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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說通卷八(劉道開)▪P2

  ..續本文上一頁明圓。蓥徹十方世界。由前佛理全現。則佛慧在我矣。至此。則成就慧身。幹有其慧。名幹慧地焉。何以謂之幹慧也。彼如來法流之水。源泉混混。時出不窮。今現業初違。欲愛最細習氣。初得幹枯。而根本無明全在。未與如來法流之水相接。無水以潤之。故曰幹有其慧。若一入初住。分斷無明。分證真理。前與如來法流水接矣。所謂幹慧者如此。

  ○鍾雲。慧性圓明中。已具金剛之體。如極堅極利之舟。載物濟物。無所不可。但流淺岸束。不能如意自在。發真如體相之用。故曰幹有其慧。然用雖有待。而體已無虧。入信以後。水生舟動。漸入漸活。漸活漸廣。漸廣漸深。漸深漸忘。漸忘漸近。漸近漸到。故有入流之舟。有中流之舟。有到岸之舟。有倒駕之舟。雖因果相應。始終不離幹慧。至圓滿菩提。入莊嚴海。則幹慧不足以名之矣。

  ○此下十信位也。孤山以爲初住開出十心。蓋爲圓家住前不取證。故不立位。而以前叁漸次。總攝十信。正脈從之。似矣。然經文于四加行前。既曰。是善男子。盡是清淨四十一心。于後總結。又曰。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若十信果在叁漸次中。如來不應明列其位。備詳其數矣。若謂圓家住前不取證。即住後亦何嘗取證乎。今准經文。並准璎珞經。依舊開列十位。特圓家信位。雖與諸經十信名同。而義實迥別耳。

  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從真妙圓。重發真妙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余。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此明初信即信根也。行人既有此幹慧心矣。即以此心。中于法流之中。不受枝岐。無諸委曲。而一順流入焉。向後與如來逆流相際。從此始也。既中中流入。于是六根互用之圓。情器雙超之妙。開舒敷暢。如華始開矣。此之妙圓。非同前位似妙似圓。乃真妙真圓也。乘此心開。益加增進。使真妙者。益進于妙。真圓者。益進于圓。是謂從真妙圓。重發真妙。如華正開矣。由是妙信常住。親見心佛衆生。叁無差別。非同比量之信也。但覺聖凡見息。因果情忘。凡我想。法想。及非法想。俱時蕩盡。而一切妄想。滅盡無余。惟一圓通中道。是純是真。余者皆雜皆妄。確然信得及。名信心住焉。

  ○此位准解結。當先得人空。除第六第五結。准圓通。當動靜不生。准四果。當須陀洹果。斷于我執分別。即界內見惑也。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陰處界叁。不能爲礙。如是乃至。過去未來無數劫中。舍身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此明二信即念根也。行人至于信位。前真信而非似信。明了而由親見。根根塵塵。無不交徹。而一切圓通。由一切圓通。故陰不能覆。處不能局。界不能隔。叁俱無礙。因此遂能遠憶過去無數劫舍身。與未來無數劫受身。乃至業力所薰。隨眠習氣。如畢陵之慢。身子之嗔等類。微細習彰。皆現在前。是人皆能冥記。毫無遺失。惟念無遺。故名念心住焉。

  ○按別教二信。圓通尚遠。今斯位即雲一切圓通。故知齊于彼之二住也。

  妙圓純真。真精發化。無始習氣。通一精明。唯以精明。進趣真淨名精進心。

  此明叁信即進根也。行人既得信心住。則妙圓者。純是一真。真久而精。精極發化。蓋由精故化。至化益精也。行人既得念心住。而憶念無始習氣。則無始習氣。镕盡無余。皆成智慧。而通一精明。由是本此真精真明。而進趣于真淨之地。精明即菩提體。如如智也。真淨即涅槃體。如如理也。以如如智。契如如理。不謂之精進心而何。

  ○此位受陰盡。而齊于小之二果也。

  心精現前。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此明四信即慧根也。前幹慧地。曰執心虛明。猶有執在。至此心精現前。則其執渾融成化矣。又曰純是智慧。猶帶是在。至此純以智慧。則日用在在皆慧。並忘其是矣。以。用也。謂識其寶而能用之也。識其寶而能用。不謂之慧心住而何。

  ○前幹慧雲純是智慧。蓋斷惑之慧。如夜向曉。此雲純以智慧。蓋證真之慧。如曉出日。

  執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此明五信即定根也前位以見心朗徹。故智慧純明。而此智明。若無定力以執持之。則妄念起。而偏局不遍。正念失。而間斷不常。所謂無寂之照。如風中燈也。今焉執持智明。則寂湛者周遍。寂妙者常凝。皆大定之相。不謂之定心住而何。

  ○此位想陰盡。而欲界九品思惑已斷。齊于小之叁果也。

  定光發明。明性深入。惟進無退。名不退心。

  此明六信即進力也。上屬五根。自此以下。屬五力。如果木結根既久。有不可拔之力用也。行人既得定心住已。于是從定發慧。而定光發明。又不住于明。而明性深入。若磨鏡者。愈磨愈明。而明明不已。有進無退。蓋定慧偏枯。多遭退失。今定以發慧。心不動而理畢現。慧以入定。鑒既徹而心常凝。定慧互資。交發無盡。不謂之不退心而何。

  ○前精進。猶屬有心。如馬著鞭。此不退。是無心如順風張帆。

  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此明七信即定力也。前雖不退。而勤勇無間。尚涉功夫。至此雖精進而不見有勤勞之相。故曰安然。持心至于安然。則優遊坦蕩。永保無虞矣。然所保持者何物。即諸佛法身命脈也。由我保持法身命脈而不失。自然得與諸佛氣分。相交相接。通同吻合。內護心法。外護佛法。而名護法心焉。

  ○此位准解結。當除第四結。准圓通。當聞所聞盡。准四果。當阿羅漢果。斷于我執俱生。即上二界各九品思惑也。

  覺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猶如雙鏡。光明相對。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回向心。

  此明八信即慧力也。由前定力所持覺體。曰覺明保持。至此發爲妙力。即以己之妙力。回他佛之慈光。向自己心佛。朗然安住。猶如兩鏡對照。影中含影。重重相入。傳耀無盡。所謂心不離佛。佛不離心也。以其回他佛而向心佛。故名回向心焉。

  心光密回。獲佛常凝無上妙淨。安住無爲。得無遺失。名戒心住。

  此明九信即信力也。以奉戒依于笃信。故前位心光密回。自心與佛光吻合。即獲自性天真。常凝不動之佛體。與無上妙淨之大寂滅海。常凝屬心。妙淨屬境。得佛此理。心境一如。從此安住無爲。毫發不漏落于有爲之境。而得無遺失。以不犯遺失之過。故名戒心住焉。

  ○此位准解結。當空性圓明。除第叁結。准圓通。當覺所覺空。爲斷法執分別。即界外見惑也。

  ○常凝。即常住真心。常凝妙淨。總是無爲之相。諸佛之戒心也。一念有爲遺失。即是破戒。

  住戒自在。能遊十方。所去如願。名願心住。

  此明十信即念力也。前位住戒。尚局不動之體。至此漸發自在之用。無求不達。無適不可。能遊十方國土。而隨願往生。名願心住焉。

  ○此位准解結。當成法解脫。除第二結。准圓通。當空所空滅。爲斷法執俱生。即界外思惑也。

  ○十信位竟。

  ○鍾雲。修行之初。必枯絕愛欲。使心性虛明。然後能入妙圓真性。真性明圓。細習乃現。因現遂化。使純智無習。又持之以定。使寂湛發光。深入明性。護持不失。斯則回佛慈光。護佛淨戒。而涉塵不染。所去隨願。十信之序也。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即上十信心也)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孤山因此一句。遂判十信爲此位開出。然于五十五位等終說不去。故難從矣)名發心住。

  此下明十住也。住有二義。一堅固常住意。一生住佛家意。據後文。專重生住佛家也。阿難。是修圓通善男子。以真方便。發前十種信心。中間不容一毫雜染。其心精矣。既精而心光顯現。五根五力。皆悉具足。而一心即十心。十心即一心。涉入重重。本無二體。于是攝十用而圓成一心。由此一心。而結心始解。萬行具足。故名發心住焉。

  ○此位准解結。當解脫法已。俱空不生。除第一結。准圓通。當生滅既滅。寂滅現前。所謂菩薩從叁摩地得無生忍者。即入此發心住也。行人入住之後。別無功夫。雖後位曆然。如飛鳥上山。但見山之層級分明。而初不勞于登蹑也。

  ○賀雲。妙圓真心。非一非十。約用差別。故有十相。若十相不顯。不名發心。十相不融。亦不名發心也。

  心中發明。如淨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由前發心住已。心爲能發明之智。理爲所發明之境。智契于理。如淨琉璃。內現精金。即以前十用所成初住之心。爲根基之地。始堪踐履。從此步步腳踏實地。于一切時。一切處。練治心地。自然生出一切善法。增長大悲。故名治地住焉。

  ○前位如中陰攬先業而初成陰體。此如中陰乘彼業力。結爲境界。妄成依止處也。雖雲腳踏實地。然圓家之言。不足執也。

  ○賀雲。觀治地二字。則此位與十地相應矣。十地不過圓滿此位耳。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遊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

  由前治地住已。心即智也。即始覺也。地即理也。即本覺也。心與地互相涉知。同一覺體。故俱得明了。見之既明。行之必到。如此而遊履十方。任運縱橫。得無拘礙。所謂百華林裏過。片葉不沾身。故名修行住焉。

  ○此如中陰見遠如在目前。所去疾速。山壁不礙也。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由修行住已。依理起行。行不越理。本始同一正覺。故曰行與佛同。其行如此。則爲如來肩所擔荷。則爲如來衣之所覆。受佛氣分。前雲氣分交接。猶二也。此雲受佛氣分。則合爲一矣。夫權智如父。實智如母。今任運相合。如中陰身。自求父母。不通而通。不入而入。斯則秉佛遺體。初托聖胎。正如太子處胎。貴壓群臣。名生貴住焉。

  ○此當中陰與父母業同。會合一處也。

  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曰生貴住。則既遊道胎矣。攬佛權實二智。而凝結聖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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