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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攝論學派及《大乘起信論》的傳播 第二節 《攝大乘論》的思想▪P3

  ..續本文上一頁”對治的是意志薄弱而退屈的心理。

  關于“滅除四處障”,《攝大乘論》說:“由舍離聲聞、獨覺思惟故,邪思惟滅;于大乘中生信心及決了心故,滅一切邪意及疑;是所聞思諸法中,舍離我及我所邪執故,是故滅除法執;安立現前,住一切相思惟悉不分別,是故能滅除分別。”這四處是悟入所知的障礙,應先加以斷除,依照玄奘的翻譯則是“斷作意”、“永斷異慧疑”、“斷法執”、“斷分別”。

  第五方面“何因何方便得入”,論中回答說:“由聞熏習種類正思惟所攝,顯現似法及義,有見意言分別故,由四種尋思,謂名義、自性、差別、假立尋思。”此中包含兩層面的問題,玄奘翻譯成“由何雲何”。論中從“由聞熏習”到“有見意言”,是解答第一“何因”而得悟入;由“四尋思”以下,是解答第二“何方便”而得悟入。

  第六方面“入何法,如何法得入”。此有兩個問題,即“入何法”,問所悟的境界;“如何法得入”,問悟入的譬喻。關于前者,論中解釋說:“入唯識性,相見二性,及種種性:若名,若義,自性,差別假,自性差別義,如是六種義皆無故。所取、能取性現前故。一時現似種種相義而生起故。”悟入唯識就是悟入前面安立的唯識“叁性”,“入唯識性”無有實義,“相見二性”的差別,“及種種”的行相生起。這叁種,是所悟入的境界。“名”有叁種,即“名”、“名自性”、“名差別”;“義”也有叁種,即“義”、“義自性”、“義差別”。合此有六種。觀察這“名”、“義”的“自性差別”都是以識爲性而“假”立的,這“六種義”,都“無”所有。既知這一切皆無有義,便是悟入初相的唯有識性。若觀察雖都是虛妄分別,都有“所取”之“相”和“能取”之“見”二“性現前”,而實際上都沒有能取、所取的各別“實體”,如此則悟入第二相的“相”、“見”二性。此“見”、“相”交涉以及能、所取性現前時,于一時之內,心中“現似種種”所認識的“相義”而“生起”;而這些“相義”實無所有,都是自心所現的,如此則悟入第叁相的種種性。這叁相,其實是同一唯識觀,不是前後悟入,也不是隔別不同的叁種觀。

  “如何法得入”是以繩蛇譬喻來說明這悟入的次第與境界的。如在幽暗中有一條繩子,人們看見後于意識上“顯現似蛇”的義相,以爲它是蛇。而繩上的“蛇”相,並非真實。如果使人已了知那繩上的蛇之“義”是“無”,那誤認爲“蛇”的錯“覺”也許消失了,但對“繩”的“覺知還是存在的。這比喻衆生由無明錯覺,將“分別性”的名言境以爲是實有的,若觀察到“分別”義無實,以唯識的覺慧遣除“分別所執性”,這實有外義的錯覺雖消滅了,但唯有識的感覺,還是存在的。而除遣此“識”須由“真實自性”的“覺”慧才能完成。

  第七方面“雲何得入真實性”,論中說:“由依真如智故,如此菩薩由入似義顯現意言分別相故,得入分別性;由入唯識義故,得入依他性。”而對于“雲何得入真實性”,論中解釋說:“若舍唯識想已,是時意言分別,先所聞法熏習種類,菩薩已了別、伏滅塵想,似一切義顯現,無複生緣故不得生,是故似唯識意言分別亦不得生。”修行的菩薩舍棄唯識想之後,對于“意言”爲性的而屬于“聞法熏習種類”的似文、似義、似境、似心的觀想也滅除了。“由此義故,菩薩唯住無分別,一切義名中由無分別智,得證得住真如法界,是時菩薩平等平等能緣所緣無分別智生,由此義故菩薩得入真實性。”如此,菩薩達到“義”不可得,“識”隨即不可得時,這就悟入“真實性”。“如此菩薩由入唯識觀故,得入應知勝相,由入此相得入初歡喜地,善通達法界,得生十方諸佛如來家,得一切衆生心平等,得一切菩薩心平等,得一切諸佛如來心平等,此觀名菩薩見道。”

  第八方面“爲何故菩薩入唯識觀”,玄奘譯爲“悟入義利”。論中解釋說:“由緣極通法爲境出世奢摩他、毗缽舍那智故,由無分別智、後所得種種相識爲相智故。”菩薩修行悟“入唯識觀”,是因爲要成辦五事,簡單說要成佛,所以要修行悟入唯識。此五事,要由根本智、後得智才能成辦。具體是:其一“爲滅除共本阿黎耶識中一切有因諸法種子”,其二“爲生長能觸法身諸法種子”,其叁“爲轉依”,其四“爲得一切如來正法”,其五“爲得一切智智故”。菩薩由于此五事而“入唯識觀”。

  第九方面“正入唯識觀位”中的“依止”。在這修行“悟入唯識性”的過程中,“有四種叁摩提,是四種通達分善根依止”。原文從略,內容列表如下:

  ┌尋思位(暖頂)

  由依唯識故境無體義成──分別義無 ┴悟入位(忍)

  以塵無有體本識即不生──依他識滅──世第一法

  應知識不識由是義平等──真實性證──見道

  這一“依止”的結果是:“若菩薩如此入初地,已得見道,得通達入唯識。”

  第十方面“雲何修道”,論中說:“雲何菩薩修習觀行入于修道?如佛廣說,所安立法相,于菩薩十地,由攝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故得現前,由治所說通別二境,由生起緣極通境出世無分別智,及無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毗缽舍那智,由無量無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數數修習,由昔及今所得轉依,爲得叁種佛身更修加行。”菩薩“由無量無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數數修習”,才能獲得轉依的“斷德果”——涅槃,並且爲了證得叁種佛身“智德果”——菩提,發起“加行”。

  第十一方面“聲聞見道”與“菩薩見道”的“差別雲何”,論中列舉了十一種差別:“一、由境界差別,謂緣大乘法爲境。二、由依止差別,謂依大福德智慧資糧爲依止。叁、由通達差別,謂通達人法二無我。四、由涅槃差別,謂攝無住處涅槃以爲住處。五、由地差別,謂依十地爲出離。六、七由清淨差別,謂滅煩惱習氣,及治淨土爲清淨。八、由于一切衆生得平等心差別,謂爲成熟衆生不舍加行功德善根。九、由受生差別,謂生如來家爲生故。十、由顯現差別,謂于佛子大集論中常能顯現爲攝受正法。十一、由果差別,謂十力無畏不共如來法,及無量功德生爲果故。”

  五、唯識果

  從“十殊勝義”的第四開始,《攝大乘論》诠釋的是修唯識觀所得的果。

  真谛翻譯的《攝大乘論》第四品《入因果勝相》與玄奘譯本的第五分《彼入因果分》,诠釋的是修唯識觀所獲得的六種成就,即六波羅蜜多。論中說:“雲何應知入因果勝相?由六波羅蜜。謂陀那、屍羅、羼提、毗梨耶、持诃那、般羅若波羅蜜。雲何由六波羅蜜得入唯識?複雲何六波羅蜜成入唯識果?此正法內有諸菩薩,不著富樂心,于戒無犯過心,于苦無壞心,于善修無懶墮心,于此散亂因中不住著故。常行一心,如理簡擇諸法,得入唯識觀。由依止六波羅蜜,菩薩已入唯識地。次得清淨信樂意所攝六波羅蜜,是故于此中間設離六波羅蜜加行功用,由信樂正說,愛重隨喜,願得思惟故,恒無休息行,故修習六波羅蜜究竟圓滿。”真谛所翻譯的“六度”的用字與後來流行的不一致,六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上引文字說明,修唯識觀的菩薩,理解一切唯識無義,于是不執著世間的一切功名利祿,並且能將自己所有的濟施群衆。他對自己所受的清淨“屍羅”(戒法),能嚴持不犯,即便是小小過失,也要慚愧忏悔,決不放過。在修行的過程中,遇到種種痛苦,都能忍受。對于止惡行善的修行,便能精進不懈再接再厲去做。如此即將散動的因去除,不再使它起現行,就可進入“心一境性”的禅定中去。有了定力,便能如理簡擇諸法,因之便得以悟入唯識”。這是總的解釋,論中還有很多詳細的解釋,此從略。

  真谛翻譯的《攝大乘論》第五品《入因果修差別勝相》與玄奘譯本的《彼修差別分》,诠釋的是菩薩修行的“十地”,此從略。

  真谛譯本的第六《依戒學勝相品》、第七《依心學勝相品》、第八《依慧學勝相品》是解釋“戒”、“定”、“慧”學。此論中所論說的是菩薩“十地”修行中的殊相戒學、殊相心學、殊相慧學。具體內容從略。

  真谛翻譯的第九《果寂滅勝相品》與玄奘譯本的第十《彼果斷分》诠釋的“轉依”之後的涅槃境界。論中說:“雲何應知寂滅差別?諸菩薩惑滅,即是無住處涅槃。”而此涅槃之相是“舍離惑與不舍離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爲相。此中生死是依他性,不淨品一分爲體;涅槃是依他性,淨品一分爲體。本依者,是具淨、不淨品二分依他性。轉依者,對治起時,此依他性由不淨品分永改本性,由淨品分永成本性。”此“無住處涅槃”的體相是舍雜惑而“不舍離生死”的,在分別性相、真實性相所依的依他起中,以“轉依”爲體相。“二所依”是指生死與涅槃。“生死”是“依他起性”隨染流轉的“雜染分”,即“分別性相”。“無住涅槃”是遠離轉舍煩惱而不舍生死去度衆生的,因而與小乘所證得的無余涅槃不同。雖不舍生死,但轉舍煩惱,因而也與凡夫的生死輪回不同。“涅槃”是“依他起性”上的“清淨分”即“真實性”顯現而成。“轉依”就是在“依他起性”轉舍“分別性”的“雜染分”,隨即轉得“真實”的“清淨分”。這樣,“果寂滅”的“無住處”涅槃是以舍依他的染分,而得依他的淨分“圓成實”(真實性)爲體的。論中又將“轉依”分六種給予說明,即“損力益能轉”、“通達轉”、“修習轉”、“果圓滿轉”、“下劣轉”、“廣大轉”,具體含義不再贅述。

  真谛翻譯的第十《智差別勝相品》與玄奘譯本的第十一《彼果智分》诠釋的是佛的叁身。論中說:“雲何應知智差別?由佛叁身,應知智差別。一自性身,二受用身,叁變化身。此中自性身者,是諸如來法身,于一切法自在依止故。受用身者,諸佛種種土及大人集輪依止所顯現。此以法身爲依止,諸佛土清淨,大乘法受樂受用因故。變化身者,以法身爲依止,從住兜率陀天及退,受生受學受欲塵,出家往外道所修苦行,得無上菩提轉*輪,大般涅槃等事所顯現故。”具體內容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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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陳真谛譯《攝大乘論》卷一,《大正藏》第31卷,第113頁下。

  [②] 印順《攝大乘論講記》第7頁,《妙雲集》上編之六,正聞出版社1990年版。此後關于《攝大乘論》內容的解釋多處參考此著,未一一注出。

  [③] 這是真谛的譯文。玄奘譯爲:“心體第叁,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爲心體,由此爲種子,意及識轉。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④] 玄奘的譯文是:“若遍計所執自性,依依他起實無所有似義顯現,雲何成遍計所執?何因緣故名遍計所執?無量行相意識遍計顛倒生相,故名遍計所執;自相實無,唯有遍計所執可得,是故說名遍計所執。”

  [⑤] 玄奘的譯文是:“若圓成實自性,是遍計所執永無有相,雲何成圓成實?何因緣故名圓成實?由無變異性故名圓成實;又由清淨所緣性故,一切善法最勝性故,由最勝義名圓成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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