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雲雲。此義所闡明的,是(第叁、二谛),乃是通教中的裏面,已含有別教的中谛的俗真二谛。因爲幻有是俗谛,就著幻有的空,及不空,共合起來,以爲真谛。這種空理,就是真如,他的本體是不空的,所以能爲迷悟的依止處所。如因緣與自然,皆是幻有,所以名爲俗谛。非因緣及非自然,乃是幻有即空。再如非不因緣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乃是空與不空相共的。至于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乃是承接以上的義理,綜合起來,以成爲通教的裏面含有別教的中谛。
又雙面最勝義破顯者:因爲上文雖是隨著情智而說的,但僅含有別教的中谛之理,他的智慧,尚未臻圓滿。今文是隨著他的執情,而循著自己的圓智來說的,爲第九番辨見。以同分、別業、二種妄見來合明,藉顯「見見非見」。如經文中,「見與見緣,似現前境。……本覺常住」雲雲。是(第四、二谛)乃通教裏面含有圓教的中谛之俗真二谛。因爲幻有是俗谛。幻有即空,與幻有不空共起來,這樣則一切法均歸束于空不空的範疇,是爲真谛。例如「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衆生,皆是無始見病所成。」這就是幻有即爲俗谛。再如「見與見緣,似現前境,元我覺明,見所緣眚,覺見即眚。」乃是幻有空與不空所共的。爲什麼呢?因爲「見與見緣,似現前境。」似有、而非實有。所以說是幻有。元是我的覺明真空,攀緣而成眚,所以名爲不空。基此而論,覺見的真空,既變成幻有的目眚,所以名爲即空與不空共也。
至于文中「本覺明心,覺緣非眚,覺所覺眚,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乃是共的裏面所含的中道。又如「阿難、如彼衆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國,……清淨本心,本覺常住。」的一段文,即是一切法趣空不空共,爲真谛的說明。這個空不空中,具有如來藏妙真如性之真的涵義。一具一切,一切趣一,(全真起妄)爲什麼呢?如文雲「阿難,如彼衆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乃是一切法幻有,(此衆同分所現不祥。)一切法趣幻有,(此衆同分所見不祥。)皆是由于無始以來的見妄,所産生出來的。例如閻浮提的叁千洲中。乃至一切有漏的國家,及一切蠢動含靈。一幻有中,具足了一切幻有,皆是我們的覺明無漏妙心。(在妄恒真)因爲我們不憭解,幻有即空,一切法趣幻有,也是即空。所以華起翳目,夢沈長夜,從此生起了,「見聞覺知,虛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這未免太冤枉了。「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複滅除諸生死因。」也就是即幻有空不空共。及到了「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靜本心,本覺常住。)就是空不空共中,含有圓教的中谛,一切法均趣于圓中的谛理了。
雙面最上勝義破顯者:因爲上文,雖然已經粗含有別教與圓教義理的概況,但是理性尚未明顯的揭示出來。現在是逗引當機,顯入別教的中道。別教的真谛,就是中道。在別圓二教中,有時侯只說真谛,不說中道的原因,乃是俯就藏、通、二教的根器,多分是隨情說。現文雖然是逗引當機,明顯的入到別教的中道。但仍有小分隨情說,不過隨智的成分較多而已。
第十番辨見,乃是破除和合,與不和合的殘余的疑迷,以顯見性元是迥脫根塵,離過絕非,法爾(自然)現證的。如經文中「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雲雲。此義理所闡明的,是(第五、二谛)別教的中道俗真二谛。例如幻有,幻有即空,皆是俗谛。不有、不空、是真谛。再如和合的是幻有,不和合的是幻有即空。皆不是「本妙覺元」之真,所以皆名爲俗谛。非和合就是不有。非不和合就是不空。這個不有不空,就是別教的「本妙覺元」的真谛。
全體破顯者:上文雖明顯的揭示出別教真谛的中道,唯只夠「但中」,他不能遍攝一切法。今文又逗引當機,入到能含具一切法的中道。本來是隨智說的,但是隨情尚未淨盡。因此在庚叁科中,遍曆陰、入、處、界、去會理,如文中「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其性真爲妙覺明體。」此處所闡明的是(第六、二谛),別教的裏面,攝有圓教的中道的俗真二谛。如幻有、幻有即空,皆是俗谛。一切法趣不有不空,是真谛。「諸幻化相」爲幻有。「隨處滅盡」爲幻有即空。「幻妄稱相」幻有即空,皆名俗谛。「其性真爲妙覺明體」即是真谛。乃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即是一切法。「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就是一切法趣不有。「因緣和合,虛妄名滅,」就是一切法趣不空啊。
全體勝義破顯者:上文別教中,已含有圓教的中道,雖然具有一切法的歸趣,但是尚沒深刻的剖析圓理。今文引導當機,明顯的趣入圓理,一切是稱性而談,廣泛的發揮,純粹是隨智而說的。例如經文「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乃至第四卷中,「尚留觀聽」等義。所闡明的是(第七、二谛),圓教的中道俗真二谛。如幻有、幻有即空,皆爲俗谛。一切法趣有,也趣空,趣不有,也趣不空。即是真谛。圓教的俗谛,與別教大體相同,所以經文中,不複引申。圓教的真谛,與別教的不同點,就在一切法既趣有,也趣空上。所以說「生滅去來,本如來藏」。生、就是趣有。滅、就是趣空。來、是趣有。去、就是趣空。隨便舉出一法,皆不出如來藏的範疇。一個如來藏中,具足了一切如來藏,一切如來藏,能歸納于一個如來藏中。所謂、「放之可以彌六合,卷之可退藏于一心」。經中發揮此義,皆在七大科目的一裏面。破顯圓理的地方,皆用四種義理來料簡,就是破處即是顯處,有如即是空如。
我祖智者大師,在法華玄義中,詳細的闡明了真俗二谛的義蘊。因爲網羅諸經,搜抉奧義,所以才能頭頭是道,法法井然。與楞嚴的義旨,函蓋相合。楞嚴雖然來在智祖以後,但是前聖後聖,其揆一也。況法華楞嚴,皆出于如來金口所說,教義自然不能相乖違。行者應當認清如來所立的言教,均有嚴密的法則,其等級,絲毫不容紊亂。應當依教,循序漸進,從淺入深,絲絲入扣,這樣可免去因躐等,悞入歧路,以蛇爲繩的過失。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如來是按照教理,科次,說、說法之法門。若不是以十番辨見,如經線縱括,豈能由微入妙。若不以四科、七大,似緯線橫織,廣揀四科,皆是如來藏的妙真如性,靈明廓徹,廣大虛寂,不是以偏計之心,可以擬思的。平開七大,「性真圓融」皆如來藏」。一切凡情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不是可以口來議的。當機如何能慧覺圓通,得無疑惑。自阿難于第一卷起請求世尊,「開示我等,奢摩他路」。到此已經彰明顯著。已知以心心不可思議,爲能觀的智慧。以法法不可思議,作所觀的境界。若能作如是觀,那末,如來的密因,一切菩薩的萬行,均全盤托出,罄盡無余了。
但是當機仍未能徹底明憭,「全性起修」的妙義。因此又有「雖獲大宅,要因門入」,的請求。又勞世尊,開示妙修行路的叁觀法門,指明「全修在性」。又揀選出應當以不生滅性,爲本修的因地。並發明二種毫無猶豫的決定義旨,一爲非可作之法。二爲非有爲之相。這二決定義的要旨,並非像凡夫的知見,以爲一事不作,就是非可作。一事不爲,就是非可爲。應當在一切法相的裏面,略量剔選出非有爲的法性才對。試問、你能在法性的裏面,指出一法,屬于可作的嗎?若說有可作的,請問、是已作了呢?抑是尚未作呢?若說是己經作了,那末、就不用再有作了。若說未作,那末、就是無作了。離開這已作未作,就是正在作的當兒,也是等于無作。爲什麼呢?因爲法不孤起,凡起、皆是相對依存,互相假借,才生出種種名相來。設若世上沒有已作未作的法相,那末、作的像貌,也不可得。像貌尚沒有,更談不到叫什麼名字了。所以應該在一切作的時候,觀念非同作的性。正在爲的時侯,觀念非有爲的相,這就是二決定義的主要宗旨。若是不能明憭此義,你就是不作不爲,仍然是作其不作,爲其不爲,那是生滅的因,如何能證如來的不生不滅之果?若是能徹底憭解二決定義的宗旨,任是菩薩大業繁興,以及瞻風撥草,運水搬柴,皆是無爲的妙用。以不生滅心,爲本修的因,自然能證得如來的不生滅果。但是這個義埋太深奧了,他的究竟處,二乘聖人,尚不明憭。何況欲漏尚沒盡淨的凡夫呢?
當機雖然已開圓解,但是觀行的功夫尚沒純熟,觸物仍然有障礙,境有變異,仍生迷惑。如來又以最初方便,說明六根妄結的根由,成有可作性。又開示若能「不由前塵所起知見」,六根即解,成非有爲相。
當機又疑惑非可作,非有爲,就成了斷滅。所以又令羅後睺羅擊鍾,以證明聞性是永不生滅的。
當機又問六根所結的本元?如來又以譬喻闡明,結與解,本來無二。破除他的偏計執著,妄作生滅之因。因爲一切法,本來就沒有結,更何用去解呢?既然沒有結與解,也就沒有生滅可言了。一切皆是衆生悞認爲偏計浮塵等根,是他的自身相。前塵攀緣的影子,是他的自心相。色聲香味,爲他有相。有無較錯,爲斷常相。四大合離,爲生滅相。諸相紛纭,皆是從偏計而起的。他豈知道,你偏計六根之結,結也沒生。偏計六根之解,解也沒滅,完全是庸人自擾。什麼緣故呢?因爲所有的偏處計度,皆無實性,皆是幻妄的。由計度而産生的生滅,如空中的花,並沒有實體。六根的結元,結在偏計。你若是不去偏計,結也就不可得了,結尚不可得,更談不到解了。所以說結解無二。如經文。「阿難、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同于交蘆」雲雲。六根他不自己揮發識知,須托六塵的相,而後才揮發識知,是名見分。六塵他自己不能成相,須托六根的知,而後有相,是名相分,相分與見分,皆沒有他的獨立自性,所以說與交蘆相同。
爲什麼與交盧一樣呢?因爲交蘆元沒有自己獨立的種性,他與常蘆不同,乃是兩棵蘆文抱而立,二個根也盤結在一起,分開則撲地不能獨立。兩棵連成一體,所以名爲交蘆。雖是一體,但爲二蘆所成,雖是二蘆,而甲與乙不能分開。照這樣說,能說是甲蘆呢?乙蘆呢?交蘆呢?乃是非一、非二、非叁。即一、即二、即叁。借著交蘆,比喻六根無獨立的自性,是依著相見二分而成體。相也沒有自性,是依著根塵二法以分形。皆系兩面互奪,從勝立名。其究竟的了義,不是一二叁,即是一二叁。非的時侯就是即,即的時候就是非,不容以心來思,以口去議。若能作如是觀,觀念無何有(不見一法即如來,方得名爲觀自在,)是不生滅因,自然就能踏入妙叁觀門的阃奧。
衆生以爲根塵各有自體者,就是偏計已成結縛。若是以根塵各無自體的,也是偏計已成結縛。欲得解脫,應在自、他、共、不共、的法門上著手。應該離自相、他相、自他共相,自他不共相。複要不即不離一切相。能這樣體會,那末、一切諸法就不屑再去分別了。因爲解時根塵也未減,結時根塵也未增。只此森羅萬象,一心了了常明,所以绾巾作喻,要解開,非空心不可。
當機仍未明白圓通的根本,請求最後的開示。佛令衆聖,各述圓通的根本,結果皆不離六根、六塵、六識、七大、共成二十五門圓通修證。以如是不生滅的因,證如是不生滅的果。由此顯然可知,世界上一切諸行及有爲,皆是常住不生滅性。只在當人肯不肯舍棄一切偏計執情而已。
到第七卷中,當機又請示叁德位,臨文可知。總之這一部經的要旨,全在前叁卷半的裏面。妙悟圓理,以妙悟助成妙修,有了妙修,方能得到妙證。
妙悟者、就是憭解一切法即真、即俗,即中的圓叁谛理。妙修者,就是觀念一切法即空、即假、即中、的妙叁觀門。妙證者,實證到一切法即法身,即般若,即解脫的圓叁德位。如是種種叁法,若悟、若修、若證,一、叁均不可思議,統攝在大佛頂的妙玄之內,所以才立名啊。
從第八卷到第九卷,廣泛的開示七趣流轉的差別,意旨在顯妙戒,方能成妙慧。到第十卷,詳細的闡明五陰的魔境,意旨在顯妙慧,方能成妙戒。戒與乘須並急,皆不可緩。總之佛法修行的大旨,應以不取不著,遂進遂舍,作解脫的真方便。魔與外道,與佛法皆是背道而馳的,就是他們不持正戒,不破舊習,仍依著凡夫貪婪的根性,修成了自縛的魔法。這是魔與外道,所以終爲魔與外道也。行者若是希望證到佛的妙覺,對于叁聚淨戒,萬不可輕忽。蓋由戒方能生定,由定方能生慧。所以此經,如來最後以破戒惡法爲問端,精研七趣。又以無聞比丘爲語端,備明五陰魔境,辭意恺切,其意義在注重嚴淨毗尼,與多聞,方能成爲妙戒妙慧之正因。
《大佛頂首楞嚴經妙玄要旨》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