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引、所引和能生、所生四個部分:無明、行是能引支;識、名色、六入、觸、受是所引支;愛、取、有是能生支;生、老死是所生果。
第一支爲無明,就是和前七識相應的癡心所,在第七識的意義上屬于不共無明。我們的生命始終處于無明的狀態中,不論是行善還是作惡皆不例外。只有在見道後,才能打破無明的狀態。而在此之前,無明和第七識的相應從未間斷,即《攝大乘論》所說的“俱行一切分,爲不共無明。”無明也和前六識及其它煩惱相應,使我們造業並熏習成業種子,這就是行支。而識、名色、六入、觸、受,指的是五種名言種子,也是我們無始以來熏習而成。從業種子和名言種子到生死流轉,還需要愛取有的力量。以愛取有爲土壤,業種子和名言種子才能得以生長。愛和取的區別在于,愛是下等的貪,而取是上等的貪,因爲有愛才想要占有它、獲取它。也只有在愛取的滋潤下,業種子和名言種子才會導致有情的生死相續,所以愛取有是能生支。唯識宗認爲,有了現在的無明等因緣,才有未來的生和老死。而十二因緣中的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十支都是因,只有生和老死兩支才是果。這便是兩世一重因果。
“前異熟既盡,複生余異熟”是說,一期生命結束了,接著又導致下一生。如此生生不已,永遠沒有間斷。在生命延續的過程中,業種子和名言種子的作用是不同的。前者有壽盡相,作用是有限的;後者沒有壽盡相,作用是無限的。業種子又有共業、不共業及引業、滿業之分,它們決定了一期生命的壽命長短及健康狀況等等。一期生命形式結束,舊有的業種子不再發生作用;新的業種子和業緣又繼續成熟,招感下一期生命的果報體。正是不同的業種子,推動著我們不斷地升天或做人,在六道生生不息地流轉,所謂“業力無盡、生死無窮。”那麼,我們是否要將業力償還幹淨之後才能了生死呢?如果那樣的話,我們恐怕永遠無法從生死中解脫。在十二因緣中,愛取有是重要的一環,如果沒有它們作爲土壤,即使業種子還存在,卻無法繼續産生作用。所以說,斷除愛取有的力量,是我們在修行中需要把握的關鍵所在。
叁、唯識所因難
那麼,唯識的成立有沒有經教的依據呢?唯識論師對此的回答是:“教證雖多多,茲且引六經,以四個比量而證成之。”
在所引的六部經典中,第一是《十地經》,即《華嚴經·十地品》,經曰:“若人欲了知,叁世一切佛,若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說明十方叁世一切佛的成就,及十法界有情的都是唯心所造。第二是《解深密經》,經曰:“識所緣唯識所現”,說明識所緣的一切對象都是唯識變現的。第叁是《楞伽經》,經曰:“諸法皆不離心”,說明一切法都沒有離開我們的心。第四是《維摩經》,經曰:“有情隨心垢淨”,即我們非常熟悉的“心淨則國土淨”。衆生心中充滿汙垢,因而招感五濁惡世;而佛菩薩心中清淨無染,因此成就淨土莊嚴。第五是《阿毗達摩經》,經曰:“菩薩成就四智,能隨悟入唯識無境等。” 無境就是沒有心外的實我和實法,當菩薩成就四種智慧之後,就能悟入諸法唯識的境界。第六是《厚嚴經》,也就是《大乘密嚴經》,經曰:“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余。”心意識所緣的對象都沒有離開識。
類似的內容在經典中還有很多,這兒列舉的只是一些代表性的經文。此外,還有四個比量。
第一是“極成眼識定不親緣離自色境,五識隨一攝故,如余四識。”
第二是“極成意識定不親緣離自諸法,了別性故,如眼等識。”
以上二量說明,無論是眼識還是意識,都不會去緣自己認識以外的色境。玄奘大師所提出的“真唯識量”也是建立在這一基礎上,即前五識不會去緣五識以外的色聲香味觸法,意識也不會去緣意識以外的諸法。
第叁是“六識親所緣定不離六識,能所緣中隨一攝故,如能緣。”
第四是“六識親所緣定不離六識,所緣法故,如相應法。”
以上二量說明的道理和前二量是一致的,前者是不離識以外的境,後者是不離能認識的心。而能認識和所認識是一體的,既然是所認識的對象,一定沒有離開能認識的心。
正因爲如此,所以“玄奘叁藏,依此論意,立一比量雲:是故極成色不離眼識,自許初叁攝,眼所不攝故,如眼識。”“初叁”指的是六根、六塵、六識前面的叁種,也就是眼根、色塵、眼識,“眼所不攝”指的是眼識而不是眼根。也就是說,一切色境都沒有離開我們的眼識,而不是眼根的作用。根據這樣的比量來界定,一切現象皆唯識所現。
四、世事乖宗難
在通常的理解中,唯識理論似乎只是強調主觀的作用,而“諸法唯識”似乎就意味著,可以隨著各人的識或意向,想變現什麼就變現什麼。因此就存在這樣的疑問:泰山爲什麼一定要在山東?月亮爲什麼一定要到十五才圓?既然唯識所現,應該想在何處見到泰山就能在何處見到;也應該想在何時見到月圓就能在何時見到月圓。如其不然,就說明還是有心外的實境,有客觀存在的物體。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唯識宗說每個人所認識的都是自己的世界。按照這個理論,我們各自見到的世界應該不同才是。事實上,很多事物在我們的眼中都呈現著相同的外觀和特征,這就是“有情不決定難”。
其實,唯識的重點並非是否定我們認識以外的世界,而是說明我們認識的世界是由我們的認識所決定。離開我們的認識,外境的存在對我們來說毫無意義。不論世界有多大,境界有多少,我們認識的終究還是局限于自己所能認識的境界。離開這個範疇,宇宙多大對我們並無意義,和我們的解脫更無關系。因爲我們的煩惱和快樂都來自于我們認識的範疇,而不是在我們尚未認識的範疇。
從表面的文字來理解,我們往往會將“唯識無境”簡單理解爲否定外境。但僅僅從這個角度來看待問題,就會引起很多矛盾及不必要的辯論。如果我們從“所認識沒有離開能認識”的角度來說明唯識,許多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但既然外人已經提出有關問題,唯識論師就要給予回應。論主在此通過幾個比喻來回答:
首先以夢境作爲說明。如果說外境不實就不應有時間和地點,但我們在夢中所見的景象同樣有時間和地點的不同,也同樣能發生作用,使我們爲之驚恐或爲之歡喜。可見,時間和地點並不能說明外境實有。
其次是以獄卒作爲說明。地獄中的環境非常惡劣,如果獄卒也是有情的話,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中也應不堪其苦。所以從唯識宗的角度來說,獄卒只是犯罪者的唯識所現,而不是真正的有情。之所以能以這樣的例子作爲比喻,是因爲當時的印度都承認地獄的存在,而現在再以同樣的比喻對社會上的人去說,就不是極成。所謂極成,是因明學中的概念,就是以大家都承認的事實去證明那些大家尚未接受的事實,即“以知去證成未知”。而這個已知必須是極成,如果是不共的,就不可以作爲理由。佛法在各個時代的弘揚都有其特定的方式,所以,我們在舉例和表達方式上不能一成不變地照本宣科,而要采用現代人能夠接受的方式。
真理是亘古亘今的,在古今中外都應具有普遍性,所謂“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在表現方式上卻可以千差萬別。弘法強調契理和契機,就是要適合不同時代的需求和特點。有些例子還可以繼續運用,如夢境之喻,因爲古代的人做夢,今天的人還是做夢,大家都承認夢境的存在,是極成的。
五、聖教相違難
也有人提出,如果心外的色法等實境是沒有的,那麼在世尊的聖教中,就不應當說有色等十二處。既然說到色等之法,可見這些實法必定是有的。
十二處即六根和六塵,六根屬于內六處,六塵屬于外六處。十二處的概念是否就能說明六塵境界是客觀存在的呢?對這一問題,唯識宗是通過種子和現行來解釋內處和外處。種子尚未現行之時爲內六處,而種子現行之後爲外六處。所以說,六處的境界,不管是六根也好,六塵也好,依然是種子變現的,依然沒有離開我們的識。
六、唯識成空難
中觀認爲一切法空,而唯識也認爲一切法無自性。如果說一切法都是空的,那我們的心也應是空,如何又說唯有識呢?
唯識宗對這一問題主要是從叁性的角度來回答:唯識所要空的是叁性中的遍計所執,也就是我執和法執。這兩種執著來自于我們對世界的錯誤認識。我們在見分上産生我執,在相分上産生法執。並由此認爲我們所看到的現象是實在的,是好或不好,有價值或沒價值。而這一切並不是客觀存在的,只是我們主觀所賦予的。就像我們將一根繩子當作蛇,繩子是緣起有、依他起有,蛇則是因遍計所執産生的錯覺,而唯識所要空的是蛇而不是繩子。所以說,唯識所說的空和諸法唯識之理並不矛盾。
七、色相非心難
我們的精神世界是無形無相的,可物質世界是有形有相的。如果一切色法都以識爲體,無形之物又是如何成爲有形之物的呢?
對于這一問題,唯識宗認爲是我們的堅固執著所致。因爲我們堅固的執著,才使我們所認識的一切變成固定的、實在的。而對于聖者的境界,或成就某些神通的人而言,當他們進入特殊的空定時,現實境界就不會對他們構成任何障礙。如瑜伽師修練到一定程度後可穿牆而過,之所以可以這樣,是因爲他的生命進入特殊狀態時,世界所呈現的差別和障礙也已不再存在。
對于不同層次的生命來說,不同的執著和妄想會形成不同的世界。而這不同的世界只是對這一層次的生命才有意義。當生命抵達另一個層次時,時空都發生了徹底的改變。所以說,我們現在所認爲的真實,只是建立在我們的妄想之上,由我們的習氣和思想境界熏習而成。在我們的生命中,每個妄想都代表著一個世界,它的作用又取決于自身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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