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緣對境四邊(有、無、是二、非二)的心也就是執著對境的分別念不存在稱爲最寂滅,而下文中出現的所謂“無心”等也是指無有二取分別念之義而並非是說智慧不存在的意思。
寅叁(修道之果)分叁:一、雖無發心然能成利;二、作者雖滅然有作用;叁、雖無心然能生福。
卯一、雖無發心然能成利:
摩尼如意樹,無心能滿願,
因福與宿願,諸佛亦現身。
如果對方說:如此一來,佛陀就不能利他了,因爲彼無行事之想法故。
就像如意寶與如意樹雖然無有分別念,但他們的能力與衆生的福德聚合後就能滿足心願。同樣,所化衆生的相續清淨與以菩薩發願行利這兩者聚合,佛陀的色身就會現世饒益衆生,因此無有過失。關于無分別念而行利衆事業的這一道理,《智現莊嚴經》中有廣說。
卯二、作者雖滅然有作用:
如人修鵬塔,塔成彼人逝。
雖逝經久遠,滅毒用猶存。
隨修菩提行,圓成正覺塔,
菩薩雖入滅,能成衆利益。
如果對方說:菩薩的願力在成佛時已滅,因此當時利益衆生不應理。
無有此種過失,譬如,婆羅門桑革以陀羅尼咒的威力而修大鵬塔,塔成之後修塔人已去逝,雖然他過世已曆經很久,但那一大鵬塔仍舊具有解毒等能力。同樣,菩薩以隨順菩提行的資糧、願力等修成佛身之塔,成就者菩薩雖已趣入不住之涅槃,滅盡了想成辦他利的分別念,然而他仍能成辦一切他利,這是不相違的。
卯叁、雖無心然能生福:
供養無心物,雲何能得果?
供奉今昔物,經說福等故。
供以真俗心,經說皆獲福,
如供實有佛,能得果報然。
聲聞宗論師說:如果佛陀無有心,那麼供佛怎麼會具有福德果呢?不會具有的。
這不一定,爲什麼呢?因爲經中說供養住世或者涅槃的佛身,二者福德相同。《繞塔功德經》中雲:“若人清淨心,供養住世佛,滅後之遺塔,功德無差別。”無論是對無心世俗的佛陀或有心真如的佛陀供養都會獲得果報,這一點以教證成立,就像你們所承認的供養實有具心的佛陀能生實有的福德果一樣,我們承認供養虛妄的佛陀會生虛妄的福德也同樣無有過失。此處所謂的無心實際上也是指無有二取分別念。《大疏》中說:“遠離世俗心之佛陀。”
醜二(了知勝義空性而修道)分二:一、辯诤;二、答辯。
寅一、辯诤:
見谛則解脫,何需見空性?
聲聞有部等宗派論師說:修習現量見到四谛無常等行相,就能解脫業與煩惱,見到一切不成立的空性又有何用呢?實在無有必要。
寅二(答辯)分叁:一、以教略說;二、以辯答廣說;叁、攝共同之義。
卯一、以教略說:
般若經中說:無慧無菩提。
需要見到空性的原因,正如《般若經》中所說:“若無證悟空性之此慧,則無菩提果,具實法之相者無修智慧波羅蜜多……未斷以習氣結生之煩惱。”又雲:“欲成善逝聲聞者,獨覺以及正等覺,不依此忍(空性)不可得。”
卯二(以辯答廣說)分叁:一、不成立之诤辯;二、大乘教典成立佛說;叁、修持勝義正道。
辰一、不成立之诤辯:
聲聞有幻化、大菩提、一邊寂滅與增上慢四種,其中最後增上慢聲聞未見真谛而過于耽著自己的宗派,他們說:大乘不是佛說,因此不成立是可信的正教。
辰二(大乘教典成立佛說)分二:一、反诘;二、破彼回答。
巳一、反诘:
大乘若不成,汝教雲何成?
反問:大乘如果不成立佛說,你們的四部阿含等這些怎麼能成立是佛說呢?
巳二(破彼回答)分二:一、破教之理由;二、破佛說之理由。
午一(破教之理由)分二:破是教之理由;二、破非教之理由。
未一、破是教之理由:
二皆許此故。汝初亦不許。
何緣信彼典,大乘亦複然,
二許若成真,吠陀亦成真。
若對方辯駁說:四部阿含等可以相信是佛說,爲什麼呢?因爲辯論雙方均承認此是佛說。
雙方的意義是指你們中的二者還是任何兩者,如果是你們中的二者,那麼最初你們未入宗派時也不承認阿含四部等是佛說,因爲當時對你們來說這並不成立佛說。
對方又辯駁說:聖教傳承未有間斷,從彼處聽聞,因此可以確認是佛說。
相信你們的教是佛說的這一理由對大乘也同樣成立,因爲具有未間斷的傳承之故。如果因爲任何其他二者共許就成了真實的話,那麼吠陀等外道的所有論典也應成了真實可信的聖教。
未二、破非教之理由:
小诤大乘故。外道于阿含,
自他于他教,二诤悉應舍。
如果說由于(小乘)對大乘有诤論的緣故而推知(大乘)不是可信的教法。那麼,對于你們的共同教法,所有外道與其他有部宗等自他也有诤論,因此也應當舍棄。
午二、破佛說之理由:
若語入經藏,即許爲佛語,
叁藏大乘教,雲何汝不許?
所謂“若語入經藏”等叁頌,慧源論師說這些是他人加入的,而並不是阿阇黎的原論。有些論師認爲是原論,有些論中寫在此處,多數都是在下文講解的。應當拿到此處講述。
有部宗論師說:宣說定學的佛語放入經藏中,宣說戒學的出現在律藏中,宣說慧學的不違對法論,並承認這些是佛所說,大乘無有這些,因而不是佛語。
那麼《解深密意經》等大乘的多數經中也宣說了叁學,這些與你們的經一致,爲何不承認是佛語呢?理當承認。
若因一不攝,一切皆有過,
則當以一同,一切成佛語。
如果對方說:雖然有些大乘是佛語,但《般若經》等宣說諸法無自性這一切不具有佛語的叁種法相,因此不是佛語。
《經觀莊嚴論》中雲:“入于自經故,現于自律故,甚深廣大故,與法性無違。”這一切也具有叁法相,只是你們自己未了悟此理而已,假設你們完全了悟了佛語的叁法相,而僅以諸如《般若經》一者就認爲所有的大乘經典具有不是佛語的過失,那麼怎麼不以與你們的經同樣具足佛語的法相《解深密意經》等這一部來承認所有的大乘經均是佛說,理由相同之故。
諸聖大迦葉,佛語未盡測,
誰因汝不解,廢持大乘教?
如果對方說:大乘教與《般若經》等這些如果是佛語,那麼大迦葉尊者等理當了悟,而他們也未了悟,因此不是佛語。
對于大迦葉尊者等也並沒有透徹了達極其深奧的大乘經所說的內容,你們自己並未了達而怎麼能說不是佛語呢?如《經觀莊嚴論》雲:“于種種相無量身,愚者何故能確定?”或者如此解釋:你們自己根本不知道迦葉尊者等是否通達了大乘經義,怎麼能以此原因而說大乘不是佛語呢?由于理由不成立,因此理由所表達的意義也就不成立。
辰叁(修持勝義正道)分叁:一、未修勝義之過失;二、修勝義之功德;叁、攝義。
巳一(未修勝義之過失)分叁:一、未斷煩惱不得涅槃;二、斷煩惱亦不得涅槃;叁、心滅亦再現。
午一、未斷煩惱不得涅槃:
比丘爲教本,彼亦難安立,
心有所緣者,亦難住涅槃。
佛教住世的根本即是比丘阿羅漢,(這一點也難以安立,)心有所緣未證悟空性即便是比丘羅漢也難得安住涅槃,因爲彼尚未從根本上斷除煩惱,由于他未遣除痛苦而難以安住、獲得涅槃。
午二、斷煩惱亦不得涅槃:
斷惑若即脫,彼無間應爾,
彼等雖無惑,猶見業功能。
如果對方說:雖然未證悟這樣的空性,但通過修持蘊無常等人無我也能斷除煩惱、脫離痛苦。
既然如此,那麼獲得有余阿羅漢時即刻就要無有痛苦,因爲已斷煩惱之故。如果這樣承認,那麼彼等阿羅漢雖然無有煩惱,但佛經中明確說目鍵連等某些(阿羅漢)以往昔業力而感受痛苦。
若謂無愛取,故定無後有,
此非染汙愛,如癡雲何無?
因受緣生愛,彼等仍有受。
如果對方說:暫時斷除煩惱雖然不能立即脫離痛苦,但若已舍棄了壽之行便可解脫,因爲他們對近取叁有之緣的蘊無有愛著故必定不存在後有。
他們(指阿羅漢)對所知尚有非染汙性的愚癡,怎麼會沒有不是業與煩惱性的蘊呢?以具有實執的受之緣必定産生愛,因爲彼等阿羅漢也有受之故。
午叁、心滅亦再現:
心識有所緣,彼仍住其中。
若無空性心,滅已複當生,
猶如無想定,故當修空性。
遠離證悟空性的心就是具有所緣的心,因而仍舊會耽著某一對境,盡管暫時滅盡,但仍會再度生起,就像入無想定時心雖然暫時息滅但還會再度生起一樣。因此,想盡除一切痛苦者應當修持空性。
巳二(修勝義之功德)分二:一、成辦二利;二、斷除二障。
午一、成辦二利:
爲度愚苦衆,菩薩離貪懼,
悲智住輪回,此即悟空果。
自己如果證悟了空性,那麼就會對所有由于不知空性而生痛苦的有情生起悲心,因此爲了利益他們而以遠離貪執輪回安樂、畏懼痛苦之二邊的方式住于輪回成辦無量利他事業,這就是修空性的結果。
午二、斷除二障:
空性能對治,煩惱所知障,
欲速成佛者,何不修空性?
阻礙遍知佛果之煩惱障與所知障黑暗的對治法即是修空性,因而想要迅速獲得遍知果位者爲何不修空性呢?必須修持。
巳叁、攝義:
不應妄破除,如上空性理,
切莫心生疑,如理修空性。
由于證悟空性有…
《入行論釋·善說海 第九品 智慧》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