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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攝論學派及《大乘起信論》的傳播 第五節 攝論學派的思想▪P5

  ..續本文上一頁,圓測又引述了真谛《部執論記》的另一種叁*輪之說:“若依真谛《部執論記》第二卷說:小乘叁藏名初*輪,唯小非大。《大涅槃經》名第二*輪,通爲大、小。《華嚴》、《般若》名第叁*輪,唯大非小。故彼記雲:佛教自有叁種*輪:一、小乘*輪,即是叁藏教;二、大乘*輪,說大乘與小乘異,如《涅槃經》合明大小乘義;叁、一乘*輪,明大小無異,如《華嚴》等經,諸《般若經》明叁乘人同觀二空理,同修真實智,故知大、小無異也。”真谛譯籍中有《部執異論》,《部執論記》當爲此論的注釋,可惜已亡佚。從上引文所出的逸文看,真谛所述的叁*輪如下:第一小乘*輪,此時演說小乘教,其代表經典爲小乘的叁藏。第二大乘*輪,此時兼說大乘教和小乘教,說明大乘教與小乘教不同的地方,其代表經典爲《涅槃經》。第叁一乘*輪,此時演說一乘的教義,融通小、大二乘教學的分別,其代表經典爲《華嚴經》和《般若經》。這一說法,與《解節經疏》所述,兩者在叁輪的稱呼、第二和第叁輪的代表經典這些重要地方,也有出入。特別是,叁輪中的第二輪的代表經典爲《涅槃經》,第叁輪的代表經典爲《華嚴經》,而在劉宋時期,涅槃學大興之時,一般人都相信《涅槃經》和《華嚴經》分別爲佛陀一生所說經典中之最後與最初者。這裏把《涅槃經》判屬中間的第二輪,把《華嚴經》判歸結終的第叁輪,顯然與《解節經疏》有差別。

  慧苑《刊定記》也記載了真谛持“叁*輪”之說:“真谛叁藏依《金光明經》,立轉、照、持叁*輪教。謂佛二月八日成道,四月八日于波羅奈鹿野苑中,爲聲聞衆,轉四谛*輪。後于成道第七年中,在舍衛國去祗園五裏智慧江邊,爲諸菩薩及二乘衆,說《般若》等經。此時具二,謂轉“照*輪”。又于成道叁十年後,未涅槃前,在毗舍離國鬼王法堂,爲真常菩薩,說《解節經》。此時具有轉、照、持等叁種*輪也。”此中所記,真谛把佛陀的教說分爲叁個時段,以爲第一時所轉的*輪是以四谛教義爲中心,並以《般若經》、《解深密經》分別爲第二時、第叁時的代表教典,這與《解節經疏》一節逸文所言頗爲相近。不同的地方在于名稱和出處。依照此說,真谛所言的叁*輪分別爲“轉*輪”、“照*輪”、“持*輪”,其說出自《金光明經》。此外,叁*輪並非各各分屬一時,例如轉*輪便是通于所有叁時,照*輪便是通于第二和第叁時;其它如說第二時的聽衆包括菩薩和二乘,說第叁時啓始自佛陀成道後叁十年,也與《解節經疏》逸文以第二時所教的對象爲大乘人,以第叁時教爲啓始自佛陀成道後叁十八年,頗有出入。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一有記載:“依真谛叁藏記雲:佛成道七年後,說諸部《般若》,是第二時教。又雲:叁十八年後,說《解節經》,當第叁時教。”對此,澄觀《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二:“故真谛叁藏《部異執記》雲:叁十八年後,說《解節經》等。”由此可知,慧苑《刊定記》所說的叁十年應該是叁十八年之誤。

  唐代澄觀《華嚴經疏》卷二記載如此分梳的理由:“真谛叁藏依《金光明》立轉、照、持叁輪之教,謂七年前說四谛,名轉*輪。七年後說《般若》,具轉、照二輪,以空照有故。叁十年後具轉、照、持,以雙照空、有,持前二故。”依以上引文的解說,佛陀是于第一時以轉*輪,說四谛之教。于第二時以轉、照二*輪,照見四谛教所析述的各種存有爲本性是空;于第叁時以轉、照、持叁*輪,雙照前二時所講的空和有觀念,發揚中道的義蘊。

  窺基《阿彌陀經通贊疏》卷一又記載真谛判別如來一代之教爲“叁時”:“梁朝真谛叁藏判如來一代時教爲叁時,一有教,二空教,叁非空非有教。一有教者,佛初成道七年已後說有教,五年度五俱輪,第六年化舍利弗,第七年度叁迦葉,總名有教。二、空教,從第八年,至叁十八年已來,總說八部《般若》等是。”

  上述史籍的記載略有差別,但可看出真谛“叁*輪”或“叁時”說的梗概。

  2.四教及漸、頓二教

  新羅圓測在《解深密經疏》卷一記載:“真谛判別四種教或說四教,所謂四谛、無相,或說法相,如《楞伽》等;或說觀行,如《華嚴》等。真谛叁藏作如是說。”唐窺基在《成唯識論料簡》卷上稱此說爲“四時”:“有立四時,如真谛叁藏:一、四谛*輪,謂《阿含》等。二、無相大乘,謂《般若》等。叁、法相大乘,如《楞伽》等,廣明五法、叁種自性、八識、二無我。四、觀行大乘,如《華嚴》等,廣明四十二賢聖觀故。”從這些記載看,真谛所分判的四教爲:第一,四谛教,此教演述小乘的四谛道理,即《阿含經》。第二,無相大乘教,此教演述無相性空的道理,即《般若經》。第叁,法相大乘教,此教標舉名、相、分別、正智、真如“五法”以及“叁性”、八種心識、人無我、法無我等等教理,如《楞伽經》即是如此。第四,觀行大乘教,此教廣陳菩薩修行所經曆的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的四十二階位,如《華嚴經》等。

  真谛是否持“四教”說,有學者持懷疑態度,原因在于新存敦煌文獻中發現了隋代的達摩笈多持此說的記載。日本村山龍平氏所藏敦煌本《金剛暎》卷上在敘述了“依梁朝真谛叁藏立叁時教”之後有一段文字說:“四者,隋朝笈多叁藏立四時經:一者,四谛教,即小乘經。二者,無相大乘,即般若教。叁者,法相大乘,即《楞伽經》。四者,觀行大乘,即《花嚴經》,廣明叁十二賢聖行位等也。”此段文字與上引窺基之文幾乎相同。同是敦煌文獻的《淨名經關中釋抄》卷一也記載說:“叁、陳真谛立叁種教:一、轉*輪,四谛是。二、照*輪,諸《般若經》是。叁、持*輪,《解深密》等是。四、隋笈多叁藏立四種教:一、四谛教,小乘經是。二、無相教,《般若經》是。叁、法相大乘,《楞伽經》是。四、觀行大乘,《華嚴經》是。”這叁種記載,與窺基、圓測的記載相比晚了很多,不足以否定真谛也有“四教”的說法。

  敦煌本《金剛暎》署名“京地清發道場沙門寶達集”,是以唯識學觀點對唐玄宗《禦注金剛經》的解釋。玄宗《金剛經注》完成于開元二十叁年(735年)九月十五日,後勅隨駕講論沙門道氤集《禦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寶達的文中有許多引用《禦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的證據,且《金剛暎》開頭即說明此注是對《禦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的解釋。可見,《金剛暎》的成書時間要晚于道氤集《禦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從這個角度推測,後者關于笈多“四時”說也可能是先後承襲的。這兩部著述盡管是以唯識學解釋《金剛經》且主要參照了無著的《金剛經論》,但從現存的文字看,並不屬于法相唯識宗系統,因此,不采納窺基關于真谛叁藏判教說的引述也是可以理解的。

  署名道液的《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前面有一說明:“道液不揆庸淺,辄加裨廣,《淨名》以肇注作本,《法華》以生疏爲憑,然後傍求諸解,共通妙旨。雖述而不作,終愧亡羊者哉?于時上元元年歲次困頓。永泰初祀,又于長安菩提道場夏再治定,庶法鏡轉明,惠燈益矣。”[32]而根據其它資料可知,道液是資聖寺僧人,貞元八年(792年)參與過般剌若的譯場。此《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形成于760年至765年,後于窺基的著述近百年。

  在現存史籍中,也保存了真谛“漸”、“頓”觀念判教的說法。如唐代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一記載:

  陳朝真谛叁藏等,立漸、頓二教。謂約漸悟機,大由小起,所設具有叁乘之教,故名爲漸,即《涅槃》等經。若約直往頓機,大不由小,所設唯是菩薩乘教,故名爲頓,即《華嚴》等經。

  這一記載的語境是根機。依照此說,真谛叁藏所說的“漸教”是約漸悟根機之衆生的需要而起,由小乘教學起步,循步漸進,最終歸向大乘教,因此此部分包括叁乘之教,代表性經典有《涅槃經》等。頓悟根機之衆生則不需經曆小乘教的熏陶而直接通往大乘,故爲他們所設的頓教,唯說菩薩乘之教,此引文中僅僅舉出《華嚴經》爲代表性經典。

  經過上述考辨可知,現存文獻中大致記載真谛叁藏有“叁*輪”、“四時”和“漸頓二教”叁種說法。也許由于將玄奘及其弟子窺基所持“叁時判教”說當作印度瑜伽行派唯一的判教思想的思維定式的影響,當代學者在論述真谛叁藏的判教思想時,總是以排他性思維力圖確定其中一種記載的唯一正確性,因此,對于有關真谛叁藏“四時”和“漸頓二教”之說的記載持懷疑態度。筆者相信,上述叁種說法都是真谛來華之後曾經爲其弟子講授過的,都應該看作真谛叁藏唯識教學的成果。原因有二:其一,上述叁種教判的經典依據各不相同,如前所說,印度來華僧人所持的教判說大多直接來源于佛經而很少自己的發揮,菩提流支、勒那摩提等都是如此,真谛叁藏也是如此。如上引文獻表明,唐代就有傳聞說隋代的達摩笈多持“四時”說。而當時持“漸頓二教”說的僧人遠遠不止真谛叁藏一人。其二,真谛的“四時”說涉及到《華嚴經》的地位問題,而在玄奘所傳的系統中,此經的地位不明確。但是,在印度瑜伽行派的學說和觀行中,菩薩修行的階位處于核心位置,如《瑜伽師地論》、《十地經論》就是如此,而在佛經中數《華嚴經》對階位說的闡述最全面。從這個角度說,上述“四時”說將《華嚴經》置于第四時也是很合適的。其叁,“漸頓二教”所涉及的是衆生的根機問題,與前述兩種判教學說剛好可以互相補充,因此,真谛爲其徒衆講解此說也是正常的。

  3.二藏四宗

  如本著在論述判教問題時堅持的一個觀點,印度來華僧人並無明確建構自己判教思想的企圖,因此,見于記載的真谛叁藏的判教學說才會有叁種差別。中土僧人所秉持的思維方法與此迥異,因而從劉宋開始,中國高僧一直力圖建構一種以佛經爲依據而具有排他性的判教體系,攝論師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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