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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瑜伽行派之止觀要義─“七覺分”的完滿開展(上)

  初期瑜伽行派之止觀要義─“七覺分”的完滿開展(上)

  釋昭慧(玄奘大學宗教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文理學院院長)

  【中文摘要】

  本文依〈分別瑜伽品〉中的止觀要義而作诠釋分析。

  “毗缽舍那”與“奢摩他”有共通性與差異性。共通性在于,兩者都能因專注于所緣境而得叁昧,證身心輕安;差異性則在于對此所緣境的有分別作意與無分別作意。

  禅者不但要修止,也要修觀。修止可以得定,也可以打下修觀的基礎。

  慧證來自修觀,必須修觀方能得慧。但倘若沒有修止工夫,那麼觀力是十分微弱的,無法達到對法(實相)的“勝解”(印證)。反之,倘若行者不先行于十二分教聞思熏修,系念法義,而只是一味鎖定所緣境而修止,那麼即使止成就而映現定中影像,依然無法印證實相。

  初期瑜伽行派的禅觀學理,還是十足的“定慧綜合修行觀”,從頭到尾緊扣佛陀的“十二分教”,作爲修習止觀的基礎。若配合《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以觀,這可區分出四種所緣境事:以契經的蘊、處、緣起等相應教,作爲“善巧所緣”的範疇;當然還可依于對治麤重煩惱的需要而修“淨行所緣”;修止不脫此諸範疇,是爲“事邊際所緣境事”,修觀亦然;因圓而果滿,止觀成就的境地,就是“所作成辦所緣境事”。這正是不共世間的出世道“淨惑所緣境事”。這完全符應《雜阿含經》中定慧綜合的禅觀教學,也是“七覺分”的完滿開展。

  【關鍵字】瑜伽行派、奢摩他、毗缽舍那、叁摩地、十二分教、七覺分

  一、前言

  在佛法的修學中,《解深密經》(Saṃdhinirmocana-sūtra)不但是瑜伽行派的要典,從唯識論典的頻繁引述與唯識學家的多種注疏中,亦得窺見《解深密經》在瑜伽行派的重要地位。本經把性相之理、因果之事,作系統性的分析與論述,對事理與性相有十分綿密的分析論述,頗具阿毗達摩之風格。

  〈分別瑜伽品〉談述“止觀”定義與範疇,以及“止觀”的修學觀念、要領與技巧。在初期瑜伽行派的修行觀中,《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甚爲重要,它說明由凡夫而至佛位的勝行,這是依大乘瑜伽師的禅觀慧悟,而流傳出來的教法。從本品而作研究,可以瞭解初期瑜伽行派的修行內容與特色。

  由于本品內容相當豐富,限于字數,本文僅就本品前半部有關“四種所緣境事”、“奢摩他”與“毗缽舍那”的經文段落,討論瑜伽行派“止”與“觀”的教學內容與教學特色。

  二、大乘止觀不共聲聞的要訣

  在〈分別瑜伽品〉中,慈氏(彌勒)菩薩向佛陀請教修習止觀的內容,佛陀于是開示了完整的禅觀定義、範疇、類別、內涵與技巧。彌勒首先請教佛陀:

  菩薩何依、何住?于大乘中,修奢摩他毗缽舍那?(T16, 697c)

  亦即:在大乘中要修“奢摩他”與“毗缽舍那”,究竟依于何所?安住何所?“奢摩他”(梵:śamatha,巴:samatha),意譯爲“止”;“毗缽舍那”(梵:vipaśyanā,巴:vipassanā),意譯爲“觀”。止與觀有所不同:“奢摩他”是依念、定心所,系緣一境(將心歸趣專注于一境)且止息一切緣念思慮的狀態。“毗缽舍那”則是以“奢摩他”寂靜專注的心爲基礎,而對所系緣境生起以慧心所爲主的“簡擇”作用。以五蘊、六處、六界等內外諸法爲所緣境,經由揀擇而體悟其無常、苦、空、無我的實相。止與觀有所不同,前者是讓心專注于所緣境而達心一境性,後者則是以此專注一境的強大心力,進而觀照所緣境相。

  “奢摩他”能夠遮伏煩惱,但是只有“毗缽舍那”才能根斷煩惱;“奢摩他”成就者,能夠自然舍除欲樂,産生離欲功德;而“毗缽舍那”則是能夠究竟離苦,並得離系(煩惱系縛)之樂。就佛弟子而言,禅修不只是學習禅定,而是在修學止與觀,定學與慧學;這必須以親近善士、多聞熏習、如理作意爲基礎,進而法隨法行。修習止與觀,是在“法隨法行”的階段。

  “奢摩他”修學成就,可得“叁摩地”(samādhi,又譯“叁昧”)。叁摩地既通定位也通散位,既通雜染也通清淨。原來叁昧未必來自禅定,如果修學“毗缽舍那”,乃至從事書數射藝等工巧事業,對所緣境非常專注,也往往能獲致相似定境的身心輕安,觀慧成就,或是于該工巧事業的純熟創新,達致出神入化之境。

  中國文學深受佛家影響,因此出現如下成語──“個中叁昧”;稱人“深得個中叁昧”,即指在該領域中業已掌握精義與要訣。這都指涉非屬定境的心專注力,對某種工巧的運用,業已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此專注狀態,一般在佛經中都是依淨法而說,但不排除有依染法專注其間而得叁昧者。

  修奢摩他、毗缽舍那,這原是聲聞共學的功課,在此慈氏卻問道:作爲行菩薩道的菩薩,究應何所依止,何所安住,方能于大乘中修習奢摩他與毗缽舍那。顯然這重在大乘有別于聲聞的止觀不共義。

  對此詢問,佛陀答道:

  菩薩法假安立及不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願爲依、爲住,于大乘中修“奢摩他”、“毗缽舍那”。[1](T16, 697c)

  菩薩修學止觀所依止與安住的對象,第一是“法假安立”,第二是菩提心。這兩者“于大乘中”,都有不共聲聞的特色。菩薩以“法假安立”爲依,是指依佛所說的種種教法而作聞思修學。原來,菩薩觀五蘊、六處、六界等緣所生法,以及四谛、緣起等世出世間因果法則,不能止于觀見自蘊之無常、苦而已,倘若作此觀照,發的會是厭離心。必須緣衆生之無常、苦而發成佛度衆的菩提心,方能依其悲心願力而排除萬難,行菩薩道。此外,菩薩依“無我”觀慧,觀見緣所生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因此于空性的智見中不畏生死,不趨涅槃。以上是菩薩修學止觀的第一特質:諸凡五蘊、六處、六界、四谛、緣起等教法,皆屬假名安立而緣生無性的文字般若。以此“法假安立”爲依、爲住,即是于此大乘教法聞熏、思維,然後啓修止觀,方爲菩薩不共聲聞之止觀修學。

  菩薩止觀修學的第二特質是“不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願”。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即是無上正等正覺。不舍無上正等正覺之願,亦即以成佛爲目標,锲而不舍的堅固願力。菩薩以此菩提心爲依、爲住而修止觀。原來菩提心十分重要,如果止觀修學的目標不在于成就佛道,那麼依于法假安立的蘊、處、界、緣起、四谛等教法,即可順其脈絡而證入無余涅槃;這是因爲觀蘊等諸法的“苦、集、滅、味、患、離”,自將“生厭、離欲、滅、舍”,順向涅槃。所以必須要讓成佛的目標明確,以菩提心作爲依止的對象與安住的目標,這才能于法假安立的大乘教法,聞思修學,而于無上菩提所作成辦。

  總之,本品開宗明義講述的,就是大乘止觀法門不共聲聞的修學要領:以“法假安立”的大乘教學與“不舍菩提心”的成佛目標爲所依、所住,這是大乘止觀不共聲聞的要訣。

  叁、四種所緣境事

  彌勒菩薩進一步請教佛陀:

  如世尊說四種所緣境事:一者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二者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叁者事邊際所緣境事,四者所作成辦所緣境事。于此四中,幾是奢摩他所緣境事?幾是毗缽舍那所緣境事?幾是俱所緣境事?(T16, 697c)

  佛陀曾說的四種所緣境事,哪些是“奢摩他”所緣?哪些是“毗缽舍那”所緣?哪些是“奢摩他”與“毗缽舍那”共俱的所緣境事?在此得先瞭解“四種所緣境事”的定義與範疇。

  四種所緣境事,語出《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聲聞地”。四種分別是: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與淨惑所緣。傳說這是佛爲颉隸伐多(Revata)所說,這應是大乘瑜伽師對于聲聞禅法,依《阿含經》所述禅觀所緣,所作的總整理。

  颉隸伐多,《中阿含經》稱其爲佛弟子中坐禅第一,這是佛滅百年後,第二次七百結集時的西方領袖,對于西北印罽賓有部的禅法,有相當的影響。[2]這以罽賓爲主的北傳聲聞禅法,被保留在中國早期的禅經中,並對中國禅學産生影響。《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中,止觀部份的說明,是以颉隸伐多所傳聲聞禅法爲本,整理成爲大乘瑜伽行法。

  “聲聞地”將其中第一種“遍滿所緣境事”分成四類,這四類才是《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在此所提到的“四種所緣境事”:第一、有分別影像所緣,第二、無分別影像所緣,第叁、事邊際性事邊際性所緣,第四、所作成辦所緣。爲何名爲“遍滿”?原來,遍滿所緣境事,依其“遍滿”的特質而立:

  如是四種所緣境事,遍行一切,隨入一切所緣境中。去來今世正等覺者共所宣說,是故說名遍滿所緣。又此所緣遍毗缽舍那品,遍奢摩他品,遍一切事,遍真實事,遍因果相屬事,故名遍滿。[3]

  就教者而言,這四類所緣境事,是叁世諸佛共同的教法,依此而有普遍性。就內容而言,它們又有遍行且隨入一切所緣境的普遍性:

  一、二、遍毗缽舍那品,遍奢摩他品:對一切所緣境,就著心識的運作而言,可區分出“有分別”之毗缽舍那與“無分別”之奢摩他兩種性質,故名“有分別影像所緣”與“無分別影像所緣”。

  叁、遍一切事,遍真實事:對于一切所緣境,就著所緣的範疇而言,不外乎遍一切事的“盡所有性”與遍真實事的“如所有性”,故名“事邊際”。

  四、遍因果相屬事:毗缽舍那與奢摩他是修因,就著修學的效益而言,當然要達成世、出世清淨的修果,故名“所作成辦”。

  總之,這是佛門禅觀的上述四類普遍性原則,依其普遍性之特質,而將這四類總名“遍滿所緣”。並非在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之內容之外,另有第四種所緣內容。因此雖然分爲四種所緣境事,但實質上遍滿所緣境事,反倒是其他叁種所緣境事的總綱。

  淨行所緣之“淨行”二字,顧名思義,就是清淨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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