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徽叁年”的記載與此相似。
從史料學上說,早于《新唐書》的《舊唐書》未曾提到這一事件,這是很奇怪的。此正如幻生在文中質疑說:《新唐書》與《資治通鑒》,其史料都是屬于同一來源,不能做爲彼此互證;至于以後出現的史書,其中或有所記,都是根據《新唐書》而來的,不能用作文獻資料的旁證。《舊唐書》沒有高陽公主的傳記,在房遺愛一段文字裏,也未說到辯機因與高陽公主之戀而被殺的事,《新唐書》的列傳作者——宋祁,不知道根據什麼史料而記載此事的?陳垣教授也沒有能夠爲之找出證據來,僅僅在文章裏說:“《新唐書》所得新史料,而據以增入者也”。“新史料”是根據什麼典藉而來的?其可信的程度又是怎樣?”這是值得懷疑的。
筆者非常懷疑關于辯機被殺的記載是出于唐末之後的民間傳聞,缺乏基本的事實依據。《新唐書》記載的此事的具體細節顯得過于蹊跷。
首先,關于高陽公主的年齡。爲證成其說,陳垣先生又斷定“太宗卒年,公主亦諒不過叁十”。對此,幻生法師反駁說:“據“新唐書”卷八十載,唐太宗有十四子;同書卷八十叁載,太宗有二十一女。合計太宗共有叁十五人。高陽公主在諸女中排行十七,若加太宗諸子在內,依其出生順序,則高陽公主至少排行在二十名之外。太宗死時五十二歲,高陽公主業經叁十,太宗僅長公主二十二歲。……如照陳氏所說,太宗結婚初期的六七年裏,竟然生育了二十多年子女”,似乎有故意將高陽公主年齡說大一些的嫌疑。幻生法師推測高陽公主死時最多也就二十叁四。其根據是《舊唐書》卷六十五《長孫無忌傳》記載的高宗與許敬宗談到其皇親謀反時的對話,許敬宗說:“房遺愛乳臭兒,與女子謀反,豈得成事?”許敬宗既然譏稱房遺愛爲“乳臭兒”,想來房遺愛的年紀是不會太大的,恐怕才是二十出頭吧!高陽公主與遺家年齡相若,大概也是二十左右吧?依據這樣的推論,高陽公主死時,大抵不會超過太宗徐妃的年齡,最多也是二十叁四!如果按照陳氏的說法,太宗死進高陽公主叁十歲,到了永徽叁年,當然就是叁十叁歲了,遺愛的年齡與之相若,一個叁十多歲的人,尚被譏稱爲“乳臭兒”,那麼,太宗二十九歲繼承皇位,高宗二十二歲即位,豈不是更成了“乳臭兒”嗎?
依照幻生法師的推斷,高陽公主死的時候,最多是二十叁、四歲。而貞觀十九年(645年)時,其可能最多二十歲。
關于辯機與高陽公主認識、交往的可能地域問題,也顯得不合情理。辯機是長安大總持寺道嶽的弟子,但貞觀十九年朝廷征召譯經僧時,記載的是“會昌寺沙門辯機”,而在許敬宗《瑜伽師地論》的“後序”中卻變成“大總持寺沙門辯機”。可見,辯機的寺籍前後是有變化。先是會昌寺,後又轉移至大總持寺。至于他到會昌寺的時間則無從知曉。《新唐書》說他在“廬主之封地”與高陽公主私通。“廬主之封地”在什麼地方?陳垣先生也沒有能夠考定出來,他的大文中只說:“其寺必在郊垧可獵之地,蓋另一伽藍也。”大總持寺在長安西南的永陽坊,會昌寺在長安西北的金城坊,二寺都在城內,有名有址可尋。唯有“廬主之封地”,不知在何處?在佛教的文獻資料中,沒有見過這個地名,《新唐書》的新史料,不知是根據什麼而記載的?我們更不知道辯機是在何時移住到這個地方來的?
陳垣先生對于辯機年齡的考證,根本不可能成立。陳垣考證,辯機出家之年至遲當在貞觀八年(634年),時年十五。貞觀十九年開始譯經。大約在貞觀二十二年七月至二十叁年五月之間被戮,享年約爲叁十左右。筆者認同幻生法師的判定,這一說法是完全錯誤的。
辯機在《大唐西域記·記贊》中自述自己的曆程:“年方志學,抽簪革服,爲大總持寺薩婆多部道嶽法師弟子。”可見,辯機十五歲出家作沙彌。而道嶽是長安大總持寺僧人,精通《俱舍論》。道嶽在隋炀帝大業八年(612年)住到大禅定寺。此寺于唐武德元年,改爲大總持寺。我們看看道嶽于唐初的幾件事:
唐武德八年(625年),玄奘法師入長安住大覺寺,跟從道嶽法師學習《俱舍論》。
貞觀叁年叁月至貞觀七年春,印度僧人波羅頗迦羅蜜多羅先後在大興善寺和勝光寺翻譯佛典,道嶽任證義,協助其譯出《寶星經》一部七卷、《般若燈論》一部十五卷、《大莊嚴論》一部十叁卷,凡叁部合叁十八卷。
貞觀八年秋,皇太子李承乾召道嶽住普光寺,任上座。
貞觀十年春二月,道嶽圓寂于普光寺,春秋六十九。
從辯機自述“爲大總持寺道嶽法師弟子”,因此,陳垣推定辯機從道嶽出家,最遲是在貞觀八年。在辯機出家時間未有記載的情況下,這一推斷,本來是沒有問題的,但陳垣在論證辯機與高陽公主私通之可能性時,卻取的是這一年出家。因爲他要證明“公主與遺受、辯機,皆同屬青年”,以夯實“一見鍾情”的因緣。這一“障眼法”不能證實陳垣先生所說“辯機既爲公主所悅,則謂其被殺之日,年在叁十左右,即後有新史料發現,亦當無大誤。”依照陳先生的推斷,辯機貞觀八年(634年)從道嶽出家,從貞觀八年到貞觀十九年,辯機二十六歲,參加譯經。而辯機的被殺,是在貞觀二十二年至二十叁年之間,那時辯機正好是二十九歲至叁十歲。
陳垣先生上述推斷之所以不能成立,最主要的漏洞是,如果辯機的行曆真是如此的話,他是不可能入選的。玄奘譯場第一批助譯僧是太宗令房玄齡從各地德高望重的僧人中選撥出來的,辯機與道宣、慧立等九人作爲“綴文大德”,得以進入弘福寺玄奘譯場。當時道宣五十歲,慧立叁十一歲。慧立也是十五歲出家,是爲貞觀叁年(629年)。依照當時的佛教儀軌,二十歲受具足戒成爲比丘,之後則需要以二、叁年時間學習戒律,然後再學習經論。慧立十五歲爲沙彌,貞觀十九年(645年)叁十一歲參加譯經,有十六年曆練學習時間。從辯機、慧立所承擔的任務看,是以文學見長而被征選的,因此年輕一些是可能的。但也不大可能如陳垣先生所說,辯機做比丘六年就進入玄奘譯場。要知道,即便是玄奘自己親自遊說其出家的大乘基,也是十七歲跟從玄奘出家爲沙彌,二十叁歲受大戒,二十五歲方才正式進入玄奘譯場,側身于助譯僧行列,參與佛典翻譯的。
至于辯機進入玄奘譯場時年齡到底若何,不易確切斷定,但依照佛教儀軌,慧立的情形恐怕是一個底線。在此也可以借助于道嶽與辯機建立“確實”的師徒關系的角度作一推斷。
辯機自述自己是道嶽弟子,並且特意標出“薩婆多部道嶽法師弟子”,是不是暗示自己精于其師擅長的《俱舍論》呢?查閱僧傳可知,古代的僧人出家爲沙彌、受大戒以及後來參學會有不同名目的“師”,而從學業或者法脈傳承的角度言之,正式的嚴格的師徒關系是很重要的。僧傳中所展現,跟隨其出家爲沙彌的師父即剃度師並不必然是其法脈意義上的“師父”,跟隨受大戒的“叁師七證”以及受具足戒後跟從其學戒的“戒師”,也是如此。而嚴格的師承關系必須是師徒雙方和當時的佛教界都認可才可成立。當然也有攀龍附鳳的情況,但一般是當事人都已經不在世之後由其弟子去做的。從這些背景考慮,筆者認定,道嶽與辯機一定是實質性的師徒關系,玄奘曾經就道嶽參學《俱舍論》,而辯機在說其是道嶽弟子時,道嶽的其他弟子以及道嶽的師友等都還健在。
仔細揣摩辯機所說“年方志學,抽簪革服,爲大總持寺薩婆多部道嶽法師弟子”數語,如果他所敘述的兩件事情之間沒有間隔的話,道嶽就是辯機的剃度師。而如果在未曾出師學成之前,剃度師圓寂的話,沙彌必將另擇良師,如果這一道理可以成立,考慮到辯機跟從道嶽學習達到學有所成的地步需要的最短時間,並且參照道嶽的上述活動,則可知,在貞觀叁年(629年)至貞觀七年春,道嶽主要的精力投在助譯,即便是收辯機爲徒,也沒有多少空閑可以教誨辯機。因此,在推定辯機精通道嶽所學的前提下,則可得出辯機出家爲沙彌最遲不會晚于貞觀元年(628年)。
依照上述理由,筆者推斷,辯機進入玄奘譯場不會小于叁十四歲。
玄奘譯場設立之後,很是繁忙,而從現在的記載看,辯機任務相當繁重,而且當時譯經是集中一處地方的。如果確實有私情發生,一定是在貞觀十九年之前。而且,如果辯機因此事而被殺,無論對政界還是教界都是一件大事,奇怪的是,現存可以查考到的唐代形成的佛教史籍都未曾記載此事。更奇特的是,唐初記載玄奘活動的幾種文獻都沒有刪去有關辯機曾經參與過的活動的記載。而以寫作這些文書的僧人出于爲辯機打抱不平的角度出發故意寫入辯機名號來作解釋,顯得過于離奇。在當時情形下,一位寫作者如此做還可理解,而道宣、惠立以及後來的幾種經錄都以如此心態來做,而且在涉及《大唐西域記》署名時甚至有過分強調辯機之貢獻的嫌疑。這種種事實,都使得筆者堅信《新唐書》所記載的辯機被殺事件一定出于“小說家”言,不足憑信。
在此,將史籍記載的辯機在玄奘譯場的所爲羅列如下:
《慈恩傳》記載:貞觀十九年六月,朝廷征召的助譯僧人到達弘福寺,其中綴文大德九人中有“西京會昌寺沙門辯機”。
《開元釋教錄》卷八記載:《六門陀羅尼經》一卷,貞觀十九年(645年)七月十四日于弘福寺翻經院譯,沙門辯機筆受。
《佛地經》一卷,貞觀十九年七月十五日于弘福寺翻經院譯,沙門辯機筆受。
《顯揚聖教論頌》一卷,貞觀十九年六月十日于弘福寺翻經院譯,沙門辯機筆受。
《天請問經》一卷,貞觀二十二年叁月二十日于弘福寺翻經院譯,沙門辯機筆受。
關于辯機參與《瑜伽師地論》翻譯的情況,許敬宗製《瑜伽師地論·後記》中說:貞觀二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肇譯《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凡叁十卷,大總持寺沙門辯機,受旨證文。”貞觀二十二年五月…
《第五章 唯識宗的創立 第叁節 奘門弟子及其貢獻》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