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瑜伽唯識學心意識之探究——以《解深密經·心意識相品》爲核心(張化蒙)▪P6

  ..續本文上一頁依。等無間依即是無間滅意,屬部派佛教所說的意根,《深密》並沒有明文提出,但後來唯識學所說前五識之生有意識作其“分別依”,如《深密》說“眼(耳鼻舌身)爲緣生眼(耳鼻舌身)識,與眼(耳鼻舌身)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此中“分別意識”即是前五識生起時的分別依。前面說過,《解深密經》是以阿陀那識爲其本識論的核心,其經中所說的一切種子心識便是阿陀那識,這從《心意識相品》末頌“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即可得知。所以前六識之生所具的種子依,《瑜伽》說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實際上也可說成是“一切種子阿陀那識”,因爲《瑜伽》在解釋種子依時,雖其思想是偏于阿賴耶識的,但與《深密》所解說的阿陀那識是相近的,如說:

  “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65]

  從論文中可以看出,種子依實際上就是指的阿賴耶識,因爲種子是藏于賴耶識中的,前六識的生起,即是賴耶中的種子所生起的現行。阿陀那識是一切種子的執持者,是前六識生起的所依,所以“以阿陀那識爲依止,爲建立故,六識身轉”,是指前六識是以阿陀那識所持之種子爲依止、爲建立而生起。因此,阿陀那識是本識,即心,並非是末那識——意。

  “唯識所現”與意識

  在《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中,慈氏菩薩請問佛陀“諸毗缽舍那叁摩地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時,佛陀回答說:

  “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善男子!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此中無有少法能見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66]

  就是此中“我所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之“識”,唯識學者們對此有種種不同的解說。《攝大乘論》在解釋“唯識無境”(皆唯有識都無義)時,提出若有未得真智覺者,又如何理解一切法皆是唯識所現的道理?無著菩薩認爲可以“由教及理”來通達唯識,因此便引了《華嚴》“如是叁界皆唯有心”及《深密·分別瑜伽品》的這段經文作爲聖教量,並說:

  “即由此教,理亦顯現。所以者何?于定心中隨所觀見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由此道理,菩薩于一切識中,應可比知皆唯有識,無有境界。”[67]

  世親和無性的《攝論釋》對此段經文所說之“識”都沒有作出明確的解釋,道倫《瑜伽論記》也是如此。近代的唯識學家們對經文所說之“識”雖有解說,但其說法都未得到統一,如韓清淨先生在《〈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略釋》中即認爲是指眼耳等八識,如說:

  “識,有八種:一者、眼識,二者、耳識,叁者、鼻識,四者、舌識,五者、身識,六者、意識,七者、末那識,八者、阿賴耶識。……如是八識,說名心王,爲馀相應諸心所法之導首故。馀心所法,總五十一,名繁不述,今于此中總說識稱。”[68]

  今日有唯識學家即說此中之“識”,是指阿賴耶識,認爲識所緣的諸法,都有賴耶所變現的影像,並認爲“唯識”一名首出于此經。筆者認爲,上面諸說皆有含混之出,是受到世親以後唯識學思想的影響,其解說還有待商榷。據筆者對《深密》的考察,認爲“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之“識”,乃是就第六意識而說的,這可從以下來看:

  關于唯心與唯識,一般學者都是視爲同義詞,但筆者主張卻有不同,認爲對唯心與唯識應從佛學思想發展史上進行分段性的理解。也就是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初期大乘佛教是講唯心的,這跟建立識的種類有關,即原始佛教到初期大乘佛教都是六識論者,雖然在六識之外又別立本識,但對本識的理解與後來唯識學是有極大差別的,僅僅是在解決“有情流轉于叁界誰爲其結生相續”的問題,故“識”的內容只有眼耳等六識,並以意識爲其核心。瑜伽唯識學則是在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初期大乘佛教的“唯心”思想上,作了進一步的發展,依輪回說開出了阿陀那識(或阿賴耶識),依認識論(部派佛教的意根)開出了末那識,從而將識的內容擴展爲八種,此即是八識論的“唯識”說,是以阿賴耶識爲其核心的。再者,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初期大乘佛教的“心”和“識”雖可以說是同義的,但“唯心”之心,卻又有專指第六意識的意思,並非赅括有眼耳等五識;而單言“識”,則應盡括眼耳等六識。瑜伽唯識學是在部派佛教等“唯心”思想上的發展,故其“唯識”是能赅括“唯心”的,後來唯識學者遂依此說唯識與唯心是同義的。就是因爲唯心與唯識有如此異同,所以各期佛教對“心意識”的解說便有種種不同。如在原始佛教《阿含經》中,“識”是以眼耳等六識爲其內容,而在講“心意識”時,則主要是就第六意識而說的,如《雜含》說:

  “愚癡無聞凡夫于四大身厭患、離欲、背舍而非識。所以者何?見四大身有增、有減、有取、有舍,而于心、意、識,愚癡無聞凡夫不能生厭、離欲、解脫。所以者何?彼長夜于此保惜系我,若得、若取,言:是我、我所、相在。是故,愚癡無聞凡夫不能于彼生厭、離欲、背舍。愚癡無聞凡夫甯于四大身系我、我所,不可于識系我、我所。所以者何?四大色身或見十年住,二十、叁十乃至百年,若善消息,或複小過;彼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猶如猕猴遊樹林間,須臾處處,攀捉枝條,放一取一。彼心、意、識亦複如是,異生異滅。”[69]

  從經文中所述可知,心意識叁者都是就第六意識而說的,與四念住中的“觀心無常”(心念住)之心是同義的。隨著佛教進入到部派時代,對“心意識”的解說便有了種種不同,如《大毗婆沙論》就列舉了八種之多,即①叁者都無有差別,心即是意,意即是識。②叁者有名之差別,故有異。③世(時間上)有差別,即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④施設有差別,即十八界中施設心,十二處中施設意,五蘊中施設識。⑤義有差別,即心是種族義,意是生門義,識是聚集義。⑥業有差別,即遠行是心業,前行是意業,續生是識業。⑦彩畫是心業,歸趣是意業,了別是識業。⑧滋長是心業,思量是意業,分別是識業。[70]六、七、八叁種說法,實則都是“業”上的差別,本應歸爲一類,但是解說上有很大的出入,並非是一家之說。奘譯《五事毗婆沙論》所說與《大毗婆沙論》基本相同,如說:

  “問:心意識叁有何差別?答:此無差別。如世間事,一說爲多,多說爲一故。一說多者,如說:士夫爲人、儒童等。多說一者,如說:鳥、豆等同名再生。應知此中同依一事說,心意識亦複如是。複有說者,亦有差別,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識,(世差別)。複次,界施設心,處施設意,蘊施設識。(施設差別)複次,依遠行業說名心,依前行業說名意,依續生業說名識。複次,由采集義說名心,由依趣義說名意,由了別義說名識。(業差別)”[71]

  當唯識學經過世親菩薩的發展,到了十大論師的時代,對“心意識”的解說便形成了定論,即心指阿賴耶識,意指末那識,識指前六識。如《成唯識論》說:

  “謂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叁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叁別義。如是叁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爲我等故;馀六識名識,于六別境粗動間斷了別轉故。”[72]

  由此可見,“心意識”在各期佛教的解釋中還是有一定差距的,而部派佛教和原始佛教乃至初期大乘佛教都是六識論者,故“心意識”的具體內容僅僅是限于眼耳等六識。在講“心生法”或“心作業”等問題時所涉及的“心”和“識”,其實都是圍繞意識而開展的,這是早期佛教的一個共同性。同樣,《解深密經》是唯識學初期的經典,故經中的思想又是多偏于初期大乘的,這樣經中的“心”和“識”有時又具有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意識”的概念。《攝論》引《華嚴》“叁界唯心”和《深密》“唯識所現”的聖教量,僅僅是“由教及理”,此中的“唯心”與“唯識”都是同義的,心和識都是指的第六意識,通過意識的作業(叁界唯心)和意識思維分別的主觀影像(唯識所現),來說明“一切皆是唯識,識外無境”的唯識道理,並非唯心與唯識之心與識就是後來唯識學所說的阿賴耶識。

  其次,上面說過《華嚴》的“叁界唯心”,即是指有情隨意識作善惡業的不同,而生欲、色、無色叁界,依此便說叁界都是“唯心”,亦即該經所說的“若人欲了知,叁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73]並不是如後來唯識學者所解的“叁界唯心”就是指叁界都是阿賴耶識之所變現的(心即阿賴耶識)。其實,此理在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初期大乘佛教中都是常談的。在原始佛教中,說心爲第六意識,是染淨法、世出世間所依的根本,其關鍵之處則是在于意識有無實我實法的執著,有執著則是染法,是世間;反之,則是出世間。依此便說“心”是法之本。如《增含》說:

  “心爲法本,心尊心使,心之念惡,即行即施,于彼受苦,輪轹于轍。心爲法本,心尊心使,中心念善,即行即爲,受其善報,如影隨形。”[74]

  善惡果報都是在于“心”之念善與念惡來決定的,也就是有情生叁界之所感的苦樂等果,即是“心”之造業所爲。世間如此,出世間亦然。如《雜含》說:

  “比丘守正念,其心善解脫,晝夜常勤求,逮得離塵垢。曉了知世間,于塵離塵垢,比丘無憂患,心無所染著。”[75]

  《阿含經》的這一思想在部派佛教中得到了繼承,如《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說:“心解脫故曰解脫。”[76]“心解脫”即是說識在緣諸境時,第六意識于法上不起實有等我法二執,遠離煩惱染汙,即是“解脫煩惱”;煩惱解脫,即是涅槃。依此,《舍利弗毗昙》認爲心之性(法性)本自是清淨的,是由于有情不…

《瑜伽唯識學心意識之探究——以《解深密經·心意識相品》爲核心(張化蒙)》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