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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同分妄見•別業妄見 第四▪P7

  ..續本文上一頁的前塵影事來問你:汝今猶以一切世間,無知的衆生妄想,妄想就是自生疑惑,就是妄想。疑見性爲和合,以及諸因緣性,就是跟和合有關了。疑見性爲和合,以及諸因緣性,跟和合相關,而自疑惑,疑惑就是:真心到底是和合不和合?弄不清楚!證菩提心和合起者。好!現在證悟了菩提心,豈屬于和合而起?這是佛告訴阿難:真心爲能證悟之菩提心,豈屬于[和合]而起?真心爲能證悟之菩提心,豈屬于和合而起者?

  這個我再解釋一遍:阿難!我現在又以前塵影事來問你,汝今仍然以一切世間,生滅妄想心、意識心,自生疑惑,這些妄想懷疑什麼?懷疑見性是和合,妄想和合,妄想就是懷疑見性爲和合,叫做妄想和合。說:妄想疑見性爲和合,以及諸因緣性,因緣性就是和合相關,而自疑惑,就是見性跟因緣性有關,而自疑惑。那麼,證菩提心和合起者,證悟了菩提的真心,哪裏是屬于你阿難所講的和合而起?

  [前破因緣等,皆約前塵而破,以見離塵不顯故];見性是因爲外塵的相才顯現。[今破和合,亦以前塵爲問。故佛雲:吾今複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情計,疑見性爲和合而有,此誠不當]。這實在是不恰當![觀猶以二字,有責怪意,和合上加妄想二字,以真見本無和合,妄想情計,妄計和合。諸因緣性一句,以和合與因緣相關,故兼言之];因緣性跟和合有關,和合跟因緣性有關,[自生疑惑,即是妄想]。

  [證菩提心,和合起者:此二句按定錯計。上句即指真見,以真見爲能證菩提之因地心,此心爲如來密因],所以,要進入佛的境界,下手處,要不生不滅性,要徹底的放下生滅,這個才能進入如來的密因。[由來不變,豈屬和合起者]?由來不變就是絕對獨立,不跟任何東西合。[故不應自生疑惑。初總舉妄惑竟]。

  [未二 別爲破斥 (分二)]

  [申初 破和]

  [二 破合 今初]

  經文[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爲與明和?爲與暗和?爲與通和?爲與塞和]?

  現在分別來破斥。說:你現在者,妙淨見精,因爲見相二妄已除,所以,加一個[妙]。那麼,現在佛就問了:這個妙淨見精就是本妙本淨、純一無雜的見精,現在我問你:到底是跟明相、有光亮的明相和?還是沒有光線的暗處和?或者是與空、通的地方和?或者是和阻塞的地方和?你說說看。因爲見相二妄已除的話,這句意思是:真心到底與明和?與暗和?爲與通和?還是與塞和?就是這個意思。

  [此仍用見精者,以真見、見精無別體故]。本體是一。所以,真見是沒有帶妄,見精是帶妄;可是,如果除了以後,也可以用見精,因爲見精是純一無雜,就是見性。[因二妄既剖,故加妙淨二字,以此見雖然處染,畢竟不染,其清淨本體,由來不變,故曰:“妙淨”。爲與明和等,即以前塵爲問也]。

  經文[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相可辨,雜何形像]?

  好!解釋一下:如果跟有光線的明相來和,就用這個來舉例子,且汝觀明,你好的看這個明相,注意看!當明相現前的時候,何處雜見?何處雜這個見性?[雜]就是和,如果見性是見性、明相是明相,你很清楚的,見性跟明相並沒有雜在一起!那麼,說和就不對了。見、相可辨,這個[見]就是內在的見性、見精,[相]是指明相。在這裏是說:這個見性、見精,內在的見精,和外在的明相,很清楚可以辨明。意思是:能見是能見,所見是所見,這非常清楚的!好!雜何形像?我現在問你:混和以後,又變成了什麼形像呢?

  [首句牒定,下以名、義、體、相四意破之。先約相破。雜即和也,凡言和者,必有二物,相投不分,方成和義]。你說見性跟明相是和,好!現在用這個角度來討論,所以,就問阿難[故難雲:且汝觀見明相,正當明相現前之時,何處雜和汝見耶]?何處夾雜你的見精?意思就是:見精一直存在,並沒有混雜在一起,外相是外相。[見相可辨],能見的見性、外在的見相,很清楚![雜何形像者]:混雜在一起,這中間變成了什麼?就失去了原有的見性、失去原有的相嗎?[見精屬內心,明相屬外境,如果雜和爲一,亦應可辨;如朱與面粉二物雜和,則朱失其紅,面失其白,成爲非紅非白之色,今見相],就是見分、相分,[二者雜和,究竟作何色相耶]?

  佛很有智慧,就問他了:

  經文[若非見者,雲何見明?若即見者,雲何見見]?

  諸位!底下這一段是指混和以後,見性跟明相混和以後,這個明相若非見者,若非見就是:如果不是見性所見,混和後,若不是見性所見,[雲何]就是如何,能見到明?大家都知道,明相當然是見性所見。若這個相即見者,如果這個相就是見性所有,那麼,哪有沒有生命的相變成色見了?前面講爲何以色見見自己的見性?這個成何體統?大家都知道能見、所見的定義。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如果相就是我們的見性,那麼,又怎麼能夠以這個來見自己的見性?怎麼可以以這個見來見自己的自性?

  [二約義破。凡言和者,必有二物,先相離而後相即,方成和義]。兩種,本來是相離,和在一起就相即。[難雲:見與明相和後],見性跟光線的明相混和以後,[畢竟還是見耶?非是見耶]?到底是見性,還不是見性?如果混和以後,明相它不屬于見性、不是見性,[若和後明相非是見者],那麼就看不到了;當然眼睛是看到明相啊![應無所屬],對不對?若混和以後,明相非是見性,當然就看不到了,因爲裏面沒有見性了。[雲何而能見明]!又爲什麼見性這麼清楚可以看到明相呢?

  [此非離也。若和後明相即是見者],如果把混和以後,這個明相,就變成你的見性了,明相是沒有生命的,把明相變成我們的見性,[相既成見],那麻煩大了!你的見性已經成相了,[應不能自見其相],因爲你的眼睛被相卡住,見性就是相,以相見相,這個不成能所,相既成見,就是變成相見了,見已成相,相就是見,見就是相了,應不能自見其相。當然,眼睛變成有相,有相怎麼變成能夠看到外面的相呢?

  [若仍見其],如果見性跟明相混和在一起,可是,見性還是可以看到它的相,[雲何以見自見其見]?怎麼可以說,用自己的見,來見到自己的見?怎麼可以這樣講?因爲它是無形,所以,雲何以見自見其見?怎麼可以說,用自己的見性來見到自己的見性呢?因爲那是見性,前面講的:已經變成色相了。[此非即也。如是觀察,則和義不成]。

  再講一遍:相既成見,應不能自見其相,如果還可以看到它的相,雲何以見自見其見?這個就是非即。如是觀察,則和義不成。

  經文[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如果其見性本自圓滿、自己圓滿,自己圓滿就不需要和啊,何處和明?因爲兩種東西不圓滿才叫做和,哪裏需要跟這個光線來和?見性本身圓滿,就不需要和了,此二體各不圓滿,才說和嘛!若明相圓滿,如果明相本自圓滿,也不適合與見和,也不和見和,也不適合更容與見和。各自圓滿就不需要,沒有缺陷,沒有缺陷就不需要和。所以,這句的意思就是:如果見性本自圓滿,就不需要跟光線和;如果光線本自圓滿就不需要跟見性和。

  [叁約體破。凡言和者,必二體各不圓滿,方可相和。難雲:必其見性圓滿,何處可以再和明相?若使明相圓滿,不合更容見與之和]?意思是:兩個各體圓滿,就沒有缺陷,沒有缺陷就圓滿。譬如說虛空它是圓滿,那要跟誰和呢?需要多余的嗎?不需要!所以,見性圓滿,就不需要與明相和;如果明相圓滿就更不需要與見性和,就是這個意思。

  經文[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義]。

  見必異明,有情的見性,必異、異明,不同于無情之明相,諸位!這個要分開來討論,[見]就是有情物,有情才有見性;[明]就是無情物,這個很簡單。見必異明就是:有情之見性,一定異于無情之明相,就是這樣解。雜則失彼,那麼,能見的有情的見性跟無情的明相,就失去了見性、失去了明相。性、明名字,雜失明、性,這什麼意思?本性和明相,本來有的名字,是因爲見性跟明相混雜在一起,雜失明性,雜和起來,就失去了明相,與其見性的本名。就是前面講的朱砂、朱是紅色的,面粉是白色的,雜在一起就失去本名了。所以,雜失明、性,就是雜和在一起,就失去了明相這個名詞,還有見性的名詞。和明非義,用見性來混和明相,見性和明相混和在一起,是沒有道理的。因爲混和在一起,就明相失去明相、見性失去見性。

  再講一遍: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明非義。有情的見性,當然不同于無情的明相,如果假設說把它混雜在一起,就會失去本性和明相的名字,雜和在一起,就會失去明相和見性的本名。所以,用見性來混和明相的講法,說這樣是和合,是沒有道理的,意思就是沒有和。

  [四約名破。凡言和者,必二物不同,而後相和,既和當失本名。難雲:若見性與明相,未雜之時,見是見,明是明,有情之見性],當然不同于、[必異于無情之明相],當然不同于明相,[雜和之後,則必失彼見性明相,本有之名字,而見當非見],而見性變成了非見性。[明應非明];明相也變成了非明相,因爲混雜了嘛![如水土相和,則失彼水土本名,轉名爲泥矣。雜和既失明相見性之本名,則說見性和明相者]混和在一起[非義矣],就是沒有道理的。

  經文[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複如是]。

  [以明例余,彼暗與通塞,非和之義,亦複如是。初破和竟]。如果講到暗跟通,以及種種諸群塞,亦複如是。意思就是:其他就不用講了,舉這個[明],就可以包括暗和通,或者是塞,意思是一樣的。在這裏注意,稍微分辨一下[和]跟[合]。如果講這個[和],是兩種東西和在一起,比較粗糙,類似物理作用。講這個[合],就緊密結合在一起了。所以,佛陀爲了要破我們的和合的觀念,見性不跟明、暗、通、塞和合,所以,分開來討論。這兩個字,分開兩個段落來破。這個[和]是比較粗糙,還沒有完全緊密在一起。

  前面這個[和]象物理作用、後面這個[合]象化學作用,完全融入在一起,更緊密的,就是不可分的意思。這兩個字分開來討論,更容易了解,見性跟明、暗、通、塞,是完全不和合,完全絕對獨立。要不然怎麼迥脫根塵?要不然怎麼了生死?如果說見性沒有獨立存在的本能,那麼我們所有見到一切相,就一直會跟它摻雜在一起,沒有辦法迥脫根塵、了生死;正因爲我們見性獨立,可是,又不可以離相喔,你講不和合也不對,不和合怎麼可以見到明、暗?講和合也不對,講和合就永遠生死,佛法它就是這麼奧秘!

  所以,經典裏面某一些比喻,它是爲沒有見性的人而設立的,譬如《大乘起信論》講:真妄和合,真心跟妄心和合。諸位!這一句不符合佛意,只是善巧方便,讓你了解和合,就是說我們本性。如果真心跟妄心混和,那你永遠不能成佛。經典常常這樣講:用水跟波來比喻,因爲風動,所以水就動,水動就變成無明;風不動,就變成真如。真如跟無明,那這個麻煩大了,這個比喻是錯誤的,爲什麼?那我成佛以後,再變衆生了,無明就是衆生;我變衆生以後,有一天我就成佛;我成佛以後,又來變衆生了。所以,用[真妄和合]這一句是不對的!

  諸位!真從來不是妄,但是,妄不離真;無明從來不是真心,因爲無明可以破,真心本自存在,所以,無明絕對不是真,無明是真,你怎麼破?無明跟真心和合,你怎麼破?妄從來不是真,無明絕對不是真如,無明就是真如的影像,而無明本自不存在。這樣你才有辦法了生死。無明若跟真心和合,一直變衆生,一下變佛;一下變佛,一下子又變衆生,這個修行永遠沒有辦法成就的,這個觀念是錯誤的!但是,佛經爲了善巧方便,就是只有這樣子比喻而已,你沒有大悟,就是這樣講。所以,講經說法的人,他就只好這樣講,注解也是這樣講,所有的法師都跟著這樣講,這個講本身就不對!爲什麼?成佛,這樣沒有什麼意義啊,成佛可以變衆生,衆生可以變佛,那這個還是輪回之見。

  我們要了解,比喻的本身,它只是比喻而已。我已經講過:講經說法的人,本身如果沒有見性,他不知道那個比喻對、錯,沒有辦法分辨,他就只有照本宣科;照本宣科就是無明。佛法不在語言、文字裏面,佛法在真心的流露出來,要不然釋迦牟尼佛爲什麼要講:我說法四十九年,沒說過一個字?就表示這些語言、文字統統是幻相、是方便。所以,講經說法,必須從本性流露出來,它才沒有矛盾,它才是真正的本來面目,也才有辦法把衆生帶入佛的知見,要不然,要善知識做什麼?自己看經典不就好了嗎?

  有一個在家居士,在我旁邊突然靠過來,問一個問題:請問師父!我學佛了二十年,我怎麼樣來證明才知道,我自己是真的開悟見性?我如何來知道,我是不是有開悟見性?我說:很簡單,你把《楞嚴經》打開來,所有的經文跟注解統統看得來,同時不要聽人家講,完全自己看得來,一個字不漏、一個義理不差,同時知道裏面的問題在哪裏,你就是大徹大悟的人!他說:喔!那我還沒有辦法,我看不懂!我說:是啰!大悟就是這樣子,無關于語言、文字,從本性流露出來,沒有一個字不懂,沒有一個義理會偏差,完全吻合。

  要不然,全中國、全臺灣的人、法師都這樣講:隨緣不變,不變隨緣。諸位!可以隨緣,又可以不變,不變又可以隨緣;就會衆生可以變佛,佛可以變衆生了,這一句只能講它是善巧方便。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釋迦牟尼佛一輩子都沒講過這一句話。要怎麼講?本性從來不是緣起;可是,不壞緣起,就這樣。本性不可以離開緣起;可是,它不是緣起,本性如果是緣起法,它就是生滅啊。可是,它不壞緣起,壞緣起,你怎麼作用?所以,本性從來不與緣起合;可是,本生不可以離開緣起,離開緣起不是佛法,佛法出世間,不離世間覺。世間就是緣起,要這樣如是悟、如是解,才是佛的正見。佛法,它真的有困難度的!

  明天結束,接下來把《義貫》這部分重新講一遍。爲什麼要這麼講,因爲給初學佛法的人再一次的機會。文言文太艱澀,完全聽不懂。師父的慈悲,你們慢慢體會,我才不厭其煩的講兩次;如果大家程度那麼好,我就上臺撫尺一拍,下課!大家都開悟了,OK!回去自己看。可是,你們根器不夠,要慢慢來,慢慢的磨。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同分妄見•別業妄見 第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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