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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記(第16-18卷)▪P11

  ..續本文上一頁顯實意也。佛謂我余經中,亦會許食五種淨肉,製斷十種生物而已。今則一切頓斷,一切生命盡不許食。何者。以昔機未純,未示佛性義,權旦遮製以將就之,欲待時故。今則衆智貞純,說時已至。若不頓斷食肉,以頓示佛性種子,令其成實,則我以小乘化人,自墮吝法之悭,此事定爲不可。故我于楞伽此會,一切盡斷,都不許食也。五種淨肉者,謂不見,不聞,不疑,鳥殘,自死,是也。應斷十種者,謂人,蛇,象,馬,龍,狐,豬,狗,獅子,猕猴,是也。)

   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視一切衆生猶如一子。(唐譯雲。聲聞緣覺及諸菩薩尚唯法食。豈況如來。大慧。如來法身,非雜食身。大慧,我已洗滌一切習氣。我已善擇諸心智慧。大悲平等。善視衆生猶如一子。雲何而許聲聞弟子食于子肉。何況自食。)是故不聽令食子肉。

   (記曰。此世尊廣說食肉之過,而以同體大悲結示之也。然如來法身,非雜食身,故以法喜爲食。此正欲行人舍離欲食,攝受法食耳。所以切戒行人勿食衆生血肉者,以如來視一切衆生如一子故。然子之于父母,氣分同也。良以法身流轉五道,名曰衆生。而一切衆生皆以如來法身爲體故。以同體而觀,猶如一子,則無衆生。苟食其肉,豈非戕法身,斷慧命耶。不食則自性無虧,法身常住矣。成佛之要,莫速于此。不食肉章長行之文,二譯甚廣。今此文正當魏譯十分之一,當唐譯十分之叁耳。顧此長行雖略,而偈文頗詳。詳略相因,蓋譯人善義之體勢。殆非佛語有出入也。觀者于此叁譯全經,悉當以義會之。)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曾悉爲親屬  鄙穢不淨雜

   不淨所生長  聞氣悉恐怖

   (記曰。此總頌不淨氣分等文。所謂長詳偈略。且偈又先後互明。)

   一切肉與蔥  及諸韭蒜等

   種種放逸酒  修行常遠離

   亦常離麻油  及諸穿孔床

   以彼諸細蟲  于中極恐怖

   (記曰。此長略偈詳也。蔥薤韭蒜,所謂生啖生恚,熟食發淫。故與酒肉並食之,則生諸放逸,增長淫欲也。不食麻油,不驚細蟲。況食血肉耶。)

   飲食生放逸  放逸生諸覺(唐譯雲生邪覺。)

   從覺生貪欲  是故不應食

   由食生貪欲  貪令心迷醉

   迷醉長愛欲  生死不解脫

   (記曰。此明因殺盜而致淫欲也。楞嚴謂酒肉蔥蒜等爲助因。此言食之而生貪欲。貪心迷醉,增長愛欲。故生死不脫者,由彼食貪無明,滋培欲根,故增長耳。令絕食貪,則無明之水既涸,欲愛之田自幹,名色之芽自枯。此所以因斷味貪,而生死頓絕,速至菩提也。)

   爲利殺衆生  以財網諸肉

   二俱是惡業  死墮叫呼獄

   若無教想求  則無叁淨肉

   彼非無有因  是故不應食

   (記曰。無有不生之肉。故雲彼非無有因。)

   彼諸修行者  由是悉遠離

   十方佛世尊  一切鹹诃責

   展轉更相食  死墮虎狼類

   臭穢可厭惡  所生常愚癡

   多生旃陁羅  獵師譚婆種

   或生陁夷尼(魏譯作羅刹女。)  及諸肉食性

   羅刹貓狸等  遍于是中生

   (記曰。, 言好食腥膻,必多墮于此類,性皆然也。)

   縛象與大雲  央掘利魔羅

   (記曰。縛象,魏譯雲象掖,唐譯雲象脅。央掘利魔羅,唐譯雲央掘摩。皆經名也。)

   及此楞伽經  我悉製斷肉

   諸佛及菩薩  聲聞所诃責

   食已無慚愧  生生常癡冥

   先說見聞疑  已斷一切肉

   妄想不覺知  故生食肉處

   (記曰。此言如來元不會許食淨肉也。佛謂我先所說見聞疑殺不許食者,其密意已是斷一切肉,總不許食矣。以一切肉,總不出此叁種殺故。所言不見不聞不疑殺,除此則無肉可食矣。而衆生妄想無知,將謂如來許不見等是爲淨肉,遂生可食之想,此愚之甚也。)

   如彼貪欲過  障礙聖解脫

   酒肉蔥韭蒜  悉爲聖道障

   未來世衆生  于肉愚癡說

   言此淨無罪  佛聽我等食

   食如服藥想(唐譯雲。淨食尚如藥。)  亦如食子肉

   知足生厭離  修行行乞食

   (記曰。此責衆生無知,妄謂如來許食淨肉也。謂衆生所以妄謂淨肉可食者,以彼貪欲過患所致耳。名雖淨肉,其實障礙聖解脫道,與酒肉蔥蒜等無差別。而衆生愚癡,言此是淨而無罪過,是佛所聽食者,謬之甚矣。然佛每誡比丘節量時食,勿生貪求。若受信施淨食之時,應當觀察如服藥想,亦如餓世食子肉想。爲欲慚愧知足,生厭離心,行乞食法故。然于淨食尚然如此。何況教彼食淨肉耶。)

   安住慈心者  我說常厭離

   虎狼諸惡獸  恒可同遊止

   若食諸血肉  衆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  慈心不食肉

   食肉無慈慧  永背正解脫

   及違聖表相  是故不應食

   (記曰。食肉無慈慧,謂傷同體,無正知見故。永背正解脫,謂不隨順法性,行邪險道,入生死故。違聖表相,謂虧護生威儀,不能化利衆生故。有此多失,故修行者不應食也。)

   得生梵志種  及諸修行處

   智慧富貴家  斯由不食肉

   (記曰。此結不食肉者之利益也。凡善惡之報有叁。謂現報,生報,後報。如長行曆言身口臭穢,物見驚怖,及王臣反逆等,皆現報也。如偈中前雲,墮號叫獄,及虎狼臭類,貓狸羅刹,及屠兒等,惡種類中,皆生報後報也。今偈不食肉,而得生梵種,諸修行處,及智慧富貴之家。此乃善業。生報,後報,若是而驗。現報可知矣。以遠穢惡,故生梵種。以能順法界性,故生修行處。所謂不離道場也。以舍愚癡,故生智慧。以永絕貪求,堪爲佛子,故生富貴家。以如來富有法界,貴爲世尊,唯達法性平等而能不食肉者,可以克紹家業耳。其他複何與焉。悲夫。一切衆生同迷法性,而受五蘊幻妄身心也。觀相雖異。觀性實同。昧者迷同而忽異,爾乃仇視自心,恣殺以快已,豈不謬哉。此所謂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能了達自心現量,則物我兼忘,人法雙泯,一種平懷,蕩然自盡。豈非不以忘取著之情,而爲成佛之梯筏耶。此所以真修之行,而以斷肉爲第一清淨明誨也。然考之四重,此雖一隅。智者倘能深觀而谛思之,即此可以思過半矣。)

   (此經傳雲。大部有四十卷,一百五十一品。此來者四卷,唯此一品。以經來未盡,故阙流通。其百八問中,今別問,別答者,五法叁自性八識二無我,總別迷悟因果邪正階差修證始終根性差等,義已問答明白具足。其未問答者,但名相差別之事耳。如誰生諸寶性已下,至若天地人物萬象之差,人欲好樂之別,及佛所補大慧問不及者,算數之事,並華藏世界形狀不同等。具如華嚴世界成就,華藏世界,及阿僧祇壽量諸品證之。則其未至之文,特名相耳。先覺所以不持來者,以所重在唯心唯識法門,欲頓悟一心,即此更無余法。至其所未來者,縱盡法界數量,第不過一心之影現耳。達磨指此爲心印。豈此外更有剩法乎。觀者應知。)

   偈曰

   稽首寂滅海  莊嚴妙色身

   圓滿總持門  永離文字相

   隨緣和合者  自性清淨僧

   蒙以同體慈  哀愍攝受我

   能以思惟心  入此甚深藏

   于一毛端頭  現自覺境界

   普使見聞者  頓悟法性空

   一切幻化緣  了達唯心現

   願法界量滅  同入平等觀

   普于一切時  一切塵中現

   凡在有情身  共登極樂國

  

《觀楞伽阿跋多羅寶經記(第16-18卷)》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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