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然軟化了真如離言之立場。
窺基認爲,勝義谛有境界、道理兩種意義。四重勝義谛,“第四勝義,多分依于道理名義,廢诠談旨,非境界故。前叁勝義,境界名義。”[15]窺基所開的四重勝義谛是:第一,世間勝義谛。“世間勝義者,事相粗顯,猶可破壞,名說世間;亦聖所知,過第一俗,名爲勝義。”[16]這一勝義谛是聖者超越第一重俗谛而證得的境界,有體有用,不同于只有名而無體無用的假法,所以叫作勝義谛,也叫作體用顯現谛。第二,道理勝義谛。“道理勝義者,知、斷、證、修因果差別,名爲道理;無漏智境,過前二俗,名爲勝義。”此重勝義谛乃聖者超越前二俗谛,是依知、斷、證、修的因果差別而安立的,所以名之爲“道理”;是殊勝無漏智的境界,所以叫作勝義谛,也叫作因果差別谛。第叁,證得勝義谛。“證得勝義者,聖智依诠,空門顯理,名爲證得;凡愚不測,過前叁俗,名爲勝義。”此重勝義谛是聖者超越前叁俗谛,依言诠而顯現二空真如之理而證得的凡愚難測的理體,所以稱其爲證得勝義谛,亦叫依門顯實谛。第四,勝義勝義谛。“勝義勝義者,體妙離言,回超衆法,名爲勝義;聖智內證,過前四俗,複名勝義。”前述的二空所顯之真如還是由言诠來說明的,這裏的勝義勝義谛即指真如、一真法界。真如理體是超絕言诠的不可安立法,是聖者無分別智自內所證,超越了前四重世俗谛,所以叫勝義勝義谛,也叫作廢诠談旨谛。
在诠釋完四重勝義谛後,窺基總結說:“前叁勝義,有相故安立。第四勝義,無相非安立。初之一俗,心外境無,依情立名,名爲世俗。第二俗谛,心所變事;後之二俗,心所變理。施設差別,即前叁真;其第四真,唯內智證,非心變理;隨其所應,即是叁性。”[17]在此,窺基說明了標立“四重二谛”的理論原則。第一俗谛是依“情”(即妄執)立名的,實際上,外境本來就是“無”;第二俗谛是指由“心”所變現出來的“事”,當然此“事”僅具“假有”地位;第叁、四兩種俗谛則是由“心”所變現出來的“理”。勝義谛中,前叁真谛是“施設差別”,即以“名言”形式存在的“相對真理”,第四真谛則唯有聖者內心所獨知,不是心所變現的理,而是“廢诠談旨”、不可言诠的究極真理。在這一整然有序的排列中,窺基對第一世俗谛評破最力:“第一世俗,有名無體,俗中極劣,無可過勝,假名安立,唯俗非真。”[18]同時,窺基對第四勝義谛則贊美有加:“第四勝義,體妙難言,不可施設,真中極勝,超過一切,唯真非俗。”至于其余叁俗谛和叁勝義谛則處于上述“兩極”之間而具“相對真理”地位。窺基說:
第四,勝義不能自勝,待于四俗故名勝義。故前叁真,亦名爲俗。第一世俗不能自俗,待于四真名爲世俗,故後叁俗,亦名爲真。第一勝義,待一俗名勝。第二勝義,待二俗名勝。第叁勝義,待叁俗名勝。第四勝義,待四俗名勝。第一世俗,待四真名俗。第二世俗,待叁真名俗。第叁世俗,待二真名俗。第四世俗,待一真名俗。
在窺基所設定的邏輯層次中,處于低層次的“谛”相對于高層次的“谛”則爲“俗”,相對于更低層次的“谛”則亦可爲“真”。比如“後叁俗”相對于勝義谛爲“俗”,但相對于第一世俗谛則“亦名爲真”。窺基在此闡釋的“真理的相對性”原理與中觀學所言之二谛是大相徑庭的,與吉藏所言“四重二谛”意欲以“絕于四句”诠釋真如理體以及將二谛歸結爲第叁谛——非真非俗的中道的說法也是有區別的,窺基有明顯偏于“真谛”的傾向。窺基說:“第四世俗待一真名俗故,若有俗時,亦必有真。若有真時,亦必有俗。俗是真家俗,真是俗家真。有俗亦有真,無真亦無俗故。非遣依他而證圓成實,非無俗谛可得有真,真俗相依而建立故。”[19]可見,如果用中觀學派所言的“四句”衡量,唯識宗之二谛確實是落于第叁句“亦實亦非實”和第四句“非實非非實”上了。
窺基在設定“四重二谛”時還貫穿了“有相”、“無相”與“安立”、“非安立”兩種考慮。所謂“安立”即方便施設之義,僅具相對之存在價值,“非安立”指最究極的、實際存在的真理。窺基以爲“四種俗谛,皆是安立”;“第四勝義是非安立。故前叁真,亦是安立。”[20]既然四俗叁勝義谛均是“安立”,當然是可以言诠的;既然可用語言言說,當然是有相狀可尋的。這樣一來,窺基實際上將中觀學所堅持的真如不可言诠的立場作了大幅度的修正。可言诠之“理”是證得“離言真如”的必要階梯。這一階梯便是從“後之二俗,心所變理”始,直至勝義勝義谛,總共有六級。與這一“分位”說相近,唯識宗亦將“無爲法”分爲六種,即虛空無爲、擇滅無爲、非擇滅無爲、不動滅無爲、想受滅無爲、真如無爲,這也是漸進式、階梯式的“分位”系列。此外,“七真如”說也堪稱典型。《成唯識論》卷八說:
一、流轉真如,謂有爲法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叁、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此七實性圓成實攝,根本、後得二智境故。隨相攝者,流轉、苦、集叁,前二性攝,妄執雜染故。余四皆是圓成實攝。
從“實性”即本質來看,七真如都屬于圓成實攝,真如是佛、菩薩根本智和後得智的境界。從性相來看,因其妄執煩惱的緣故,流轉、安立、邪行叁真如屬于遍計所執性和依他起性攝;實相真如、唯識真如、清淨真如、正行真如都是圓成實性攝,屬于“離言真如”範疇。
2.五種唯識
窺基在《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論述“唯識體”時說:“然總遍詳諸教所說一切唯識,不過五種。”這一理論被稱之爲“五唯識”,實際上是對經論中宣說的唯識學體系的一種歸納。
第一,“境唯識”。窺基引用《阿毗達磨經》說:“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等事心異故,許義非真實。”窺基總結說,經典中的這些說法,都是說“唯識所觀境者,皆境唯識。”也就是,六道衆生“所觀”之“境”都是“唯識”。窺基又說“諸教中就義隨機,于境唯識種種異說。”窺基將經典對于“境唯識”的教說歸納爲六類。
第一類“依所執以辨唯識”。此以《楞伽經》所說爲代表,窺基總結說:“由自心執著,心似外境現。以彼境非有,是故說唯心,但依執心虛妄現故。”
第二類“依有漏以明唯識”。窺基以《華嚴經》爲例來說明:“《花嚴經》說叁界唯心,就于世間說唯識故。”
第叁類“依所執及隨有爲以辨唯識”。窺基舉《唯識叁十頌》來說明:“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依識自體起見、相分,二執生故。”
第四類“依有情以辨唯識”。窺基以《維摩诘經》來說明:“《無垢稱經》雲,心清淨故有情清淨,心雜染故有情雜染。”
第五類“依一切有無諸法以辨唯識”。窺基舉《解深密經》的“諸識所緣唯識所現”來說明。
第六類“隨指事以辨唯識”。窺基舉《阿毗達磨契經》的“頌”來說明:“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隨指一事,辨唯識故。”
上述六類是從六個不同角度來說明“境唯識”的內容的。
第二“教唯識”。窺基說:“由自心執著等頌,《花嚴》、《深密》等說唯識教者,皆教唯識。”這是說,《華嚴經》、《解深密經》等經典都屬于“教唯識”。
第叁,“理唯識”。窺基舉《叁十頌》中的一頌來說明:“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窺基說:“如是成立唯識道理皆理唯識。”
第四,“行唯識”。窺基說:“菩薩于定位等頌,四種尋思如實智等,皆行唯識。”這是說,《叁十頌》中有關菩薩修行階位的內容以及菩薩修行中的“智慧”等都是“行唯識”。
第五,“果唯識”。窺基舉聖言量來說明。如《佛地經》說:“大圓鏡智,諸處、境、識皆于中現。”又《如來功德莊嚴經》說:“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唯識叁十頌》也說:“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窺基說:“如是諸說唯識得果,皆果唯識。”
窺基總結說:“此中所說五種唯識,總攝一切唯識皆盡。”不過,“理義盡者,唯第五教,總說一切爲唯識故。”這是說,盡管從上述五方面可以將唯識的道理歸納殆盡,但唯有第五“果唯識”才是“理義”圓滿的。
3.唯識境行果
在《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在揭示了“五種唯識”之後,窺基又說:“或束爲叁:謂境、行、果。如《心經贊》具廣分別。”而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一中,窺基說:“複有叁:一境。二行。叁所得果。猶昔不知真妄境界,起煩惱等因,受衆苦。今正翻彼故,亦有叁:由此最初應審觀境,既知善惡修斷行成,因、行既圓,果德便證。諸佛聖教雖複無邊,說修行門不過叁種,故修行者應依此學。”依據此說,如果存在一個唯識學的體系的話,其只能歸結爲“修行門”“修行門”,而諸佛所言聖教,歸根到底不出“境”、“行”、“果”叁種。因此,以“唯識境”、“唯識行”、“唯識果”叁方面概括唯識宗教義,也是窺基很看重的。下文就依據窺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一所論述對于窺基的概括作些分析論說。
對于“唯識”的所觀境界,窺基解釋說:“謂初觀察:從緣所生一切色心、諸心所等,似空花相,诳惑愚夫,名依他起。愚夫不了于斯妄執爲我,爲法,喻實空花,性相都無,名計所執。依他起上我法本空,由觀此空所顯真理,譬若虛空,名圓成實。諸所知法,不越有無,無法體無,但可總說名計所執,橫遍計心之所執故,有法體有理,應分別。諸有爲法名依他起,緣生事故。一切無爲,名圓成實,法本理故。或有漏法名依他起,性顛倒故;諸無漏法名圓成實,非顛倒故。”——此處是從“叁性”入手去…
《第五章 唯識宗的創立 第二節 窺基與唯識宗的創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