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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釋·善說海 第六品 安忍▪P4

  ..續本文上一頁佛果,如今見到他們只是擁有微薄的利養恭敬,爲什麼要生起妒忌而損惱他呢?

   所應恩親養,當由汝供給,

   彼今已自立,不喜豈反嗔?

   譬如,所應撫養的親人本該由你撫養,理當給予食物等,如果那位親人不需要你施舍,獨立而謀得生計,那麼你怎麼會不歡喜反而嗔怒呢?

   不願人獲利,豈願彼證覺?

   妒憎富貴者,豈有菩提心?

   如果連別人獲得暫時的這點利養也不願意,那麼,又怎能願意衆生證得菩提呢,根本不可能。善天尊者解釋爲若不願敵人獲得這一點點利養,那麼……。對他人的財富憎恨者怎麼會具有菩提心呢?根本不會具有。

   醜二、因不加害我故不應生嗔:

   若已從他得,或利在施家,

   二俱非汝有,施否何相幹?

   如果怨敵從施主那裏獲得受用或者未獲得而住在施主家中,這兩者無論如何對你來說同樣不具有,無論施予與否,受用或破立的行爲與你又有什麼瓜葛呢?根本毫不相幹。

   子二、理當以未得之因而嗔己:

   何故棄福善,信心與己德?

   不守己得財,何不自嗔責?

   假設嗔恨敵人的利養而過分希求自己獲得,那麼自己利養出現之因是以往的福德、施主的信心以及自己暫時的功德,既然如此,爲什麼要以嗔恨力丟棄這些呢?是自己沒有把握住得到利養的這些因,爲何不嗔恨自己,理當自我譴責才對。

   于昔所爲惡,猶無憂愧色,

   豈還欲競勝,曾培福德者。

   此外若有人想:既然自己沒有利養,以後他人也無有才好。你非但對自己沒有得到利養之因——往昔所造的罪惡無有羞愧後悔之意,居然還想與培植利養之因——福德的他衆攀比,這麼做實不應當。

   辛二(遮破于障礙所欲者生嗔)分二:一、破嗔于怨敵造罪作障者;二、破嗔于自己與親友行善作障者。

   壬一(破嗔于怨敵造罪作障者)分二:一、敵人痛苦于己不利;二、願敵痛苦之心有害。

   癸一、敵人痛苦于己不利:

   縱令敵不喜,汝有何可樂?

   唯盼敵受苦,不成損他因。

   即便仇敵痛苦不樂,對此你又有什麼可高興的呢?即使你有可高興的,但只是以想降伏敵人(盼望他們受苦)的願望並不能成爲損害敵人的因,所以無有實義。

   癸二、願敵痛苦之心有害:

   汝願縱得償,他苦汝何樂?

   若謂滿我願,招禍豈過此?

   若爲嗔漁夫,利鈎所鈎執,

   陷我入獄簍,定受獄卒煎。

   縱然你想使怨敵痛苦的想法如願以償,你又有什麼可歡喜的呢?如果說這樣一來就滿了我的心願,那麼還有比此更嚴重的禍害嗎?

   一旦被煩惱發心的漁夫所投下的帶有願別人痛苦之誘餌十分銳利的鐵鈎所擒,必定使我在衆生地獄的簍裏受獄卒們煎煮。

   壬二(破嗔于自己與親友行善作障者)分二:一、破嗔于世間法作障者;二、破嗔于福德作障者。

   癸一(破嗔于世間法作障者)分二:一、阻礙贊譽者並非有害;二、將阻礙贊譽者視爲有益。

   子一(阻礙贊譽者並非有害)分二:一、贊譽無有利樂;二、不應喜之。

   醜一、贊譽無有利樂:

   受贊享榮耀,非福非長壽,

   非力非免疫,非令身安樂。

   贊歎與名譽的榮耀既不能成爲有利于未來的福德,也不能成爲今生安樂之因的長壽,又不會使自己身強力壯,也不能令健康無病、身體舒適。

   若吾識損益,贊譽有何利?

   若唯圖暫樂,應依賭等酒。

   如果分析成不成爲我自利的是心識,那麼贊歎與名譽對此能談得上什麼自利呢?根本無有利益。假設說依此能舒心悅意。如果只是貪圖暫時的惬意,那麼賭博、女人等,美酒也應當依止了。

   若僅爲虛名,失財複喪命,

   譽詞何所爲,死時誰得樂?

   如果毫無意義僅僅爲了慷慨布施的虛有名聲而施盡財物,爲了英雄的稱號而奔赴戰場,自己也會有喪命等危險,那名聲又有什麼用呢?自己死亡時,又有誰依靠名譽而得到安樂了呢?

   沙屋傾頹時,愚童哀極泣,

   若我傷失譽,豈非似愚童?

   如果沙屋倒塌了,那些愚昧無知的孩童就會極度傷心哭泣。同樣,如果我因失去了稱贊與名譽而傷心,難道不是與孩童一模一樣了?這實在不應理。

   醜二、不應喜之:

   聲暫無心故,稱譽何足樂?

   若謂他喜我,彼贊是喜因?

   受贊或他喜,于我有何益?

   喜樂屬于彼,少分吾不得。

   偶爾的贊歎聲由于無有心,因而不可能有“要稱贊我”的想法,對此有什麼值得歡喜的呢?因贊譽而心喜若狂實不應理。如果說令其他贊歎的人喜歡我,宣揚名聲的他人歡喜難道就是我歡喜的因嗎?無論是贊歎敵人還是褒揚我,贊者的歡喜對我又有什麼利益呢?歡喜是贊歎者擁有的,我從中一點也不會得到。

   他樂故我樂,于衆應如是,

   他喜而贊敵,何故我不樂?

   如果說:我是菩薩,因此贊歎者快樂我也快樂。那麼,一切有情安樂也需要同樣歡喜。爲什麼當其他人歡喜稱贊你的仇敵而使他快樂時,我不快樂呢?理當快樂。

   故我受贊時,心若生歡喜,

   此喜亦非當,唯是愚童行。

   因此,當我受到他人贊揚時,生起歡喜也同樣是不合理的,只是像喜歡無意之事的愚童行爲罷了。

   子二、將阻礙贊譽視爲有益:

   贊譽令心散,損壞厭離心,

   令妒有德者,複毀圓滿事。

   贊揚名聲等能使自己的心散亂于善法所緣之外,它也會毀壞對輪回的厭離心,並且爲了他會嫉妒一切有功德者,嗔恨他人的圓滿之事,這以上是《大疏》與《釋論》中解釋的。《普明論》中將最後一句解釋爲:因嗔恨而毀壞他人的圓滿之事。

   以是若有人,欲損吾聲譽,

   豈非救護我,免墮諸惡趣。

   因此,如果有人想毀壞我的名譽等,那難道不是依靠他們的力量而使我免于墮入惡趣了嗎?爲此更不該嗔恨。

   吾唯求解脫,無需利敬縛,

   于解束縛者,何故反生嗔?

   此外,我唯一追求的是從輪回中解脫,不應當被成爲解脫障礙的利養恭敬所束縛,有人對此作障而使我解開輪回的束縛,我怎麼能反而嗔恨他呢?

   如我欲趣苦,然蒙佛加被,

   閉門不放行,雲何反嗔彼?

   正如我想以贊譽的罪業趨入惡趣中時,蒙受佛陀的加持而通過障礙利養的方式不放行到惡趣中而緊閉惡趣之門,我怎麼能反而嗔恨他呢?實在不應憎恨。

   癸二(破嗔于福德作障者)分叁:一、嗔恨是福德之障;二、作害是順緣;叁、故當消除嗔恨而恭敬。

   子一、嗔恨是福德之障:

   謂敵能障福,嗔敵亦非當,

   難行莫勝忍,雲何不忍耶?

   如果說:敵人是福德的障礙者(因而嗔恨)。嗔恨障礙福德者也不應理,如果再無有等同安忍的苦行,那麼我爲什麼不安忍呢?理當安忍,而安忍要依賴敵人之故。

   若我因己過,不堪忍敵害,

   豈非徒自障,習忍福德因?

   假設我因自己的過失而不能忍受這位怨敵,難道不是我自己對福德之因的安忍作障礙了嗎?

   子二、作害是順緣:

   無害忍不生,怨敵生忍福,

   既爲修福因,雲何謂障福?

   應時來乞者,非行布施障,

   授戒阿阇黎,亦非障出家。

   某一法如果不存在,就不會生果,某一法如果存在就生果,那麼這一法就是此果的因。既然安忍也是隨怨敵而生,那爲什麼說仇敵障礙福德呢?實際上怨敵正是安忍之因,譬如布施時,前來乞討者是布施的因而絕不是布施的障礙;賜予出家戒律的堪布等不應當被稱爲障礙出家者。

   子叁(故當消除嗔恨而恭敬)分叁:一、以衆生自之功德當恭敬;二、信仰佛陀故當恭敬;叁、觀察果當恭敬。

   醜一(以衆生自之功德當恭敬)分二:一、是成就我菩提之助緣故當恭敬;二、建立衆生與佛相同。

   寅一(是成就我菩提之助緣故當恭敬)分二:一、恭敬之因成立;二、斷除于彼迷惑。

   卯一、恭敬之因成立:

   世間乞者衆,忍緣敵害稀,

   若不外植怨,必無爲害者。

   世間的乞者與怨敵同是福德之因,然而在世間中乞丐衆多,而作害者卻稀少,這其中的原因是如果未加害對方,不結下怨恨,必定不會有反過來加害的人。

   故敵極難得,如寶現貧舍,

   能助菩提行,故當喜自敵。

   由于安忍是最大的福德,因而敵人恩德頗大,難得難遇,如同未經辛勤勞作而在自己家中出現寶藏一般,成爲菩提行即成佛的助伴,因而我應當喜愛敵人才是。

   敵我共成忍,故此安忍果,

   首當奉獻彼,因敵是忍緣。

   敵人與我共同修成安忍,我們二者都屬于安忍的因,爲此果報正法甘露首先理當獻給這位怨敵,因爲他是安忍的真正因。

   卯二、斷除于彼迷惑:

   謂無助忍想,故敵非應供,

   則亦不應供,正法修善因。

   假設說:敵人無有修成安忍的想法,因而雖然是安忍的因,但並非是應供。這樣一來,堪爲修成善法之因的正法也不能成爲應供了。

   謂敵思爲害,故彼非應供,

   若如醫利我,雲何修安忍?

   假設說:這兩者不相同,正法無有害心,而敵人卻有要害這個人的心態,因而他不是應供。倘若敵人也像醫生一樣精勤利益我,那肯定不是安忍的對境,依靠他我怎麼能成就安忍呢?

   既依極嗔心,乃堪修堅忍,

   故敵是忍因,應供如正法。

   既然依于具有極度的嗔心者才能生起忍耐之心,所以說敵人才是安忍的因,理當猶如正法一樣供養。

   寅二(建立衆生與佛相同)分二:一、安立教證;二、教義成立。

   卯一、安立教證:

   本師牟尼說,生佛勝福田。

   能仁本師釋迦牟尼佛在經中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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