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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攝論學派及《大乘起信論》的傳播 第四節 隋代唐初《攝論》的傳播與學派興盛▪P12

  ..續本文上一頁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法常圓寂于長安普光寺,春秋七十九。七月二日,葬于南郊高陽之原。道宣特意敘述了法常葬禮的情形,“京寺僧侶,門人子弟等,各建修幢叁十余車,前後威儀四十余裏,信心士女執素幡花,列侍左右,乃盈數萬。卿相傧從,佥以榮之。”法常在佛教界地位由此可見一斑。

  關于法常弘揚的重點,道宣概括說:“涉詣義門,妙崇行解,故衆所推,美歸于《攝論》,而志之所尚慕《涅槃》,恒欲披講,未之欣悟。遂依衆請,專弘此論。陶冶理味,精貫匈懷。依時赴講,全無讀誦,才有余暇,課業行道。六時自勵,片無違缺。”可見,他是以《攝論》爲核心的。法常著《攝論義疏》八卷、《攝論玄章》五卷,也著有《涅槃經》、《維摩經》、《勝鬘經》的疏記。

  法常弟子,目前所知者不多。弟子德遜爲其立碑于普光寺門,宗正卿李百藥撰文。

  法常曾經是玄奘法師的老師,玄奘曾經于武德八年(625年)向其學習《攝論》。

  4.靜琳

  在南北朝至隋唐之際唯識學傳播中,靜琳是一位重要人物。從學業上說,他學識淵博,精通《地論》和《攝論》。從影響上說,他是華嚴宗祖師智俨的老師。但現存史籍中,靜琳的師承不明確,因此,將其列入此標題下敘述。

  釋靜琳(565—640年),俗姓張氏,本族南陽,後居京兆華原(今陝西省銅川市耀州區)。幼齡背世,清附缁門。根據《續高僧傳》卷二十《靜琳傳》記載,他七歲投僧出家。“遭周滅法,且附俗緣。年在弱冠,希期無怠。會隋氏啓運,即投昙猛法師,乃以二事相攝,經于五年,猶事沙彌,未敢受具。慶蒙開法,欲廣見聞。辭其本師,南遊樊鄧。便于彼部,奉進大戒。”靜琳幼年出家爲沙彌,但遇到周武帝滅佛而被迫還俗。隋王朝建立後,他又跟從昙猛法師,事奉五年而未曾受具足戒。其後,離開京師,南下襄樊,于其地受戒爲比丘。“既爰初受法,未曉清規,遠赴青齊,聽于律禁。後發前至,爲諸聽先。”受具足戒之後,又前往青州學習戒律。“又于覺法師所聽受《十地》,回趾邺都,炬法師所采聽《華嚴》、《楞伽》、《思益》,皆通貫精理,妙思英拔。”在青州覺法師處,靜琳學習了《十地經論》。此後,他又前往邺城學習《華嚴經》、《楞伽經》、《思意經》等。

  靜琳法師“又至蒲晉,有沙門道遜、道順者,聲名大德也。留講《十地經》于涼燠。雖複聽徒欣泰,而志逾煩梗。”在道遜、道順法師的邀請下,他于蒲州宣講《十地經》。但他又覺得,“法本治病,而今慢法更增,且道貴虛通,而今耽著彌固,此不可也。”于是,他舍棄講業,專習禅門。“初學不淨念處等法,又嫌其瑣小煩稽人慮,乃學大乘諸無得觀,離念唯識,彌所開宗。每習一解,陶練十年。精其昔知,更新後習,而弊食麁衣,情欲斯絕,後入白鹿山,山糧罕繼,便試以卻粒之法,孤放窮岩,又經累載。山中業定,昏睡惑心,乃臨峭絕懸崖,下望千仞,旁生一樹,才得勝人,以草藉之加坐其上,于中系念動逾宵日,怖死既重,專深弘觀。後聞泰嶽特多靈異,便往尋之。既達彼山,夜見火炬周環,高曜峯岩,即事追求,累日方至,乃見五六尼衆匡坐論道。琳初通訊問,共議唯識等理,未盡言間,忽然不見,惆怅久悟,法誠爾也。”這一段話較爲詳細地敘述了靜琳法師修習禅定的過程。從引文推知,靜琳修習禅定的時間之長、類型之多,是少見的,特別是他, 對于唯識觀的修行,體現了唯識禅觀的獨特內容。

  後來,靜琳入關中,“遇昙遷禅師講開《攝論》,一聞如舊,慧不新聞。”從《攝論》的傳承來說,有當代學者將靜琳法師列入昙遷法系,但是,仔細體會這一句敘述,可以推知,靜琳確實是聽講過昙遷大師宣講《攝論》,但“慧不新聞”,表明他在此前已經很了解《攝論》的含義,因此,本著不認爲靜琳屬于昙遷法系。

  仁壽四年(604年),靜琳奉勅送舍利于華原石門山神德寺。靜琳即于此住,“居靜課業,行解之盛,名布京師。”大業叁年(607年),有沙門還原等,延請靜琳法師重回長安。靜琳法師在明輪、妙象諸寺,宣講弘揚《攝論》,聽講者很多。“尋即降勅,召入道場。既達東都,禅門更擁,齊王[日*東]情深理定,每就谘欵,請至本第,從奉歸戒。”洛陽的高官崇信者蜂擁而至。在洛陽,高陽道雄、道體以及趙郡道獻、明則等,前來跟從靜琳法師,“鹹承理味,酌以華實。襄陽洪哲,德高楚望,風力俊駭,聞琳聲穆時彥”,也前來相從。

  大業十叁年(617年),靜琳以爲“象教東漸,法網雖嚴,至于僧儀正度,猶未光闡,欲遍遊閻浮,備殚靈迹”,“具表聞帝,當蒙恩诏,令使巡方。並給使人傳國書信,行達襄土,方趣海南,屬寇賊交侵,中國背叛,途路梗澀,還返南陽。義甯二年,被召入京,住大總持,如常弘演,光陰既積,學者成林。”靜琳南下至襄陽,後還南陽。大概在李淵已經掌握隋王朝大權之後,他又受召進入長安,住大總持寺。武德叁年(620年),正平公李安遠經過朝廷批准,建造弘法寺,召靜琳住此寺。于此寺,他“乃削繁就簡,惟敷《中論》爲宗,余則《維摩》、《起信》,權機屢展。”可見,在唐初,靜琳以弘揚《中論》、《維摩诘經》、《起信論》爲要務。此外,他“久以徒侶義學,爰缺律宗,乃躬請智首律師敷弘《四分》,一舉十遍,身令衆先,故使教法住持,京辇稱最。”

  貞觀十四年(640年)秋十月二十六日圓寂于弘法寺,春秋七十六。

  靜琳法師弟子很多。《續高僧傳·靜琳傳》說,在其圓寂時即有弟子四十余人,“奉跪慈顔,無由欽仰”。其它時期的弟子,現可知者有洛陽時期從學的道雄、道體、道獻、明則等。特別是,華嚴宗二祖智俨,在武德五年(622年)之後,“于琳法師所,廣學征心,索隱探微,時稱得意。”[32]此處的“琳法師”就是指靜琳法師。

  5.道愻、道謙、普明

  道愻、道謙、普明叁位僧人,至少有叁個特點:其一,從血緣上說,叁位僧人是兄弟。其二,從地緣上說,弘法的主要地點在蒲州仁壽寺。其叁,從弘法內容上說,都很廣博然都精通《攝論》。

  釋道愻(556—630年?),姓張氏,河東虞鄉人也。根據《續高僧傳·道愻傳》記載:他“雖大通群籍,偏以《涅槃》、《攝論》,爲棲神之宅也。與弟道謙發蒙相化,俱趣昙延法師。”由昙延度爲弟子,“晚住蒲州仁壽寺,聚徒禦化,樹業當衢”。貞觀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開講《涅槃經》時圓寂,春秋七十五。

  道愻弟釋道謙(561—627年),根據《續高僧傳·道愻傳》記載:“學行之美,少劣于兄,而講解《十地》,有聞關表。”住于蒲州仁壽寺,“以仁壽住寺既濱關路,每因此囂塵,地接京都,亟勞人事,乃顧言幽遁,曆觀山水,谷號王城,因而棲處。時複登高臨遠,摛體風雲,具引名篇,高調清逸,道俗賓會。又聚山門談谑引心,未曾虛老。”貞觀元年(627年)卒于山舍,春秋六十七。有弟子道基傳其學,道愻與道謙弟子爲其造釋迦磚塔一軀,勒碑樹德,沙門行友爲文。

  釋普明(574—659年),姓衛氏,蒲州安邑(今屬山西省運城市東)人。根據《續高僧傳·普明傳》記載:“十叁出家,事外兄道愻法師。愻道會晉川,備如別傳。又以明付廷興寺沙門童真爲弟子。明抗志住持,以大法爲己任,性聰敏,解冠侪流,講聽相仍,無法不學,周遊肆席,曾無住房。固使勤而有功,經論滿抱。”十八歲時,普明宣講《勝鬘經》、《起信論》。受具足戒之後,他專師《涅槃經》、《四分律》、《攝論》。年二十四歲,講《涅槃經》,叁十歲講解《攝論》,“凡所造言,賓主兼善,使夫妙義積散,出言傳旨,聲流遠近。”大業六年(610年),受召住大禅定道場。《續高僧傳》卷二十《普明傳》說:“止十八夏,名預上班,學功所位,四事既備,不阙二嚴。”這是說,在其受具足戒十八年之後,獲得朝廷征召至京城,假定其二十歲受具足戒,由此可推知其生年爲573年。

  武德元年(618年),“桑梓傾音,欣其道洽,以事聞上。有旨令住蒲州仁壽寺,鎮長弘道,無憩寒暄,晝談夜坐,語默依教,心神爽迅,應對雲雨。”唐初,普明從長安回到故鄉,住于仁壽寺直至圓寂。

  根據僧傳記載,普明顯慶四年(659年)圓寂于蒲州仁壽寺,春秋八十六。普明一生,講《涅槃》八十余遍,《攝論》、《勝鬘》諸經論等,遍數難紀。有弟子義淹繼承其學。

  6.志超

  志超弘法的特色在于戒律、禅修與義解並重,而唐道宣曾經聽其講經說法。

  釋志超(571—641年),俗姓田,同州馮翊(即陝西省大荔縣)人,後遷居榆次(今屬山西省)。年二十有七,投並州開化寺慧瓒禅師。根據《續高僧傳·智超傳》記載:“瓒親閱驗,其情守節,度令受具。自進戒品,專修行儀,即往定州尋采律藏,括其精要,刪其繁雜。五夏不滿,叁教備圓,乃返故鄉,依岩綜習。初入太原之西比幹山,棲引英秀,創立禅林,曉夕勤修,定慧雙啓,四儀托于戒節,二行憑于法依,學觀诜诜,無威而肅,致使聞風,不遠而至。”李淵建義太原,志超率徒侶至晉陽,住于凝定寺,禅學數百,清肅成規,道俗欽承,貴賤恭仰。

  及至李淵軍占領長安,義甯二年(618年),志超率弟子二十余人奉慶京邑,得到了李淵的禮遇,李淵在太極殿接見志超。左仆射魏國公裴寂,在其宅第中別院置僧住所,邀延一衆,用以居焉。爲時不久,志超曾經至藍田山化感寺,與沙門靈潤、智信、智光等,義解鈎玄,妙崇心學,同氣相求,宛然若舊,遂延住彼山,棲志得矣。武德五年(622年),入于介山,創聚禅侶,自強誨人,無倦請益。“又于汾州介休縣治立光嚴寺,殿宇房廊,躬親締構,赫然宏壯,有類神宮。故行深者岩居,道淺者城隱,師資肅穆,競業其誠。”經營此寺居功甚偉。

  以貞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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