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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释疑篇(下集)

  济群法师在柏林寺生活禅夏令营

  2000年夏,应河北柏林寺净慧法师邀请,济群法师在生活禅夏令营期间作了题为《从戒律看原始僧团的管理体制》的讲座。前来参加夏令营的营员达二百多人,多为高校师生,他们在讲座结束后,针对演讲内容提出许多疑难,本文根据现场录音整理。

  问: 法律制度在僧团内是否适用?

  答: 在僧团内,任何问题都是通过法律来解决的。佛陀制戒,就是让那些没有惭愧心、喜欢惹事生非的人能够受到法律的规范,而使另外那些重视修行、有道心的人更安心地修行。

  问: “在家居士不可以读戒”,这种说法有什么根据吗?

  答: 严格来讲,在家人不能参加僧团的大众会议,就像党员会议,非党员不可参加;同样的道理,非比丘也不可看僧团的会议。在戒律里,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家居士不可以看戒律,之所以不主张、提倡在家居士看戒律,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出家戒律是让出家人守持的,与在家人没有关系,在家居士了解并守持在家戒即可;二是为避免是非,在家众若看了出家人的戒律,而对僧团内的情况又不了解,只一味拿着这个标准去衡量出家人,难免产生议论、诽谤,以致造下口业,倒不如不了解更好些。所以一般主张不看,而出于研究的需要,看了之后也不属于很大的过错。

  问: 受戒时候,如何得到戒体?

  答: 受戒必须通过如法的羯磨、如法的仪式来完成。现在受戒,通常只是授戒和尚把一些重要的事情交待清楚。作为受戒人,以什么样的心态来受戒,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受戒过程中,要听清楚授戒和尚的讲话,尤其是羯磨时一些关键的话,其中三次称念“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是最为重要的,戒体就是在这时得到。因此,必须以最为恳切殷勤的心,希望得到戒体,在授戒和尚宣布三皈归内容时,听得了了分明,答得明明白白,才可得到戒体。

  问: 请介绍一下律宗的修行和开悟是怎样的?

  答: 中国八大宗派都有很多修行法门,而且都是相互联系的,以律宗而言,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学佛、成佛的修行系统,戒律只是修行的基础。我们不论学那个宗派,不论是在家或出家修行,都要以戒为基础,正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在声闻乘里有戒、定、慧、解脱、解脱之见,戒是最为关键的基础,由戒生定,由定发慧,由慧得成就解脱,乃至成就解脱智慧。禅宗也是以戒为基础,然后通过禅定的修习使身心得到安住。中观、唯识、天台、贤首的学习,则是树立对佛法的正知正见。

   佛法的修习,应以“八正道”为系统,其中,正命、正业和正语三个部分即属于戒的内容,但并不能涵盖整个修行过程。戒律在中国形成了独立的宗派,也是汉传佛教的一个特色。但我们要清楚,如果仅仅持戒,而不修定,不修观,没有正见,也许只得到“人天果报”,使你来生继续做人或升天,还是无法成就最终的解脱。

  问: 在家居士因定力、智慧不够,容易破戒,应该怎么办?破了戒,对戒体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 在家居士守持的“五戒”,表面看起来比较简单,其实要真正做好很不容易,尤其是在我们当今这个时代。因此,为慎重起见,在家居士在受戒时可以分受,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受一分、二分、三分、四分乃至五分,若不分青红皂白地全受了,可能就容易犯戒。

   犯戒和破戒是不一样的,犯戒主要是指犯轻戒;而破戒则是犯重戒,比如杀人就是犯重罪,就要失去戒体。就象茶杯落地后摔成碎片,再要将它修补起来就很困难,若只是沾染了污点,清洗之后还可以继续使用。所以,犯了轻戒可以通过忏悔来弥补过失,一旦犯了重戒,戒体就失去了。忏悔是弥补犯戒的方法,忏悔则清净,忏悔则安乐。

  问: 一般说“五无间罪”是不可忏悔的,而在《普贤行愿品》中却说能消除五无间业,该如何理解?

  答: “五无间罪”所有罪行中最为严重的,但现在要犯,倒也很不容易,这一点请大家不必过于担心。佛陀已经入灭,不会有机会出佛身血;找一个阿罗汉来杀也很难;破羯磨转*轮身,破坏僧团的团结,在家人没有资格;只有杀父、杀母这两条可能做得到。佛法所讲的可忏与不可忏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定,而对真正通达了空性的人来说,罪业本身也是没有自性的,之所以讲有些罪业不可忏悔,主要是为强调这种罪业的严重性。

   以声闻乘的观点来看,有“定业”和“不定业”两种罪业,有心造成的罪业,会成为“定业”;无意间造下的多属于“不定业”。定业是指受报的时间和程度都已决定,而不定业则还没有确定。但通过忏悔,定业也可转化为不定业。在《药师经》、《普贤行愿品》等大乘经典里都提到这一点。说不可忏悔,是要我们明白是罪业的严重性,从而生起警戒的心。但佛陀是慈悲的,因此又开设一些方便之门说可以忏悔,这样我们才有希望。

  问: 请法师谈谈佛教里“素食”方面的问题。

  答: 汉传佛教有三大特色:素食、单身与僧装。原始佛教的僧团中,并不是严格的素食。关于素食的问题,是在《梵网经》、《楞伽经》、《楞严经》及《涅槃经》等大乘经典中才有明确的规定。汉传佛教的素食是从梁武帝时代开始的,我认为,素食是佛教所提倡的慈悲的最好体现,吃肉多多少少会涉及到杀生,有消费者,必然会有人去造业,大家都不吃,也就不会有人去杀。原始佛教允许食肉,是由于僧人必须乞食,乞食是不可能挑选的;而藏传佛教食肉,则是由于地域条件所限,在蔬菜匮乏的高原,不食肉几乎无法维持生存。因此,南传佛教、藏传佛教食肉是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很大关系,不过他们食肉也是前提的,必须是吃“三净肉”,即不见杀、不闻杀、不为我杀的动物肉才可食。

  问: 为了不麻烦别人,有时讲了假话,这算“妄语”吗?

  答: 佛教中所讲的妄语也是有“级别”的,有大妄语、小妄语及方便妄语之分。去别人家里,怕麻烦别人,自己没有吃饭,却说吃过了,这叫方便妄语。其目的不是为了伤害和欺骗别人,也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这样的妄语一般来说是没什么妨碍的。戒律里有个案例,说一老比丘住在山里,某日,一只被猎人追赶的野猪从老比丘面前跑过,当猎人追来询问时,老比丘却指了另外的方向。老比丘的做法完全是出于对野猪的慈悲,虽是说了妄语,却没有罪过。若以菩萨戒来衡量,这样的妄语还有功德。在菩萨戒里,菩萨为了利益众生,可以杀人,可以偷盗,甚至可以邪淫,但我们必须明确它的前提,必须没有丝毫的利己之心掺杂在其中。

  问: 戒律公开,让社会对僧人的行为起一定的监督作用,是不是更有利于佛教的良好发展?

  答: 关于公开戒律,使社会对僧团产生一定的监督作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现在国民素质太差,就像提倡民主制度一样,在国民素质没有达到相当水准之时,一味地提倡民主就可能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我认为,在民众素质提高的将来,公开戒律是完全可能的。在泰国、缅甸等南传佛教地区,每位男性都有出家的经历,都知道戒律,的确可以对僧团起到监督的作用,对僧团自身的健康发展也确实是有利的。

  问: 过去的寺院是自给自足的,现在多数寺庙都没有这种条件,假如连居士的供养也没有,僧人的生活将怎么维持?

  答: 原始僧团实施的是乞食制度,但这一制度在中国始终没有很好地实施过,这和中国的国情及文化背景有关。汉传佛教从道安时代到禅宗的兴起,在戒律之外还有一套清规僧制,这与传统的封建君主制度有关系。目前港台地区的寺庙基本上是私有的,经济来源依靠十方供养和一些企业的支持捐助。国内寺院多数是十方丛林,经济上反倒可以独立,一些寺院同时还是旅游景点,经济收入更为稳定。因此,国内佛教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于正确理念的引导,比如僧才的培养,慈善和弘法事业的开展,在此同时,还要处理好出世与入世、学术与信仰、内修与外弘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关系到佛教本身的健康发展,比经济问题更为重要。

  问: 当看到有人要杀人时,作为学佛的人该不该去制止? 

  答: 从声闻乘戒律来看,当你看到别人杀人时,不想救并不算犯戒,自己杀人才算犯戒。声闻戒是以止恶为主,止恶是消极的行善,放生、救人则是积极的行善。菩萨戒不仅强调消极行善,更重视积极行善。菩萨戒有“三聚净戒”,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作为菩萨,当看到歹徒要行凶之时,不能袖手旁观,而要发慈悲心,宁愿自己造业下地狱也不愿他因此杀业承受无止境的恶报,以这样的发心,菩萨虽杀人而不犯戒,且功德无量,这和侠客那种嫉恶如仇的杀人是完全不同的。

  问: 蚊子、苍蝇是四害,学佛的人可不可杀害?

  答: 人们认为苍蝇、蚊子属“四害”之列,不知道动物们把人类看成是什么害?所谓害与不害是相对而言,即使是在骨肉至亲之间,由于财产、利益的争夺,彼此也可能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苍蝇、蚊子并不是有意要伤害我们,它们只是出于本能,出于生存的需要。佛法所提倡的慈悲并不仅限于人类,而是包括一切众生,动物和昆虫也是众生,我们对它们也应有爱护之心。我们慈悲蚊子,其意义不仅在于尊重它们的生命,更是在长养我们的慈悲之心,完善并提高我们的人格。所以从佛法的角度来看,即便是苍蝇和蚊子也不可随意伤害,在平日搞好环境卫生更为重要。

  问: 上山时不小心踩死了蚂蚁,是不是犯罪?

  答: 造罪有故意的,也有无心的,同样的过错,故意造作的罪业较重,所以,罪业的轻重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最初的动机。受戒之后,所犯的罪业涉及到两个层面,一是过错本身形成的业罪,一是因犯戒而导致的戒罪。在无意间踩死蚂蚁属于不定业,业报是比较轻微的,像偶然被别人踩了一脚可能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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