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法是,心無造作,自得極樂,即如靜止之水,本性清澈。這個說明,極爲洽當。在修大手印觀時,我們應保持對心性的如實了知,不要勉強逼出某種意識境界,不要設計某種經驗。就此義而言,目標應是完全放下,處于純然覺知之境,不分心,不沈滯、專注心性。
心如是住而有念生,是不是安住之心變成了行動之心?抑或安住之心添加了外來之物?心與念是否爲一?這些問題,都是我們修觀時所必須留意的。
心住清明不亂的覺知之境,而無任何真正的思想生起時,覺知此境的能力〈及覺知心動念起的能力〉即是心的自覺。安住之心、行動之心和心的自覺,是一是異?
這些問題屬于另一入手方法,爲大手印傳承所認可,名叫「止、動、覺境」〈nay jurik sum〉。你若運用此法而覺得自己有了重要的體認時,可向喇嘛請教,他的判斷有助于決定你的體認是否如實,以及你的修行方向是否正確。跟修前一個入手方法一樣,修此法時,在經驗上得到善巧喇嘛的指點,對你是非常有益的。
錯誤與誤解
如果你了解這些法教的性質而善加修行,那麼在圓滿成覺之法中,可能沒有哪一法比這更有效了。但若不了解、不實修,你就會犯多種錯誤。在不完全了解的情況下,你也許會偏重法教的某一面而曲解之。例如,你可能單看現象、心及經驗皆空這句話,而落入斷見,以爲既然一切皆空,那就什麼都無所謂;所謂善不善業、成不成覺,都是沒有的事。這種想法是你可能産生的邪見中最有害的一個。
不錯,法教當然是說心及一切經驗皆空,但適當的入手方法是先了解經驗的主觀性──我們所見外界的一切,以及肉體和心行,全是心的的投影和表現。明乎此,我們再回向心來確定它的確本無任何限定的特征。但僅有此項了解還不夠。你必須在禅觀中去體驗所解。只有在你以直證心及一切經驗皆空時,你才能說:「我現已不再受製于業的作用,不再受製于所作與所受之間的因果關系。」在你尚未直接證空而得以切斷業的作用之前,業因果報仍舊絲毫不爽、無可避免。善業仍將生善果,惡業仍將生惡果。這絕不是你所能改變的。只要你未證悟心及一切經驗皆空,業的作用就必然會如是發揮出來。
在修大手印的禅觀之道時,還可能犯很多其他的錯誤。例如,心不專注,結果根本不是淨觀,而是愚昧。若再以愚昧維修觀之基,即會導致轉生欲界的畜生道,特別是轉生爲不活潑的畜生,如鳄魚,或須一連冬眠好幾個月的動物。
我們在修禅觀時,即使出現吉兆,也可能成爲障礙。大手印修行的正面經驗,可分爲叁個基本狀況:極樂、清明、無念覺知。
例如:若有極樂的感受生起,而予以執著或加強,我們就犯了設限之過。如是去修必會助成我們轉生上趣,如天道。但此禅觀不穩,成果有盡;不能令我們達到超越輪回的清淨證悟境界。
若有清明的感受生起,而予以執著,則會導致轉生色界十七天中之一,還是未出輪回。若有無念覺知生起,而空變成所執,則此種禅觀,如果加強,就會導致轉生無色界的四空天,仍屬輪回,依舊在緣起圈中打轉。
此類錯誤都有發生的可能,直到我們真正解脫輪回爲止。因此,不舍棄淨化自己的修行,以消除負面的性向和發展悲心、善願等正面的性向來淨化自己,極爲重要。
這篇大手印簡介,也許最好是用帝洛巴的話作爲結語,那是他在座下弟子大智者那諾巴首次獲得大手印證悟的經驗時所說的:
「吾子那諾巴,永遠不可離開那能增長你之福德和加深你之智慧的修行。福智有如載你去覺境之車的兩個輪子。」
問答
問:心若本淨,障從何來?
答:佛法不追究無明之始。我們不說在某一點心變得無能自見,而喪失了直證其本來清淨之性的經驗。我們所講的是無始輪回,認爲只要有心,只要有與心俱生的無明,就有無始輪回。心生,無明亦起,當前我們還無法離開無明而談心。此外還會産生曲解;心性本空被曲解成主觀的學問,對象是那看來似爲獨立存在者。我們非但未直證心性本空,反而感到有「我」
佛教的經典說:我們最大的敵人是我執,這種說法並不誇張。爲什麼?因爲我們所陷入的困境,令我們的心不能直證其本具的空性,而非抓住一個「我」不可。爲了維持這個「我」,我們乃有了各種必須滿足的需求。苦就苦在永無休止的想辦法去滿足那根本無法滿足的東西。因「我」而有「我是」。再有「我要」等等。
根本無明──第一層心障──是心無能認知其本性。而且,心不僅是空。心還有另一面,那就是明,亦即其感受一切感官印象、思想、情緒和觀念的能力。由于根本無明,心的「明」面也被認錯了;我們所見之物未被視爲心「明」的表現,而被看作獨立自存,與心分離。假定之「我」與那被認定是「我」外之物乃分爲二。此二分法及對此法的執著即是習氣障──第二層心障。
是故,我們當前的處境是已有某種程度的無明,使得我們感到「我」是究竟真實的東西。此外,心之明性已被曲解成所觀對象,被看作與心完全分開,而且究竟真實。
只要我們尚未成覺,這種情況就會永遠繼續下去。我們不能期望它自行消失。相反的,我們若不能超越那些導致此項曲解的障礙,這種情況將永不改變,並將愈益嚴重,除非我們成覺。
即使在睡眠中,醒時的執二之見依然繼續。在與醒時完全不同的夢境,心起之念仍強分自他──「我」與「非我」。這種劃分,使得苦、樂等更複雜的情況都可能在夢中出現。
未來,我們都將去世,失去肉身,但即使在那種完全無身爲識之所依的情況中,有身之感還是繼續,執二之見的習氣依舊存在:心中所起的感受仍被投入外境,而被看作心外之物。
心的第叁面是其無礙性。在清境的境界裏,此無礙性只是心自動自發的認知活動,但我們一陷入能所〈主客〉的分別之中,即會産生此念:「那個東西好,我要。」如是一來,吸引與貪著就形成了。或者我們會想:「那個威脅我,不好。」因而起反感。還有另一種可能,即是愚昧無知,根本不了解情況,而完全陷入錯覺之中。叁根本毒本或叁種情緒反應的模式──貪、瞋、癡──就是這麼來的。從此叁毒又生諸多煩惱,傳統上說有八萬四千。歪曲心之無礙,構成第叁層障──煩惱障。
談到叁界──欲界、色界、無色界──我們所談的清淨心性的歪曲面。心本是空,其性爲明,顯現無礙。
對宇宙來說,大致如此;對未成覺的個人來說,也就一樣:自我實有的邪見,偏離了對心性本空的直證;言語實有的邪見,偏離了心之明性;肉身實有的邪見,偏離了心之無礙顯現。有此叁種邪見,我們不僅産生了一般的輪回,也造成了個人的身、語、意業。
因有此諸邪見,我們表現出各種各樣的行爲。在身、語、意叁方面,我們的所作所爲都是反應煩惱,而煩惱屢起,即成習氣。一旦習氣形成,就又導致我們更多的業,而一切業無不産生某特有的後果。因果關系,把我們的所受與我們的所作連在一起。此即業障。如是,我們的根本惑,亦即我們對心本性的無知,于自于他,都有害處。
我們可以將此四層惑──根本無明、執二之見、煩惱、無善巧行──視爲相互依存。根本無明是心之未能證其本性──本具之覺。從此根本無明,又起自他分立爲二的執著,視爲第二層障。第叁層是出自執二之見的煩惱障。最後,以煩惱爲基,而起第四層障──業障。于業障中,所有上述拙劣的負面性向皆因身、語、意業而加強。
在目前尚未成覺的情況下,我們同時遭受到此四層障。心本來的清淨並沒有喪失,但因深受蒙蔽而使我們感到障礙重重。惑蔽心之淨性,如雲遮日。將一切惑結合起來的唯一要素是我執。
在根除層層惑障之前,覺無由生。我們必須恢複汙染之水本有的清澈;我們必須驅散遮日之雲,俾能明見事物和直受陽光的溫暖。一旦我們藉禅觀而了悟心之空性、明性與無礙性,我法二執所産生的桎梏就開始減弱了。
問:我的煩惱似乎像我的身體和周遭世界一樣真實,幹擾著我的修行。我能怎麼辦呢?
答:目前,我們本能的肯定自己存在,而且有心。我們深感有此肉身。我們想這是我身,並且想把身心當作一個來看。因此,我們乃有身心兩方面同時感到煩惱的傾向,好像身心天生就有煩惱似的。其實,一切煩惱皆由心生。究極而言,心生煩惱的方式與身無關,只不過是我們把心弄成覺得似有煩惱出自于身。事實上,心如嚴厲的君主,身似卑微的奴仆。身聽命于心,全不自主。心若無貪,身亦不貪。同樣的,心若無瞋,身亦不瞋。
我們現在的問題是,自覺身心爲一,所以心一起念,我們就想立刻把心念化爲身體的行動。心起貪瞋時,我們即趕忙用身體把貪瞋表現出來。我們唯一的感受似乎是煩惱同時起于身心。但事實並非如此。果真如此,則死時身心雖已分離,屍體應仍然起貪瞋之念、做貪瞋之事才對。
我們必須了解的是心如何起煩惱,以及身如何以心象爲其所依。我們必須對心本性有更多的認識,必須了知從性空之心所起之念與煩惱並無實體。
念與煩惱──貪、瞋、忌、慢等──既無實體,我們就不必費力去把它們用身、語表達出來。即使我們沒有禅觀的直證,也能僅靠理解心象跟心一樣無實與空,而消除很多麻煩。有大成就的印度學者龍樹曾說:
若能證悟空,即證悟諸法。
未能證悟空,即無所證悟。
有了此項對心空及心象空的基本了解,任何禅觀的修法皆有效。若無此項了解,什麼修法都沒用。
問:法教斥「欲」,「欲」求成覺〈佛〉豈不與法教沖突?
答:我們必須有成覺知欲望,因爲我們必須從當前處境著手,而我們當前的處境乃是爲大量的執二之見所苦。我們的經驗既然全被有「我」之感所控製,而「我」又必有所求,那就讓我們所求的至少也要是值得求的東西──正覺。當我們真已接近正覺時,成覺之欲就沒那麼強了。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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