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儒家之言神通也,此名道通,更有神通妖通依通之別,觀《乙亥講演錄》自知。
問:修心簡要之訣可得聞否?
答:行者當知四義:一不怕顛倒,只怕不覺,以覺則一了百了也。二不怕念起,只怕覺遲。叁不怕不覺,只怕不常,恐忘失也。四不怕不常,只怕取覺,因覺亦幻法,心仍未空,尚非究竟,不名正覺。故初修時,以明根本爲主,正修時,以時時提心爲要。總之內修以明心見性爲目標,認得幻心相貌,宜極透徹此根本智,通八識者也。外修以圓觀,一切境界,會入不二,心無驚怖而平等,此後得智,通六七識者也。根本智爲證得,此賴修法,後得智爲練得,此賴人事,簡要之訣不過如此,然而萬千變化,在自己心悟,非可傳授。
問:“地獄”二字作何解?
答:地爲固義,獄爲牢義,人能毋固毋我,地獄自空。凡入地獄者,最初條件,是一固執,此爲癡之根,以見理不明,不達因果,動則得咎,並不自知其爲惡習,久而貪心益熾,貪之不得,瞋心遂起,叁業惡因,愈演愈烈,不覺入于地獄,然亦平日所積功深,非一朝一夕之故也。人只要不堅固執我,把此心練成活潑潑地,轉念快者,轉善亦快,出地獄亦快。
總之世人以地獄爲地獄,佛菩薩則以一切不究竟爲地獄,蓋今日雖不入地獄,將來仍不能免,故不取也。
問:如何是色空不二義?
答:此義甚深,非證者不知,今于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下更加四句,曰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空不二,即空即色,茲立色空相對義以解之。
(一)世間一切形形色色,不論爲物爲境爲事爲理,乃至心中一切見,都屬于色,而世間一切形形色色,不論爲物爲境爲事爲理,乃至心中一切見,都屬于空。
(二)色本不有,因緣會合而有,故知爲空,空本不立,因色而見空,故空由色而顯。
(叁)色本體是空,空必依止于色。
(四)色不離空,空不離色。
(五)色即是幻,幻即是色。
(六)正有色時,即已是空,正說空時,何莫非色。
(七)色是幻相,如言石,空是幻義,如言硬。
(八)色可見,爲眼見,空不可見,爲理見。
(九)色是色,故幻,空亦是色,故亦幻。
(十)色固空,空也是空。
(十一)色是果上色空,空是因上色空。
(十二)以平等故言不異,以不二故言即是。
(十叁)見色爲空,是由果尋因,因空了色,是由因達果。
(十四)由是而知一切物是幻,一切心與見亦幻。
(十五)由是而明一切事固幻,一切理與法亦幻。
(十六)由是而悟所悟者幻,能悟者亦幻。
(十七)既空于色,當空于空。
(十八)既空于空,乃有不空,達于空不空義,是入不二法門。
遊戲于色空不二之間,無染無雜,是名自在,心果自在,何苦可依,故心得自在,行般若深行者爲菩薩,心本自在,常寂常照而無功用者爲佛。此義原爲八地菩薩,由妙觀證入空不空如來藏,顯平等叁昧者說,把此意識透,則世間一切事,一切理,一切物,一切境,一切我,一切法,都是不值半文錢,自肯放下,無一顧之價值,于一切善法惡法,自然不驚不怖不畏,甚爲希有。
&nbs, p; 問:學人往往啓未來之憂,恐此生不及成就,將何法以解此惑乎?
答:此不必怕也,只要專心痛切,叁年無不成就,空憂無益也。汝不必問將來如何,只自問我現在是如何,大凡未學前,每犯一“懶”字,以不肯吃苦也。至于修有所得,又犯一“待”字,曰姑徐徐雲爾,此亦懶之根也。及修至中途,又犯一“疑”字,此時最易中止,恐上當也。若修有所證,告其所以,或許其有相應處,則更犯一“怕”字,種種拖宕,隨處與自己客氣。嗚呼,人生如白駒過隙,更待幾時耶。
問:何謂客氣?
答:凡人不免有二客,即二種客氣是也,以心失主宰,惑亂滋甚。所謂客氣者,一爲境奪,隨境喜怒悲歡,自忘主宰,入于客位,重則被縛爲奴,苦厄生焉,故必賴主見。但主見則又執我,複被情見所覆,不能解脫,自又居于客位,惑苦生焉,是名二客。前者爲我愛,後者爲法愛,同爲之奴,惟粗細之分耳。故以開慧爲第一義,以慧空境,更以慧空慧,定力強,識力遠,則我執力微,客塵煩惱,自消滅于無形矣。
人于患難時,所遭者同,損害亦同,然所受則不同也,以一能觀空,一惟執有。觀空者,雖遭大損,亦淡然處之,不爲所動,何也,以眼前損害,已于未損害前,先預計及之,得失之念早淡也。若夫執有之人,眼光既短,得失心重,稍受損害,已不堪其苦,雖平日苦口告之,彼仍冥然罔覺,不到真苦時,不省悟也,然亦只一時之感覺,其貪瞋之心,終未消滅,仍舊客氣用事,此未有不憂傷以病死者也。故過去事勿追想,未來事勿思量,現在事勿住著,以過去如夢,未來如雲,何可執取,至眼下事,閃刹如電,雖欲住著,不可得也。是以見聞不可斷,當寂寂然,蕩蕩然,無所系縛,用行舍藏而已,主宰在我,此便是佛境。
問:修道人不宜貪著富貴,此義是究竟否?
答:非定欲棄富貴也,不貪著耳。富貴是人之因緣法,真修道者,必善處富貴者也。世人貪著富貴,二乘厭惡富貴,菩薩不廢富貴,亦求富貴,但方便取得爲利他故,佛則無可無不可,富貴貧賤,如一而已。故能享大富貴者,惟佛爲能。四兄季亮雲,處困苦惟有福人處得,今日不能處困苦者,即他年不能享福者耳。
問:何以學佛必以發大心爲主?
答:佛說一部《華嚴經》,只重“大心凡夫”一句,蓋成佛必以法器爲主也。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可見器局要弘通,意志要剛毅,因毅則每近于偏執而不大,弘則雖廣大而少規範,互相調劑,方可任重而致遠,曾子以死而後已爲遠,不知弘毅者,果是何物,雖死而不昧也。世間一切學問,除開慧明心一事外,余均生滅不實,費卻有用時光心力于無用之地,甚可惜也。《金剛經》以十方虛空爲喻,正說一個“弘”字;以割截身體時,尚未忘忍辱度生之願,是說一個“毅”字,是知成佛亦以“弘毅”爲根本。
問:學佛唯心,與科學唯物之理有礙否?
答:科學亦唯心所致,絲毫無礙也,人爲物欲所蔽,非物之咎,乃人之自愚,自科學昌明後,佛學益見光大,有相得益彰之妙。近代西方科學進步,已可敬佩,惜誤用于殘賊一途,彼謂萬物皆有電子,而電子相距間,都屬空間,若縮小而去其空間,電子相並,可使一駱駝巨物縮變爲至微至小,過一針孔雲,此已漸臻法界無礙之理矣,故使須彌山納于芥子,非不可能,惟此以喻心,彼乃言物理也,他日科學發達,必更使佛學智明,執我見者,可以止矣。
問:釋家但言心性,而儒言魂魄,其義雲何?
答:魂魄者,心之幻化也。以肉身爲生滅無常,而本性屬恒常不變,人死則性離,漂流于外,其悠然蕩然者魂也,魂亦觸境而覺,若有所著。其魄也,其實皆心也。魂每上升,魄從下降,非二物也。又魂屬于主,名曰神魂,必有所歸,魄每有著,著離則奪魄。凡生前無修持主宰之人,其魂魄亦如死後之飄流不定,甚感怖苦。及死于非命,或不甘早死者,其魄下降而爲厲,或著于靈位,或依于屍體,或附于他人,或依諸卉木,竟有動作變化等事。初死者其力壯,久則萎弱,新鬼大,故鬼小,即此理也,外道有叁魂七魄等語,乃附會叁性七情而言,非究竟也。
問:雲何名叁大阿僧祇劫?
答:阿僧祇者,言不可說之多也,或一世,或百世千世,都無定義,學佛修行,每不知修者何物,修爲何事,若能自知修者爲心,是超第一阿僧祇劫矣。修證至心不可得,是超第二阿僧祇劫矣。更進至習氣掃淨,非空非有,中邊不著時,是超第叁阿僧祇劫矣。又修至空外境爲第一阿僧祇劫,空內心爲第二阿僧祇劫,再空色心之余習,功行已圓,此名超第叁阿僧祇劫也。世人動言必經叁大劫,若問其由何時算起,則不知也,佛明說不于一佛二佛種善根,可見早已算起,何得以今世初學論也,又劫之不可以長短定義雲者,譬如行道,道不必有遠近之分,而行有遲疾先後之別也。阿僧者,言多也,隨因緣而長短,不可說定有何多時也。
問:如何得安身立命去?
答:把安身立命的東西尋到了,即是安身立命。
問:如何而得法眼淨?
答:此淨其見也,淨者非斷絕之謂,不著而已。學者當知見屬于心,心空則見淨,佛性非有,莫作空見,佛性非無,莫作有見,若雲非空非有,亦莫作法見,然必如何而可?曰如是知,如是見,不執能,不執所,則法眼淨矣。
問:諸同參每喜分高下,固屬是病,但不如是,則無所觀摩,恐亦近于退廢矣,揆諸當仁不讓之義,亦應有所比較,究竟如何而可?
答:分高下以資觀摩,原無不可,但人器局總小,易生嫌怨,切切不可。修行總在自己,不問他人,所貴者,法眼正,因地正,遲速與勝劣,乃一時之因緣,不必計較也,況爲力不同科,只要同一向西,不走錯路,到之早晚,又有何礙。彼時間相未破,先執有我,遂有此病。昔余修法時,發願諸師兄先我成就,亦恐有此劣見耳。
問:在印心精舍之淨、禅、密叁法合修法門,與其儀規,可公開否?
答:佛法無私,有何不可,但信入者少,而成見太多,未必肯依法修持耳,茲開示如下:
一、先禮佛叁拜,香、花供奉如儀。
二、會坐一堂中設一首位,余圍坐,如禅堂趺坐式,但不可飽後,或有風處坐。
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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