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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講義(下)▪P6

  ..續本文上一頁智究竟之義。非如虛空相故。

  此標五種妄執之一者。謂學佛凡夫、如聞修多羅(譯經)說、如來之清淨法身、畢竟寂而不動、寞而無物、猶如虛空之相。以不知此比喻、爲破凡夫執著諸有爲故。而凡夫即執謂頑虛之空、是如來法身體性。如是之執應雲何以對治。故爲發明、頑虛空相、是其妄法、其體本無、不是實有。因何而有虛空、以對色相、故說有此虛空。是色空二法、互借不同、皆成可見之相、能令其真心起妄、對于色空分別生住異滅、竟不知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知色即是心、則心外無色。若無色者、無以名空、則自無虛空之相。所謂一切色空境界、唯心妄起分別、故有種種之相。若心離于妄動、不作分別、則一切境界、不待滅而自滅也。若空、若色、唯一真心、而十法界無非空色。故曰、真心無所不遍。此之謂如來不變之體、隨緣之用、廣大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一切種智究竟之義、實非如虛空相故。

  

  二者聞修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爲破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雲何對治。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上破執虛空爲法身。此破執真如涅槃爲斷滅。蓋學佛之凡夫、未知離言思之空、如不執頑虛空、即著斷滅空、而析空、體空、尚未達到、那知妙有真空。故上執虛空爲法身。此著法身爲斷滅世間諸有爲法、畢竟體空者、以緣生無性故、縱曆一切出世間法、乃至涅槃(譯不生不滅)真如之法、而亦畢竟妙有真空。此妙有真空、非由造作而空、乃本來自空、即一切法、離一切言說名字心緣相也。以不知爲破著得脫故、即妄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斷滅之空。如是執著、應雲何以對治、故明真如法身、以一切法不可思議、皆是自體、故曰不空。是乃具足無量性因果德故。

  

  叁者聞修多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雲何對治。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

  謂如來藏者、乃佛之全體全用、用則事造叁千性相、體則理具叁千性相。相則性相不二、造則具造不二。理則事理不二、用則體用不二。一切種種不二、同是絕待之法。故曰、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而凡夫以不解即法離相義故。即執謂如來之藏、有色心等法、自相差別也。應雲何以對治。是故以說諸法真實、如無異相。故曰、以唯依真如義說故。無非真如義者。因生滅心法染于六塵色法義故。由是示現說差別故。

  

  四者聞修多羅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雲何對治、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是處故。

  一切世間生死染法、本來無有、唯是一如來藏故。而衆生妄執如來藏、爲一切世間生死染法。故曰、依如來藏而有生死等。若非如來藏之全體全用、將以何執爲生死染法耶。此如昏目觀繩爲蛇、豈不謂蛇依繩而有乎。若非其繩、則執蛇者無依。然繩斷無蛇性。而如來藏者何、是一切諸法不離真如。言真如者、不變之體。言諸法者、隨緣之用。而隨緣即不變、不變即隨緣、是廣說如來藏義。以凡夫不解故、執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應雲以何對治、仍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墮一切對待、不即不離、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之真如義故。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本非實在、唯是妄有。而如來藏性、自本無有。而此染法、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果如來藏體有是妄法、而使證真會理、永息妄染者、無有是處。喻如若果繩體是蛇、而使捆物拴畜、能適用者、無有是處。

  

  五者聞修多羅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謂衆生有始。以見始故。複謂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衆生。雲何對治。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叁界外更有衆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無後際故。

  如來藏者、在聖不增、在凡不減、依是迷悟、故成生死涅槃、如悟本來一切法、不離真如故、名如來藏。以如非異相、來非一相、一異互藏、非一非異、自無一切生滅對待等相、乃曰依如來藏故有涅槃也。若衆生妄執一切法、不了真如故、名迷如來藏。雖迷而亦不減、既迷之則以異非如相、一非來相。對待蜂起、自認無常。乃曰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也。以不解故、妄謂生死既依如來藏而有。則如來藏當然在先爲始、而衆生依他如來藏當然在後爲終。以見有始終故、複妄謂諸佛如來所得涅槃、亦必有其終盡、還當再作衆生。如是之妄、應雲何以對治。乃以一切法不離真如、不了是義謂之無明。以一切法無始、故真如無始、乃至無明無始。故曰、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有說叁界外更有衆生起始者、即是外道大有經說、非七佛說也。又諸佛明了諸法真如。則諸法不生不滅、證自本性。本無始終、故曰、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無後際故。

  

  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爲說人無我。以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雲何對治。以五陰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

  上明人我見、以人而作主見也。引起五種邪執、對治已竟。此明法我見者、乃以法爲本有體性之見也。如來說人空之法、但依二乘根性鈍故。未說究竟法空先教其破我執、令修四念處、觀法無我、而竟偏執五陰爲實法、則只觀念五陰變遷不由人主故、于是無人我見也。而竟不知五陰幻化亦非實有、則亦無自體、即無法我也。而妄見五陰實有生滅、則起法我見也。雖觀五陰上、無有以人爲我之見、而人現有五陰之身、怖畏生死妄取涅槃、如是法執、應雲何以對治、乃以五陰法之自性、本是緣生、而無自性、則生即不生、而滅亦無滅矣。如是觀察不生滅者、非由造作始不生滅、乃從本已來是涅槃故。

  

  上明以對治而離執、下明究竟離執。

  

  複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衆生。其旨趣者。皆爲離念歸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對治而離執者、權法也。究竟離執者、實法也。欲究竟離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而起、若非相待假藉而起者、則本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若于色之自相不藉心起、則無色相可說、若于心之自相不藉色起、則無心相可說、而智與識、及有與無等、種種對待、亦複如是。若離對待、畢竟皆是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皆是諸佛菩薩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衆生、知其無言說之旨趣者、果能入無言說、而心自然不起現行、是無言說、皆爲離念。若能離念、即是歸于真如。以念一切法、即是令心著法無恒、致相生滅、于是不能入不思議之實智故。

  

  前對治邪執已竟 下分別發趣道相。

  

  分別發趣道相者。謂一切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薩發心修行趣向義故。

  此標起諸佛菩薩之發心趣旨所證之道相分別地位也。前者一往所明真如生滅二門統歸一心。諸佛證此一心、爲菩提涅槃之道果。一切菩薩修行趣此一心、能運至諸佛之極果。溯此極果、起自信此一心。然發起一心是同、而解悟深淺非一。雖解悟同而進行遲速非一。雖同進行、而所住之位、大小相似分證非一。須分別解釋其義、故曰、分別發趣道相也。

  

  略說發心有叁種。雲何爲叁。一者信成就發心。二者解行發心。叁者證發心。

  此標發心雖一、而有叁種不同之相、通該五十一位也,一者信成就發心、乃十信位也。由初發信心、二發念心、乃至十發願心、同是發起之發也。二者解行發心、乃十住、十行、十回向、叁十賢位也。由解而證位不退、故曰、十住。由不退而自行化他、故曰、十行。由自行化他、不作能所分別、即是回向真如中道。以觀行粗細、分爲十位、故曰、十回向。此二十位皆證行不退、通是發行之發也。叁者證發心、乃十地及等覺共十一聖位也。是由初登歡喜地、乃至第十法雲地、及等覺位、皆證念不退。通是發用之發也。所謂發用者、乃由真如體、發真如用也。

  

  信成就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所謂依不定聚衆生。

  此標問信成就發心之前、原依何人、何行。答者、所謂依不定聚衆生。蓋衆生聚者有叁、一正定聚、二邪定聚、叁不定聚。然此不定聚者、是別教名字位中。所謂名字者、因名解義、以解真如名字、故仰信但中之道、乃非天臺所說大開圓解名字位及圓教五品位中觀行即佛也。夫信成就發心者、謂別教十信觀行即佛也修生滅因緣觀、只伏叁界見思煩惱、與通教幹慧地、及性地、相齊也。

  

  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十善。厭生死苦。欲求無上菩提。

  此答于發心前所修何等行也。謂于名字位中有本覺熏習、外聞佛法傳流教義資熏、及多劫善根有力、因緣集合、正信業行招果、以果酬因、故曰、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也。方能起身叁、口四、意叁、十善業、厭生死苦、發無上道心、故曰、欲求無上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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