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日照時既是日明,十方世界同爲日色,雲何空中更見圓日”:如果太陽照耀的時候,此虛空既爲日所明,則十方世界應該是同一日光之色,因爲此日之光明可遍至十方世界。日之光明既從日中“出”已,則日中應不複有光明。然則爲何我們仍能于空中見一圓日呢?
這個是他的解釋,用一個太陽的角度來诠釋。
義貫:
“于” 汝“意雲何?如是殊方諸有爲” 法之“相,爲因” 從“彼” 緣而“生?爲複” 從“空” 而“有” 的呢?
“若” 說是從“彼日之緣”“所生” 的話,“富樓那,且” 看“日照” 之“時”,此虛空“既是” 爲“日” 所“明”,則“十方世界”應“同爲” 均一之“日色” (然而十方世界于日照之時,並非同一均平之日色;結論:可知彼諸有爲相非從因緣而生。)再者,日照之色既已從日而出,均布于十方虛空,日中即不應再有光明,“雲何”我們于“空中”猶“更”可“見圓日”?(結論:是故言虛空之明相爲從日出,不能成立。)
“若” 言“是” 從“空”而“明”(明從虛空而生),則虛 “空應” 能 “自照”,(空既自照自明,即應時時皆明,以空性是恒常,其明亦應恒常)然而“雲何” 于“中宵” (中夜)及“雲霧之時”,虛空即“不” 能“生” 出“光耀” 呢?(結論:故說虛空之明相爲由虛空自生,是不能成立的。)
是故“當知,是明” 相既“非” 從“日” 中出生,亦“非” 從“空” 中來,亦“不異空日” (不離空日)而能有。(乃如來藏中,循衆生業緣幻化而現,非因緣生,非無因生。)
諸位!這個循業幻化而現,這個循業,衆生循業是非常重要的觀念,也就是說:諸位!你這一輩子造什麼業,你下一輩子乃至無量劫後,你就會發現什麼業。換句話說:這個業給你一個非常具體的概念,就是你要對因果負責,要很小心處理事情,尤其是身口意,自己一定要保持完全、而且是絕對的清淨。如果你想要下輩子更好一點,或者是乃至于影響到你的無量劫,注意那個業感緣起。爲什麼?都循衆生業緣幻現而現,就是如果你造了那個業,你不得不去發現,你沒有自由份啊,一點辦法都沒有,臺語講的:世間沒有冤枉的事情,一定有它的因果。
經文:【“真妙覺明亦複如是。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若俱發明,則有俱現。雲何俱現?富樓那,如一水中現于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東西各行,則各有日隨二人去,一東一西,先無准的。不應難言:此日是一,雲何各行?各日既雙,雲何現一?宛轉虛妄,無可憑據。”】
所以記住!只要在相上、意識心分別打轉,就是一定會有爭論的,你記住這一句話,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記得!這個就是在欺騙你的真心,就放下,真心就顯現。皆是識心分別,周遍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所以你想要進入無诤的狀態、沒有辯論的狀態、沒有能所的狀態,就記得!不要在相上打轉,這個修行就能成功,記住師父的話。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離一切相,即名諸佛,你在公司行號也好,在哪裏機關團體也好,都沒有關系,你只要牢牢記住佛陀的教法,不必在相上妄上加妄。衆生會爭得頭破血流,你是有理性的人、你是有懂佛法的人,你記得!要站在超越的角度,你也不要卷入他們的是非,左邊來,來你的耳朵講什麼,聽一聽就好;右邊來你的耳朵講一講,聽一聽就好,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這個就是佛法,這個就是功夫!
837頁,注釋:
“真妙覺明亦複如是”:真妙之如來藏,因覺之緣而現明相,也是像這樣的。
“汝以空明,則有空現”:“明”,此爲動詞;前人訓爲循業而明之,意義上較接近。你若循空之業去明之,則有空之相現。
“各各發明”:“各各”,就是一一、各別之義。
“東西各行”:比喻各循其業。
“則各有日隨二人去”:比喻各發現其本業所現之大相(諸大之相)。
838頁,這裏可是非常重要的比喻,要注意聽!“一東一西,先無准的”:“准”,就是定。“的”,就是實。“先”,就是本。
此謂,則此二人各自發現各自之日:一在東、一在西,本無定實可得。也就是,並不能確定哪一個人所見的水中之日影才是真日,且其日所處的方位哪一個才是正確、實在的。(水中的第一個日影本就不實、虛妄。現在兩人又各循自業,于第一日影,又別見不同位置之二日影;第一日影已自虛妄,今若再去論究此第二對日影,到底哪一個才是真的、及處于正確的位置,豈不愚癡至極?!)
所以在座諸位!相上你有討論,就一定會有爭執;但是如果你把它討論,了解用佛法來诠釋就是:但有言說,都無實義。討論無妨,佛法不是不能說,所有言說統統是空,統統是方便說!所以不要落入分別、意識型態、執著,處處是好風光,處處是好風景。
“不應難言”:不應作這樣的問難,或質問。也就是,不應有這樣的問題或疑問。也就是說,關于這點,下面這樣的問題實不須要問——因爲根本沒什麼問題:本自虛妄,還在那上面找什麼問題?!(正如,兩個人一同去看一個偵探片的電影,回家後,此二人對于其中某些情節爭論不休一樣:電影銀幕上所發生的事,本無其實,還有什麼好爭辯探究其實的?又如有人探究解析夢境,亦複如是。)
這就像報紙登的一樣,有一對夫妻打起來,打得好凶!後來人家問說:你們夫妻爲什麼打得這麼凶啊?丈夫就講說:當我中到大樂透第一特獎的時候,我要買什麼買什麼。。。她就不要!那老婆就講說:跟你講了,放在銀行利息多少啊,我們生活就無憂!二個一直吵,還打架喔!然後那個人聽了以後覺得好笑,問他說:那你們中獎了嗎?你們中了嗎?他說:沒有呢?還沒開獎啊!二個大愚癡,都還沒有中,二個夫妻竟然打起來,你看看這大愚癡就是這樣子!如果中獎再來打還比較有意義。(笑)是不是?
美國有一個黑人,一對夫妻,這老婆中獎以後,不給她老公知道。後來她老公知道了,中獎,還中第一特獎,哇!幾億喔!就認爲夫妻之間他有份,就開始打官司了。所以你看,一碰到金錢,夫妻也會背叛的,你看,生幾個孩子,就是中第一特獎而已喔,才幾億喔;呃,已經很多了!你看,二個夫妻就竟然這樣子翻臉!是不是?翻臉!所以有的人,徒弟就買了這個大樂透就說:師父啊!我中了大樂透以後,我就拿來印《楞嚴經》!嗯!我可不敢想!萬一師徒之間又造成誤會,還得上法院,麻煩!你不要拿給我,你默默的開一張支票給我就行了!(笑)
“此日是一,雲何各行”:此水中的日影之本體,原來只是一個,爲何卻各有一個日影隨二人而去?有智之人實在不應問這樣的問題。然而,這問題看來雖粗淺,道理卻很深;若非入于佛智,一般衆生,乃至凡外權小,皆不免于此诳惑。依于佛智以解此惑即是:衆生各自“循業發現”,不相妨礙;而且亦非此實彼虛。
所以循業發現,你就知道,要記住師父的話:一草一木都有它生存的空間,人一出生就是平等,人應當互相尊重。牢牢記住師父這一句話:一草一木都有它生存的空間,人應當互相尊重。爲什麼?循業去發現你的。所以在座諸位!你看到哪一個人意見跟你不合的,你首先不要生氣,你要交換立場,如果你站在他的立場,對不對?想想看,這樣才更容易去理解對方,才比較更有理性。佛法是理性的宗教,不能說你碰到意見稍微不同的,自己在那邊一直生氣,沒有滿你的願,你也氣到那一種情形,這個是很沒有修養的!所以我們用交換立場、用理性去理解對方,能理解對方,能寬恕對方,這個就是真正學佛的人。
839頁,說:“各日既雙,雲何現一?”:此二人所見之日加起來,既成雙日,爲什麼由第叁者看來,在水中還是只有一個日影呢?這豈不怪哉?
“宛轉虛妄,無可憑據”:“宛”,就是曲也。“轉”,就是展轉。指彎彎曲曲、輾轉變化,並非循一直道,因此虛妄不實,諸人所見者,都不能拿來當作依憑之據。以諸人所見俱皆妄相,既是妄相,如何能以虛妄之事來作爲定奪之憑據?
所以在座諸位!只要你看到任何一個偉大的人,只要不是學佛,沒有辦法離開相!所以,政治家他會一直吵,他會爲了某一些觀念一直吵,臺灣的這些政治人物。是不是?任何一個電影,它也是在相;藝術家,他還是在相;音樂家,他也是在相,音樂相;唱歌比賽也是音樂的相。所以,這個世間都是識心分別,周遍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只有學佛的人,了悟當體即空,識心寂滅,如來藏性它就顯。記得!但這個是真功夫,這個要真正有那個功夫,掌控自己的情緒,這可是要真正的下過功夫。所以修行沒有捷徑,就是千錘百煉而已,修行沒有捷徑,就是千錘百煉。
839頁,義貫:
一切衆生“真妙” 之如來藏因“覺” 之緣而現“明,亦複如是。汝” 若循“以空” 之業去“明” 之,“則有空” 之相“現”;若循“地、水、火、風” 四大“各各” 業、一一去“發明” 之,“則” 四大“各各” 一一呈“現” 其相;“若” 循“俱” 起之業去“發明”之,“則有” 同時“俱現” 之現象,(循一,則一現;循多,則多現)。“雲何” 爲“俱現” 之義?“富樓那,如” 在“一水中現于日影,兩人同觀水中之日”,然後“東西各行” (各循其業),“則各有” 一“日隨二人去” (各自發現其業報所現之日),“一” 在“東、一” 在“西,先無” 定“准的” 實可言。
“不應” 作如是“難言:此” 水中之“日” 影原只“是一” 個,“雲何各” 有一日影隨二人“行” 而去?這豈非變成有兩個日影?又,隨“各” 人行去之“日既” 已成 “雙,雲何” 由第叁者來觀,水中還只是“現一” 個日影呢?(到底水中的日影是一?是二?還是叁?)如是循業俱時而現,並不相沖突、並不…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審除細惑 說二如來藏 第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