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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瑜伽行派之止觀要義─“七覺分”的完滿開展(上)▪P2

  ..續本文上一頁,也就是針對貪、瞋、散亂與慢等增勝煩惱而加以特殊對治的方法。例如:欲心熾盛,要多修不淨所緣(不淨觀),觀內身不淨、外身不淨、內外不淨等。瞋心熾盛,對衆生冷漠無情,要多修慈愍所緣(慈心觀),學習著讓心量擴大,分享快樂給所有衆生。癡心太重而不明事理,應多修緣性緣起所緣(因緣觀),學習善觀因緣。散亂心重,要多修安那般那(念息法),使心專注于出入息的單純境相。慢心熾盛,應多修界分別觀,觀身內的地、水、火、風四大相,覺知色身不過就是四大聚合,生滅迅速,空界、識界亦然。此中不見有一法可以獨立、恒存,值得好樂、執持,如此降伏慢心。

  其次,善巧所緣的所緣境,不外乎五蘊、六處、六界、緣起、處非處等;其中觀五蘊與六界重在觀色等法之一一自相,以體悟其“無常、苦、空、無我”之共相;觀六處則重在體悟根、境、識叁和合,不實而生,生已即滅的共相──空相。處非處善巧是指對因果律的印證,確實觀見行善與造惡將到達是處(善趣)或非處(惡趣)。善巧所緣,是要于蘊等諸法中,善巧體證諸法的自相、共相、因相、果相,並于差別相底裏印證共通的法則,在這自相、共相、因相、果相、現象與法則的體悟中,獲得聖證解脫。

  淨惑所緣之“惑”,分成所伏與所斷之惑,即暫時壓伏的煩惱,與從根源上斷除的煩惱。依此分爲世間道與出世道兩種淨惑所緣境事。四禅、八定等共世間定,是爲“世間道淨惑所緣境事”。上達每一定地,都必須要壓伏下地的麤性而欣慕上地的靜性。未入初禅,要有壓伏欲界麤相並獲證初禅靜相的強烈意願,是爲“厭下欣上”;進入初禅已經壓伏欲界麤相之惑,但與二禅靜相相較,初禅依然有著定力未深的“麤相”,因此必須要厭離此一“下地”而欣慕二禅“上地”,如此“厭下欣上”,才能繼續往二禅修學。二禅生叁禅,叁禅生四禅,乃至生四空定都是如此,一定要有“厭下欣上”的驅策力,讓下地之惑加以淨除而進入到上地,所以叫做淨惑所緣境事,這所淨除的惑由于未能根除,所以屬于世間道的淨惑所緣境事。至于出世道的淨惑所緣境事,就是以四谛、緣起爲所觀境以根斷諸惑的修持。

  前叁種所緣境事,嚴格而言都是爲了同一目的,就是爲了淨惑。以聲聞地而言,是要斷除煩惱,而不只是伏除煩惱,是出世道而不是世間道。如何達到這個境界?這要有觀照蘊、界、處、緣起、是處或非處等的善巧方便。一般初修者或許會有欲、瞋、癡、慢、散亂嚴重等問題,所以要先針對強盛的煩惱來作矯治,以淨其行。所以這叁種所緣境事的目標一致,都以“淨惑”爲目的。

  回顧第一種遍滿所緣境事的四類: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事邊際性所緣境事(或事邊際所緣境事),所作成辦所緣境事。

  所謂有分別影像,就是對于所緣境有所分別的“毗缽舍那”,這屬于慧觀而非定境。這必須善思維佛所說法,將所緣境作正法的觀照、揀擇、尋思、伺察的內容。這“正法”,包括了以上所說的不淨觀、慈愍觀、緣性緣起觀、界分別觀、安般念、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在淨惑所緣中,以下地粗性、上地靜性、苦集滅道等作爲所緣境而起勝解,專注地印證、尋思、伺察、簡擇,就叫做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

  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即是對于所緣境,不作印證、揀擇、尋思、伺察等之作意分別,只是專注于獨一所緣境而達心一境性,令“奢摩他”成就。禅觀心中不會沒有影像,但修奢摩他時,對此影像是不作分別的;一旦作意分別,就不是在修止,而是進入慧觀。無論是止是觀,都不能沒有專注力;但前者入于安止定,于所緣境不作分別;後者則是可在欲界未到地定與中間禅,以定的余勢來對所緣境作強而有力的觀照。

  事邊際所緣境事,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述,即諸法之“盡所有性”與“如所有性”。“盡”就是窮盡,窮盡了所有的所知事——蘊、處、界等。如色蘊之外更沒有其他的色法,受想行識亦複如是,這就對“有情事”業已窮盡所知。如果確知受用境界只是根境識叁和合的因緣生法,這就對有情受用境界的“受用事”業已窮盡所知;將感官、境界與心識分成十二處或十八界,這也窮盡所有能知、所知、能緣、所緣的四個邊際的“一切事”,所以名爲“事邊際性”,這是“盡所有性”。

  “如所有性”者,“如”就是真如,或稱法性、空性、無自性,一切法皆緣生性空,是爲諸法“真實事”之“如所有性”。

  盡所有性與如所有性,都名爲事邊際性。一切所知事,以蘊、處、界、緣起等法則歸納,已經窮盡邊際,沒有尚未被歸納到的成分,是爲“盡所有性”。若于諸法建立最高的共相,那就是空性。沒有一法不是無自性空以爲其性,因此“如所有性”同樣是事邊際性。事邊際性的所緣境事,無非是以這一切事或真實事爲所緣境,兩者都屬事邊際性,因爲這兩種所緣境事,都已窮盡事與理的邊際。

  所作成辦所緣境事,是指對止與觀的修習圓滿,于有分別或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所有作意都能夠圓滿成就,于是獲得轉依——轉雜染依身而爲清淨依身,轉執迷而爲啓悟的心理狀態,此時一切麤重都將消滅。這又可分爲兩種,一是世間道的所作成辦,如證入初、二、叁、四禅乃至四空,在定中所獲致的種種禅支,可說即是世間道中淨惑功能的所作成辦。這是配合著前述世間道“淨惑所緣境事”。另一種所作成辦,是一切麤重息滅而獲得轉依,包括聲聞行者證得初、二、叁、四果,包括菩薩證入初地,乃至于地地增進,最後證得究竟菩提,都可說是所作成辦。

  [未完待續]

  原文刊于《東宗的呼喚:2010賴鵬舉居士逝世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市:臺北藝術大學,2011年1月

  縮簡版刊于《西南民族學報》(CSSCI)第叁十二卷第二期,四川:西南民族大學,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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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解深密經》卷叁,唐•玄奘譯(T16, 697c)。

  [2] 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爲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634~637。

  [3] 《瑜伽師地論》卷二六,T30,42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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