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又詣趙州障供山道明禅師,受十六特勝法。”此中“障供山”又寫作“漳洪山”、“嶂洪山”。此漳洪山與道寵、靈裕出家的飛龍山應覺寺不在一地。《續高僧傳》又有《隋趙郡漳洪山釋智舜傳》,其文說:釋智舜“年二十余,厭世出家,事雲門稠公居于白鹿,始末十載。”後卒于元氏縣屈嶺禅坊,時年七十有二,即仁壽四年(604年)正月二十日。“初葬于終所山側,後房子縣界嶂洪山民,素重舜道,夜偷屍柩瘗于岩中,及往追覓皆藏其所。”傳文又記載開皇十年(590年)文帝下诏:“皇帝敬問趙州房子界嶂洪山南谷舊禅房寺智舜禅師,冬日極寒,禅師道體清勝,教導蒼生,使早成就。朕甚嘉焉。……”而時趙州刺史楊達,“以舜無公貫,素絕名問,依勅散下,方始知之,乃爲系名同果寺。用承诏旨,而舜亦不臨赴。山民爲之起寺,叁處交絡,四方聞造。”這就是智舜圓寂地屈嶺禅坊的由來。大約在元代,該寺猶存,仍名爲“禅房寺”。少林寺方丈古岩普就(1241—1317年),河北真定人,十五歲時(1255年)即出家于“封龍山禅房寺”。經查考曆史地理文獻可知,飛龍山禅房寺、應覺寺位于趙郡元氏縣(即河北省),而“嶂洪山”則屬于趙郡房子縣(今河北臨城縣)。
[31]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九,《大正藏》第50卷,第495頁上。《大正藏》采用的是“年始弱冠”而有注宋元本作“年始登冠”。《大法師行記》記載,“二十有一,南遊邺京”,由此可知,“登冠”較爲恰當。
[32]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九,《大正藏》卷五十,頁四九五中—下。
[33] 參見徐文明《中土前期禅學思想史》,第111頁。
[34] 根據史籍記載,侯景在擊敗葛榮的戰爭中立功,後被提拔爲定州刺史。天平叁年(536年)九月,侯景又以定州刺史兼尚書右仆射、南道行臺;興和叁年(542年)秋八月,轉任以開府儀同叁司、吏部尚書兼尚書仆射、河南行臺。靈裕受戒時,侯景恰好任定州刺史。
[35] “都講”爲古代寺院講經時所設之職掌,即都講者負責發問,主講者回答,俾使聽衆容易理解文義。
[36] 《續高僧傳》卷一:“惟隋初沙門魏郡釋靈裕,儀表綴述,有意弘方,撰《十德記》一卷,偏敘昭玄,師保未奧,廣嗣通宗。”(《大正藏》第50卷,第425頁中。)
[37] 魏道儒《中國華嚴宗通史》,第101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38] 湯用彤先生即持此說,理由即是“六大德”入長安之事。參見《隋唐佛教史稿》第164頁,中華書局1982年版。此後多有沿襲者。
[39] 當然,也存在一種可能,道宣後文的敘述有可能有脫漏。但依照考據學的一般規則,以簡單性原則的诠釋爲勝。
[40] 唐法藏《華嚴經傳記》卷叁,《大正藏》第51卷,第163頁上。
[41] 唐法藏《華嚴經傳記》卷叁,《大正藏》第51卷,第163頁中—下。
[42]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五,《大正藏》第50卷,第540頁中。
[43] 唐法藏《華嚴經傳記》卷叁,《大正藏》第51卷,第163頁下。
[44] 隋唐之際的長安至少有叁位釋法琳。最著名的是護法沙門法琳,這位法琳祖籍颕川郡,因而被稱爲“穎川沙門法琳”;因爲遠祖隨宦徙寓襄陽,因而又被稱之爲“襄陽沙門法琳”;隋末曾住終南山龍田寺,因而又被稱之爲“終南山龍田寺沙門法琳”。而至相寺青彡淵也有弟子法號法琳。另外,可能被稱之爲“琳法師”的是靜琳。湯用彤先生注意到了叁位可以稱之爲“琳法師”唐初僧人,但未確定其所指。參見《隋唐佛教史稿》第164頁,中華書局1982年版。
[45] 參見《寶山靈泉寺》第388頁圖版。
[46] 這是《續高僧傳》中的說法。《慈潤寺古大論師慧休法師刻石記德文》作“河間平舒人”,此說更詳盡些。平舒爲瀛州(河間郡)管轄下的一個縣,今名爲大城縣,由廊坊市管轄。
[47]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五,《大正藏》第50卷,第544頁中。
[48]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五,《大正藏》第50卷,第544頁中。
[49]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一,《大正藏》第50卷,第508頁下。
[50]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五,《大正藏》第50卷,第544頁中。
[51]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五,《大正藏》第50卷,第544頁下。
[52] 《續高僧傳·神照傳》記載:“年九歲,隋亂,眷屬凋亡。”年十二時,“宇內初定”。依照這一線索,暫定神照十二歲爲唐武德元年(618年),如此則可得其生年爲607年(不過,武德元年河南並未被唐所收複,王世充建立的“鄭”至武德叁年方才失敗。),享年59歲,則卒年爲665年。可見,此傳爲道宣後來所補寫。
[53] 《續高僧傳》卷七《慧嵩傳》有一段話可資參考:“及高齊天保革命惟新,上統榮望,見重宣帝。嵩以慧學騰譽,頻以法義淩之。乃徙于徐州,爲長年僧統,仍居彭沛,大闡宏猷,江表、河南率遵聲教。即隋初志念論師之祖承也。以天保年,卒于徐部。”此中所說的志念就是道寵的弟子,但卻拜慧嵩爲師學習毗昙學。文中說,慧嵩感覺受到了國統法上的壓製,離開邺都至徐州等地弘法。
[54] 原文的錄文載《全唐文》卷九〇五。碑石圖版參見《寶山靈泉寺》第376頁。
[55] 隋費長房《曆代叁寶紀》卷十二,《大正藏》第49卷,第105頁中。
[56] 也有學者將此記述解釋爲“辯論”,如湯用彤先生在論及吉藏時就說過:“曾與僧粲、智脫辯論,可見其縱橫一時也。”(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122頁)南北朝隋唐講經,均有“講主”和“都講”之設,後者專門“問難”,由主講回答。從場面上看,從今人的習慣言之,似乎有“辯論”性質,其實在當時是講經的常規做法。另外,所有參與者都可以提問。如果講主不能回答“都講”和其他人的問難,則自動下座。而吉藏與僧粲這一場講經法會則是一場旗鼓相當、皆大歡喜的場景。
[57]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二十六,《大正藏》第50卷,第668頁下。
[58] 釋法砺(569—635年),俗姓李氏,趙人也。“登年學位,便欣大法。初歸靈裕法師,即度爲弟子。風素翔郁,威容都雅。言議博達,欣尚玄奧。受具已後,敦慎戒科,從靜洪律谘學《四分》,指撝刑網,有曆年所。”(《續高僧傳》卷二十二,《大正藏》第50卷,第615頁下。)法砺跟從靈裕法師出家爲沙彌,受具足戒之後,跟從靜洪律師學習《四分律》。法砺圓寂于貞觀九年(635年)十月,春秋六十七。推算下來,法砺跟從靜洪律師的時間在開皇八年(588年)。
[59]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六,《大正藏》第50卷,第559頁上。
[60] 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八,《大正藏》第50卷,第574頁下。
《第一章 地論學派與唯識學的傳播 第六節 隋代地論叁大師及其學派發展的盛景》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