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貪愛,因貪愛所以加深無明,所以《楞伽經》說:「無明爲父,貪愛爲母。」二者和合,便招感生死苦果。
(一)、兩種無明
無明,即是無知。不知有情衆生依蘊、處、界和合而構成的自體;不知身、心、世界,一切無常、苦、空、無我,緣起性空,幻化不實。據《起信論》之說,無明爲不覺之義;此不覺分爲「根本無明」與「枝末無明」二種。
「根本無明」,又作根本不覺,或無始無明,忽然念起無明或元初之一念。即不了達實相平等之理,所以忽然起動差別對待之始念,爲煩惱之元始、迷妄之最初,皆非由其他煩惱所生者,故說忽然。根本無明即最細微之動心,而惑、業、苦等皆以此一念起動之心爲根本,故稱根本無明。「枝末無明」,又作枝末不覺,即依根本無明而起之枝末的染汙心。
(二)、叁種貪愛
貪愛是引發苦最大的宿敵,亦是給衆生帶來一切罪惡及災難。從滿足自我的欲望,到人與人相互的鬥爭,國與國雙方的戰爭,皆由它所引起。難怪佛在《法句經》上說:「從愛欲生憂,從愛欲生怖;離愛欲無憂,何處有恐怖。」
因不知諸法真相,所以生起「愛」,意指貪戀執著于一切事物。從愛又可衍生出,親愛、欲樂、愛欲、渴愛。(一)愛,乃指與自己有血緣關系之親情。(二)親愛,乃指對他人之友情。(叁)欲樂,乃指對某一特定人物之愛情。(四)愛欲,乃指建立于性關系之情愛。(五)渴愛,乃指過份執著以致于癡病之情執。此五項是人類之愛,皆以「自愛」爲前提,而逐漸加深爲「渴愛」,其中以渴愛最爲執著。
然有生必有死,凡夫于臨終時會生起叁種貪愛:(一)境界愛,臨終時對配偶、眷屬、家財所起的執愛。(二)自體愛,臨終時對自體身命所起之執愛。(叁)當生愛,臨終時對未來生處所起之執愛。此叁種愛爲一切有情受身之根本,若貪愛未斷,則命欲盡時,心生愁惱,衆苦相逼,必生此叁愛,此即潤未來生之緣。
北傳佛教將「愛」,分爲叁種,謂欲愛、色愛、無色愛,即是對叁界之貪愛,使心被束縛不能解脫,稱之愛結。南傳佛教將「愛」亦分叁種,欲愛、有愛、非有愛。
1、欲愛,乃指感官享受的渴求。當六根接觸六塵境界,就生出六種的欲愛,爲色愛、聲愛、香愛、味愛、觸愛、法愛,即是五欲六塵。
2、有愛,乃指生與存的渴求。是常見俱生的愛,相信有恒常不變的靈魂,死後會從一個生命體輪回到另一個。
3、非有愛,乃指不再存在的渴求。是斷見俱生的愛,不相信人死後還有來生。
(叁)、四種糧食
衆生皆賴以四食的資益而延續生命,《唯識論》說:「食有四種:一者段食,二者觸食,叁者意思食,四者識食。…此四能持有情身命,全不壞斷,故名食。」
1、段食,即物質的糧食,可分段來進食,所以叫段食。有情的衆生,必須有賴食物的供給,才能生存下去。不論是一日叁餐,或是過午不食,還是日中一食,皆不離此食。
2、觸食,即精神的糧食,爲感官與外境的接觸。環境會影響一個人的身心發展,像常接近大自然會有助于纾解壓力,在甯靜的地方易于生起安定感,欣賞藝術、聆聽音樂可陶冶性情等;人際互動會影響一個人的人格發展,像家庭的溫暖、親人的關心、朋友的鼓勵、師長的叮咛等;常讀好書、多讀經典,可建立正確的人生觀。
3、意思食,即求生的意志。人有求生存的欲望,假使不再有所希望,此人便無法活下去。像臨死之人,爲了盼望親人的到來,所以延續了一些時間。
4、識食,即執取身心的意識。識有維持生命的力量,此識的執取,直到死亡之前,仍不能離開,若意識不再執取身心,肉體即成爲死屍。像開悟之人,可決定什麼時候圓寂。
這四食中,段食、觸食有能資益現身之所依及能依之義。所依,即有根身,段食能攝養之;能依,即心王及心所,觸食能資益之。意思食、識食有能引生「後有」之義,即于此生之中,由于起動有漏之思業,促使業力熏習識中的種子,從而引發未來相續之生起。
四、生命之流
人類不但希望此生存在,更迫切的想要生命永遠的延續。這種潛意識的渴望,是非常執著及強烈的,想求生、求存、求再生、求繁衍滋長下去,它是造成生命延續的根本,以及推動生命向前邁進的力量,這便是苦之生起的原因。許多宗教的主張有來生說、永生說、天國說,都是依著人類潛藏共同的欲望-「後有愛」而成立的。
因爲「意思食」的貪愛,所以産生人類的生存欲;因爲「後有愛」的貪愛,所以産生人類的恒存欲。進一步衍生成,從個體擴大至群體,從家族擴大至種族,從家庭擴大到國家,不但人類這般,即便是動物,也是一樣;爲了鞏固自我,而不斷的繁衍,不停的再生,致使造業不止,生死輪回不息。
生命只是剎那無常的變化,而相繼不斷的流動,他就像一盞燈火,從黑夜到天明,既非同一焰,也不是另一焰。生命是不斷的緣起,並非今生死亡就結束,當因緣和會時,即會再生,他將永無止盡的延續下去,直到覺醒爲止。
苦的止息
知苦才能離苦,若不知苦,則苦上加苦,更是大苦。像《法華經》所說:「見諸衆生爲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之所燒煮;亦以五欲財利,故受種種苦;又以貪著追求故,現受衆苦,後受地獄、畜生、餓鬼之苦;若生天上及在人間,貧窮困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如是等種種諸苦,衆生沒在其中,歡喜遊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亦不生厭,不求解脫,于此叁界火宅,東西馳走,雖遭大苦,不以爲患。」
現今學佛者,喜歡佛學知識,好樂與人戲論,和人常比高下,對錯爭論不休。其主要的原因爲-「不知苦」,所以發心修行者少,追求五欲六塵者多,慕求名聞利養者衆。不覺,身心五蘊之苦;不知,貪瞋無明之苦;不驚,叁界火宅之苦;不怖,六道輪回之苦;不厭,生死相續之苦。所以,無厭離之願,解脫之心。
學道者,應知苦的真谛,方能踏上修行之路。這個假我,只不過是五蘊所組成短暫的生命體,因無明、貪愛,經由身、口、意的造作,不斷的累積、蘊量,産生一股強大的力量,即是「業力」。業力推動身心,讓它不停的轉動與變化,使生命之現象不停的生死輪回,當這股力量還繼續存在時,我們的苦就不能止息。
苦的來源,雖從無始無明而起,但有情的衆生,只要有心斷除這一切苦,不再生起苦因,製造苦果,則所有的苦難,將會息滅永不再起;亦能從假我的生滅現象(色身),領悟到常住不滅的真我(法身),獲得大解脫、大自在、大涅槃。
肆、苦滅聖谛
佛于前面向諸比丘開示-苦的生起,接著要說明-苦的止息。佛說:「諸比丘!何爲苦滅聖谛?然則,由無明之無余離貪滅,而有行之滅,由行之滅而有識之滅,由識之滅而有名色之滅,由名色之滅而有六處之滅,由六處之滅而有觸之滅,由觸之滅而有受之滅,由受之滅而有愛之滅,由愛之滅而有取之滅,由取之滅而有有之滅,由有之滅而有生之滅,由生之滅兩者、死、憂、悲、苦、愁、惱滅。這是而有此純苦蘊之滅。諸比丘!此說爲苦滅聖谛。」
無明滅,貪愛才會滅;貪愛滅,憂、悲、苦、惱才會滅。但要破除遠因的「無明」,必須由近因的「貪愛」下手,所以佛于《大念處經》中說:「諸比丘!苦滅聖谛者何耶?彼即對此愛之無余離欲、滅盡、舍離、解脫、無執著。」即是對此愛欲徹底消逝無余、舍離與棄除,從愛欲中解脫,不再生起任何的執著。
苦滅聖谛,即是苦的止息;止息一切貪、瞋、癡,滅除一切煩惱,即名「涅槃」。所以《涅槃經》說:「滅諸煩惱,名爲涅槃。」《雜阿含經》說:「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即是涅槃。
一、涅槃的定義
對于涅槃的解釋,新舊譯家各有所解。像鸠摩羅什譯涅槃爲「滅度」,即是滅煩惱障、度生死苦;玄奘大師譯涅槃爲「圓寂」,圓滿諸德,寂滅諸惡。因此,涅槃不是死亡,更不是一個地方,涅槃是聖者解脫的境界,非語言能說明、文字能表達、意識能思量的,所以《法華經》說:「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二、涅槃的境界
根據《涅槃經》所記載,涅槃有常、樂、我、淨四種境界,稱爲涅槃四德。其略述如下:
1、常者,不遷不變之義。經雲:「常者,是法身義。」法身常住,恒常不變,不生不滅。
2、樂者,安穩寂滅之義。經雲:「樂者,是涅槃義。」離生死逼迫之苦,證涅槃寂滅之樂。
3、我者,自在無礙之義。經雲:「我者,是佛義。」解脫自在,無障無礙,毫無束縛。
4、淨者,離垢無染之義。經雲:「淨者,是法義。」涅槃法體,不染一塵,湛然清淨。
叁、涅槃的種類
涅槃本來是覺悟者共同的悟境,然大、小乘對此認知卻有所差異,且各宗也提出不同的看法,其分類如下:
(一)、大小乘二種涅槃:依見性與否來分別。
1、什麼是涅槃?《涅槃經》說:「不見佛性而斷煩惱,是名涅槃,非大涅槃。」是指二乘人至十住菩薩,不識本心,不見本性,不悟佛之知見,所以《法華經》說:「佛說是人,未實滅度,斯人未得,無上道故。」
2、什麼是大涅槃?《涅槃經》說:「若見佛性能斷煩惱,是則名爲大涅槃也。」即是明心見性,入佛知見,所以《法華經》說:「惟如來證大菩提,究竟圓滿一切智慧,是名大涅槃。」
表面上,衆生與佛,生死與涅槃,煩惱與菩提,雖有不同,但在迷悟之間,見性與否之區別。但衆生不見佛性,則涅槃爲生死,菩提爲煩惱;若衆生見佛性,則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所以才說:「見佛性,爲大涅槃。」
涅槃與生死本無二致,道生大師說:「一切衆生畢竟寂滅,即涅槃相不複更滅。」其意思爲,涅槃佛性即是衆生本性,衆生不應舍離生死另求解脫,一切衆生,本來是佛,悉皆涅槃。所以,《圓覺經》說:「衆生本來成佛」。
(二)、天臺宗叁種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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