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染一塵者也。故曰。即非莊嚴。以清淨心。定慧寶。莊嚴自性佛土。不著一法。是名莊嚴。五嚴土無法竟。
庚六達我無法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此結上實無有法也。無我者離一切相也。無法者不住一切法也。自當機發問至此。展轉推窮。無法之理。已甚明了。故結告當機曰。菩薩須通達此無我之法。問菩薩爲成佛之因。佛爲菩薩之果。因如果必如。若實無我法者。將何以修因。若無我時。將誰以證果。答非斷滅我法也。乃通達無我法也。所謂通達者。通知我等四相離相。即是無我。達見六度法不住法。即是無法。非謂我無法無也。能如是。則妄執全消。慧日朗然矣。本科分示因果無法竟。合前大科一正明菩提無法竟。
丁二直顯般若本體分二(戊)一審示 二直顯 初中叁(已)一約知見圓明 二約色相言說 叁約衆生非生 初中叁(庚)一示佛見圓見 二示佛知圓知 叁示實福非福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上來既雲菩薩不見衆生爲我所度。佛土爲我所嚴。恐疑成佛時亦應不見一切法。則如來之五眼。將安用之。爲遣此疑。故以如來有五眼不。一一舉問。以驗當機之見解也。佛豈不知自己具幾眼哉。如來在因通達離相無住。在果方證圓知圓見。如來圓具五眼。菩薩具前四。二乘具前叁。天趣具二。鬼神有業報五通。亦得具二。其余四趣衆生。祇具肉眼。佛眼乃四眼之實體。前四乃佛眼之作用。具足前四。即是佛眼。非于前四之外。另有佛眼也。如來以深明無法故。始具六凡四聖之五眼。可謂圓見矣。如來曆詢五眼。實有深意。乃深明平等實相般若之本體。即凡情而通聖果。所謂由無住真因。而證無住真果也。當機一一答有。蓋已觑破命意所在矣。如來凡夫同有肉眼。凡夫何嘗非佛。是明生佛平等。如來有天眼。諸天亦然。諸天何嘗非佛。是明佛天平等。如來有慧眼。小乘亦然。則小乘與佛何殊。是名小大平等。(佛是大聖人故)。如來具法眼。菩薩亦具法眼。是菩薩與佛無異矣。是名因果平等。如來具佛眼。十方諸佛亦然。是名佛佛平等。以是觀之。乃顯真如妙用。在凡同凡。在聖同聖。是之謂圓見諸法如義。是乃直顯般若本體。平等一如之究竟義也。一示佛見圓見竟。
庚二示佛知圓知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甯爲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衆生。若幹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爲非心。是名爲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前明佛能見之眼。此明佛所見之心。前文如外無法。融萬法歸于一體。既是一體。恒河沙數之沙。應當說如。不當說沙。今仍說是沙者。正顯如有隨緣之用也。以恒河沙數之佛世界。而問當機爲多不。當機答曰。甚多。爾所二字。作如許解。謂國土中如許衆生。有若幹種心。如來悉知其爲妄心。此心本非實有。故曰即是非心。佛究竟無我。以五眼圓照。方知恒河沙數恒河沙。大千世界一切國土衆生若幹種心。可謂圓知矣。猶恐當機不知此圓知圓見之佛果。皆由離相無住而來。故征起曰。如來說諸心皆爲非心。是名爲真菩提心。此通括向來如是之說。如般若非般若。莊嚴非莊嚴等。複恐不明即雲諸心雲何皆爲非心。豈知衆生之緣心。不能孤起。依境方生。而境影無常。過未現叁心了不可得。此義不著諸心。亦執不可得心。而重在此兩心不即不離。不一不異。泯立同時。是名爲如來之心。方得圓知圓見也。二示佛知圓知竟。
庚叁示實福非福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人滿叁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上來既言叁心寶不可得。無衆生可度。無佛土可嚴。並佛之境界亦應一無所得。以是觀之。菩薩所修福德因緣。當亦如同幻化矣。佛恐未了深義者有此疑惑。故于此詳爲開示。因問當機曰。若人以不可得心爲因。以大千寶施爲緣。而行布施。此人得福多不。當機意謂妄心行施。得福尚多。今以真因而施。不著諸相。則其得福之多。不言可喻。是以答曰。其福甚多。
問。心既不可得。誰爲受福者。答。有得則有失。無得則無失。無得之得。乃爲真得。世人貪得。所以顛倒。其所失者多矣。(他譯甚多下。有佛言如是如是。秦譯略之)。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世福有漏。如來所以不說得福德多。福德無故者。乃出世間無漏之福。是以如來說福德多。以無漏則無有窮盡故。此正佛知圓知。佛見圓見。以知一切衆生事行理行。得福多寡之不同故。于是乃顯實相本體。由來平等。明無住之理。乃能真實證得也。一約知見圓明竟。
已二約色相言說分叁(庚)一示即色非色 二示即相離相 叁示即說非說
須菩提。于意雲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上來既雲實無有法。佛得菩提。實無有法。名爲菩薩。既一切鹹無。如來何以猶有身相。故舉問以釋疑也。當知身相稱具足者。乃指實報身圓滿微妙之相而言。前者所說身相見叁十二相。乃指應化身而言。此處並非重複也。佛問當機佛可以具足見不。即審察其心有住無住否耳。有住則成障礙。無住則解脫。當機明見此理。故答曰。不應。何以故下。自釋其義。具足色身雖屬微妙。然乃萬行感成。非真佛也。故曰即非具足色身。然法身不離色身。而亦不即色身。故曰是名具足色身。意在若住著色身。即屬有爲。而乖般若清淨之本體矣。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何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俱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承上而言。不止色身不可住著。即如來之諸相。(略言九十八種大人相。廣言有十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大人相。見華嚴相海品。)無不皆然也。即非是名。准上可知。二示即相離相竟。庚叁示即說非說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爲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上來既雲。如來身相。即非身相。恐疑身相既不可得。則佛之說法。亦將不可得聞耶。故明無法可說以破之。如來究竟實相。本無人我之見。上無佛道可成。下無衆生可度。並不曾作念我當說何法。故曰。汝勿謂。又曰莫作是念。皆誡止之詞。汝不可說如來有作念而說法。不獨不可說。並念亦不可起也。何以故下。征釋。若有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爲謗佛。不能了解如來所說之義故。佛之說法。本如空谷應聲。衆生自起心智而了解之。佛原無實法與人。不過爲衆生解粘去縛而已。若言如來有說法者。豈非謗佛。須菩提伸正其義。謂說法原無法說。若自以爲有法可說者。即起能所之見。而著法相矣。夫佛法本不可言說顯。所謂是法不可說。言辭相寂滅也。然亦不可離言說而顯。以無言說。不即不離。方見如來妙法。一切法本是佛法。若于佛法上再加言說。是謂頭上安頭。是故雲。無法可說。無法可說。是乃佛真說法。二約色相言說竟。
已叁約衆生非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衆生。非不衆生。何以故。須菩提。衆生衆生者。如來說非衆生。是名衆生。
慧命即長老之異稱。當機已證大阿羅漢果。能紹佛家業。傳佛慧命。故曰慧命。爾時者。說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之時也。當機聞佛所說色相言說。即非色相言說。通顯般若本體。高深莫及。疑未來世衆生難信。豈知一切法無法。即是菩提。是故須發心無法。而衆生亦非衆生法。亦非非衆生法。則衆生與非衆生皆是菩提也。蓋佛與衆生。對待立名。若離對待。佛無佛法。生無生法。何可執定彼是衆生。彼非衆生。若果是衆生。當然不信佛法。若果非衆生。亦當然不用信佛法。何則。若果是衆生者。則決定非佛。亦決不信佛。如狐決定非獅。亦決不信獅。縱信亦學獅不成。如豆豈能結瓜。若果非衆生者。則決定是佛。既然是佛。何用再信佛學佛耶。以彼非衆生。非不衆生者。是故方能信佛學佛成佛。又何疑哉。複重征起。衆生衆生者等。乃略爲解之。若具言之。意謂非衆生非不衆生。如來說非非衆生。非不衆生。是名非非衆生。非不衆生。皆是泯立同時。輾轉不住兩邊等法。密顯中道般若本體也。善會者會之。一審示竟。
戊二直顯分二(已)一呈悟蒙證 二證顯本體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爲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
上來既雲無有定法。實無有法。于得菩提上。一無所得。恐疑既無一法可得。豈佛果亦是無所得耶。故須菩提問佛。于阿耨菩提。爲無所得耶。此耶之一字。似有疑。而實是呈悟。此乃因說法而悟及得法。說法既無法可說。得法亦無法可得也。佛以空生已悟般若本體。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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