒙古兵營中,會見固始汗。固始汗表示七年決不退兵,並請師速往前藏。師遂經北路到拉薩,並到哲蚌寺給DL喇嘛傳授灌頂等法。

  順治十四年(1657),對于蒙古軍和康巴達貢等爭執,加以調解,使雙方拘禁的大德等二百多人都得自由釋放,地方也得以平息。

  清康熙元年(1662)二月十叁日,大師示寂于紮什倫布寺,壽九師的學問修證,都極高深,所有著述都是發揮經論深義利益時機的言教,現存四函,可分如下七類:

  1、傳紀類十五種;

  2、上師瑜伽類四種;

  3、顯密教授類十八種;

  4、密法類叁十五種;

  5、最密法類十種;

  6、密法附傳類十五種;

  7、雜法類八種。

  (法 尊)

  八七 智旭(1599—1655)

  智旭,字蕅益,俗姓鍾,江蘇吳縣木渎鎮人。十二歲讀儒書,辟釋老。十七歲閱袾宏《自知錄》及《竹窗隨筆》,始不謗佛。二十叁歲聽講《楞嚴經》,懷疑何故有“大覺”,何以生起虛空和世界,決意出家體究此一問題。二十四歲叁次夢見德清,當時德清住在曹溪,路遠不能往,因從德清的弟子雪嶺剃度,命名智旭。此年夏秋在雲棲寺聽講《成唯識論》,聞性相二宗不許和會,甚以爲疑,因往徑山(杭州西北)坐禅,至次年夏,自覺性相二宗的義理一齊透徹。臘月八日,在袾宏塔前受四分戒。二十六歲又在袾宏塔前受菩薩戒。二十七歲起,遍閱律藏,見當時禅宗流弊,決意弘律。叁十二歲開始研究天臺教理。叁十叁歲秋始入靈峰(浙江孝豐縣東南十五裏),造西湖寺。此後曆遊江浙閩皖諸省,均不斷從事閱藏、講述和著作。五十歲冬,自金陵歸靈峰,仍繼續著述。清順治十二年(1655)正月示寂,壽五十七歲。兩年後,門弟子將其遺體火化,起塔于靈峰大殿右。

  智旭生平的著述,經其弟子成時編次,分爲宗論和釋論兩類。宗論即《靈峰宗論》,共十卷;釋論包含釋經論和宗經論及其他著述共六十余種一百六十四卷。

  智旭的學說,綜合禅教律而會歸淨土,同時又融會儒釋,是多面性的。

  智旭的禅,是承延壽、梵琦、真可的文字禅。他參禅的最初動機,是由聽《楞嚴經》和《成唯識論》,于性相二宗教理不能融會而起疑。後來他教人參究,也只是“究此警起一念,起處無從,全依真性。然真非妄因,何因起妄?真非有外,妄豈外來?展轉簡責”,以爲銀牆鐵壁話頭(《宗論》五之二)。這只是尋求性相會通的推理而已。他常自述學禅經過,力戒“墮禅病”和“誤中宗門惡毒”;痛斥狂禅暗證,以爲“獨自遠行不問路程,必定有誤”(《宗論》四之叁)。主張“教內自有真傳”(《宗論》六之二),自稱“但從龍樹通消息,不向黃梅覓破衣。”(《宗論》九之二)。所以他修的禅,後來就會歸于天臺教觀了。

  智旭于叁十二歲注《梵網經》,才開始研究天臺教義。他于宋人極推崇知禮的《妙宗鈔》,以爲不可更動一字。于明人唯稱許傳燈的《生無生論》。他的天臺宗的學說,即是繼承這兩人的系統的。但他也有與兩人不同的見解。關于教判,智旭安立了貫通前後的五時說,修正了《四教儀備釋》“阿含十二(年)方等八(年)”等說法(《教觀綱宗》通判五時論)。在化儀四教的秘密教中,他區分秘密教與秘密咒,將一切陀羅尼章句收于秘密咒下,這也與臺宗舊有教判不同。關于教理,他主張性具善惡與色心雙具理事兩重叁千,與山家的主張完全相同。雖然他有時也說“衆生現前介爾心性,本無實我實法,亦無五位百法百界千如差別相”,略近山外“理具叁千無相”的主張,但不是他的主要思想。關于觀法,他也沿用山家的妄心觀,以現前一念妄心爲止觀的直接物件,但更注重實際應用。他與傳燈僅曾見過一面,並沒有從傳燈學教。傳燈繼承善月、真覺的主張,判《楞嚴》屬于方等,又批判華嚴宗和禅宗,智旭都不同意,以爲臺宗應遍攝禅、律、法相,否則就不能成其絕待之妙了。(《宗論》二之五)。他常以《起信論》解釋天臺宗旨,又用唯識解《起信論》,乃至用唯識解天臺教義。在智旭的時代,唯識宗的注疏是很貧乏的。他所根據的有關唯識的著述,主要是《宗鏡錄》。此錄即是會通天臺、賢首、慈恩諸宗的,智旭繼承了這種思想,也說“馬鳴、龍樹、護法同契佛心”(《起信論裂網疏》自跋)。他雖深究臺宗,但因不滿臺宗末流的門戶之爭,所以一再聲明自己“究心臺部不肯爲臺家子孫”,“私淑臺宗,不敢冒認法脈”。

  智旭爲糾正宗門流弊,決意宏律,曾遍閱律藏叁次,致力于大小乘律藏的疏釋和講說。他著《梵網經疏》依據臺宗見解,對于別解脫戒直宗《四分律》,旁采諸家,並參考大乘律。至于主要的著作則爲《毗尼事義集要》。在律學這一方面,他可稱爲元照以後的唯一大家。但他對于戒律重視實踐,當時回應的人很少,他爲此事非常痛心,在文字裏常流露他的悲觀失望。

  智旭的禅教律學,後來都指歸淨土。一般淨土宗徒,都以爲智旭是袾宏的繼承者。但智旭平時推崇袾宏的卻偏重在戒律,而不在淨土,只以淨土攝一切佛教,以《阿彌陀經》爲中心教典而重視持名,又主張禅淨合一,這些都與袾宏一致而已。智旭所認爲淨土的要典,都收在《淨土十要》內,但其中並沒有收袾宏的著作,而特別推崇的卻是傳燈的《生無生論》和袁弘道的《西方合論》。

  智旭的淨土思想,曾經過幾個時期的演變。他二十二歲喪父,聞地藏本願而發心念佛。這是結合儒家思想爲報父母恩而念佛,只是單純的持名。二十八歲喪母閉關,以參禅工夫求生淨土,說“禅者欲生西方,不必改爲念佛。但具信願,參禅即淨土行”(《宗論》四之叁)則又偏重于理持。叁十歲至四十歲,他多疏釋律部,結壇忏願,以“生宏律範,死歸安養”自矢。後十年中,他多疏釋經論,融通性相諸宗教理,于四十九歲著《彌陀要解》,始形成最後的淨土思想體系。

  智旭于淨土叁經中主要所宗的是《阿彌陀經》;所以他關于淨土教理的主要著作,也就是《彌陀要解》。此書先依天臺宗五重玄義方式,說明此經以能說所說人爲名,實相爲體,信願持名爲宗,往生不退爲用,大乘菩薩藏無問自說爲教相。又以《阿彌陀經》總攝一切佛教,以信願行總攝《阿彌陀經》一經宗旨。在智旭以前,宋代遵式作《往生淨土決疑行願二門》,已包含了信願行。傳燈《生無生論》更正式提出“一念之道有叁,曰信、曰行、曰願。”智旭所立信願行,即是繼承他們的主張,而加以更深細的闡發。《要解》將信的內容分爲:信自(一念回心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信他(彌陀決無虛願,釋迦及六方佛決無诳語),信因(散亂稱名猶爲佛種,一心不亂甯不往生),信果(淨土諸上善人皆由念佛得生,如影隨形決無虛棄),信事(實有極樂國土,不同莊生寓言),信理(西方依正,不出現前一念心外)。願的內容是“厭離娑婆,欣求極樂”。行的內容是“執持名號,一心不亂。六字持名,念念欣厭具足,信決願切,由此就能曆九品生,淨四種土”。他主張“即以執持名號爲正行,不必更涉參究”。“參禅必不可無淨土,淨土必不可夾禅機”。所以他所宏的是偏重持名的淨土教。

  但智旭又將持名分爲“事持”與“理持”,說“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但以決志願求生故,如子憶母無時暫忘;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心造,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爲系心之境,令不暫忘。”理持就是唯心淨土的教義。因此,智旭所說的念佛,有廣狹二義:狹義唯指持名,廣義即含攝一切佛教。他說念佛叁昧有叁種:一、念他佛,以彌陀果德莊嚴爲所念境,或念名號,或念相好,或念功德,或觀正報,或觀依報,如東林諸上善人;二、念自佛,觀此現前一念介爾之心,具足百界千如,與叁世佛平等,功深力到,豁破無明,如南嶽、天臺、禅宗諸祖;叁、自他俱念,了知心佛衆生叁無差別,托彼果上依正,顯我自心理智,感應道交自然不隔,如永明(延壽)、楚石(梵琦)(《宗論》七之四)。于此他最推重的是禅教合一攝歸淨土的延壽和梵琦。智旭最後的淨土思想,是將禅宗的參究歸納于天臺教觀,又以天臺教觀應用于念佛法門;他作念佛即禅觀論,說“究此現前一念心性名爲參禅,達此現前一念心性名爲止觀,思維憶持現前一念心性名爲念佛。”(《宗論》五之叁)。天臺既圓攝一切佛教,念佛也就圓攝一切佛教,持名一法就能統攝一切宗、教、事、理,故智旭晚年的持名是“以般若爲導,以淨土爲歸”,“以悟道爲先鋒,念佛爲後勁”,悟後起修的持名,與袾宏所說“無智稱念”有別。

  智旭目睹當時佛教中門戶分歧的流弊,所以發揚延壽、袾宏等的思想,力求佛教諸宗的調和。他在理論上融會性相,在實踐上調和禅淨,而主張禅教律叁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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