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解深密經》
《解深密經》是印度瑜伽行派最重要的佛經,也是中國唯識宗最重視的佛經。瑜伽行派最核心的論典《瑜伽師地論》全文引述了此經。
一、《解深密經》的漢譯本及其結構
《解深密經》共有四種漢語譯本:第一,《相續解脫經》一卷或兩卷,劉宋元嘉十二年(435年),中印度僧求那跋陀羅在江甯縣東安寺譯出,相當于唐譯本《解深密經》的最後二品。第二,《深密解脫經》五卷十一品,後魏延昌二年(513年),北印度僧菩提留支(道希)在洛陽譯出。第叁,《解節經》一卷四品,陳朝真谛譯出。第四,《解深密經》五卷八品,唐貞觀二十一年(647年)玄奘在西京弘福寺譯出。上述四譯中,後魏、唐二本是全譯,其中尤以玄奘本最爲完善。下文的介紹以玄奘譯本爲依據,不涉及其它譯本比較。
本經屬中期大乘經典,是瑜伽行派的根本經典,以解釋佛陀自內證的甚深秘密妙義而名爲《解深密經》。其內容分爲八品,即《序品》、《勝義谛相品》、《心意識相品》、《一切法相品》、《自性相品》、《分別瑜伽品》、《地波羅蜜多品》、《如來成所作事品》。
關于本經的結構,如以“境”、“行”、“果”來劃分,則第二品至第五品明“境”之深密,第六品至第七品明“行”之深密,第八品明“果”之深密。如果依照瑜伽行派教義來劃分,則可分爲五部分:第一,勝義谛,即《勝義谛相品》。第二,本識論,即《心意識相品》,論述“八識”。第二,二谛叁性義,即《勝義谛相品》、《一切法相品》、《無自性相品》。第叁,專論“瑜伽觀行”次第和菩薩“行地”,即《分別瑜伽品》和《地波羅蜜多品》。第五,專講如來叁身(境界)的,即《如來成所作事品》。
二、勝義谛
第二《勝義谛相品》辨“勝義谛”之相。全品分爲四層次闡述“一切法無二”的道理。
第一層次,解甚深密意菩薩解答如理請問菩薩所提出的勝義谛“無二”、“離言”的道理。勝義谛不是相待語言所能表示的,必須超越語言概念才能證得。如今所說:“一切法者,略有二種:一者有爲,二者無爲。是中有爲非有爲非無爲,無爲亦非無爲非有爲。”如《經》所說:“有爲非有爲非無爲,無爲亦非無爲非有爲。”所謂“有爲”、“無爲”,不過世尊爲幫助愚遣除執著而證得離言法性的方便施設,此言教本身並非勝義。
第二層次,佛陀正式爲法湧菩薩說,勝義谛是聖者內自所證、無相所行、不可言說、絕諸表示、絕諸诤論。經文說: 我說勝義是諸聖者內自所證;尋思所行,是諸異生展轉所證。是故,法湧,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複次,法湧,我說勝義無相所行;尋思但行有相境界。是故,法湧,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複次,法湧,我說勝義不可言說;尋思但行言說境界。是故,法湧,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複次,法湧,我說勝義絕諸表示;尋思但行表示境界。是故,法湧,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複次,法湧,我說勝義絕諸诤論;尋思但行诤論境界,是故,法湧,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超過一切尋思境相。
此處認定:“尋思”是衆生展轉所證,“尋思”只在“有相境界”、“言說境界”、“表示境界”、“诤論境界”起作用。而勝義谛則是“諸聖者內自所證”,勝義是“無相所行”、“不可言說”、“絕諸表示”、“絕諸诤論”的。總之,勝義谛不是凡夫衆生所能尋思的。
第叁層次,佛陀爲善清淨慧等說“勝義谛”與諸行相是“非一非異”的關系。如經說“若勝義谛相與諸行相都無異”,則有凡夫見谛、證涅槃、成就無上菩提的過失。而如果“勝義谛相與諸行相一向異”,則聖者證得的諸法實相,獲得的安隱涅槃,則有不能除遣有爲相、不能斷除相縛及粗重縛,甚至不能成就菩提的過失。又勝義是清淨的、無差別的,諸行相是雜染的,有差別的,所以非一;勝義谛是諸行無我相、共相,所以非異。因此,“勝義谛相與諸行相都無有異,或一向異,不應道理。”
第四層次,佛陀爲善現(須菩提)等說“勝義谛”是遍一切一味的平等相。如經中所說:“是勝義谛,此清淨所緣,于一切蘊中是一味相,無別異相。如于蘊中,如是于一切處中乃至一切道支中,是一味相,無別異相。是故,善現,由此道理,當知,勝義谛是遍一切一味相。”這是說,勝義谛具有普遍的、平等的、無差別的特征。如果勝義谛有差別,則必然由因所生,有生則有滅。有生滅就不是勝義谛了。
叁、八識說
《解深密經·心意識相品》的特殊重要性在于首次提出了“一切種子心識”的觀念。此品由廣慧菩薩請問心意識秘密善巧道理,世尊則借此宣說了八識甚深的教義。
對于此品名稱的含義,唐代遁倫《瑜伽論記》卷二十說:“心、意、識義,自有通別,別名心意識者,賴耶是心,以能集起叁界生死色心性故;末那名意,以與六識爲同時根,生六識故;六識名識,以對六境分別強故。二通名心意識,謂八識中一一皆有集起名心、能生名意、了別名識故。”這是說,心、意、識這叁個名稱可以有“通”、“別”兩種理解。從“別”的角度看,心是“集起”的意思,指阿賴耶識,阿賴耶能貯藏一切現象的潛能,並由此潛能産生出現實的活動來;意是“能生”之意,指“第七識”能直接引生前六識的現實活動,識是“了別”之意,即能觀察分析存在現象,這是指前六識,因爲前六識具有對現象進行感知和分析的功能。而從“通”的角度看,叁個名稱都可以通指八個識,因爲一切心識都具有貯藏精神活動潛能的功能,所以一切心識都可以稱作“心”;一切心識又都能引發現實活動,所以它們都可以稱作“意”;最後,一切心識又都有觀察分析的功能,所以都可以稱作“識”。
不過,當代學者不大接受遁倫的上述解釋,認爲《解深密經》中尚無明顯的“八識”概念,因爲它沒有提到第七“末那識”的存在。因此,大多數學者認定,經中所謂“心意識”只是“一切心識”之意。
經中佛說:“廣慧,當知,于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墮彼彼有情衆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濕生,或在化生,身分生起,于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所依受。二者,相名分別說戲論習氣執受。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中不具二種。”此中是說,“一切種子心識”是一切生命的所依,依持于“一切種子心識”,一方面現起根身器界以及相、名、分別、言說、習氣。
此品又說:“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于身攝受、藏隱,同安危故。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于身隨逐執持故,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于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亦名爲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這是對第八識的解釋,然後直接言說“六識”,經文中未曾出現末那識的字樣。但是,由阿賴耶識現起前六識,這一說法奠定了唯識學“能變”思想的基礎。
《心意識相品》接著說:“廣慧!阿陀那識爲依止、爲建立故,六識身轉,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此中有識,眼及色爲緣,生眼識,與眼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有識,耳鼻舌身及聲香味觸爲緣,生耳鼻舌身識,與耳鼻舌身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廣慧!若于爾時一眼識轉,即于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眼識同所行轉;若于爾時二叁四五諸識身轉,即于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五識身同所行轉。”前五識中任何一識的生起,都要以阿陀那識爲根本依止,第六意識爲分別依,同時還要有“根”和“色”爲緣,在一定時間內,如果“眼識”的這些條件具備了,眼識就會生起。其它五識都是如此,五識條件都具備,則五識同時生起。
此後,經中也出現了瀑流等譬喻:“譬如大瀑水流,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唯一浪轉;若二若多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然此瀑水自類恒流,無斷無盡。又如善淨鏡面,若有一影生緣現前,唯一影起;若二若多影生緣現前,有多影起,非此鏡面轉變爲影,亦無受用滅盡可得。如是,廣慧!由似瀑流阿陀那識爲依止爲建立故,若于爾時有一眼識生緣現前,即于此時一眼識轉;若于爾時乃至有五識身生緣現前,即于此時五識身轉。”
四、叁性與叁無性
第四《一切法相品》由德本菩薩請問諸法相善巧的道理。此品的內容是唯識學中最重要的“叁性”的道理。世尊宣說叁相“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關于“遍計所執相”,此經的解釋是:“謂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性別,乃至爲令隨起言說。”而“諸法依他起相”的解釋是:“謂一切法緣生自性,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招集純大苦蘊。”“圓成實相”的解釋是:“謂一切法平等真如,于此真如,諸菩薩衆勇猛精進爲因緣故,如理作意無倒思惟爲因緣故,乃能通達,于此通達漸漸修集,乃至無上正等菩提方證圓滿。”
一般來說,“叁性”說最先出現在此經中,此經的特色在于只從“雜染”說依他,依“不變”立圓成實。而此說也指明修證的方法,如此品所說:“若諸菩薩能于依他起相上,如實了知無相之法,即能斷滅雜染相法;若能斷滅雜染相法,即能證得清淨相法。”由此,“叁性相”的修證次第是:先認識到遍計所執相的空無,于依他相上去除遍計所執相;進而斷除雜染的依他起相,由此證入清淨的圓成實相。
第五《無自性相品》解釋的是“叁無性”,即“相無性”、“生無性”和“勝義無性”。應該特別注意的是,此經所說的“叁性”與“叁無性”之間的關系。如經中說:
然由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增益遍計所執自性故,我立叁種無自性性。由遍計所執自性相故,彼諸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隨起言說如如隨起言說如是如是,由言說熏習心故,由言說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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