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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佛明宗答問▪P8

  ..續本文上一頁無習練之資,世之學佛者,在佛堂與出佛堂,判然二人,誠以切于世情,重于衣食,一曝十寒,永無消除習氣之機會矣,此倒向東者也。

   及貪樂禅味,又惡塵囂,不是怕世染,即不肯離佛法,消極之意念漸生,法見之我執加重,將世習強自壓製,或逃避之,不知根潛于內,除習之機會亦少矣,雖比前者爲勝,然倒向西者也。此兩種人,同一病也,皆可名曰保留習氣,皆未起妙觀,會入不二。深痛其體力之未充,八識之根本智未圓也,前爲可憐,救之易,後爲可惜,挽之難,雖苦口勸之而不聽,豈緣之滿耶,是因緣之未至也。

   除習氣最簡捷了當之法,如前所雲,曰如是放下,此中又分幾點:

   一、放下即放下,勿再有絲毫依戀勿舍。

   二、勿執取于即今放下者爲是,在先未放下者爲非,由此而生悔心,則又堅持時間相、得失相,及是非相對相矣,此切不可。前幾年,余曾屢誡學人,當如一兩歲小孩學走路,無所容心,只要朝于斯,夕于斯,自然及時而能走能跳能奔,初不因不會跳而忘其如何步也,何也,以明心後,永不再忘失也,以本不生滅,只怕時間不到,空著急,或更生疑,反而耽誤耳。

   叁、即今正放下時,忽又有人事來擾,切勿生厭惡心,我仍隨緣應付,照樣提起,切勿再放下與提起二見相對,而增是非之見,以放下者心,提起者事,放下不放下,非關于事,我雖應付一切,不以成敗得失萦諸懷,心不流浪而去,是即放下也,故動亦如是,靜亦如是,斯真放下矣。此中過程,約舉叁則如下:

   (一)在未明心前,痛除習氣,可雲毫無辦法,門之未開,物在屋內,終無法搬運,只移動而已,不名除也。

   (二)在初明心時,門已打開,習氣正可動手搬運,若未知搬動之法,且大物件,尚無力以搬運之也,此時最易生疑,每誤以爲門尚未開,又生退縮也。

   (叁)在徹悟後,凜覺之次數已多,力量亦增加,只怕不恒不動,當知門則永無再關之理,習氣自能消于無形,從前自以爲萬不能搬運之物,此生已若無望者,然不期然而竟能之矣,但此不到時間,則不可能,此層苦無法告人,亦無法先以取信于人也,只有一法曰:向前比較,即今與上半年比,今年與去年比,已明後與未明前比,庶可證得而放心矣,然必賴其膽力與承當力之大不大,與用功之勤不勤、松不松、活不活、妙不妙,是在自己,非師之責矣,亦非師之咎矣,蓋一隅已舉,則不複也。

   用功除習氣,是自己事,非他人事,切勿衡量他人,反以誤己,明根本是一事,除習氣又是一事,亦不可並爲一談,以爲習氣未除,並認其爲根本之未明也,如一惡人,已發心改過向善,而習氣尚在,不能再指爲惡人也;又如一人,好賭,已知痛改,但賭之法門,終未忘記,不可再責以爲犯賭也;又如到一生地,路徑已明,不至走失,偶爾迷路,不得認爲不明路徑也。

   前雲痛除習氣,在世法上下手,故于儒學不可不研究,佛法無人情一語,是對自己,不是對他人,是除自己毛病,不是廢卻道義,倘人事不盡,離世覓菩提者,定不入六祖之門也。

   問:學人每每膽小不敢放手,同是不放下,是以中途忽而生疑,果何法而可求解脫耶?

   答:其所以中途忽疑者,由于把持太緊,未明放之理,故不肯放,不敢放,亦不會放,且以爲放之可惜,不知所謂放者,不同未學者,放心不管,故意放縱,任其自然,不加督饬者也。此乃于忽而失照時,流浪于不覺,而能凜覺,一凜覺,即放心無事,不必再起後悔可惜惱恨等見,此名放手。以一有此,即又落二見之對立,未臻平等者也。

   更觀今即凜覺,則暫時之流浪與凜覺,二者同時頓空,究屬有礙否,一顧本來,便知無礙,則又何必加悔以重增法病耶。如是一轉,意境通體靈活,無挂礙、無恐怖,得失之見忘,自然歸到本來矣,如有線風筝,本有把根,只因一時疑爲斷線,不知終不斷也,終無礙也。所礙者,根本未明,執亦死執,放亦狂放,始終不離二見之對峙,故左右不知所可,步步不放心矣。

   又力量增長,是要在已經有力量後,此法必在用功深入時注意,能有力量放,即有力量進,非同糊塗狂蕩放任者也,此全在自己用功體會,察自己之習性而調伏之,不可有希冀性急爭勝等心,行之至少叁年,臻而至于無緊無放,力足氣圓,入于無照,而未嘗須臾離于照也,又不必加意凜覺,而寂寂然常照常覺也。至此放而不放,即永不放矣,嗚呼,難言之矣,如此用心,全在自己,又豈他人可得而測哉。

   不修人但知放,不知緊,初修人但知緊,而不知如何緊法,仍在放中。初發明道,入于正修分,但知緊而不知放,是以不活潑,難圓通。且放之一說,對未悟人道,或悟未徹者,彼必生疑,且至不可道,恐其誤用也。是以學人以信爲至,深信過來人或不誤我,而我自己確已悟徹本來,確已用功深切,漸入于沈悶時,則用此法點之,一啓其機,不可早,不可含糊,試一用之。當明此一放者,非世之狂放也,乃放其妙觀眼界而圓其義也,用之當,則靈機廓然開朗,增長力量,不知多少。此理其實難信,此宗下之所以多疑謗也。

   以余最近十年來之經驗,畢竟由狂放入收緊易,由收緊入狂放難,彼之誤解放義者,又誰之咎耶。

   問:禅宗之法意如何?

   答:禅者,以妄念打除妄念,歸入無念時本來面目之妙法也,人人具足佛性,具足本宗,而自不知,有時刹那間狂心頓息,或平旦之氣時,本來面目,常常顯露,而人不知,不知即不能歸宗,乃用以心製心法,萬念歸一,一歸于空,使自知其無念時之本來面目而已,故曰歸宗。其以一句彌陀歸宗者,淨宗也。以叁密加持歸宗者,密宗也。叁法不同,而歸宗則一。一者何,無念時之本來面目而已。

   所言叁法者,禅爲至難,以全仗自力,法取于祖,上上利根人,至少七年,多則二叁十年不等,于今日之環境,修之實難,于居士尤不相宜,以居士之生障重也。

   二曰淨宗,約叁分之一靠佛力,叁分之二爲自b力,更加以西方之目標宛在,至其極,不過萬法歸一,不能直證心源,歸于寂滅,且必此生證入不動地,然後可以往生,再經五百年花開佛見,此比較穩妥,然絕非劣慧人所可成就也,何也,以西方爲成就門,此生得果地成就者,究有幾人,且照現在之修法論,亦斷難往生,惟多種善根于來世耳。

   叁曰密宗,此密宗非指有相密言也,乃密部最高之第四真如門,心中心法也。此密不取于相,而亦不離于相,叁分之二爲佛力,叁分之一爲自力,于短期內,必可使行者證入無念時之本來面目。然亦非劣慧人所堪承受,必具有禅宗根器,再經指示,隨機啓發,一點即開,自與禅宗淨土會合,故于居士最爲相宜。其修法非面授不可,因各人機緣不同,法亦隨異也。

   今先言禅宗之修法。于今日修禅宗者,其人必具有數種資格如下:一、夙世有禅宗夙根者。二、可放下一切,預備十年工夫,不與世染,先行身出家者。叁、其人性情,必肯吃苦,量大能舍,活潑而不浮躁,堅定而不固執,意氣爽逸,善惡之見不深,于世事曾經滄海,不可以世榮動者,又其人之相貌,必厚重多福,或清瘦而秀在骨者,年齡未過老者,少年時有不羁之才,中年時有出塵之想,垂老時身無疾病,不自以爲老,又于教下或文字未深入固執者,此爲上上資格。

   所從之師,則難言之矣,但亦必具數種資格如下:一能觀機者,二能不拘于法者,叁能得學人信任者,四資望具足者。

   師徒相互者:第一在緣,緣有滿時,不可強也。第二在互信,師之于徒,信其根器至何種程度而授之,此爲最難,若遇不堪承受者,過授彼反生疑而不信,而雙方之同受阻力者,皆屬世法上之情見,此中奧理,難與不知者道也。故不具論。至于徒之于師,必十分敬信,越敬信越得益。禅宗下手法,切勿先看語錄等書,畫虎不成反類犬也,蓋此等書,乃悟後參證,比較力量之書,非可藉以開悟也。

   禅定坐香,初爲攝心,心難于一,遂藉一句話頭,此宋而後始有此法也。此一句話頭者,乃初機之開啓法,藉以作引,意在句外,非此一句中,有何特妙法門也,愚人不明所以,加意于此中求參,轉加迷遠矣。

   坐香時,以專用自力,故用力全在自己,重不得,輕不得,過重則著,著意則遠馳而散亂,過輕則放,放棄則疲頹而入昏沈。用香板督饬者,止其昏沈也,然心正馳放時,苦無法以督之矣,故以提話頭爲主。

   坐香時,死守死參,反誤靈機,故必行香,以調伏之,此名走香。走至極急極速,使無空再起妄念,無可再快時,一板止步,刹那間,一念不著,淨空湛寂之境,如昙花一現,上上根人,自能于此時一把拿住,呀,原來就是你!認識後,即不複忘失再參再參,始悟一動一靜,一隱一顯,本無生滅,本無去來,未悟前,本未失,今已悟,原未得,只在認得不認得而已,雖然,豈易言哉,若時節因緣之未至,雖直捷痛快告之,彼亦不信,何也,福薄而不敢承當也,故必經過多時之白吃苦,方有少分承當。

   宗下之不輕許可者,其慈悲也,恐其一許,則或喜魔來乘,或驕慢于人,或自以爲滿足,止不前進,故不敢也,不知其意尚有未盡。蓋許者,許其已認歸家之路,方向不誤,照此走去可也,非許其已到家也。若許其已得家,則不啻勸其勿走,此師之罪過,當下地獄者也。至于學人誤聽所許,自生法障,不再用功,此屬自誤,于人何尤。

   破參之後,正入手用功時矣,此時于禅于密于淨,皆無關矣,當加意于心地妙用,以反證本體之力。故習氣越去得勤,本體力量越足,學人往往以根本初明,認爲大事已了,嗚呼,此何異窮子負債累累,以苦行而得礦,自成巨富,乃守而不用,亦不還債,終成窮子,其可得乎。

   破參後,正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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