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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佛明宗答問▪P6

  ..續本文上一頁在師之自信,自問其行足以把持者,不必求人之諒不諒耳。公案中文殊仗劍對佛,南泉斬貓,于大衆中,撫比丘尼手,某婆子使婢子勘破比丘等法,皆自己確有把持力,完全會入平等不二而忘能所者。然對方不堪承受,爲一小事,尚奔走驚奇,呼曰魔子者,安足與言法耶,安足以信我之不說說法耶,可歎可歎。

   十二、聽法人能聽不說說之法,其人去徹悟不遠矣,能微細體察師之所言所行,合計而參之,刻刻不放松,則彼此心心相印,亦不遠矣。同學中,大都以師爲護身符,或當作臨時顧問咨詢看,或當作學堂教習看,升班即棄,或作爲幫忙出主意人,嗚呼,此知己之難也,得我好處者,只口頭議論耳,一曝十寒,無怪其大機大用之難啓也。

   十叁、凡事世人視爲不平等者,正出世平等法也,試問于理論外,事上平等法又如何說,如何表示。

   十四、此何物乎,千聖所不識者也,千聖尚不識,則由此而起之微妙大用,彼凡夫俗子,又安得而識其機哉,不識其機,則亦只有驚奇疑怖,奔駭謗罵之一法耳。故真徹悟人,至少亦必經世人幾度咒罵爲魔,或幾度恭維贊歎而自俨然不動搖者,庶許其入不動地也。

   十五、棒喝是古人一時權宜方便,非其人,非其時,與非其資格,概不可亂用,此在合其機耳。

   十六、受謗資格,極不容易,第一論事,第二論人,小人罵,不足重輕,君子鄙,爲可憂耳,然君子自必反省焉,自反省其被責之因,果屬何在,從而細參之,此又自己說法法也。

   十七、對人說法,千萬勿顧我,否則說我耳,非說法也。當空諸所有,勿著半點人我之見,稱性而談,隨機而說,當作白話家常,老老實實,勿有勝負心,誠誠懇懇,勿有得失心,講得通,不必喜,勸不轉,不必惱。若以此法訓子,子無不賢,以此法待友,友無不見諒者也。此惟合機合時合人爲最難,急不得,待到來年再說,緩不得,馬上擒住不松。雖若遊戲,處處是莊嚴,雖若無心,處處是實相。心如行雲流水,詞若特起孤峰,捉之如海上明月,空中鳥迹。何以故,諸法本空相故,不取于相故,故曰如是說。

   十八、說法時,第一要膽大,以無得失心爲主;第二要目空一切,自視即等于佛,下視若一班就課學生。意要甯寂,氣要從容,徐視一周,然後開口,所謂先以氣攝,次以機動,再以詞應,終以寂止。氣攝者,使上下數十百人,心攝于一也,彼心定于一,則耳聰目明,其機自啓,我隨其機而引逗之,然後開口,應之以詞,其詞即畢,則一切都屬空論,畢竟空寂,不可再取而生法執,故曰寂止,止于本來空寂地也。

   十九、說法有得失心,則大機不起,大用又安得現前。只要平平常常,根本認清,處處留心,求一個熟字,熟極則用廣,廣則自大,觸處是機,進退遲疾,無可無不可,未有能大用而不啓大機者也。以能得大用,即是大機,機與用,二而一也,只是自限與不得自限者,自爲習氣所限,此我見能所之未忘也。

   二十、說法時不可不有顧忌,如不涉政治而傷時,或有顯者在座,不受直說,多所顧忌等等。于事無益,于意反傷,當先有准備,預先撇開,自然無涉。總之說法分對衆與對個人兩種,機宜各自不同耳。

   問:雲何是攝力?

   答:此難言也,在爾日後自知。所言攝者,感化之意也,惟以至誠之德,光明磊落,坦白空淨,不在言表,而在氣養,不在臨時,而在平日,威由德生,攝由定致,此自然之力也。

   問:五力與業力何別?

   答:同一爲力,以體同也,以用不同,故名有別。況爲力不同科,雖同一門,而又自分高下也,至經雲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者。言歸到本來,自然平等,即屬平等,安有高下。論用非無,論體不有,非空非有,是真平等。又平等平等者,言平等尚在相對中,畢竟平等亦不可得,故曰平等平等。于此即是微細微細處,即是力之最大處,勿草草忽過。又力者,不可以量計,越微細,其力越大,故地力不如水力,水力不如火力,火力不如風力,風力不如心力,心力不如空力,此攝力之難以計量也。

   問:修道人于小說等書,可以看否?

   答:修禅宗與修心中心法,不可不看《西遊記》小說,其中隱寓修道經過,至精且密。余于民國二十二年(1933),在南方消夏時,以此小說書作課本講,點明心地法,聞者頗生興趣。惜注解者不明作者之用意,負其苦心矣。

   問:修道人可飲酒否?

   答:酒爲五戒之一,但戒賣酒,或飲過量,或勸人飲。若自己飲不過量者,無大礙也。比丘則與居士不同,以酒非本惡,五戒中,殺盜淫妄爲正惡,而酒爲緣助。惡根未除者,如內藏*,酒爲火引,一觸即發,故在戒列。賣酒勸酒與過量,皆助惡緣,故在戒列。比丘爲師表,于初學人本應自身作範,故在戒列。若依心地法論,飲酒不爲過惡,酒飲乃過惡耳,雲何飲酒,以酒爲我飲,飲亦可,不飲亦可,不以有而喜,不以無而惱,不被酒縛,是飲在我者也。雲何酒飲,世人嗜酒如命,每飲必醉,喜怒隨酒而轉,多寡不能自製,或見人飲酒而生憎惡,是飲在酒者也,聖凡之別,由斯而判。故酒者可飲而不必飲,亦不必不飲者也,法無定法,拘泥不得,倘涉于沽名一流,自以爲高者,又破妄戒矣,是以五戒中妄戒最難持亦最微細也。

   問:布施爲修行之門,若擁資百萬者,赈災時一毛不拔,于佛法中應作何觀想?

   答:無足奇也,以各有因緣也,凡富有資産者,此名世福,非因緣不成。因者,夙世慷慨成性,多予人方便布施,結緣自多,如農夫種田之先下種也。緣者,再世每生于富有之家,多緣來會,事業易于成就,加以能保持而善經營,是今世之擁資百萬者,另有其致富之因緣,與他事無關也。赈災乃另一問題,其肯否結緣,屬其自由,雖一毛不拔,不當驚異而非之,尤不應以爲非赈不可,類似因富而懲罰之,性質何異強盜勒索,此大不平等之事也。故募勸者,當發平等心,貧富同一尊敬,在富者當明今世致富,即由于夙世下種,則欲長保富貴者,今之赈災,即我下種之機緣,難得有此福田,不待募者之苦口勸請,即自動布施矣。雖然,習性各有不同,貧者有時慷慨,富者反極啬吝,其甘願一世之富,及身而盡,眼光之短,亦殊可憐。更有一班人,自诩通達佛理,謂財布施與法布施比較,百分千萬分不及一,我當勸人念佛,一文亦不必布施,藉以滿其一毛不拔之願,此招來世下賤,顛倒之報。西方爲大善根福德因緣,叁德具足之地,此等人必不配往生也。況法布施者,亦不離財,以財即法也,布施之義,在一舍字,能舍去我見,爲世上第一等福人。若遇此等人,切不可生憎,並也不必憐憫,徒自生惱。

   問:師自己一生用功,如何致力?

   答:此各有因緣,我初亦不自知也,我自幼得庭訓,致力于“平等”二字。先大夫上欣下甫公,因守正而去官,先母蔣太夫人慈和接物,故自幼稍明貧富貴賤不二之義,不知其與佛法暗合也。後雖身曆各界,終覺概不究竟。及遇皈依師上霞下光和尚,始痛切學佛,皇皇若恐不及,雖未能發明心地,然已知不可限于一宗矣。及隨侍上大下愚阿阇黎,受心中心密,始明本來心地法要。于民國十九年(1930)冬,棄打坐法而致力于人事上之磨煉,近數年來,隨緣應付,不求功利,空力日有所進而已。常勸學人,明根本,在參究心要;除習氣,在人事磨煉。余一生得力處,在愚師一語,曰:空則自定,嗣悟空之功夫,要在《論語》四“毋”字上著力,勿怕習氣,只怕不明本來;勿怕有魔,只怕自己不覺;勿怕功行不圓,只怕不肯等候;勿怕難入不二,只怕心不平等。心常空空地,氣常平平地,意常淡淡地。五根五力,全在不著力處承當,不疑處成就。肯虛空寂照者,去佛不遠,若虛空寂照之法而亦空之,即是佛矣。此等功夫,全在自己埋頭苦幹,非人可見,故勿求人諒,亦勿妄測他人,曰某也開悟,某也入魔,不啻自表已開悟而不入魔者,每爲識者所笑爾。

   問:學人之所以中途退轉,或久修無益者,其故安在?

   答:此下手時錯誤之過也,然非錯誤也,著力處先後顛倒也。蓋誦經念佛打坐等事,是借用之法,如種田之播種灌溉去莠等事,先未明地在何處,徒托空言,自無興趣,根本不曾開步前進,更談不到退轉矣。故指示學人,當發明心地爲主,先令定宗旨,後對付法以爲緣助。

   問:禅宗與心中心密同此歸元,所謂一路涅槃門是否,但所謂本來面目,如何證得,可得聞否?

   答:不由觀心入手者,難以悟見本來面目也,先觀一念未起前,是何景象;次觀我即今能觀時,是何景象;再觀我並此觀亦不起時,是何景象,有絲毫之念存否。

   今即絲毫無念時,心即空空地,氣亦平平地,此時了無善惡分別諸念。稍稍著意,即落無記,無記即爲有,與有念等,因無記即入偏空,偏空之反動,不落昏沈,即轉掉舉,又將亂也。

   于一念不起時,眼前形形種種,均是現量,見聞了了,寂寂然非善非惡,亦非無記,不昏沈,不睡著,廓然無念,此光景究是什麼,最要最要。

   有時境來心動,照常應對,隨事分別而不流,有如挂線風筝,進退左右,另有根本把持。又如上市遊玩,雖東西不定,終不忘回家舊路,亦不著意思家,遠行近道,來去無礙,此比量而現量之境也。

   識透本來,不因環境順逆動靜而惑我見,亦不以我能不惑而故事放縱,無一刻不用心,無一刻有用心,憨然無知,而了了覺知,非起非不起,蕩蕩無著,寂而不斷,覺而不見,一若主意老強堅定,問其是何主意,則又不知所雲,如武功人忘其有千斤焉者。此由觀照而入常照,由常照而入寂照者也,此力在腳跟下圓轉自如,力不知從何來者也。

   每日起用觀照,初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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