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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釋·善說海 第四品 不放逸▪P2

  ..續本文上一頁身時,

   悔火亦炙燃,吾心必痛苦。

   死後被地獄那難以忍受的火焰長久焚燒自己的身體時,加上難忍的悔恨烈火也極爲熾熱,結果自心必然痛苦不堪。

   癸二、呵責本體:

   難得此益身,今既僥幸得,

   亦複具智慧,若仍墮地獄,

   則如咒所惑,令我心失迷。

   極爲難得並能成辦利益的暇滿人身如今既然已經僥幸得到,而且自己也具有了知善惡功過的智慧,如果仍舊造罪,導致後世墮入地獄,那顯然已被密咒所迷惑使我的心已不複存在了。

   癸叁、觀察彼因:

   惑患無所知,何蠱藏心耶?

   是什麼原因導致如此的呢?由于被愚癡所欺惑致使我對以前所造的罪業一無所知,如果觀察我的心變成這樣到底是什麼原因,就會發現無非是煩惱所致。

   庚叁(謹慎所斷煩惱)分叁:一、觀察所斷煩惱:二、生起斷除欲樂;叁、能斷除而生歡喜。

   辛一(觀察所斷煩惱)分二:一、思維煩惱過患;二、作意煩惱非爲所依。

   壬一(思維煩惱過患)分叁:一、非理損害;二、作大損害;叁、教誡切莫依止煩惱。

   癸一、非理損害:

   嗔貪等諸敵,無手也無足,

   非勇非精明,彼我怎如奴?

   嗔恚與貪愛等所有敵人並非是有手有足的,也不是與精進相應的勇敢,又不具有辯才的智能,既然如此,他們如何能讓我像奴隸一樣不由自主地任憑指使呢?

   惑住我心中,任意傷害我,

   猶忍不嗔彼,非當應呵責。

   這些煩惱住在我的心裏,肆無忌憚地加害于我,我反而對他不嗔不怒,忍氣吞聲,對本不是安忍對境而修忍辱,只能成爲正士呵責之處。

   癸二、作大損害:

   縱使天非天,齊來敵對我,

   然彼也不能,擲我入無間。

   強力煩惱敵,擲我入獄火,

   須彌若遇之,灰燼亦無余。

   假設說天神、非天等全部與我爲敵,但他們也不能將我引入無間地獄的烈火中,然而,如果遇到任何勢力強大的煩惱敵人,卻都能將我刹間抛到甚至連須彌山也會化爲灰燼、焚燒人身的無間地獄大火中。

   吾心煩惱敵,長住無盡期,

   其余世間敵,命不如是久。

   我的任何煩惱敵人都好像是無始無終長久以來的仇敵,而其他所有怨敵壽命也不致于長達這麼久。

   癸叁、教誡切莫依止煩惱:

   若我順侍敵,敵或利樂我,

   若隨諸煩惱,徒遭傷害苦。

   如果迎合其心,順從其意,百般承侍,那麼其余所有的怨敵都會利樂于我,倘若隨順一切煩惱,那後果只能是徒勞無義地遭受更大的痛苦與損害而已。

   壬二、作意煩惱非爲所依:

   無始相續敵,孽禍唯一因,

   若久住我心,生死怎無懼?

   從無始以來長期不斷地加害、增上一切損害的唯一因——煩惱敵人,如果長久定居在我的心中,那麼我如何能不畏懼輪回而興高采烈呢?一定不會的。

   生死牢獄卒,地獄劊子手,

   若皆住我心,安樂何能有?

   再者,如果致使從輪回牢獄中不得解脫成爲輪回獄卒與地獄等處劊子手的這些煩惱一直住在我的心中,那我怎麼會有安樂可言呢?對此不得不慎重思維。

   辛二(生起斷除欲樂)分叁:一、披上斷惑盔甲;二、莫因痛苦而厭倦;叁、堅持不懈對治。

   壬一、披上斷惑盔甲:

   乃至吾未能,親滅此惑敵,

   盡吾此一生,不應舍精進。

   于他微小害,尚起嗔惱心,

   是故未滅彼,壯士不成眠。

   乃至我沒有確定摧毀煩惱這一怨敵之前,我有生之年絕不能舍棄精進。比如,對于暫時一個微不足道的作害者普通怨敵,也會生起嗔怒之心,在未能消滅這些趾高氣揚、傲氣十足的敵人之前也是夜不成眠,那對于摧毀煩惱仇敵需要精進就更不必說了。

   壬二(莫因痛苦而厭倦)分叁:一、觀察所斷之罪過不應厭倦;二、觀察對治之功德不應厭倦;叁、觀察自己承諾不應厭倦。

   癸一、觀察所斷之罪過不應厭倦:

   列陣激戰場,奮力欲滅除,

   終必自老死,生諸苦惱敵,

   僅此尚不顧,箭矛著身苦,

   未達目的已,不向後逃逸。

   況吾正精進,決志欲滅盡,

   恒爲痛苦因,自然煩惱敵。

   故今雖遭致,百般諸痛苦,

   然終不應當,喪志生懈怠。

   對于不觀待被殺而自然會死亡、成爲大悲對境痛苦煩惱的仇敵,在沙場排兵布陣進行作戰時,也是想方設想竭盡全力予以消滅,自己居然不顧被箭矛等兵器擊中的痛苦而不達目的勢不逃跑。那麼對于恒時成爲一切痛苦之因自性的煩惱怨敵,無論遭受任何令我百般痛苦的損害,也必然要意志堅定、兢兢業業、毫不怯懦地予以摧毀,這一點當然就更不必說了。

   癸二、觀察對治之功德而不應厭倦:

   將士爲微利,赴戰遭敵傷,

   戰歸炫身傷,猶如配勳章。

   吾今爲大利,修行勤精進,

   所生暫時苦,雲何能困我?

   那些在毫無意義作戰的過程中被敵人打傷,尚且爲了表現出英勇無畏而像身體的莊嚴勳章一般來炫耀傷口,我今爲了成辦一切衆生的廣大利益而精進,暫時遇到的痛苦怎麼能對我造成損害呢?

   漁夫與屠戶,農牧等凡俗,

   唯念己自身,求活維生計,

   猶忍寒與熱,疲困諸艱辛。

   我今爲衆樂,雲何不稍忍?

   再者說,漁夫、屠夫、農民等僅僅考慮到維持自己的生活,也是忍耐嚴寒酷暑等千辛萬苦,爲了一切衆生的安樂,我爲什麼不能忍受呢?必須要忍受。

   癸叁、觀察自己承諾不應厭倦:

   雖曾立此誓,欲于十方際,

   度衆出煩惱,然我未離惑。

   出言不量力,雲何非顛狂?

   雖然曾經立下誓言救度十方天邊無際的一切有情脫離煩惱,但我自己還沒有擺脫一切煩惱,我自不量力而說出這樣的話難道不是瘋了嗎?簡直與瘋子一模一樣,因此要想度他首先必須要自度。

   壬叁、堅持不懈對治煩惱:

   故于滅煩惱,應恒不退怯。

   吾應樂修斷,懷恨與彼戰,

   似嗔此道心,唯能滅煩惱。

   所以,對于摧毀煩惱應當持之以恒、無有退怯。在斷除煩惱這一點上,我應當貪執,懷著憎恨心而與煩惱作戰,力求將它們一網打盡。若問:雖說一切煩惱都是所斷,但怎麼可以懷有貪執與憎恨呢?能摧毀一切煩惱的因並暫時不屬于所斷,暫時還不能斷除它,當然最終它也要斷除,這一點在注釋中有明說。有些人所謂“這種貪執與憎恨不屬于煩惱”的說法也與《大疏》中所說的“表面是煩惱而實際上並非如此”相吻合。

   吾甯被燒殺,或遭斷頭苦,

   然心終不屈,順就煩惱敵。

   我甯願遭受被烈火焚身、被殘忍殺害或者被砍斷頭顱的痛苦,也絕不會拜倒在煩惱仇人的腳下任其擺布。

   辛叁、能斷除煩惱而生歡喜:

   常敵受驅逐,仍可據他鄉,

   力足旋複返,惑賊不如是。

   普通的怨敵一次被驅逐出境,但還會住在其他地方重整旗鼓,待到實力熊厚之時卷土再來,進行加害,然而煩惱敵人的情形卻與之截然不同,如果一次從根本上斷除,那麼就不可能再度複返。

   惑爲慧眼斷,逐已何所之?

   雲何返害我,然我乏精進。

   那麼,如何斷煩惱呢?如果詳細分析這個煩惱,則輕而易舉便可摧毀,因而以輕侮之詞稱之爲煩惱。《大疏》中雲:“此煩惱無根之故,當唯以現見勝義真如而斷,故稱煩惱。”《釋論》中說:“貪等之染汙性此等煩惱即……”應當通過證悟無我的智慧眼觀察來斷除煩惱,如果它從我的心中遣除,那麼將去往何處呢?必定無處可去。絕對不可能住在某處等到力量強大時再返回來害我。因此,只是我內心怯懦缺乏精進罷了,如果具足精進,那麼不可能不斷除煩惱。

   惑非住外境,非住根身間,

   亦非其它處,雲何害衆生?

   惑幻心莫懼,爲智應精進。

   何苦于地獄,無義受傷害?

   若問:如何以智慧眼來觀呢?一切煩惱並非住于色等外境中,也不是住在眼根等諸根中,原因是雖然這些境、根存在,但也會有煩惱不存在的時候。而且煩惱又不住于境根之間,除了這些以外的他處也是沒有的,因爲不可得之故。如果觀察這些煩惱到底住在何處損害一切衆生呢?結果發現作害者不成立,盡管顯現爲作害,實際上也是如幻術一般。我們應當斷除認爲煩惱現而無實、無法斷除的恐懼心理,爲了生起智慧而當精進。如果有了這種智慧,我怎麼能毫無意義地在地獄等處受害呢?實在不應理。

   己叁、攝義:

   思已當盡力,圓滿諸學處,

   若不遵醫囑,病患何能愈?

   思維前面所說的不放逸的這些意義,爲了修持經論中所說的菩薩學處,務必努力做到不放逸。否則,就像不遵照醫生的囑咐,不能通過藥物治療使病痊愈一樣,無法擺脫煩惱痛苦的疾病。《學集論》中雲:“何者不墮落,我身與受用,叁世所生善,皆施諸有情,護持增上彼。”依照此等教證理當倍加精進。

  

《入行論釋·善說海 第四品 不放逸》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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