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徽三年”的记载与此相似。
从史料学上说,早于《新唐书》的《旧唐书》未曾提到这一事件,这是很奇怪的。此正如幻生在文中质疑说:《新唐书》与《资治通鉴》,其史料都是属于同一来源,不能做为彼此互证;至于以后出现的史书,其中或有所记,都是根据《新唐书》而来的,不能用作文献资料的旁证。《旧唐书》没有高阳公主的传记,在房遗爱一段文字里,也未说到辩机因与高阳公主之恋而被杀的事,《新唐书》的列传作者——宋祁,不知道根据什么史料而记载此事的?陈垣教授也没有能够为之找出证据来,仅仅在文章里说:“《新唐书》所得新史料,而据以增入者也”。“新史料”是根据什么典藉而来的?其可信的程度又是怎样?”这是值得怀疑的。
笔者非常怀疑关于辩机被杀的记载是出于唐末之后的民间传闻,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新唐书》记载的此事的具体细节显得过于蹊跷。
首先,关于高阳公主的年龄。为证成其说,陈垣先生又断定“太宗卒年,公主亦谅不过三十”。对此,幻生法师反驳说:“据“新唐书”卷八十载,唐太宗有十四子;同书卷八十三载,太宗有二十一女。合计太宗共有三十五人。高阳公主在诸女中排行十七,若加太宗诸子在内,依其出生顺序,则高阳公主至少排行在二十名之外。太宗死时五十二岁,高阳公主业经三十,太宗仅长公主二十二岁。……如照陈氏所说,太宗结婚初期的六七年里,竟然生育了二十多年子女”,似乎有故意将高阳公主年龄说大一些的嫌疑。幻生法师推测高阳公主死时最多也就二十三四。其根据是《旧唐书》卷六十五《长孙无忌传》记载的高宗与许敬宗谈到其皇亲谋反时的对话,许敬宗说:“房遗爱乳臭儿,与女子谋反,岂得成事?”许敬宗既然讥称房遗爱为“乳臭儿”,想来房遗爱的年纪是不会太大的,恐怕才是二十出头吧!高阳公主与遗家年龄相若,大概也是二十左右吧?依据这样的推论,高阳公主死时,大抵不会超过太宗徐妃的年龄,最多也是二十三四!如果按照陈氏的说法,太宗死进高阳公主三十岁,到了永徽三年,当然就是三十三岁了,遗爱的年龄与之相若,一个三十多岁的人,尚被讥称为“乳臭儿”,那么,太宗二十九岁继承皇位,高宗二十二岁即位,岂不是更成了“乳臭儿”吗?
依照幻生法师的推断,高阳公主死的时候,最多是二十三、四岁。而贞观十九年(645年)时,其可能最多二十岁。
关于辩机与高阳公主认识、交往的可能地域问题,也显得不合情理。辩机是长安大总持寺道岳的弟子,但贞观十九年朝廷征召译经僧时,记载的是“会昌寺沙门辩机”,而在许敬宗《瑜伽师地论》的“后序”中却变成“大总持寺沙门辩机”。可见,辩机的寺籍前后是有变化。先是会昌寺,后又转移至大总持寺。至于他到会昌寺的时间则无从知晓。《新唐书》说他在“庐主之封地”与高阳公主私通。“庐主之封地”在什么地方?陈垣先生也没有能够考定出来,他的大文中只说:“其寺必在郊垧可猎之地,盖另一伽蓝也。”大总持寺在长安西南的永阳坊,会昌寺在长安西北的金城坊,二寺都在城内,有名有址可寻。唯有“庐主之封地”,不知在何处?在佛教的文献资料中,没有见过这个地名,《新唐书》的新史料,不知是根据什么而记载的?我们更不知道辩机是在何时移住到这个地方来的?
陈垣先生对于辩机年龄的考证,根本不可能成立。陈垣考证,辩机出家之年至迟当在贞观八年(634年),时年十五。贞观十九年开始译经。大约在贞观二十二年七月至二十三年五月之间被戮,享年约为三十左右。笔者认同幻生法师的判定,这一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辩机在《大唐西域记·记赞》中自述自己的历程:“年方志学,抽簪革服,为大总持寺萨婆多部道岳法师弟子。”可见,辩机十五岁出家作沙弥。而道岳是长安大总持寺僧人,精通《俱舍论》。道岳在隋炀帝大业八年(612年)住到大禅定寺。此寺于唐武德元年,改为大总持寺。我们看看道岳于唐初的几件事:
唐武德八年(625年),玄奘法师入长安住大觉寺,跟从道岳法师学习《俱舍论》。
贞观三年三月至贞观七年春,印度僧人波罗颇迦罗蜜多罗先后在大兴善寺和胜光寺翻译佛典,道岳任证义,协助其译出《宝星经》一部七卷、《般若灯论》一部十五卷、《大庄严论》一部十三卷,凡三部合三十八卷。
贞观八年秋,皇太子李承乾召道岳住普光寺,任上座。
贞观十年春二月,道岳圆寂于普光寺,春秋六十九。
从辩机自述“为大总持寺道岳法师弟子”,因此,陈垣推定辩机从道岳出家,最迟是在贞观八年。在辩机出家时间未有记载的情况下,这一推断,本来是没有问题的,但陈垣在论证辩机与高阳公主私通之可能性时,却取的是这一年出家。因为他要证明“公主与遗受、辩机,皆同属青年”,以夯实“一见钟情”的因缘。这一“障眼法”不能证实陈垣先生所说“辩机既为公主所悦,则谓其被杀之日,年在三十左右,即后有新史料发现,亦当无大误。”依照陈先生的推断,辩机贞观八年(634年)从道岳出家,从贞观八年到贞观十九年,辩机二十六岁,参加译经。而辩机的被杀,是在贞观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之间,那时辩机正好是二十九岁至三十岁。
陈垣先生上述推断之所以不能成立,最主要的漏洞是,如果辩机的行历真是如此的话,他是不可能入选的。玄奘译场第一批助译僧是太宗令房玄龄从各地德高望重的僧人中选拨出来的,辩机与道宣、慧立等九人作为“缀文大德”,得以进入弘福寺玄奘译场。当时道宣五十岁,慧立三十一岁。慧立也是十五岁出家,是为贞观三年(629年)。依照当时的佛教仪轨,二十岁受具足戒成为比丘,之后则需要以二、三年时间学习戒律,然后再学习经论。慧立十五岁为沙弥,贞观十九年(645年)三十一岁参加译经,有十六年历练学习时间。从辩机、慧立所承担的任务看,是以文学见长而被征选的,因此年轻一些是可能的。但也不大可能如陈垣先生所说,辩机做比丘六年就进入玄奘译场。要知道,即便是玄奘自己亲自游说其出家的大乘基,也是十七岁跟从玄奘出家为沙弥,二十三岁受大戒,二十五岁方才正式进入玄奘译场,侧身于助译僧行列,参与佛典翻译的。
至于辩机进入玄奘译场时年龄到底若何,不易确切断定,但依照佛教仪轨,慧立的情形恐怕是一个底线。在此也可以借助于道岳与辩机建立“确实”的师徒关系的角度作一推断。
辩机自述自己是道岳弟子,并且特意标出“萨婆多部道岳法师弟子”,是不是暗示自己精于其师擅长的《俱舍论》呢?查阅僧传可知,古代的僧人出家为沙弥、受大戒以及后来参学会有不同名目的“师”,而从学业或者法脉传承的角度言之,正式的严格的师徒关系是很重要的。僧传中所展现,跟随其出家为沙弥的师父即剃度师并不必然是其法脉意义上的“师父”,跟随受大戒的“三师七证”以及受具足戒后跟从其学戒的“戒师”,也是如此。而严格的师承关系必须是师徒双方和当时的佛教界都认可才可成立。当然也有攀龙附凤的情况,但一般是当事人都已经不在世之后由其弟子去做的。从这些背景考虑,笔者认定,道岳与辩机一定是实质性的师徒关系,玄奘曾经就道岳参学《俱舍论》,而辩机在说其是道岳弟子时,道岳的其他弟子以及道岳的师友等都还健在。
仔细揣摩辩机所说“年方志学,抽簪革服,为大总持寺萨婆多部道岳法师弟子”数语,如果他所叙述的两件事情之间没有间隔的话,道岳就是辩机的剃度师。而如果在未曾出师学成之前,剃度师圆寂的话,沙弥必将另择良师,如果这一道理可以成立,考虑到辩机跟从道岳学习达到学有所成的地步需要的最短时间,并且参照道岳的上述活动,则可知,在贞观三年(629年)至贞观七年春,道岳主要的精力投在助译,即便是收辩机为徒,也没有多少空闲可以教诲辩机。因此,在推定辩机精通道岳所学的前提下,则可得出辩机出家为沙弥最迟不会晚于贞观元年(628年)。
依照上述理由,笔者推断,辩机进入玄奘译场不会小于三十四岁。
玄奘译场设立之后,很是繁忙,而从现在的记载看,辩机任务相当繁重,而且当时译经是集中一处地方的。如果确实有私情发生,一定是在贞观十九年之前。而且,如果辩机因此事而被杀,无论对政界还是教界都是一件大事,奇怪的是,现存可以查考到的唐代形成的佛教史籍都未曾记载此事。更奇特的是,唐初记载玄奘活动的几种文献都没有删去有关辩机曾经参与过的活动的记载。而以写作这些文书的僧人出于为辩机打抱不平的角度出发故意写入辩机名号来作解释,显得过于离奇。在当时情形下,一位写作者如此做还可理解,而道宣、惠立以及后来的几种经录都以如此心态来做,而且在涉及《大唐西域记》署名时甚至有过分强调辩机之贡献的嫌疑。这种种事实,都使得笔者坚信《新唐书》所记载的辩机被杀事件一定出于“小说家”言,不足凭信。
在此,将史籍记载的辩机在玄奘译场的所为罗列如下:
《慈恩传》记载:贞观十九年六月,朝廷征召的助译僧人到达弘福寺,其中缀文大德九人中有“西京会昌寺沙门辩机”。
《开元释教录》卷八记载:《六门陀罗尼经》一卷,贞观十九年(645年)七月十四日于弘福寺翻经院译,沙门辩机笔受。
《佛地经》一卷,贞观十九年七月十五日于弘福寺翻经院译,沙门辩机笔受。
《显扬圣教论颂》一卷,贞观十九年六月十日于弘福寺翻经院译,沙门辩机笔受。
《天请问经》一卷,贞观二十二年三月二十日于弘福寺翻经院译,沙门辩机笔受。
关于辩机参与《瑜伽师地论》翻译的情况,许敬宗制《瑜伽师地论·后记》中说:贞观二十一年五月十五日,肇译《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凡三十卷,大总持寺沙门辩机,受旨证文。”贞观二十二年五月…
《第五章 唯识宗的创立 第三节 奘门弟子及其贡献》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