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出世道無有。”
關于“第叁能變”之相,有七頌:“次第叁能變,差別有六種,了境爲性相,善不善俱非。”此後則羅列了“心所”、“遍行”等法。此後則有兩頌說明第叁能變的“所依”以及“流轉”、“起滅”等內容:“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叁十頌》第十七頌是此論頌最核心的一頌,一般科判爲“正辨唯識”:“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第十八頌解釋“若唯有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種分別”:“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此頌的核心是論述由種子識如何有諸法的産生。
第十九頌解釋“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複生余異熟。”這一頌解釋衆生輪回流轉的原因。
第二十至二十四頌敘述“叁性”、“叁無性”。“叁性”即是把世間法、出世間法歸爲叁種,即“遍計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非不見此彼。”關于“叁無性”:“即依此叁性,立彼叁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唯識學通過這一學說向人們展示,世間的一切事事物物都是由人們的普遍的計度執著而暫時存在的,而這一切其實都是由衆多的因素條件聚合而成立的,它們都沒有固定不變之性,都是要變化的。
2.唯識性
“唯識性”也稱之爲“唯識實性”。修行者徹悟“唯識無境”的道理,在“依他起性”上遣除掉“遍計所執性”,那被遮蔽的萬法的真實本質——“人無我”、“法無我”的道理,自然就顯露了出來。頌文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圓成實性”就是圓滿成就的諸法的“實性”,也就是依存于各種因緣而起的諸法的真實本性。這就是“唯識實性”。
3.唯識位
《叁十頌》的最後五頌說明“唯識行位”。玄奘翻譯的《唯識叁十頌》有一解釋,此部分需要說明的是“所成唯識性、相,誰依幾位?如何悟入?”的問題。答案是:“謂具大乘二種種性:一、本性種性,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謂習所成種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具此二性方能悟入。”下文以五頌來說明唯識修行階位。
第一“資糧位”,是指“修大乘順解脫分,依識性、相能深信解。”其頌說:“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于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第二“加行位”,是指“修大乘順決擇分,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頌文說:“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第叁“通達位”,是指“諸菩薩所住見道,在通達位如實通達。”頌文說:“若時于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第四“修習位”,是指“諸菩薩所住修道,修習位中如實見理,數數修習。”其頌文說:“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舍二麁重故,便證得轉依。”
第五“究竟位”,是指“住無上正等菩提,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其頌文說:“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總之,唯識相、性,依他圓成,無非是說明依他如幻,使修唯識行者,斷妄染執障,證到圓成真理,而成叁身萬德的佛果。然佛果功德,殊妙無邊,非少修行可能證圓,必須曆經“資糧”、“加行”、“通達”、“修習”、“究竟”五位,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妙覺四十一階,曆經叁大阿僧祗劫,方能至叁身萬德之佛地。
四、《成唯識論》的結構及基本內容
作爲護法系解釋《唯識叁十頌》的注釋,《成唯識論》自然是以《論頌》的體系爲順序展開的,但在具體問題的闡述方面有所側重,有所拓展。《成唯識論》共十卷,以《叁十頌》本身的順序解釋瑜伽行派教義。
一般認爲《唯識叁十頌》沒有“序分”,而《成唯識論》則加了一頌和長行解釋,其中的長行解釋世親造《叁十頌》的目的,其文字已見上文所引。
“正宗分”的第一部分是“破執”,也就是破除“我”、“法”二執。這一部分主要部分在卷一以及卷二的上半部分。在樹立唯識道理之前,先破除“人我執”和“法我執”,以顯示離心之外“我”和“法”都不可得。這一部分解釋的是《叁十頌》下述幾句:“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卷二的下半部分列出了“叁能變”的名目並對其含義作了初步解釋,即《叁十頌》中的“此能變唯叁,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上述內容相當于《叁十頌》中“正辨唯識相”部分,此後則是“廣辨唯識相”的內容。
第二卷的剩余部分和第叁卷的內容都是對于“初能變”即第八識的論證說明,解釋了八識的“自相”、“因相”、“果相”,全面論述了“種子”的問題,尤其是論中所講的“見分”、“相分”、“自證分”和“證自證分”以及諸家在這一問題上的分歧。第四卷和第五卷的前半部分是對于第二能變即末那識的論證說明。第五卷後半部分至第七卷前半部分是就第叁能變即前六識的論證說明,特別是論說了“心所”說。
第八卷解釋的是《叁十頌》第十七頌至二十四頌的內容。其中,第十七頌突出的“一切唯識”是瑜伽行派的總綱。此外,這一部分論述了五位百法、“四緣說”以及叁自性、叁無性等瑜伽行派的核心教義。對于“叁無性”的解釋延續到了第九卷。
上述內容是“唯識相”的內容。如上所述,一般說《唯識叁十頌》第二十五頌爲“唯識性”的內容,但《成唯識論》論說時仍然是將其連綴在“叁無性”之內解釋。
第九卷後面部分和第十卷是解釋《叁十頌》的最後五頌,屬于“唯識果位”的內容,即修行五位。
《成唯識論》是以護法系爲核心糅譯各家學說而成的,因此,論文大體上是以護法一系的注書爲基礎,而以難陀、安慧等說爲對照,相同的都從略,不同者則以“有義”字樣存其異說。這常常是將余家不正確的說法列前,而將護法的簡別和所得的正確結論居後,以表示正宗之所在。十師異義很多,古人曾經舉出二十一則。重要者有:第一,如種子說——難陀主新熏,護法主亦本有亦新熏。第二,關于諸識結構,安慧只說“自證”一分,難陀說識有“見分”、“相分”,護法說諸識應有“見分”、“相分”、“自證分”、“證自證分”四分。第叁,關于諸識的“俱有依”(即諸識生起時的重要增上緣),難陀說眼等五根即是種子,五識以俱時意識爲“依”;安慧說五識也依五根爲依;護法說五根通于“現行”,五識並以五根、第六、七、八識爲“依”。第四,關于第七末那識所緣之法,火辨解爲緣第八識的“見分”、“相分”,難陀解爲緣第八的“識體”和它的相應諸法,安慧解爲緣第八識和它的種子,護法解爲只緣第八識的“見分”。如此等等不同的解釋很多,有些重要的爭議在後面一章中還要論述。
總之,對于唐代唯識宗來說,《成唯識論》的重要性再怎麼強調都不過分。可以說,從淵源上說,玄奘得之以戒賢進而上溯至世親、無著、彌勒諸位論師。而護法的學說,除《成唯識論》之外,玄奘另外譯出他所撰的《廣百論釋》,後來義淨又譯出護法的《觀所緣論釋》和《唯識二十論釋》即《成唯識寶生論》。這些都可資進一步研究法相唯識宗學說的淵源及其變化。
《第四章 唯識宗的“宗經”、“宗論”及其主要內容 第四節 《成唯識論》》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