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面效應無法避免時,校園應停止采用該影片。(林麗雪,93.4.17,民生)
但是教育部顯然並不否認影片的真實性,所以並不回應女性團體有關影片“資訊偏頗、錯誤”的質疑。
叁、贊同放映墮胎影片的理由
但這樣的指控是嚴重的。因爲,如果影片內容根本就是“偏頗、錯誤”的,那麼,即使其他理由都不存在,該部影片也不應放映。因此,當初發行該部影片的輔大神學院院長艾立勤神父,立刻成爲記者訪問的對象。
輔大是天主教學校,艾立勤神父不諱言他反對墮胎,他表示,“殘蝕的理性”已發行了十多年,輔大神學院一年多前取得在臺灣發行的版權[2],至今約發行十萬片的光碟片,發行經費主要是來自佛教團體,光碟片則送給佛教宗教團體、社團等單位。至于校園的光碟片,則是由相關社團或團體捐贈,並非輔大神學院推廣到校園中的。
艾立勤說,片中的口述醫師,原本替婦女墮胎,信仰天主教後就不再做墮胎手術,還拍攝了這部影片,讓大衆了解什麼是墮胎。他難以理解某些婦女團體爲何會以“血淋淋”或“殘忍”形容影片內容,因爲目前有些電影、新聞畫面,其血腥殘忍,比“殘蝕的理性”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如果真的覺得看了不舒服,可以像看恐怖電影一樣,避開某些鏡頭,而老師也可以事先說明影片內容,讓學生選擇看或不看。
綜觀輔大神學院發行影片的目的,不外乎以下四項:
一、保護胎兒:期望觀賞者如果面臨墮胎抉擇時,知道自己做什麼,既然了解就不會去做,或減少去做。
二、保護女性:希望年輕女性明白墮胎會傷害到身體與心理。
叁、平等尊重女性與胎兒的權益:對于國內部分婦女團體主張墮胎完全自由化,以彰顯婦女身體自主權,艾立勤認爲,婦女身體自由權與胎兒生命權都須被尊重與保護,如果隨隨便便就墮胎,將使得社會性泛濫。
四、建議修法:艾立勤建議,我國政府可以仿效比利時,采行墮胎須有六天的思考期,再決定是否要不要進行墮胎手術,根據比國政府統計資料顯示,因有六天思考期,該國墮胎案例減少了百分之六十。(林麗雪,93.4.17,民生)
女性團體雖舉出了女學生看該片後感覺恐怖、做惡夢與精神病發作的案例,但持正面態度來看待該片的學生,卻也打破了緘默態度。四月十八日,聯合報登出了兩份中、大學生的讀者投書。此中楊智超是建中高叁學生,他雖身爲青少年,卻對女性團體要求教育部禁播墮胎影片,表達其“難以認同”的立場。
針對“血淋淋”畫面的指控,他指出,其實整部影片血腥畫面不多,且大部份著重于墮胎少女內心的掙紮,以及墮胎對少女心理生理的影響,因此認爲,這是生命教育堪稱佳作的影片。他贊同播放的理由有四:
一、該片讓年輕人了解責任及代價,同時使青少年反思安全性行爲的重要性。
二、該片充分表達墮胎對身體的傷害,不但是子宮內壁的受損,還有內心一輩子的創傷。
叁、重要的是該片傳達極珍貴的訊息,那就是尊重生命。很多友校同學看了該片都說以後絕不墮胎,因爲生命是何等珍貴!
四、這部影片是成功的,倘若沒有血腥的寫實,怎會有深刻的印象和警惕呢?(楊智超,93.4.18,聯合)
還有一位大學生李京倫表示,他在高中時,就看過那卷墮胎影片的片段,而且印象深刻。他贊同播放的理由有叁:
一、爲人诟病的“一塊塊夾出嬰屍”固然血腥,但學生有閉眼不看的權利。
二、我們極少這麼真誠地逼視肉體,因之不自在也是必然。那兩卷影片是難得的窗口,讓吾人一窺生命的初始形態。如果禁播,無異扼殺認識生命的機會,實在可惜。
叁、指責該影片恫嚇女生,意圖使其嫌惡婚前性行爲,妨礙性自主,確有道理,但解決方法不是停播,而是設法提供多樣資訊。就以墮胎爲例,支持、反對的理由爲何?做與不做,各有什麼影響?墮胎還有哪些溫和方式?皆應說明。(李京倫,93.4.18,聯合)
總之,這些觀看影片的青年學生現身說法,支持該片提供墮胎真象的做法,認爲這會使他們更爲“尊重生命,警惕自己”。
四、問題在其“是否實相”
針對女性團體譴責該片“僅從嚇唬恫嚇女性的角度出發,不僅得不到什麼效果,恐怕只會造成女性普遍厭惡、疏離自己身體的結果”,強調應“正常地實施性教育”,筆者乃于四月十八日拜讀自由時報刊出的蘇芊玲大作之後,立即撰文提出了一些看法。
一、回應“正常性教育”與“只有反效果”論:問題是,什麼標准方爲“正常”?如何證明該片真的是“得不到什麼效果”,“只會造成女性普遍厭惡、疏離自己身體的結果”?事實證明,也有兩位中學生于聯合報投書表示,他們于本片中受惠良多。這讓我們不免好奇,除此兩位投書者之外,廣大學生的看法如何?我們是否要先針對他們,做出更精確的調查統計,再來說服讀者同意“該片確實一無可取,只會有反效果”呢?
二、回應“資訊偏頗、錯誤”論:筆者更爲關切的是:到底該影片有沒有造假?如果造假,那麼,該影片絕不可放,而且確有嚇唬恫嚇之嫌。但是如果女性團體不能指證此爲造假,那麼,不得放映該影片的訴求,就大大地減低了正當性。
關懷生命協會曾製作一部影片,名爲“生命的呐喊”,記述臺灣經濟動物(特別是豬與雞)的深重苦難,從出生、飼養、運送到屠宰,無一過程不受製于人類暴力的摧殘。該片試映之時,只要遇到動物被剪耳、剪尾、閹割與宰殺而哀嚎不絕的畫面,筆者都不忍目睹。內心很有一股沖動,想請求製作人將該諸畫面悉數刪除。但最後還是尊重製作人的處理手法——時間減短,但不可能完全不帶到這些畫面。
原因很簡單,這些都是發生在動物身上的血淚事實,作爲動物代言人的社運團體,我們沒有權利在明知影片畫面屬實的情況之下,卻爲了怕它會有“嚇唬恫嚇”觀衆之嫌,而選擇繼續讓數以千萬計的經濟動物,被控製在陰暗角落裏,承受著無邊楚毒酸切的虐待。我們倘若這樣做,只會讓業者若無其事地繼續宰製它們,讓深具愛心的廣大民衆,因爲不知實相而心安理得的緣故,而無法共同努力改善它們的處境。在整部影片中,我們沒有任何說教,甚至也沒有勸人吃素,我們相信每一位觀衆的判斷能力。我們確信,只要提供“實相”,他們自會就其能力所及,來決定自己應該做些什麼。
筆者原希望限製兒童觀看,但是後來發現,許多兒童冬、夏令營都主動播放該片,而且鮮有“惡心、驚駭、惡夢連連”的負面反應。這時筆者終于知道,做大人的我們,太自以爲是了,太低估了兒童的承受力與判斷力。在影片發行之後,確實有許多兒童不敢吃肉,但也有些觀衆,雖無法改變飲食習慣,卻絕不再買“溫體肉”,而改采買電宰的豬、雞肉。雖說電宰動物一樣難逃一死,雖說死亡從來就不可能是不痛苦的,但電宰倘若得宜,終究減除了待宰動物臨死前的恐懼與劇烈痛苦。
本次針對墮胎影片的所有指責內容,都無法否認一件事情,即:該影片之墮胎畫面縱使令人驚嚇,但卻是“實相”,而非僞造。即使女性團體認爲,該片舍棄絕大多數墮胎均在前期(叁個月前)進行的事實,而選擇呈現極少案例的中期墮胎,即使婦産科認爲,在懷孕中期的墮胎,醫師也會使用“引産”的方式,而不是如影片中所使用的“支解”、“夾出屍塊”的方式進行,但我們無法否認:在人工流産的過程中,“支解”、“夾出屍塊”的可能性,依然是存在的。
叁、回應“引産而非夾出論”:筆者不免好奇:即使是“引産”,其畫面難道就不令人惡心、驚駭嗎?一個胚胎或胎兒,原本業已在母親子宮著床,卻被“引産”手段,硬生生剝離了子宮。這樣的畫面,又能夠帶給人多舒服的感受呢?我們不免質疑,某些沖淡人們罪惡感的中性名詞,帶來太多“美化”的文字陷阱,是否也是另一種偏頗呢?
例如:宰殺流浪動物的安樂死,官方與某些國外團體,美其名爲“人道處理”。說句令人悲痛的“笑話”:筆者在擔任關懷生命協會理事長時,有一回秘書處同仁與農委會合作,針對某收容所部分流浪狗進行安樂死,事後愛心媽媽們會同前來向筆者反映秘書處之嚴重不當。當筆者質疑秘書處時,他們十分不解地說:事前已經知會過筆者了。筆者堅稱不知此事,最後方知,原來他們報告時,是說要進行流浪狗的“人道處理”。動物可不可在某些情境下實施安樂死,此非本文所擬論議,筆者只是強調一點,由于筆者孤陋寡聞,竟然因“人道處理”四字,而毫無警覺地讓本會成了上項個案中,流浪動物安樂死的主導者。
四、回應動機論:女性團體有人質疑,播放“殘蝕理性”這麼片面、錯誤資訊影片的動機爲何?但我們根本不用質疑動機,因爲同樣的問題也會被對方抛回來質疑諸位,如此劇烈反對播放該影片的動機又是什麼?難道只是爲了同情幾個驚嚇做惡夢的案例嗎?難道背後沒有“贊同墮胎”的主張嗎?所以,在墮胎議題的角力場中,兩造都只有陽謀而沒有陰謀,不必用“動機論”來矮化對方。
重點在于:兩造都要拿出真實的證據來說服立委、官員與民衆,沒有任何一方有權利爲了說服他們,而將證據掩蓋起來,更遑論要求對方必須掩蓋實相!墮胎與反墮胎是一場苦戰,爭戰兩造中,任一方要求對方綁起手腳來打仗,都會讓人覺得欲蓋彌彰!(昭慧,93.4.20,自由)
總之,筆者認爲:
一、該片已有正面效應。
二、該片若是實相,即有播放價值。
叁、“美化”事實的文字陷阱亦屬偏頗。
四、不宜用動機論來矮化對方。
五、兩造二度交鋒
就在筆者發表該文的同一天(四月二十日)上午,輔大神學院聯合…
《墮胎影片風波——兼論宗教在生命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