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以看到我的見性(師手指毛巾)。無論出去,見是物的話,出去看的到;收回來,你當然也看得到嘛!可是,見性不是物,所以,收回來的時候,你根本看不到我的見性是什麼,就這麼理解。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不過話說回來,若你真的有那個能力見到我的見性于它不見物的時候所在,就姑且說這樣,你有這個能力,那你所看到的,則自然不是它不見物時之[物相],而是我的[能見]的見性,因爲此時已無[所見]之物。這一段的意思,就是把話轉成另外一個角度,如果你真的能見到我的見性,在什麼狀況見到呢?我不見物的時候,你一樣能夠見到,那你所看到的是什麼?當然不是他不見物時候的物象,而是我的能見的見性,因爲那是無形的,因爲這個時候,已經沒有所見之物。所以,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不見的時候,它不是物,所以,當然就不見之相,當然就非彼不見之相,因爲它無物。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你若退卻而說:你並不能見我所不見之地,就是你沒有那個能力。前面說:就算你有那個能力,見到我不見的時候;現在就是說:如果沒有那個能力,見到我不見的時候,自然非物,當然就不是物象。你若退卻而說:你並不能見我所不見之地,則我的見性跟你的見性,自然都不是物。就是不是物象了,它沒有體積,不是有體積,有物象長短、方圓,自然非物象,意思:見性是見性,物象是物象,不可混雜。
義貫:退一步說,[若]你執言[見]性的確[是物],有體積、有形狀的物,可以認得出來的物,把能見的見性,變成所見的物象,假設說:這個成立的話,如是則能見已轉成所見,[則汝亦可見]到[吾之]能[見]之性,而你實不能見到我的見性,故能見之性並不是物。你[若]再辯說當你我[同見]一物[者]之時,就在這個時候,即[名爲]你[見]到[吾]之見性,若此爲真,把這個當作是真實的,那麼當[吾]收回視線而[不見]此物[時],你[何不]能,爲什麼沒有那種能力?[見吾]之見性正?[不見]物時所在[之處]?而你實不能見我的見性當它不見物時的所在之處,因此,見實非物。
前面假設說:見若是物;現在證明見不是物。然而再退一步言,你[若]真正能[見]到我的見性當它[不見]物時所在之處,姑且以此爲真,則你所見到的,[自然非彼]見性所[不見之]物[相],而是我的見性本身,因爲此時已經沒有外物摻雜在內,然而你實在是不能見到我的見性,因爲我的見性並不是物,而能爲他人所見者——性是能見,非所見。此時,你[若]退而說你並[不]能[見吾]之見性[不見]物時所在[之地],則我的見性與你的見性,[自然]皆[非]是[物];見性既非是外物,[雲何]還說[非]是[汝]之真性呢?意思就是:這個就是你的真性,不必質疑!
經文:[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體性紛雜,則汝與我並諸世間不成安立。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見性周遍,非汝而誰?雲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注釋:[汝既見物,物亦見汝]:因爲能見之性既然是[物],反過來,[物]也就是[見]。物也有能見之性。物若有能見之性,則當你見物之時,此物也見了你。這個時候,有情、無情,見性跟物象完全混亂了,叫做[體性紛雜]:能見跟所見體性紛雜,如是則能見與所見,有情與無情,體與性都紛亂相雜,分不清楚了。[則汝與我並諸世間不成安立]:如是則你、我、以及世間一切法,都無法安立了,因爲搞不清楚到底何體是你,何體是我,何體是外物。[若汝見時,是汝非我]:當你見物的時候,一定是[你]在見,而非[我]在見。這個見性是不可混雜的。
義貫:佛言:[又,]見性若是物,[則]當[汝]現[今]正[見]某[物之時,汝既見]此[物],同時此[物亦]應能[見汝]才對,因爲物具有能見之性,如是則能見與所見其[體]與[性]都會[紛]亂相[雜,則汝與我並諸]有情與無情[世間],皆[不成安立]。阿難:[若]當[汝]在[見]物之[時],一定[是汝]在見,而絕[非]是[我]在見。你的[見性]能[周遍]于一切,若見性是物,就一定有體積與質礙,怎麼能夠周遍一切呢?所以,見不是物,物就會有障礙。則此見性[非]是[汝]之真性,[而]會是[誰]呢?你[雲何自疑]那不是[汝之真性],此[性]本在[汝]而你卻[不]敢認爲它[真]是你的,反而欲[取我]之言說以[求]證其[實]呢?
诠論:這一段論辨[見性非物]之文,如下:1.若見性是物,則你應能見[吾之見]→(依此類推,反過來說)然你實不能見到[吾之見]我的見性。所以,見性不是物。這第一段,若見是物,是不對的,推論到最後,見性不是物。
2.假設你能見[吾之見],則你也應能見[吾之不見]→依此類推,然你實不能見[吾之不見],你根本沒有能力,看到我不見之處。所以,你能見[吾之見]是不能成立的,你根本沒有能力,見到我之見性。所以,你能見到我的見性,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見性非物。
3.再假設你能見[吾之不見],則你所見者便是我的見性,→依此類推,既然是我的[見性],便非外物,所以,見性非物。跟前面的假設的:若見是物,推翻了,在這裏很斬釘截鐵的:見性不是物。
4.若你不能見[吾之不見],則你所不見者更加非物,因若是物,則必能見,因爲它有體積、有質礙嘛!→依此類推,以不見故,因爲看不到,則必非物。因爲你沒有能力,見到我之不見,因爲不見,不見當然沒有質礙,則必非物,所以,見性非物。
諸位!現在總觀,看這一段,再簡單看一下,诠論:這一段論辨[見性非物]之文,如下:第一個,假設若見性是物,把那個無形相的見性,姑且說它變成有形相的物象,變成見性也可以被看,推論到最後,所以,見性非物。第二段最後一句:所以,見性非物。第叁段,所以,最後一句:見性非物。第四段,所以,見性非物。也就是說:所有的假設,都針對若見性是物來反駁,意思就是:見性是見性,物是物,不可以混雜的!所以,若見性是物,這種假設是不能成立的。所以,推論到最後:第一段,見性非物;第二種假設,見性非物;第叁段,見性非物;第四段,見性非物,很清楚的這個假設:若見是物,是不對的,是不對的!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十番顯見 第二十四》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