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若閑、馮德寶記
濟群法師在福州法海寺
2000年,濟群法師應福建省佛協本性法師邀請,在法海寺弘法樓開設了《佛教財富觀》及《人心、人性與人生》兩場講座,本文根據講座中的問答部分整理而成。
問:受菩薩戒之後,還能不能從事買賣煙酒的生意?
答:佛教徒受戒之後,戒律的規範可能會和生活發生沖突,尤其是受了菩薩戒。這位居士所提的問題應該說還是很普遍的,菩薩戒中,不僅自己不可以喝酒,也不能讓別人喝酒。因爲酒戒是戒律中非常重要的一條,學佛修行的目的是要開發智慧,而酒精會障礙我們的理智,會影響到智慧的開發。戒律既是這麼規定的,那作爲受了戒的人,當然是不能再從事買賣煙酒的生意。戒律的性質和法律一樣,沒有通融的余地,不能以這樣或那樣的理由作爲借口。盡管戒律有時也會有開遮,譬如喝酒雖是禁止的,但作爲藥用還是可以通融,這就屬于開的部分,但若是爲了生計,爲了生意,這樣的理由就不能成立了。
問:作爲家庭主婦,爲照顧家人的叁餐飲食,無法避免殺生,怎麼辦?
答:又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很多居士所處的家庭中,往往不是全家都信佛,作爲一個主婦,因爲自己信佛就要求大家吃素是不太現實的。許多家庭也往往因爲這個問題鬧得雞犬不甯,作爲家庭主婦來說,是沒有原則地遷就整個家庭,還是非常死板地去嚴守自己的戒律呢?爲家庭和睦起見,在不違背原則的情況下,不妨做一些遷就家庭成員的事。什麼樣的情況屬于不違背原則呢?如果家裏人一定要吃肉,作爲受了五戒的人,當然不可以殺生,也不可以讓別人殺,否則不但自己造了罪,對家人也沒有任何好處,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能采取折衷的辦法,買一些現成的半成品給家人食用。佛經裏也說到有叁淨肉,所謂叁淨肉就是:不見爲你殺,不聞爲你殺,不是爲你殺,這樣的肉我們去買或去吃,都不會犯殺生的罪。至于涉及到殺生,那就必須堅持原則,無論如何也不可放棄這一立場。
問:有人說,"見財不貪著,才是財布施",不貪著能不能算是布施呢?
答:布施本身就具有遠離貪著的含義。如果我們對財富的貪著很深,就會悭貪吝啬,就會舍不得布施。所以,布施不僅是培植我們的福報,同時也是在幫助我們克服人格中的悭貪吝啬。從這個角度來說,不貪著也具有布施的意義。
問:我看過淨空法師的《認識佛教》後,每天都在念佛、吃齋,但沒有舉行皈依儀式,算不算皈依?
答:既然沒有舉行過皈依儀式,就不能算是皈依。皈依必須經過叁寶的證明,是有特定的儀式。
問:您能不能告訴我們,人是從哪裏來的?
答:探討人從哪裏來的,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根據達爾文的進化論,人類是從進化而來,從無機到有機,從簡單到複雜,從低級到高級,生命就是沿著這樣的一個規律發展而來。就進化論的觀點,人類的祖先乃爲猿猴。現在還有一種觀點,認爲人是從外星球來的,外星球的人坐著宇宙飛船在太空漫遊,飛過地球時發現景色美麗又無人居住,就下來考察,喜歡上這個地方後就長居此地。佛教中也有類似的說法,佛教認爲人類最初是從光音天來的。光音天的人倒是不需要宇宙飛船,他們有神通,飛過地球時,發現這個地方不錯。當時地球上非常富饒,到處生長著香甜的水果,他們因貪吃過甚,結果身體沈重得無法飛翔,只好在地球上居住下來,這就是佛教中關于人類的起源。
問:種花時,無意中傷害到蟲類,算不算殺生?
答:無意中傷害到其它的生命,不能算是犯殺生戒,但屬于殺生的範疇。一個沒有學佛、沒有受戒的人,如果殺生,只有一重業罪。如果受了戒後,則又增加了一重戒罪。或許有人會問:既然如此,受戒還不如不受了?但是我們要知道,受戒的功德非常之大。我們受戒時,是向一切衆生表示"我不願傷害你",因此,所得到的功德是從一切衆生那裏得到的,而犯戒時只是侵犯了某個衆生。比較而言,功德還是要比罪過大得多。而且我們無意中傷害了衆生,雖然有業罪,但是因爲是無意的,所以罪過非常輕。一個人在造罪時,罪行的輕重還要根據動機來決定,如果是無意爲之,那罪過就相對較輕,而有意爲之,則罪過較重。動物傷害到動物時罪過很輕,而人傷害到動物時罪過就比較重,原因就在這裏。
問:家中的孩子要吃蚌,怎麼辦?
答:作爲一個母親,對孩子應當起到引導和教育的作用,而不應隨意地遷就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在違背原則的情況下。孩子正處于成長的過程中,處于人生觀和世界觀形成的過程中,如果能以佛法的智慧加以引導,那麼,不僅對他的現在,乃至對他的將來,都會有很大的幫助。
問:關于四害的問題,究竟是不是應當消滅?因爲國家也提倡"消滅四害"。
答:據說,動物界最近召開了一次集體會議,討論的主題是:"究竟什麼動物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敵人?"根據它們討論的結果,認爲人類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敵人。于是,他們准備聯合起來,將人類消滅幹淨,可是它們沒有能力,所以,只好盡可能地給人類造成一些騷擾。由此我們也可以認識到,所謂害與不害是相對而言,人站在自己的本位,覺得動物是害蟲,從動物的角度來說,其實人才是最大的害蟲。如果動物要消滅人類,大家是不是願意呢?
問:生活中,總是習慣性地將蚊子蒼蠅打死,是不是可以多念些往生咒來彌補自己的過失?
無意中的殺生行爲的確是在所難免的,我們在生活中,可能經常踩死螞蟻,也可能經常打死蚊子,當我們發現自己的過失時,要以慈悲心來爲它們念佛,祝願它們早日擺脫叁惡道的痛苦,願意用自己的修行功德去回向給它們,去幫助它們,這樣就能減少自己的過失。
濟群法師在上海玉佛寺
2000年,濟群法師應上海玉佛寺邀請,爲上海信衆開設了題爲《佛教命運觀》的講座,本文根據法師演講中的問答部分整理而成。
問:承認人有命運,與佛教的"無我"觀點是否矛盾呢?
答:"諸法無我"是叁法印之一,也是佛教區別于其它宗教的重要特點。但無我並沒有否定緣起及因果的假象,並不是什麼都沒有了,只是說明在生命延續的過程中沒有固定不變的主宰。所以,佛教的無我觀和命運的存在是不矛盾的,緣起是無我的,命運也是無我的。
問:佛教也認爲算命有一定道理,可生辰只問年月日時辰,每個時辰都有很多人出生,那麼和法師同一時辰出生的人今天又在哪裏講經呢?
答:這個問題看來要調查一下才會知道。不過,生辰與命運之間的關系並不是絕對的,任何事情都是由衆緣和合而成,生辰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不能決定一切。從另一方面來說,在我們人生的每個階段,都會遭遇不同的情況,也會面臨不同的選擇,這就有了很多的可能性,況且,佛教認爲命運是可以改變的,我們的命運是由我們的善惡行爲來決定。因此,算命雖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它只能告訴我們命運發展的規律,並不能夠囊括所有的變化,所以,即使是同一時辰出生的人,也會有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
問:請法師現身說法,談談自己出家學佛後命運起了什麼變化?可談內心世界的變化,也可以談現實的變化?
答:看來這的確要現身說法,不能光談別人的命運,也要談談自己的命運。從我出家的過程來看,應該說還是有命運的安排。首先,我作出出家的選擇時,年紀還很小,大概只有十六、七歲,而且還是個農村的孩子,受的文化教育也不高,對人生的認識幾乎零,實在是談不上對人生有了認識之後才選擇出家。所以選擇這條道路,和家庭環境有些關系,因爲我生長在一個學佛的家庭,從小就接觸了很多出家人,不知不覺間親近了很多出家人。因爲喜歡寺廟的生活了,就到寺廟裏去了。可以說,我出家是一個水到渠成的過程,是一種自然而然的選擇,父母沒有要求我出家,也沒有反對我出家,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怎麼就出家了,或者就是命中注定吧。
我出家之時,宗教政策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我和其他出家人一道,只是在寺廟過著單純的農禅生活。80年中國佛學院招生,以我當時的文化程度也不應該能夠考得上,結果也不知道怎麼就被錄取了,看來也是命中注定。進了佛學院之後,因爲基礎比較差,就如饑似渴地學習,打下了比較紮實的佛學基礎。畢業後先是在廣化寺,在一種相對封閉環境中又繼續學修了幾年。然後,種種因緣的聚合,使我來到廈門南普陀,並從那裏開始走向弘法的道路。
出家二十多年來,我所做的這一切都是順乎自然,每個因緣也都是看似巧合地送上門來。就我自己本身來說,不會特別去爭取什麼,但有很多機緣推動著我,使我多多少少也做了些事情。但有一點,我對佛教事業的熱情始終都非常高,也許正是因爲這樣的願力,才有很多善緣來成就我。所以,回顧我的成長過程,其中起到關鍵作用的,我想可能一半是願力,一半是命運。
問:法師在生活中遇到過什麼逆境麼?你又是怎樣處理的?
答:在我的生活中,好像不曾感覺有什麼順境和逆境。我認爲一個出家人不存在得意和失意的問題,如果有因緣做事,能夠爲佛教事業和社會民衆提供些幫助,我很樂意去做一做;如果沒有因緣做事,那麼過一種自由自在的日子也挺好,可以讀讀書,在山裏享受大自然,這對我來說也非常重要。人家不讓我做,有人要讓我做;如果都不讓我做,咳,那正好,我可以幹我自己的事。總之,在任何情況下,我都覺得是挺好,覺得現有的處境是最好的。
問:我請了一尊觀音菩薩在家供養,可有居士告訴我沒有開光的菩薩放在家很危險,我很害怕,就趕快把它藏在箱子裏,請問佛教中有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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