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胞(如花粉)爲媒體的轉型體系。
用于植物性基因轉殖食品的目標基因包括:
一、抗蟲基因:蟲害是農作物減産的一大要素。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全球因蟲害所造成的損失,約占農作物總收獲量的13%,每年約損失數千億美元。而化學防治所造成的環境與食物汙染,迄無改善可能。因此,使用基因工程,將抗蟲基因引入農作物細胞,使其在寄主細胞內穩定地遺傳與表現,從而培育出抗蟲作物新品種,就成了農業發展的一個方向。抗蟲基因有許多種類,目前最常使用的是從微生物蘇力菌分離出來的殺蟲結晶蛋白(insecticital crystal protein, ICP)基因,簡稱Bt基因。抗蟲基因在理論上有以下優點:
1. 保護作用有連續性,可控製任何時期內發生的蟲害。
2. 只殺害攝食害蟲,對非危害性生物沒有影響。
3. 整體植株,包括化學殺蟲劑很難作用的部位(如下表面與根部),均可受到保護。
4. 抗蟲物質只存在于植物體內,不存在染汙問題,且較諸化學殺蟲劑減省費用。
5. 與發展新型殺蟲劑相較投資較少。
二、抗病基因:農作物損失的叁分之一來自病毒,故抗病基因轉殖植物亦是農業增産的良好品種。
叁、耐除草劑基因:現代化農業通過化學方法來控製雜草,但那些除草劑也同時能傷害作物,因此其應用有所限製。通過基因工程將耐除草劑基因導入現有作物品種,不僅擴大了現有除草劑的應用範圍,而且還影響新型除草劑的設計與使用。
四、抗逆基因:這包括抗低溫基因與抗旱、抗鹽基因,將使得寒冷天候與幹旱地區,以及貧瘠的鹽鹼地,都能種殖含有上項轉殖基因的新作物。
五、果實保鮮基因:果實熟化過程迅速,常常導致腐爛,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該類基因使果實保鮮期被明顯推遲,而帶來了巨大的市場效益與應用前景。
六、改良作物質量或産量之基因:包括提高作物産量、改良種子蛋白質成份與油脂品質等。
然而基因轉殖植物也並非沒有安全性考慮。這包括:
一、基因轉殖植物在田間栽種後,有可能在環境中成爲不可控製的雜草。
二、基因轉殖植株與非基因轉殖植株之間,有可能出現花粉傳遞,從而導致標記基因轉入不同作物中的失控現象。
叁、引起病蟲害的病毒或昆蟲,會隨著基因轉殖植物的抗性,而逐漸産生適應力,使得作物失去了對病蟲害的抗性。
四、迄今爲止,吾人並無把握,這類基改植物在人類長期食用之後,是否會對人體産生傷害或遺傳性的影響。
五、迄今爲止,吾人亦無法預估基改作物在田間栽種,是否會對生態環境産生不良影響。
六、基改食品中之蛋白質過敏原,有引起食物過敏的可能性。
七、基改食品中之毒素(如蛋白
抑製劑、溶血劑或神經毒素等),雖可增強基改作物的抗性,卻有可能帶來安全性的問題。1
(二) 基因轉殖動物
基因轉殖動物是指基因組中整合有外源目標基因的一類動物。通過基因轉殖技術,將改建後的目標基因或基因組(genome)片段導入實驗動物的受精卵,使其與受精卵DNA發生整合,然後將此受精卵轉移到雌性受體的輸卵管或子宮中,使其順利完成胚胎發育。因此後代的體細胞與生殖細胞基因組內,都攜帶有目標基因,並能表現外源基因的生物效應。
目前已發展出來的轉殖技術將近十種,但最常使用的轉型方法有下列叁種:
1. 反轉錄病毒載體法:利用反轉錄病毒(如農杆菌)感染胚胎的胚葉細胞(blastomeres)。但由于反轉錄病毒載體所能攜帶的外源基因大小有限,不能大于10Kb,而且載體DNA所需的輔助病毒基因組,也有可能會與目標基因一起整合到同一細胞核中,而形成基因轉殖動物的病毒汙染,因此它不是産生基因轉殖動物的主要方法。
2. 受精卵顯微注射法:利用顯微注射的方式,將重組過的DNA直接注入受精卵的原核中。由于大到數百Kb的DNA片段,都可用此方法送入受精卵中,因此,這是目前最常使用的方式,也是用來産生異種基因轉殖動物的方法。
這些插入的轉殖基因,由于插入的位置並不能事先測得。因此,有的可能出現數個複製的外源基因,同時插入同一位點的情形,從而幹擾著基因的正常表現,影響基因轉殖動物的正常發育與代謝;有的個體可能因基因插入位點不合適,而無法表現産物;有的個體基因複製過多而導致表現過量,幹擾自身正常的生理活動。所以,每一個原種轉殖基因的動物(founder animals)必須建立起它自己獨立的轉殖基因動物株(transgenic line)。顯見此種方法依然有其重大限製。
3. 基因操控(genetic manipulation)法:藉由基因標的的方式,將重組DNA片段轉入培養的胚胎幹細胞(ES cells)中,以對原本染色體上的基因進行替換改造。作爲載體的胚胎幹細胞,來自于囊胚中的細胞團(inner cell mass),在特定的培養下,它們可以增生,並且維持可變成體內任何器官的能力。最後,再將處理過的胚胎植入假孕的代理孕母(pseudopregnant surrogate mother)體內。
用于動物轉型的基因,至今已生産出基因轉殖家禽、家畜、齧齒類、魚類、昆蟲等多種屬動物。它的效用包括:
一、提高動物的生産性能:如轉入生長激素(Growth hormone, GH)基因的基因轉殖豬,其成長速度較快,飼料利用率提高,瘦肉比例增加,較符合飼養者與消費者的利益。
二、提高動物産毛性能:如以類胰島素IGF-I基因植入後,羊之産毛量平均提高了6.2%。
叁、提高食用肉質量:增加家畜食用肉品的蛋白質,減少脂肪含量。
四、提高乳汁分泌量與營養含量:使牛、羊乳汁增産,營養提高,或是獲得自然情況下所不具備的營養成份。
五、提高抗力:如將抗凍魚蛋白植入溫帶魚種體內,可增強其抗寒能力。其他抗病、抗旱、耐環境壓力之生物性狀,亦可透過基因轉殖技術而提高。
六、利用基因轉殖動物以生産基因工程藥物:利用牛羊等乳腺作爲生物反應器,從基因轉殖動物的乳汁中獲取目標基因産物,不但産量高、易純化,而且由于表現的蛋白經過充分的修飾加工,具有穩定的生物活性。由于細菌基因工程需要很大的發酵槽,細胞基因工程需要很多昂貴設備來培養細胞,而若使用基因轉殖動物,只需養活它們並使其持續繁殖即可,投資成本低、藥物開發周期短、經濟效益高。此時産乳動物宛若一座大型製藥廠。這是生物醫藥産業生産藥物的新途徑。
七、 提供異種器官移植的豐富來源,解決全球器官供應短缺的問題。
但反對者對于此諸基改工程,抱持審慎懷疑的態度(前四點理由與對基因轉殖植物的顧慮相同):
一、迄今爲止,吾人並無把握,這類基改動物在人類長期食用之後,是否會對人體産生傷害或遺傳性的影響。
二、迄今爲止,吾人亦無法預估基改動物的繁殖,是否會對生態環境産生不良影響。
叁、基改食品中之蛋白質過敏原,有引起食物過敏的可能性。
四、基改食品中之毒素(如蛋白
抑製劑、溶血劑或神經毒素等),雖可增強基改作物的抗性,卻有可能帶來安全性的問題。
五、反轉錄病毒載體DNA所需的輔助病毒基因組,有可能會與目標基因一起整合到同一細胞核中,而形成基因轉殖動物的病毒汙染
六、異種基因轉殖,特別是人與動物之間的基因互換,有可能會使得原屬動物特有的病毒,因其基因變造而侵入人體,形成人畜共通疾病,這將帶來無法想像的人類浩劫。狂牛病、禽流感與SARS所帶來的災難,讓人們更加審慎看待基因轉殖科技在這方面的潛在危機。
(叁) 基因轉殖科技所帶來的宗教難題
異種基因轉殖不但引起俗世倫理學界的若幹質疑,同時更帶來了宗教倫理層面的困惑。前述對基改動物與基改植物之種種質疑,由于攸關人類、土地、生態環境的安危,當然同樣受到各種宗教的質疑。
除此以外,宗教界所特有的倫理疑慮如下:
一、基改食物使某些宗教信徒可能會誤食禁用品。例如:將豬的基因轉入牛中,使得伊斯蘭教徒可能誤食豬肉而不自知。將動物基因轉入植物中,可能使包括佛教徒、一貫道道親與動保人士在內的素食者,深受困擾。
二、將人類基因轉入動物以製作食品、藥品乃至人類器官,或是采用含人類基因的生物體作爲動物飼料,則該動物與生物體將混淆了人類的獨特性,這對以人爲“位格”之存在的基督神學,已構成了一項難題。亦即:利用“它們”到底有沒有侵犯人的神性?
叁、由于基督宗教是創造論,主張唯神能創造萬物,所以基因轉殖以製造新種動物或植物,在某些嚴格诠釋“造物”角色的神學家看來,都是在幹犯著神的權力,扮演著“上帝”的角色。
四、包括基督宗教或道家思想,都重視“自然”的價值。因此類似“幹犯上帝”的指責是,基因轉殖“違反自然”。
然而什麼是違反自然?人類的疾病治療、生態控製、連體嬰分割、兔唇矯治、變性手術等等正面貢獻,豈不也都是都違反自然嗎?“違反自然”的定義與範疇,顯然不容易厘清。再者,對于無神論者或非基督徒而言,如果連“神是否存在”都已不能肯定,如何能信服“人有神性”或“人創造新生物,就是幹犯上帝的權力”的這類說法呢?
至于人的獨特性,就俗世倫理而言,或許並無依“神性”以證成的必要,只要證明人有動物所不具足的“理性”,即可劃出一條保護人類的底線了。…
《異種基因轉殖的倫理爭議及佛法觀點》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