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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與方便——追尋以憨山大師爲主流的晚明叢林改革之路▪P2

  ..續本文上一頁。所謂“世俗化”,主要指政治、社會、經濟、文藝、思想等爲宗教所帶來的影響,或則與宗教關系有極大幅度的變化。阿部肇一曾特別在《中國禅宗史》裏,討論過這個問題(11)。根據阿部氏的講法,此一問題,曾由瑪克斯·穆勒(MaxMuller)和布耳努夫(Bullnuf)就宗教的Sakularisierung,亦即“世俗化”在比較宗教學上的問題作過研究。但宗教的本身,其實是作爲國家、社會和地方有機體,構成社會的一大要素。他以僧俗結合的必要性爲例,提出了四點看法。茲摘錄前叁點有關者,作爲討論線索:

  (一)、原先宗教本身,雖是個人祈求思念的救濟(信仰)之物,但從自己本身脫離,進而爲師傳授他人,給對方指導時,即出現一種教育的狀況。如果更進而成爲集團教化時,便産生要如何因應社會集團的狀況或需要的教育手續。而布教之際,同時也相對存在信衆如何理解和信仰的狀況。因此雖有所謂師僧的全人格之接化,但上自維持宗教傳統的根源性、下至布教時的理解,都將會産生一種妥協性,亦即必然趨向于一種大衆化和世俗化。尤其宗教本身,在教義和修行方面,雖因宗教的自覺,具有高度的純粹性,但在社會上、政治上、乃至文化上,爲因應人們參與,需要相互理解,也必定朝著可理解的方向發展。于是研究者腦海中很自然地浮現一些必須注意的問題:此即最後在比較宗教學,須探討宗教集團的成立與其本身生活體系的社會,兩者有何關系

  在研究集團時,無法不探求其社會因素的重要問題。

  (二)、其次,就宗教團體的內部之外,要考慮其相應的社會地位時,僧侶是以說“教”者,在集團化中成爲職業化的存在。因此,要考慮到那種情形下,爲維持其根源性和純粹性的必要起見,也構成了寺院宗教團體內部萌生規製事項的原因。禅宗《百丈清規》的狀況,亦必須由此角度來考量其意義。

  (叁)、再進一步說,當此一宗教,與民族、國家、或社會的民間宗教發生了信仰的關系時,愈發使得這種信仰的意義,不得不自其原本教義和根源性朝向世俗化;而且有可能反而提升其民族宗教。宗教的混合、融合、抗爭等曆史現象的因素,正好具有像這樣多元的世俗化的意義。(12)

  以上這叁點世俗化的現象及其意義的討論,雖然阿部氏是針對唐宋史的轉型期而言(13),但是用來觀察晚明的佛教狀況,尤其顯得貼切。因爲“世俗化”的轉劇,正是晚明佛教的主要課題。

  如果歸納晚明的佛教特色,將會發現幾個現象:(一)、禅、淨兩宗獨盛;而且著名的佛教高僧,往往即禅、淨雙修的提倡者和實踐者。(14)(二)、宗教融合的思想,非常普遍,而且有極成熟的理論诠釋(15)。(叁)、經典的普及化和說理的明白、條理化,相當盛行(16)。(四)、社會的關懷和批判的角度,極爲深刻和激烈(17)。(五)、自覺性的作整個佛教前途反省和建議的著作(18),亦紛紛出現。(六)、與異教對抗和教內學術辯論,都構成極大的風波(19)。(七)、叢林改革,往往伴隨叢林規約的製定(20)。從這七點的內容來看,我們無法不承認:晚明的叢林問題,就是佛教朝向“世俗化”時,所引起的種種現象。雖然郭朋在《明清佛教》(21)裏,批評晚明的佛教在禅學上沿襲前輩(22)、思想上邏輯不清(23)、而禅學明白化雖然可取卻是衰落的象征(24)。這樣的看法只看到局部的現象而已,假如就晚明時期特有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的狀況來考量時,即顯示其對時代特色的缺乏認識,未能掌握佛教“世俗化”的這一學術特質。

  不過,在探討晚明的叢林問題時,要舉實例的話,最好是透過憨山德清的佛教事業來追蹤。因他的佛教生涯,涉及到甚多政治、經濟、外教(25)、禅法自修、叢林改革等各種的問題,是一理想的探討線索。故選定他,可使問題的觀察面較廣泛。另一方面,爲了使改革的問題點能更深入和更周全,也有必要同時再補充相關的佛教史料。因迄目前爲止,雖然有關晚明四大師的生平及其思想,皆已有專門著作討論過(26),彼等所探討的問題和資料,仍不足以涵蓋晚明佛教的全部問題。例如過去罕被引用的《慨古錄》(27),是由晚明一位曹洞宗重要禅師湛然圓澄(1516—1626)(28)銳意提出的,書中全面性地檢討叢林弊端,用今昔對照的方式加以評述。雖然全書頁數無多(29),但值得配合其他材料(30)將其各項問題,再重新探討。《慨古錄》所以值得重視,即在問題是由當代有批判力的禅者所提出。故以下即先就《慨古錄》的內容,加以分類摘述;而其後的各節,再針對問題形成的原因,作進一步的分析。

  注釋

  (1)見胡適,《廬山遊記》,收在《胡適文存》第叁集,卷二(臺北:遠東圖書公司,一九五叁年),第149—150頁。

  (2)在《胡適手稿》第八集中,他引用明代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卷二,《僧家考課》條,說:“憨師每至佛寺,登大雄殿說法,及受諸供養禮拜,俱南面正坐。寺僧以大被遮蔽叁世尊像,設座,如地方官長,遊宴庵觀之禮。”以及提到:“憨山的名剌“署名奇大,埒閣部大老”。”然後譏評說:“這正是宋濂在明初說的“殆猶仕官而至將相,爲人情至榮,無複有所增加”的心理。”(原書,第150頁)。

  (3)阿部肇一,《中國禅宗史の研究》(東京:研文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增訂版)。

  (4)此書收在中村元、笠原一男、金罔秀友合編的,《佛教史·中國編Ⅱ》(東京:佼成出版社,一九七六年)。臺北的天華出版社已中譯,收在《中國佛教史》(上)(臺北:天華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二編“中國民俗佛教”,第385—591頁。

  (5)此書于一九七九年,由京都的平樂寺書店出版。

  (6)見牧田谛亮,《謝肇製の佛教觀——中國佛教發展史研究一提言——》,收在《東洋學術研究》第十四卷,第五號(東京:東學哲學研究所,一九七五年),第2—3頁。

  (7)牧田谛亮,前引文,第3頁。

  (8)同注6。

  (9)謝肇製,《五雜俎》,收在《筆記小說大觀》第八編,第六冊(臺北:新興書局,一九七六),卷八,“人部”四,第3793—3818頁。

  (10)牧田谛亮提到《金瓶梅》第八回,潘金蓮的亡夫武大郎,死後百日,請報恩寺的和尚到西門慶家作水陸法會,誦《梁皇寶忏》之情形。見牧田,前引文,第14—17頁。

  (11)見阿部肇一,《中國禅宗史の研究》,第110—111頁。

  (12)同前注。

  (13)見阿部肇一,《中國禅宗史の研究》第叁章第叁節“南宗禅思想の中國社會史上の關系”(原書第109—112頁),以及第四節“唐末變革期の禅宗”(原書第112—121頁)。

  (14)參考望月信亨原著,釋印海中譯,《中國淨土教理史》(臺北:慧日講堂,一九七四年),第313—347頁。

  (15)指憨山德清的《觀老莊影響論(一名叁教源流異同論)》(臺北:廣文書局一,1974年),第1—39頁。

  (16)所謂經典普及化,指“方冊版”《嘉興藏》的雕版印行,使“梵夾式”的繁多、笨重,改爲零冊攜帶,是藏經版本的革命。見《徑山志止》,(臺北:明文書局影印本,198年【本刊編者按】:此處原注如此,年代不詳)卷五,紫柏真可、密藏道開、馮夢祯、陸光祖等人的刻募大藏序文,原書,第25—488頁。而經典說理的明白、條理化,可見諸雲棲

  宏的《禅關策進》,收在《蓮池大師全集(二)》(臺北:中華佛教文化館,1983年,再版),第1999—92092頁;《彌陀疏鈔》,收在《蓮池大師全集(一)》,第785—1394頁。或憨山德清的《憨山夢遊》集共四冊(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3年,再版)。紫柏真可的《紫柏尊者全集》;收在《續藏經》第127冊),第89—154頁。智旭的《靈峰

  益宗論(上)(下)》,收在荒木見悟,罔田武彥合編,《和刻影印近世漢籍叢刊》第十一、十二冊(京都:中文出版社,1972年)。以上這些書的特色,是不賣弄玄虛,或以禅門語錄的花招惑人,而是指點清楚,說理曉暢,使讀者容易理解。

  (17)例如德清在《憨山老人自敘年譜》(臺北:老古文化事業公司1984年)提到在嶺南時,如何阻止太監以采礦之名搜刮民衆之財的事。原書,第76—79頁。另紫柏真可爲中止礦稅及募刻藏經費而奔走,後被牽連,死于“妖書之案”。見錢謙益,《紫柏尊者別集序》,收在《續藏經》第127冊,第89頁。以及德清《經山達觀禅師塔銘》,收在《字續藏經》第114冊,第725—734頁。

  (18)如湛然圓澄的《慨古錄》;

  宏的《竹窗隨筆》、《竹窗二筆》、《竹窗叁筆》,收在《蓮池大師全集(叁)(四)》,第3623—4120頁。

  (19)關于異教的問題,可參考本章第四節的討論;關于學術辯論,另撰《德清與明晚明“物不遷”的爭辯》,分別于第四章、第五章討論。

  (20)諸如

  宏的《雲棲共住規約》,載《蓮池大師全集(四)》,第4795—4946頁;德清的《曹溪寶林禅堂十方常住清規》,載《憨山老人夢遊全集(四)》,卷五二,第2853—2867頁;密藏道開的《楞嚴寺規約》,收在《密藏開禅師遺稿》(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8年,臺一版),《嘉興大藏經》第二十叁冊,第33—37頁。

  (21)郭朋,《明清佛教》(福建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另本書之評論,見拙作《評介郭朋著〈明清佛教〉》,收在《人間淨土的追尋》(板橋:稻鄉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第249—260頁。

  (22)例如他批評笑岩德寶說:“明代,凡談禅宗,必稱笑岩,仿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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