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作證具足住,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答言:“不也,須深。”
須深複問:“雲何?尊者所說不同,前後相違。雲何不得禅定而複記說?”比丘答言:“我是慧解脫也。”作是說已,衆多比丘各從座起而去。
爾時須深知衆多比丘去已,作是思惟:“此諸尊者所說不同,前後相違。言不得正受,而複記說自知作證。”作是思惟已,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彼衆多比丘于我面前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我即問彼尊者:“得離欲、惡不善法,乃至身作證,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彼答我言:“不也,須深。”我即問言:“所說不同,前後相違。言不入正受,而複記說自知作證。”彼答我言:“得慧解脫。”作此說已,各從座起而去。我今問世尊:雲何彼所說不同,前後相違?不得正受,而複說言自知作證?”
佛告須深:“彼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法,離于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須深白佛:“我今不知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法,離于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佛告須深:“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法,離于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須深白佛:“唯願世尊爲我說法,令我得知法住智,得見法住智。”佛告須深:“我今問汝,隨意答我。須深,于意雲何?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耶?”須深答曰:“如是,世尊。有生故有老死,不離生有老死。”“如是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無明,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耶?”須深白佛:“如是,世尊。有無明故有行,不離無明而有行。”
佛告須深:“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耶?”須深白佛言:“如是,世尊。無生故無老死,不離生滅而老死滅。”“如是乃至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耶?”“須深白佛:“如是,世尊。無無明故無行,不離無明滅而行滅。”
佛告須深:“作如是知,如是見者,爲有離欲、惡不善法,乃至身作證具足住不?”須深白佛:“不也,世尊。”
佛告須深:“是名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法,離于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佛說此經已,尊者須深遠塵離垢,得法眼淨。爾時須深見法得法,覺法度疑,不由他信,不由他度,于正法中心得無畏。”
從該經文之中,明顯可以見出,是有所謂的“慧解脫阿羅漢”,並沒有證得四禅八定,也沒有“身作證具足住”(得滅盡定),卻依法住智之慧力,而證得阿羅漢果(這時當然也有涅槃智,但依然沒有“見法涅槃”)。
《大毗婆沙論》之論主本身在定義法住智時,確實是將它當作體悟“有因有緣世間集”的智慧,故名之爲“知因智”,相對而言,論主認爲涅槃智是體悟“有因有緣世間滅”的智慧。如說:
謂法住智是知因智,故知叁界下、中、上果法所住因故。彼智即此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集智。涅槃智是知滅智,彼智即此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滅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六,大正二七,五四七上)
法者是果,住者是因。知果法所住因故,名法住智。謂知叁界下、中、上果所住之因,名法住智。此智唯知因之別相,非聖行相,故唯世俗智攝。(《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六,大正二七,五七二上~中)
然而論主在述說自己的主張之後,隨即舉證了叁家異說于後,並且在下評斷時,肯定了第一種說法(法住智通于無漏),然後舉須深問法之同一教證爲例,以證明法住智確通無漏:
有作是說:“此通四智,謂法、類世俗集智。”問:“若爾,何故說是一世俗智?”
答:“實通無漏。此中且說是有漏者,此多分知因別相故。”
複有說者:“前六智是知因智,故名爲法住;緣彼起智,名法住智。此智知道,非知集因,亦四智攝。謂法、類世俗道智。”問:“若爾,何故作如是說:“遍知此是無常有爲,思所作,從緣生,盡法、減法、離法、滅法?無漏豈得名離法耶?””答:“此中但應作如是說:“遍知此是無常有爲乃至滅法”,不應說離法。而說離法者,欲顯聖者亦厭無漏,不生欣樂,故說離法。
有余複說:前知因智是四智性,今知彼智,名法住智。故此法住智知彼世俗智,亦名知離法。
評曰:應知此中初說爲善。如世尊說:“蘇屍摩當知,先有法住智,後有涅槃智。”
問:此中何者是法住智?何者是涅槃智耶?
有作是說:知集智是法住智,知滅智是涅槃智。
有余複說:知苦集智是法住智,知滅道智是涅槃智。
或有說者:知苦集道智是法住智,知滅智是涅槃智。
問:若爾,何故說先有法住智,後有涅槃智耶?
答:雖有法住智在涅槃智後,而有法住智在涅槃智前,故作是說。
複有說者:知流轉智是法住智,知還滅智是涅槃智。複次,知緣起智是法住智,知緣起滅智是涅槃智。複次,知生死智是法住智,知生死滅智是涅槃智。
有余師說:近分地智是法住智,根本地智是涅槃智。雲何知然,經爲量故。如契經說:有諸外道共集議言:“佛未出時,我等多獲名譽利養。由佛出世,名利頓絕。如日既出,爝火潛輝。設何方便名利如本?然憍答摩有二事勝,謂善經論,形貌端嚴。雖形貌難移,而經論易竊。我等衆內有蘇屍摩,念慧堅強,堪竊彼法。若得彼法,名利如本。”既共議已,告蘇屍摩。彼由二緣,遂受衆請——一愛親友,二善根熟。便出王舍城,詣竹林精舍。謂苾刍曰:“我欲出家。”時諸苾刍將往白佛,佛知根性,遣諸苾刍,度令出家,與受具戒彼。後未久,誦叁藏文,亦少解義,竊作是念:“欲利親友,今正是時。”遂從竹林出,欲還王舍城。然佛有遍照護法天眼,恒觀世間誰能竊者。時有五百應真苾刍,蘇屍摩前自贊己德:“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蘇屍摩曰:“仁等所證,依何定耶?爲初靜慮?爲乃至無所有處耶?”諸苾刍言:“我等所證皆不依彼。”蘇屍摩言:“若不依彼,如何得證?”諸苾刍曰:“我等皆是慧解脫者。”時蘇屍摩聞已,忙〔茫〕然不識所謂。便作是念:“脫我親友問此義者,我當雲何?”還詣佛所,問如是義。世尊告曰:“蘇屍摩當知,先有法住智,後有涅槃智。”蘇屍摩曰:“我今不知何者法住智,何者涅槃智。”佛言:“隨汝知與不知,然法應爾。”時蘇屍摩不果先願,然彼五百應真苾刍依未至定得漏盡已後,方能起根本等至。由此故知近分地智是法住智。根本地智是涅槃智。(《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一○,大正二七,五七二中~下)
准上所引,確實有一種情況是“法住智在涅槃智後”,又有另一種情況是“法住智在涅槃智前”的。後者即是“依未至定得漏盡已後,方能起根本等至”的慧解脫阿羅漢。您說:“福嚴研究部同學是以《大毗婆沙論》的未至定與根本定的分別來支持導師的論斷,我覺得不夠明確直接,且對這部論著有誤解之處。據我所知,至今爲止,還沒有直接又明確的論據支持該一觀點。”這點我是不同意的,我不認爲他們誤解了《大毗婆沙論》。因爲該論針對法住智的定義,提出了諸多異說,其中確有您所認定的說法,但是福嚴研究部同學所提出的意見,也在該論之中信而有征,而且由于該論所引之教證,就是同一契經,所以我也不認爲您的“至今爲止,還沒有直接又明確的論據支持該一觀點”是正確的,相反地,論據應該是非常明確,而且較諸重定學派的論師意見,可能會有更大的權威性(除非我們能透過考據,證明該契經非佛所說,純屬捏造。
同本異譯,而由浮陀跋摩共道泰等譯所譯的《阿毗昙毗婆沙論》卷五九(大正二八,四○七下~四○八中)亦有同樣的記載,茲不贅舉。
不只是《大毗婆沙論》,即如經部隨教行派所宗的《成實論》,亦有同樣看法:
又《須屍摩經》中說:先法住智,後泥洹智。是義不必先得禅定,而後漏盡,但必以法住智爲先,然後漏盡。故知除諸禅定。除禅定故,說須屍摩經。(《成實論》卷十六,大正叁二,叁六八上)”
事實上,诃梨跋摩也知道法住智指的是知諸法生起之智,涅槃智指的是知諸法滅盡之智,如說:
知諸法生起名法住智,如生緣老死,乃至無明緣行。以有佛無佛,此性常住,故曰法住智。此法滅名泥洹智,如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無明滅故諸行滅。(《成實論》卷十六,大正叁二,叁六八下)
但他依然堅持不必先得禅定方能漏盡解脫,可見得確實是有未得四禅八定乃至滅盡定的阿羅漢聖者。
您說:“也許,這是導師爲了施設人間菩薩行的忍而不證有些關連。”也許您是好意爲導師的看法而作解人,但事實上,此處導師完全是在辨明“阿羅漢”而非“菩薩”,所以我不覺得有什麼關聯。
反而是在《印度佛教思想史》(頁九四~九五)中,導師確實是提到與菩薩有關的思想:
大乘甚深義,從“佛法”的涅槃而來。但在“佛法”,見法涅槃——得涅槃智的阿羅漢,是“不再受後有”的,那菩薩的修“空性勝解”,直到得無生忍,還是不證入涅槃,怎麼可能呢?
我曾加以論究,如“空之探究”(一五一~一五叁)說:“衆生的根性不一,還有一類人,不是信仰、希欲、聽聞、覺想,也不是見審谛忍,卻有“有〔生死〕滅涅槃”的知見,但不是阿羅漢。如從井中望下去,如實知見水,但還不能嘗到水一樣。……(絕少數)正知見“有滅涅槃”而不證得阿羅漢的;不入滅盡定而有甚深涅槃知見的,正是初期大乘,觀一切法空而不證實際的菩薩模樣。……有涅槃知見而不證的,在崇尚菩薩道的氣運中,求成佛道,利益衆生,才會充分的發揚起來”!
此處“見法涅槃——得涅槃智的阿羅漢,是“不再受後有”的”一語,…
《有關“慧解脫阿羅漢”有否“涅槃智”之討論——開印法師與· 昭慧法師論法函》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