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群法師在柏林寺生活禅夏令營
2000年夏,應河北柏林寺淨慧法師邀請,濟群法師在生活禅夏令營期間作了題爲《從戒律看原始僧團的管理體製》的講座。前來參加夏令營的營員達二百多人,多爲高校師生,他們在講座結束後,針對演講內容提出許多疑難,本文根據現場錄音整理。
問: 法律製度在僧團內是否適用?
答: 在僧團內,任何問題都是通過法律來解決的。佛陀製戒,就是讓那些沒有慚愧心、喜歡惹事生非的人能夠受到法律的規範,而使另外那些重視修行、有道心的人更安心地修行。
問: “在家居士不可以讀戒”,這種說法有什麼根據嗎?
答: 嚴格來講,在家人不能參加僧團的大衆會議,就像黨員會議,非黨員不可參加;同樣的道理,非比丘也不可看僧團的會議。在戒律裏,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家居士不可以看戒律,之所以不主張、提倡在家居士看戒律,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出家戒律是讓出家人守持的,與在家人沒有關系,在家居士了解並守持在家戒即可;二是爲避免是非,在家衆若看了出家人的戒律,而對僧團內的情況又不了解,只一味拿著這個標准去衡量出家人,難免産生議論、誹謗,以致造下口業,倒不如不了解更好些。所以一般主張不看,而出于研究的需要,看了之後也不屬于很大的過錯。
問: 受戒時候,如何得到戒體?
答: 受戒必須通過如法的羯磨、如法的儀式來完成。現在受戒,通常只是授戒和尚把一些重要的事情交待清楚。作爲受戒人,以什麼樣的心態來受戒,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受戒過程中,要聽清楚授戒和尚的講話,尤其是羯磨時一些關鍵的話,其中叁次稱念“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是最爲重要的,戒體就是在這時得到。因此,必須以最爲懇切殷勤的心,希望得到戒體,在授戒和尚宣布叁皈歸內容時,聽得了了分明,答得明明白白,才可得到戒體。
問: 請介紹一下律宗的修行和開悟是怎樣的?
答: 中國八大宗派都有很多修行法門,而且都是相互聯系的,以律宗而言,並沒有一個完整的學佛、成佛的修行系統,戒律只是修行的基礎。我們不論學那個宗派,不論是在家或出家修行,都要以戒爲基礎,正所謂“萬丈高樓平地起”。在聲聞乘裏有戒、定、慧、解脫、解脫之見,戒是最爲關鍵的基礎,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得成就解脫,乃至成就解脫智慧。禅宗也是以戒爲基礎,然後通過禅定的修習使身心得到安住。中觀、唯識、天臺、賢首的學習,則是樹立對佛法的正知正見。
佛法的修習,應以“八正道”爲系統,其中,正命、正業和正語叁個部分即屬于戒的內容,但並不能涵蓋整個修行過程。戒律在中國形成了獨立的宗派,也是漢傳佛教的一個特色。但我們要清楚,如果僅僅持戒,而不修定,不修觀,沒有正見,也許只得到“人天果報”,使你來生繼續做人或升天,還是無法成就最終的解脫。
問: 在家居士因定力、智慧不夠,容易破戒,應該怎麼辦?破了戒,對戒體會産生什麼影響?
答: 在家居士守持的“五戒”,表面看起來比較簡單,其實要真正做好很不容易,尤其是在我們當今這個時代。因此,爲慎重起見,在家居士在受戒時可以分受,可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受一分、二分、叁分、四分乃至五分,若不分青紅皂白地全受了,可能就容易犯戒。
犯戒和破戒是不一樣的,犯戒主要是指犯輕戒;而破戒則是犯重戒,比如殺人就是犯重罪,就要失去戒體。就象茶杯落地後摔成碎片,再要將它修補起來就很困難,若只是沾染了汙點,清洗之後還可以繼續使用。所以,犯了輕戒可以通過忏悔來彌補過失,一旦犯了重戒,戒體就失去了。忏悔是彌補犯戒的方法,忏悔則清淨,忏悔則安樂。
問: 一般說“五無間罪”是不可忏悔的,而在《普賢行願品》中卻說能消除五無間業,該如何理解?
答: “五無間罪”所有罪行中最爲嚴重的,但現在要犯,倒也很不容易,這一點請大家不必過于擔心。佛陀已經入滅,不會有機會出佛身血;找一個阿羅漢來殺也很難;破羯磨轉*輪身,破壞僧團的團結,在家人沒有資格;只有殺父、殺母這兩條可能做得到。佛法所講的可忏與不可忏之間,並沒有嚴格的界定,而對真正通達了空性的人來說,罪業本身也是沒有自性的,之所以講有些罪業不可忏悔,主要是爲強調這種罪業的嚴重性。
以聲聞乘的觀點來看,有“定業”和“不定業”兩種罪業,有心造成的罪業,會成爲“定業”;無意間造下的多屬于“不定業”。定業是指受報的時間和程度都已決定,而不定業則還沒有確定。但通過忏悔,定業也可轉化爲不定業。在《藥師經》、《普賢行願品》等大乘經典裏都提到這一點。說不可忏悔,是要我們明白是罪業的嚴重性,從而生起警戒的心。但佛陀是慈悲的,因此又開設一些方便之門說可以忏悔,這樣我們才有希望。
問: 請法師談談佛教裏“素食”方面的問題。
答: 漢傳佛教有叁大特色:素食、單身與僧裝。原始佛教的僧團中,並不是嚴格的素食。關于素食的問題,是在《梵網經》、《楞伽經》、《楞嚴經》及《涅槃經》等大乘經典中才有明確的規定。漢傳佛教的素食是從梁武帝時代開始的,我認爲,素食是佛教所提倡的慈悲的最好體現,吃肉多多少少會涉及到殺生,有消費者,必然會有人去造業,大家都不吃,也就不會有人去殺。原始佛教允許食肉,是由于僧人必須乞食,乞食是不可能挑選的;而藏傳佛教食肉,則是由于地域條件所限,在蔬菜匮乏的高原,不食肉幾乎無法維持生存。因此,南傳佛教、藏傳佛教食肉是與他們所處的社會環境有很大關系,不過他們食肉也是前提的,必須是吃“叁淨肉”,即不見殺、不聞殺、不爲我殺的動物肉才可食。
問: 爲了不麻煩別人,有時講了假話,這算“妄語”嗎?
答: 佛教中所講的妄語也是有“級別”的,有大妄語、小妄語及方便妄語之分。去別人家裏,怕麻煩別人,自己沒有吃飯,卻說吃過了,這叫方便妄語。其目的不是爲了傷害和欺騙別人,也不是爲了個人的利益,這樣的妄語一般來說是沒什麼妨礙的。戒律裏有個案例,說一老比丘住在山裏,某日,一只被獵人追趕的野豬從老比丘面前跑過,當獵人追來詢問時,老比丘卻指了另外的方向。老比丘的做法完全是出于對野豬的慈悲,雖是說了妄語,卻沒有罪過。若以菩薩戒來衡量,這樣的妄語還有功德。在菩薩戒裏,菩薩爲了利益衆生,可以殺人,可以偷盜,甚至可以邪淫,但我們必須明確它的前提,必須沒有絲毫的利己之心摻雜在其中。
問: 戒律公開,讓社會對僧人的行爲起一定的監督作用,是不是更有利于佛教的良好發展?
答: 關于公開戒律,使社會對僧團産生一定的監督作用,理論上是可行的,但現在國民素質太差,就像提倡民主製度一樣,在國民素質沒有達到相當水准之時,一味地提倡民主就可能帶來許多負面影響。我認爲,在民衆素質提高的將來,公開戒律是完全可能的。在泰國、緬甸等南傳佛教地區,每位男性都有出家的經曆,都知道戒律,的確可以對僧團起到監督的作用,對僧團自身的健康發展也確實是有利的。
問: 過去的寺院是自給自足的,現在多數寺廟都沒有這種條件,假如連居士的供養也沒有,僧人的生活將怎麼維持?
答: 原始僧團實施的是乞食製度,但這一製度在中國始終沒有很好地實施過,這和中國的國情及文化背景有關。漢傳佛教從道安時代到禅宗的興起,在戒律之外還有一套清規僧製,這與傳統的封建君主製度有關系。目前港臺地區的寺廟基本上是私有的,經濟來源依靠十方供養和一些企業的支持捐助。國內寺院多數是十方叢林,經濟上反倒可以獨立,一些寺院同時還是旅遊景點,經濟收入更爲穩定。因此,國內佛教事業的發展關鍵在于正確理念的引導,比如僧才的培養,慈善和弘法事業的開展,在此同時,還要處理好出世與入世、學術與信仰、內修與外弘等問題,這些都直接關系到佛教本身的健康發展,比經濟問題更爲重要。
問: 當看到有人要殺人時,作爲學佛的人該不該去製止?
答: 從聲聞乘戒律來看,當你看到別人殺人時,不想救並不算犯戒,自己殺人才算犯戒。聲聞戒是以止惡爲主,止惡是消極的行善,放生、救人則是積極的行善。菩薩戒不僅強調消極行善,更重視積極行善。菩薩戒有“叁聚淨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作爲菩薩,當看到歹徒要行凶之時,不能袖手旁觀,而要發慈悲心,甯願自己造業下地獄也不願他因此殺業承受無止境的惡報,以這樣的發心,菩薩雖殺人而不犯戒,且功德無量,這和俠客那種嫉惡如仇的殺人是完全不同的。
問: 蚊子、蒼蠅是四害,學佛的人可不可殺害?
答: 人們認爲蒼蠅、蚊子屬“四害”之列,不知道動物們把人類看成是什麼害?所謂害與不害是相對而言,即使是在骨肉至親之間,由于財産、利益的爭奪,彼此也可能置對方于死地而後快。蒼蠅、蚊子並不是有意要傷害我們,它們只是出于本能,出于生存的需要。佛法所提倡的慈悲並不僅限于人類,而是包括一切衆生,動物和昆蟲也是衆生,我們對它們也應有愛護之心。我們慈悲蚊子,其意義不僅在于尊重它們的生命,更是在長養我們的慈悲之心,完善並提高我們的人格。所以從佛法的角度來看,即便是蒼蠅和蚊子也不可隨意傷害,在平日搞好環境衛生更爲重要。
問: 上山時不小心踩死了螞蟻,是不是犯罪?
答: 造罪有故意的,也有無心的,同樣的過錯,故意造作的罪業較重,所以,罪業的輕重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最初的動機。受戒之後,所犯的罪業涉及到兩個層面,一是過錯本身形成的業罪,一是因犯戒而導致的戒罪。在無意間踩死螞蟻屬于不定業,業報是比較輕微的,像偶然被別人踩了一腳可能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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