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品 正知正念
戊二(正知正念)分叁:一、以護持學處方便護心;二、以護心方便護持正知正念;叁、教誡結合相續而精進。
正念是指憶念自己承諾的所斷與所修,正知是指精通斷修的一切事宜。
己一(以護持學處方便護心)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庚一、略說:
欲護學處者,策勵當護心,
若不護此心,不能護學處。
想不失毀而護學處的人應當集中精力防護心動搖于顛倒的對境中,因爲如果未守護這顆心,就無法護持學處。
庚二(廣說)分四:一、需護心之理由;二、護持方法;叁、如是護持之功德;四、需精勤護持之理。
辛一(需護心之理由)分叁:一、未護心之過患;二、護心之功德;叁、攝義。
壬一、未護心之過患:
若縱狂象心,受難無間獄,
未馴大狂象,爲患不及此。
如果任憑心的大象漂泊在顛倒的外境中,結果將導致在無間地獄中受害,而未馴服的狂象並不致于造成這樣的危害。
壬二(護心之功德)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癸一、略說:
若以正念索,緊拴心狂象,
怖畏盡消除,福善悉獲至。
如果能以正念的繩索將心的大象緊緊地拴在善法的樁子上,那麼一切畏懼都將煙消雲散,一切善法唾手可得。
癸二(廣說)分二:一、遣除怖畏;二、修持善法。
子一(遣除怖畏)分二:一、真實宣說;二、依據。
醜一、真實宣說:
虎獅大象熊,蛇及一切敵,
有情地獄卒,惡神並羅刹,
唯由系此心,即攝彼一切,
調伏此一心,一切皆馴服。
如果拴住自己的這一顆心,就能系住老虎、雄獅、大象、馬熊、猛蛇、怨敵、有情、獄卒、凶神惡煞以及羅刹這所有的作害者,只是調伏這一顆心,就能調伏一切,如《本生傳》中雲:“彼之自性大悲主,滋潤之中成潤濕,彼此之間無害心,如苦行者伏猛獸。”
醜二、依據:
實語者佛言:一切諸怖畏,
無量衆苦痛,皆從心所生。
如是所有的恐怖與今生來世的無量痛苦均是由自己的顛倒心中産生,這是真實語者佛陀所說的。《寶雲經》中雲:“心性若自在,則于諸法皆獲得自在。”又雲:“善或不善業,乃由心所積。”《真實攝法經》中雲:“諸法皆依賴于心。”
有情獄兵器,何人故意造?
誰製燒鐵地?女衆從何出?
《大疏》與《普明論》中解釋道:否則,衆生地獄的所有兵器是哪些製造者故意造的呢?燃燒的鐵地又是誰製作的呢?位于鐵柱山上的這些女人是出自何處呢?善天尊者將女衆說成火堆是不正確的,按照上述這些注釋應當是指女人,或者按邦譯師所說的指女衆更爲准確。
佛說彼一切,皆由惡心造,
是故叁界中,恐怖莫甚心。
所有這些均是由惡心所生,關于這一點,能仁佛陀在《念住經》等中說:“心乃敵中最大敵,除彼之外無怨敵。”因此說,叁界中再沒有比心更可怕的了,所以應當調伏內心。
子二(修持善法)分六:一、布施度;二、持戒度;叁、安忍度;四、精進度;五、靜慮度;六、智慧度。
以菩提心所修的就是六度,實際上六度也是以心爲主。
醜一、布施度:
若除衆生貧,始圓施度者,
今猶見饑貧,昔佛雲何成?
假設說遣除一切衆生的貧窮者才圓滿布施度的話,那往昔的所有佛陀就成了沒有圓滿布施度,因爲如今仍舊有許多衆生貧困不堪之故。
身財及果德,舍予衆生心,
經說施度圓,故施唯依心。
那麼,對此應當如何理解呢?將內外的一切財物連同施舍這些的善果全部施予一切有情修習究竟而遠離悭吝之心,就是布施度,這是《無盡慧經》中所說的。此經中雲:“何爲布施度?即施舍一切財物及果之心。”由此可見,布施度唯一指的是心。
醜二、持戒度:
遣魚至何方,始得不遭傷?
獲斷惡之心,說爲戒度圓。
如果斷絕損害就是持戒度的話,那麼往昔的佛陀也成戒律度未圓滿者,原因是只有將魚兒、龜類等含生、其它牛羊、女人遣送到某處使他們不致于遭殺、被使用等(才能稱得上戒律圓滿),然而並未遣送,他們仍有遭受損害的。因此戒律度指的是斷除對這所有衆生的損害等之心。經中雲:“何爲戒律度?斷除害他之心也。”
醜叁、安忍度:
頑者如虛空,豈能盡製彼?
若息此嗔心,則同滅衆敵。
安忍也不應當是指斷除怨敵或對他衆的嗔心,因爲野蠻的衆生如虛空般無邊無際,毀之不盡。實際上,如果摧毀自己的這一顆嗔心,那麼就相當于擊敗了所有的怨敵。
何需足量革,盡覆此大地,
片革墊靴底,即同覆大地。
如是吾不克,盡製諸外敵,
唯應伏此心,何勞製其余?
例如,整個大地用皮革來覆蓋,皮革怎麼能完全覆蓋得了呢?而只是用鞋底大的皮革就相當于覆蓋整個大地。同樣的道理,自己不可能將所有的作害對手一一製服,除了降伏我的這顆嗔心成就安忍,何需製服其他呢?實在是徒勞無義。
醜四、精進度:
生一明定心,亦得梵天果,
身口善縱勤,心弱難成就。
精進也主要以心爲主,對于明定心《釋論》中說是靜慮戒所攝的明心,善天尊者解釋爲無有身語業的心,只生起這樣的一顆明定心的果報也是轉生到梵天等。如有些人說明心指的是佛經中所說的:“生起慈心而轉生到梵天。”如果與心的力量毫不相幹,那麼身語的業果由于心行微弱而不能産生如此大的果報。
醜五、靜慮度:
雖久習念誦,及余衆苦行,
然心散它處,佛說彼無益。
靜慮也同樣是以心而成就的。縱然是長期念誦密咒等以及曆經身體的百般苦行,但如果心散亂于他處而行,徹見諸法的佛陀說這也無有意義。《攝等持經》中雲:“諸比丘,心散亂于欲妙之苦行及諷誦等無有果也。”或如《般若經》雲:“心散亂者自利尚不成……。”
醜六、智慧度:
若不知此心,奧秘法中尊,
求樂或避苦,無義終漂泊。
正法的內含殊勝主尊心的奧秘即自性空性,《大疏》中說由于它不是凡夫的行境故稱奧秘。《釋論》中說:“無我之真如隱藏于自己的心中。”如果未了達這顆心的奧秘,那麼雖然想離苦得樂,但最終他們的結果只能是毫無意義地漂泊在輪回中。經中雲:“了知衆生迷亂如野獸入網後諸智者如鳥飛翔。”因此,智慧度也主要是指心,《華嚴經》中亦雲:“一切菩薩行均依自心。”方便、願、力、智度也是由智慧度分出來的,因而它們都是以心爲主。
壬叁、攝義:
故吾當善持,善護此道心,
除此護心戒,何勞戒其余?
因此,我應當以正念善加受持、以正知善加護持這一顆心,除了護心戒以外其他的許多禁戒有什麼用呢?無有實義。
辛二、護持方法:
如處亂衆中,人皆懼護瘡,
置身惡人群,常護此心傷。
如果處于心思外散、不護威儀的大衆之中,必須要小心謹慎注意傷口。同樣,置身于成爲生煩惱外緣的惡人行列中,如果未加護持心的傷口,那麼就會産生痛苦,因此必須恒常護心。
若懼小瘡痛,猶慎護瘡傷,
畏山夾毀者,何不護心傷?
如果因懼怕傷痕的小小痛苦而謹小慎微,那麼害怕衆合地獄的大山摧毀身體者,如果未加護持,就必然被其摧毀,爲何不防護能導致這種劇苦——心的瘡傷呢?理當防護。
辛叁、如是護持之功德:
若持此行爲,縱住惡人群,
抑處女人窩,勤律士不毀。
如果奉持如是的護心行爲,那麼無論是處于惡人的群體中還是女人的行列中,精勤穩重地護持戒律的正士,始終不會出現失毀戒律的現象。
辛四、需精勤護持之理:
吾甯失利養,資身衆活計,
亦甯失余善,終不損此心。
《普明論》中解釋說:我甯願失去自己的齋食等所得之利、頂禮等恭敬以及維持自身的生活資具,而且也甯願失去其它自私自利的善法。善天尊者解釋說:但永遠不應當失去十種菩薩行。《大疏》中說是不失毀善心之義。總而之言,所謂的余善是指行持身語之業都可以。如《教王經》中雲:“舍我此財護身體,財身皆舍護生命,財身以及命一切,悉皆舍棄護正法。”
己二(以護心方便護持正知正念)分叁:一、教誡護正知正念;二、未護之過患;叁、護持之方法。
庚一、教誡護持正知正念:
合掌誠勸請,欲護自心者,
致力恒守護,正念與正知。
我誠心誠意勸勉:想護心的所有人縱遇命難也要護持不忘失取舍之處的正念與觀察自相續了知取舍的正知。
庚二(未護之過患)分叁:一、未護正知正念之過患;二、未護正知之過患;叁、未護正念之過患。
辛一、未護正知正念之過患:
身疾所困者,無力爲諸業,
如是惑擾心,無力成善業。
譬如,被疾病所困擾的人們對于來來去去等一切事也是無能爲力。同樣,由于愚昧不知取舍而擾亂內心的人對一切善事都無能爲力。《釋論》中將此偈頌解釋爲無有正知的過患,《大疏》中講解爲不具正知正念二者的過患。
辛二(未護正知之過患)分二:一、失毀智慧;二、失毀戒律。
壬一、失毀智慧:
心無正知者,聞思修所得,
如漏瓶中水,不複住正念。
《釋論》中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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