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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釋疑篇(上集)▪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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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自己不殺叫別人殺,就象自己犯罪和教唆犯一樣,罪過是一樣重的,而教唆了一個人,還罪加一等,如果不是你讓家人殺的,也不是爲專門爲你殺的,這樣的菜邊肉在實在想吃的情況下,還是可以吃的,不犯殺生戒。

  問: 我是個佛教徒,在春節期間家人殺了很多衆生,但又不會善巧地勸說,請法師說一下殺生的禍害?

  答: 作爲佛教徒,在別人殺生時,首先要勸說,盡到自己的責任,但有時也不是一下子就會奏效的,只要自己不去殺,就不會犯殺戒,所以,不必痛苦內疚。至于勸說家人的方式,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可以從環境保護的意義上來說;也可以從人類的良知來說;可以從動物被殺的痛苦來說;可以從肉食對健康的影響來說;也可以從因果報應上來說,總之,要以對方最容易接受的方式來進行勸說。

  問: 種花時,無意中傷害到蟲類,算不算殺生?

  答: 無意中傷害到其它的生命,不能算是犯殺生戒,但屬于殺生的範疇。一個沒有學佛、沒有受戒的人,如果殺生,只有一重業罪。如果受了戒後,則又增加了一重戒罪。或許有人會 問: 既然如此,受戒還不如不受了?但是我們要知道,受戒的功德非常之大。我們受戒時,是向一切衆生表示”我不願傷害你“,因此,所得到的功德是從一切衆生那裏得到的,而犯戒時只是侵犯了某個衆生。比較而言,功德還是要比罪過大得多。而且我們無意中傷害了衆生,雖然有業罪,但是因爲是無意的,所以罪過非常輕。一個人在造罪時,罪行的輕重還要根據動機來決定,如果是無意爲之,那罪過就相對較輕,而有意爲之,則罪過較重。動物傷害到動物時罪過很輕,而人傷害到動物時罪過就比較重,原因就在這裏。

  問: 關于四害的問題,究竟是不是應當消滅?因爲國家也提倡”消滅四害“。

  答: 據說,動物界最近召開了一次集體會議,討論的主題是:”究竟什麼動物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敵人?“根據它們討論的結果,認爲人類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敵人。于是,他們准備聯合起來,將人類消滅幹淨,可是它們沒有能力,所以,只好盡可能地給人類造成一些騷擾。由此我們也可以認識到,所謂害與不害是相對而言,人站在自己的本位,覺得動物是害蟲,從動物的角度來說,其實人才是最大的害蟲。如果動物要消滅人類,大家是不是願意呢?

  問: 家中的孩子要吃蚌,怎麼辦?

  答: 作爲一個母親,對孩子應當起到引導和教育的作用,而不應隨意地遷就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在違背原則的情況下。孩子正處于成長的過程中,處于人生觀和世界觀形成的過程中,如果能以佛法的智慧加以引導,那麼,不僅對他的現在,乃至對他的將來,都會有很大的幫助。

  問: 生活中,總是習慣性地將蚊子蒼蠅打死,是不是可以多念些往生咒來彌補自己的過失?

   無意中的殺生行爲的確是在所難免的,我們在生活中,可能經常踩死螞蟻,也可能經常打死蚊子,當我們發現自己的過失時,要以慈悲心來爲它們念佛,祝願它們早日擺脫叁惡道的痛苦,願意用自己的修行功德去回向給它們,去幫助它們,這樣就能減少自己的過失。

  問: 作爲家庭主婦,爲照顧家人的叁餐飲食,無法避免殺生,怎麼辦?

  答: 又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很多居士所處的家庭中,往往不是全家都信佛,作爲一個主婦,因爲自己信佛就要求大家吃素是不太現實的。許多家庭也往往因爲這個問題鬧得雞犬不甯,作爲家庭主婦來說,是沒有原則地遷就整個家庭,還是非常死板地去嚴守自己的戒律呢?爲家庭和睦起見,在不違背原則的情況下,不妨做一些遷就家庭成員的事。什麼樣的情況屬于不違背原則呢?如果家裏人一定要吃肉,作爲受了五戒的人,當然不可以殺生,也不可以讓別人殺,否則不但自己造了罪,對家人也沒有任何好處,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能采取折衷的辦法,買一些現成的半成品給家人食用。佛經裏也說到有叁淨肉,所謂叁淨肉就是:不見爲你殺,不聞爲你殺,不是爲你殺,這樣的肉我們去買或去吃,都不會犯殺生的罪。至于涉及到殺生,那就必須堅持原則,無論如何也不可放棄這一立場。

  問: 吃素已經六年了,現在有病,需要吃肉食,是否可以? 

  答: 一般來說,生病都不是因吃素引起的。素食其實是有益于健康的,所以生病後就更應該吃素。生病時更容易體會生命的無常,要加倍精進才對。

  問: 父母生病,要吃活的海鮮,應該怎樣正確對待?

  答: 在我們學佛的過程中,有些事情是原則性的,有些事情是可以方便的。所謂原則就是戒律: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父母想要吃活海鮮,雖是人之常情,但是從因果來說,這種想法對他是有百害而無一利,作爲子女,既然已經明白了這樣的道理,就要對父母好言相勸,這才是真正的孝順。實在勸不了的時候,可以買一些已經死掉的回來。吃素和吃葷可以方便,看各人的條件,但不殺生是原則,絕不可輕易地違反。

  問: 佛教提倡不殺生,是不分善惡,一律不殺呢?還是區別善惡,善者護,惡者殺?

  答: 這是非常現實的問題。從聲聞戒的角度來說,不殺生就是一律不殺,沒有善惡的區別。因爲佛教認爲一切衆生都是平等的,不能以分別心來對待。而所謂的害蟲,如老鼠、蟑螂等,究竟是不是該殺?其實,害與不害是相對的。環保專家認爲,地球上最大的害蟲不是四害,而是人類。因爲人類對地球所造成的破壞是其它害蟲無法相比的,那麼人類是不是也該殺呢?所以,我們不應站在自己的角度覺得害蟲就該殺。

   從菩薩戒的角度來說,特殊情況下菩薩也可以殺生,而且不殺還犯戒。如果有個歹徒拿著炸彈行凶,作爲菩薩,必須挺身而出殺了歹徒。那麼,古代那些疾惡如仇的俠義之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把歹徒殺掉,是不是菩薩行爲呢?其實這不屬于菩薩行爲。爲什麼?原因是他是帶著嗔恨心去殺人,而菩薩是對歹徒生起了極大的悲心,可憐他因爲無知而造下惡業,將生生世世在地獄受極大苦報。不但會給他人造成傷害,更會給自己造成傷害。所以,菩薩爲拯救他甯願自己因殺生而下地獄,也不能讓他造下這一惡業。

  問: 吃素後,蛋類能不能吃?

  答: 一個嚴格吃素的人,是不吃蛋類食品的。佛教提倡素食的理論基礎,是爲了不殺生,爲了體現對衆生的慈悲。而雞蛋是生命的胚胎,特別是一些有性的雞蛋,吃了也會涉及到殺生。當然,現在養雞場裏出來的雞蛋,很多是沒有爸爸的雞蛋,也可以說是沒有生命,這樣應該是不屬于殺生的範疇。有些人如果實在想吃,倒也沒有太大的妨礙。

  問: 誦經不吃素有罪業嗎?

  答: 關于吃素的問題,只要是不殺生就沒有太大的關系。能吃素當然最好,不吃素的人一定要堅持不殺生的原則。

  問: 請法師談談佛教裏”素食“方面的問題。

  答: 漢傳佛教有叁大特色:素食、單身與僧裝。原始佛教的僧團中,並不是嚴格的素食。關于素食的問題,是在《梵網經》、《楞伽經》、《楞嚴經》及《涅槃經》等大乘經典中才有明確的規定。漢傳佛教的素食是從梁武帝時代開始的,我認爲,素食是佛教所提倡的慈悲的最好體現,吃肉多多少少會涉及到殺生,有消費者,必然會有人去造業,大家都不吃,也就不會有人去殺。原始佛教允許食肉,是由于僧人必須乞食,乞食是不可能挑選的;而藏傳佛教食肉,則是由于地域條件所限,在蔬菜匮乏的高原,不食肉幾乎無法維持生存。因此,南傳佛教、藏傳佛教食肉是與他們所處的社會環境有很大關系,不過他們食肉也是前提的,必須是“叁淨肉”,即不見殺、不聞殺、不爲我殺的動物肉才可食。

  有關居士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疑問

  問: 在家學佛會不會影響到正常的家庭生活?

  答: 既然是在家居士,當然還是可以正常地談情說愛,結婚生子,只要我們的所作所爲是在五戒允許的範圍內。吃素的問題也不定一非要堅持,能吃素當然最好,不能吃素的話,只要不殺生,吃叁淨肉也是可以的。所以說,學佛對我們的家庭生活是沒有任何妨礙的,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學佛使我們的道德得到了淨化,使我們的人格得到了升華,這對于維護家庭的和睦和幸福有著根本的保障。

  問: 家庭中是否可以養小鳥?

  答: 根據菩薩戒的規定,家庭中是不可以豢養狸貓豬狗。但有很多人通過養小動物來獲得生活的樂趣,並形成了一種業余愛好。但我們可以想象,把小鳥關在籠子裏,是限製了它的自由,損害了它的正常權利,佛教提倡衆生平等,不僅人類有人權,一切衆生都有衆生權。每個生命都是獨立的,誰也不從屬于誰,動物也應當有自己的自由生存權利,爲什麼我們要迫使它陪伴著我們,迫使它爲我們服務?除非它自己願意。由此可見,我們爲了博得自己開心而限製它的自由,這本身是一種不慈悲的表現。但是話又說回來,有些小鳥從小就長在鳥籠裏,已經失去了生存能力,在這種情況下,既然已經養了,還是要繼續養下去,最好是給它換個更大的空間,以慈悲之心來對待它,而不是當作寵物來取樂。

  問: 學佛是對現實人生的逃避嗎?

  答: 很多人覺得學佛是逃避現實,什麼是現實呢?我們一般人所說的現實,只是代表著一般世俗人的生活方式和追求。比如結婚、成家、生孩子、找工作,賺錢,追名逐利。通常的行情是按這樣生活方式去生活去追求,便是積極的人生,而出家通通放棄這些,于是人們便覺得出家是逃避現實。事實上並不是這麼一回事:一、學佛並不要求一定要出家,出家人在佛教徒中只占少數的一部分。而沒有出家的在家佛教徒他可以和世俗一般人一樣,過著常人的生活。至于出家人雖然放棄世俗的生活及追求,但他有他的現實,他有他的生活方式。而論人生的追求來說,出家人則有更高的人生追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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