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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親聞記▪P4

  ..續本文上一頁矣。于法法字。當作兩解。一法指衆生心。菩薩行施。于心應無所住。如有所住。則覺心便晦。是有所爲而爲也。烏乎可。應者當也。誡勉之詞。勉其不可有所住也。二法者。即指六塵諸法。菩薩行施。于六塵諸法。應無所住著。故下文雲。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是也。施有叁種。義該六度。一資生施。二無畏施。叁法施。資生有二種。謂內財外財施。無畏謂離苦得樂。不令怖畏故。法施。謂如理如事。隨機應病爲說法故。于中資生攝一。謂檀度。無畏攝二。謂戒忍。法施攝叁。謂進定慧也。此叁種施中。一一皆攝于六。由是義故。唯舉檀施。即已含攝其余矣。所謂不住六塵者。不希求諸境而行布施也。一、謂愛著自身(恐損自故)。而不行施。二、謂報他過去之恩而行施。叁、謂希求未來福報而行施也。此令一切皆遣。起心動念。即乖法體。直須叁輪體空(內無所能施。外無所施。中無施物)。方成一法無住也。上科是度生離相。破我執。此科是布施無住。破法執。破二執。乃能斷二死(分段變易生死)。而證菩提果也。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所謂二字。指釋之詞。承上菩薩于法(六塵諸法)。行施。一一不住法相也。不住相雲者。非獨不住有相。並不住無相。有無雙遣。一道清淨。是則方與般若相應也。又不住相布施。乃不住于六度萬行之相也。故不住相即是常住。布施清淨即是菩提心。空生啓請降住之法。已明明指示矣。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于意雲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複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何以故征起之詞。恐或有難雲。既于施等無住。如何獲福。爲答此故。說生福甚多。雲何(何以故)甚多。以不住相施。契合實相。故借十方虛空爲喻。虛空廣闊無邊。高大殊勝。究竟不窮。菩薩修因清淨。無相可得。其福之多。亦猶虛空之高廣難思也。不字上聲。即否字。當機因言領旨。弦外知音。直答之曰。不也。即不可思量。佛乃以法合喻雲。無住相布施。福德之廣。亦不可思量。無限無盡。末結雲。菩薩當如我所教。以無所住而住。乃爲常住菩提心也。正不立玄。偏不附物。二邊不立。中道不安。是乃般若真血脈路耳。二略示住心無住竟。

  

  已叁廣釋降心離相分二(庚)一約佛法廣釋 二約聖果廣釋 初中叁(辛)一佛身離相 二果法離相 叁引事況勝 初又叁(壬)一正明離相 二問答除疑 叁結成離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衆生恒執如來之相爲有。恒住于有以爲修因。二乘執如來之相爲無。恒住于無。以爲修因。菩薩已知報化非有。離凡夫見。已知法身非無。離二乘見。但趣向佛乘。猶存法愛。皆所謂以身相而見如來也。此蓋未達相即非相之旨耳。蓋法身之相。非即非離。不即不離。叁谛圓融。因果一契。方爲清淨法身耳。佛因未審當機對于離相之旨。曾否徹悟。故用語探驗。空生之見解爲若何。因恐當機說時似悟。對境還迷耳。于者在也。佛問空生。在汝意中。作何見解。還可以丈六之身。叁十二相。見如來乎。空生已有悟入。捺著便轉。一無所疑。直答之曰。不也。世尊。此正領前開示離相之旨。故曰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謂不可見應化等相。而以爲如來法身。蓋法身清淨。猶若虛空。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無有變遷。不可破滅。讵可以身相相見耶。

  

  何以故下。自行征釋。謂如來所現之身相。乃隨機應現。有爲生滅。非無爲不生滅者。所以言不可以身相見。此當機妙悟之處。不枉世尊以無言言之苦心矣。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此佛見當機見解不謬。即就其意而廣之也。須菩提雖已知法身無相。猶未明法身不離乎相也。蓋一切有爲之相。皆從妄念而生。妄念無有自性。念性尚無。況所現相而實有耶。不止是也。舉凡世出世間。一切聖凡等相。皆非實也。相既非實。非相即實。又恐空生墮于斷見。舍一執一。別求無相之佛。故又遮之曰。若見諸相非相(真空真相)。即見如來(即能見如來之真實法身)。所謂法身無相。非離諸相外別有法身也。但亡分別。相自不生。相既不生。惟一真實。寓真于妄。即妄即真。當體即是如來之清淨法身矣。又奚可離相而別覓法身哉。一正明離相竟。

  

  壬二問答除疑分四(癸)一空生疑問 二如來誡答 叁顯示根深 四釋其所以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上文無住行施。非相見佛。因果俱深。自非利根上智。安能于因取無漏。于果取無爲。而生實信。須菩提雖已領悟。其奈末世衆生。對此超情離見之理。安能深信無疑。故空生問可有衆生聞即生信不。如不信受。將無空說耶。一空生疑問竟。

  

  癸二如來誡答。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爲實。

  佛止空生勿起狐疑。故曰。莫作是說。此無住行施。非相見佛之旨。不但現在有深信無疑之人。即于如來滅渡之後。亦更不無其人。後五百歲者。*輪預記雲。如來滅後。正法像法。住世各一千年。末法萬年。初五百年。解脫堅固(修行多得解脫)。二五百歲。禅定堅固。叁五百歲。多聞堅固。四五百歲。塔寺堅固。五五百歲。鬪诤堅固。今言後者。第五五百歲也。雖鬪诤之堅固。而能持淨戒。則于此無住行施。非相見佛之章句。定能深信無疑。以爲真實不虛之理。而汝何得獨疑爲無人信解哉。戒者止惡防非爲義。內既止叁毒之惡。外乃去七支之非。又戒有叁。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是也。持戒屬無畏施修福屬財法二施。亦能攝叁學。該六度也。有此發大心之衆生。于此文字般若。固不難于契入而證實相也。二如來誡答竟。

  

  癸叁顯示根深。

  

  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叁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衆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是人即指能生信心之人。斯人也。善根深厚。此善根早已深種于無量千萬佛所。事佛既多。植諸德本。智慧明徹。故得聞如是言說章句。善根二字。乃指發菩提心而言。以菩提心爲衆善之根也。乃至一念生淨信者。乃至超略之詞。言即極短至一念之間也。言淨信者。一信永信。毫無疑惑。不著有爲無爲之謂。如是之人。則已爲如來叁達洞明。五眼圓見。此人所得福德之多。實如虛空之無量也。猶不止此也。其人之知見。固已同佛之知見矣。叁顯示根深竟。

  

  癸四釋其所以。

  

  何以故。是諸衆生無複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何以故是反問上文之義。雲何能得無量之福也。是諸衆生。指能生淨信之人言。既生淨信。實由已得叁空。無四相。則已達我空。無我執也。無法相。則已達法空。無法執也。無非法相。則已達空空。並空之執。而亦無之矣。是知一念淨信。叁空俱足。此所以爲道之源。功德之母也。有此不可思議之淨信爲因。豈不得無量福德之勝果哉。

  

  何以故。是諸衆生。若心取相。即爲著我人衆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

  此轉釋上文。何以知其無諸相也。是諸衆生。若心有所取之相。則有一相。即有諸相。既有諸相。定障自心。即著于迷識四相。是則我執尚未空。安能空法執乎。若取法相者。取無我等四相也。無我之相。亦即是相。即著于迷智四相。是法執尚未空。安能並此空亦空之耶。何以故。空相亦空。方爲究竟。因若取非法相。即坐在俱空境上。雖爲得法。未算爲真。百尺竿頭。有汝轉身在。故須空空方得無礙也。二問答除疑竟。

  

  壬叁結成離相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此結前證勸。是故二字是取法相非法相皆墮四相之故。取則成障。不能見如來。生淨信。兩不應皆結責勉誡之意。不應取法。是不應取言說章句爲法也。不應取非法。是不應離言說章句爲菩提之法也。不即不離。是爲得之。蓋佛之說法。非說而說。說即無說。自阿含方等。以至今日。焉有實法與人。不過爲衆生解粘去縛而已。未渡者定要取法。既濟者。則應舍法。譬渡河者則須用筏。到岸則不須船也。以是義故者。以是執藥成病之義故也。空本是藥。病既已。則應舍藥。是以若著于空。藥亦成病。反成空病難醫。是以細執不除。終爲聖道之障。法尚應舍。況非法哉。丹霞頌曰。雲自高飛水自流。海天空闊漾虛舟。夜深不向蘆灣宿。迥出中間與兩頭。可謂括盡般若妙義。讀經于此試離心意識一參之。一佛身離相竟。

  

  辛二果法離相分叁(壬)一如來雙審 二空生相答 叁承上雙釋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前雲一切不取。何以如來叁祇修行。百劫修因。成佛度生耶。爲斷此疑。故以果法勘驗。探問當機。于此甚深理路。作何見解。一如來雙審竟。

  

  壬二空生雙答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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