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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唯識宗的“宗經”、“宗論”及其主要內容 第一節 “宗經”、“宗論”概述▪P6

  ..續本文上一頁的解釋。第二,“緣成”義指出:“分別性”是“由緣相名相應故得顯現”,“依他性”則“緣執分別性故得顯現”,“真實性”則“由分別依他二性極無所有故得顯現”。第叁,“攝持”義指出,“性有叁種,法有五分。言叁性者,所謂分別、依他、真實。五法者,一相,二名,叁分別思惟,四聖智,五如如。前叁是世間智,聖智是出世智,如如是無爲境。”此中“五法”攝前叁性。這也是瑜伽行派其它經典敘述過的。第四,“體相”義有二:“一通,二別。通者,由此叁性通能成就一切諸余真谛,或二叁四七谛等法,故諸真谛不出叁性,是以叁性爲諸真谛通體。二、別體者,于叁性中,各有實義。”第五,“應知”分“應知”和“不應知”兩部分來說明。關于前者,論中指出:“由知叁性能通達叁解脫門,能除叁障故。知分別性,能通達空解脫門,能除肉煩惱。知依他性,通達無願解脫門,能除皮煩惱,知真實性。能通達無相解脫門,能除心煩惱。又初解脫障,次禅定障,後一切智障故。”此中“不應知”大概是應該除去的“解脫障”、“禅定障”和“一切智障”。第六,“因事說”的意圖是爲說明“佛因叁性說故,有了不了義經。”如論中說:如來約“無相性”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如來約“無生性”說一切諸法譬如幻化。如來約“真實性”說一切諸法譬如虛空。第七,“依境”義是說“叁性爲何智境”:“分別性者,唯是凡惑境,非聖智境。何以故?無體相故。依他性者,爲聖凡俗智境,是俗有故。真實性者,唯爲無分別聖智境,如量如理故。如量則攝一切,如理則無顛倒。”第八,“通達”義是說“修觀行人,若通達分別性者,爲當可說行執相中,爲不可說行執相中耶?”答案是:“若由世俗智分別,可說行執相中。若由出世無分別智通達者,可說不行于執相中。是故依他與分別同一無相,如分別依他。真實亦如是。”第九,“若無等”義是說明如無叁性有何過失。

  第十,“依止”義言“叁法”依何而成。關于“分別性依何法得成”,答案是:“依叁法故成。何者叁?一相,二名,叁思惟。依此叁故,分別性立。”關于“依他性依何得成”,答案是:“依四法成。四法者,謂相、名、分別、聖智等。依此四法故,依他性成。”關于“真實性依何法得成”,答案是:“此性無住無著無有依處,境無分別。”

  《如來藏品》的核心是說如來藏的叁種含義,即“所攝藏”、“隱覆藏”、“能攝藏”。這一思想在如來藏思想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一,“所攝藏”。論中的解釋頗爲詳細,先有一總解釋:“所攝名藏者,佛說約住自性如如,一切衆生是如來藏。”這是將其與《叁因品》中的“住自性佛性”對應起來解釋的。

  第二,關于“隱覆藏”,論中說:“隱覆爲藏者,如來自隱不現,故名爲藏。”這是總解釋。關于“如來”的解釋:“言如來者,有二義:一者,現如不顛倒義。由妄想故,名爲顛倒。不妄想故,名之爲如。二者,現常住義。此如性從住自性性來至至得,如體不變異,故是常義。”如來是“如”即“不顛倒”,如來是“常”,如此“藏”即是“如來性住道前時,爲煩惱隱覆,衆生不見故名爲藏。”這裏明顯的邏輯線索就是“隱覆”。

  第叁,“能攝藏”。論中解釋說:“能攝爲藏者,謂果地一切過恒沙數功德,住如來應得性時,攝之已盡故。若至果時,方言得性者,此性便是無常。何以故。非始得故。故知本有,是故言常。”盡管從“因”位講,如來藏是“隱覆”的,至“果”位方才顯現出來,但如來藏也是“常”,因爲其果地功德于因位時已經完全蘊藏。

  從上述分析可知,此中以“所攝藏”、“隱覆藏”、“能攝藏”叁方面來敘說如來藏,從此論言之,是對《叁因品》思想的深化,另一方面,則繼續強調強化了如來藏從“因”至“果”的修行論意義。從修行的角度言之,如來藏是“動態”的,因而與“基體”範式的本體論並無多少共同性。

  歸根究底言之,貫穿于《佛性論》之中的是經過修證顯現出佛性。因而此論的“辯相分”則是從“相”和“果”上來敘說佛性,部分篇幅最大。其中《總攝品》的主題是說明佛性的“總攝相”。論中說:“攝有二種:一者由因,二者由果。”簡言之,就是從“因”與“果”的角度來說明佛性及其佛性的“顯現”過程。此品有一段文字專門論述拔除阿梨耶之義。“阿梨耶”即第八識。此論中說:“阿梨耶者,依隱爲義,是生死本,能生四種末故。四末者,煩惱有二:業一,果報一。初煩惱本二者:一者,一切諸見,以無明爲本,無相解脫門爲治道。二者,離諸見外一切煩惱,以貪愛爲本,無願解脫爲對治道。次業本一者,以凡夫性爲本。凡夫性者,即是身見故。次果報本一者,一切生死果報,依阿梨耶識爲本故,以未離此識果報不斷。于法身中,由兩道故,二世滅盡,故說拔除。言兩道者,一無分別智,能除拔現在虛妄,能清淨法身,即名盡智。二、無分別後智,能令未來虛妄永不得起,圓滿法身,即無生智。拔者,清淨,滅現在惑;除者,圓滿,斷未來惑,故名拔除。”可見,此中所說,拔除第八識之後的法身,具有無分別智和後得智,“拔”爲清淨,“除”爲圓滿,此二詞在此義中應理解爲動詞。

  應該強調的是,此論也使用了“轉依”的概念,而“拔出阿賴耶識”也是“轉依”曆程中的一環。

  關于“轉依”的含義,論中說:“轉依者,勝聲聞、獨覺、菩薩叁人所依止法故。又有四種相應知:一者,爲生依。二、滅依。叁、善熟思量果。四、法界清淨相。”唯識學一般將“轉依”定義爲轉變所依,而此中所說“轉依”是勝于聲聞、緣覺、菩薩叁人所依止法,從語言表述看,似乎與上述“果攝”之叁“顯淨”的含義相關。然此品開始又有“四因”的說法,因而也可將其歸之于“因”。而如以“轉依”的全部內涵講,即屬于“因”,又屬于“果”,是一個由“因”至“果”的修證過程。

  論中又有一段釋文:“心者即六識心,意者阿陀那識,識者阿梨耶識。于此叁中,不得生故。此中若無叁識,則無分別。分別既無,亦無不正思惟等。既無叁識,則不得起無明。是以如來法身離不正思惟故,則不起無明。若不起無明,十二有分不爲生緣,故名不生。”此引入了唯識學“八識”來說明,如來法身不但本性上離一切煩惱,而且“不離、不脫、不異一切不可思議的如來功德”,故說如來法身的“不可思量”、“無二”、“無分別”是滅谛所攝的“離欲”境界。

  關于“拔除阿梨耶”,論文有較明確解釋。“阿梨耶”即第八識。此論中說:“阿梨耶者,依隱爲義,是生死本,能生四種末故。四末者,煩惱有二:業一,果報一。初煩惱本二者:一者,一切諸見,以無明爲本,無相解脫門爲治道。二者,離諸見外一切煩惱,以貪愛爲本,無願解脫爲對治道。次業本一者,以凡夫性爲本。凡夫性者,即是身見故。次果報本一者,一切生死果報,依阿梨耶識爲本故,以未離此識果報不斷。于法身中,由兩道故,二世滅盡,故說拔除。言兩道者,一無分別智,能除拔現在虛妄,能清淨法身,即名盡智。二、無分別後智,能令未來虛妄永不得起,圓滿法身,即無生智。拔者,清淨,滅現在惑;除者,圓滿,斷未來惑,故名拔除。”可見,此中所說,拔除第八識之後的法身,具有無分別智和後得智,“拔”爲清淨,“除”爲圓滿,此二詞在此義中應理解爲動詞。

  《佛性論·辯相分》第六至第八品《分別品》、《階位品》、《遍滿品》分別闡述了佛性的“分別相”、“階位相”、“遍滿相”。此叁品的共同特征是分凡夫、聖人、如來叁類來說明佛性的。內容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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