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显实意也。佛谓我余经中,亦会许食五种净肉,制断十种生物而已。今则一切顿断,一切生命尽不许食。何者。以昔机未纯,未示佛性义,权旦遮制以将就之,欲待时故。今则众智贞纯,说时已至。若不顿断食肉,以顿示佛性种子,令其成实,则我以小乘化人,自堕吝法之悭,此事定为不可。故我于楞伽此会,一切尽断,都不许食也。五种净肉者,谓不见,不闻,不疑,鸟残,自死,是也。应断十种者,谓人,蛇,象,马,龙,狐,猪,狗,狮子,猕猴,是也。)
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唐译云。声闻缘觉及诸菩萨尚唯法食。岂况如来。大慧。如来法身,非杂食身。大慧,我已洗涤一切习气。我已善择诸心智慧。大悲平等。善视众生犹如一子。云何而许声闻弟子食于子肉。何况自食。)是故不听令食子肉。
(记曰。此世尊广说食肉之过,而以同体大悲结示之也。然如来法身,非杂食身,故以法喜为食。此正欲行人舍离欲食,摄受法食耳。所以切戒行人勿食众生血肉者,以如来视一切众生如一子故。然子之于父母,气分同也。良以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而一切众生皆以如来法身为体故。以同体而观,犹如一子,则无众生。苟食其肉,岂非戕法身,断慧命耶。不食则自性无亏,法身常住矣。成佛之要,莫速于此。不食肉章长行之文,二译甚广。今此文正当魏译十分之一,当唐译十分之三耳。顾此长行虽略,而偈文颇详。详略相因,盖译人善义之体势。殆非佛语有出入也。观者于此三译全经,悉当以义会之。)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曾悉为亲属 鄙秽不净杂
不净所生长 闻气悉恐怖
(记曰。此总颂不净气分等文。所谓长详偈略。且偈又先后互明。)
一切肉与葱 及诸韭蒜等
种种放逸酒 修行常远离
亦常离麻油 及诸穿孔床
以彼诸细虫 于中极恐怖
(记曰。此长略偈详也。葱薤韭蒜,所谓生啖生恚,熟食发淫。故与酒肉并食之,则生诸放逸,增长淫欲也。不食麻油,不惊细虫。况食血肉耶。)
饮食生放逸 放逸生诸觉(唐译云生邪觉。)
从觉生贪欲 是故不应食
由食生贪欲 贪令心迷醉
迷醉长爱欲 生死不解脱
(记曰。此明因杀盗而致淫欲也。楞严谓酒肉葱蒜等为助因。此言食之而生贪欲。贪心迷醉,增长爱欲。故生死不脱者,由彼食贪无明,滋培欲根,故增长耳。令绝食贪,则无明之水既涸,欲爱之田自干,名色之芽自枯。此所以因断味贪,而生死顿绝,速至菩提也。)
为利杀众生 以财网诸肉
二俱是恶业 死堕叫呼狱
若无教想求 则无三净肉
彼非无有因 是故不应食
(记曰。无有不生之肉。故云彼非无有因。)
彼诸修行者 由是悉远离
十方佛世尊 一切咸诃责
展转更相食 死堕虎狼类
臭秽可厌恶 所生常愚痴
多生旃陁罗 猎师谭婆种
或生陁夷尼(魏译作罗刹女。) 及诸肉食性
罗刹猫狸等 遍于是中生
(记曰。, 言好食腥膻,必多堕于此类,性皆然也。)
缚象与大云 央掘利魔罗
(记曰。缚象,魏译云象掖,唐译云象胁。央掘利魔罗,唐译云央掘摩。皆经名也。)
及此楞伽经 我悉制断肉
诸佛及菩萨 声闻所诃责
食已无惭愧 生生常痴冥
先说见闻疑 已断一切肉
妄想不觉知 故生食肉处
(记曰。此言如来元不会许食净肉也。佛谓我先所说见闻疑杀不许食者,其密意已是断一切肉,总不许食矣。以一切肉,总不出此三种杀故。所言不见不闻不疑杀,除此则无肉可食矣。而众生妄想无知,将谓如来许不见等是为净肉,遂生可食之想,此愚之甚也。)
如彼贪欲过 障碍圣解脱
酒肉葱韭蒜 悉为圣道障
未来世众生 于肉愚痴说
言此净无罪 佛听我等食
食如服药想(唐译云。净食尚如药。) 亦如食子肉
知足生厌离 修行行乞食
(记曰。此责众生无知,妄谓如来许食净肉也。谓众生所以妄谓净肉可食者,以彼贪欲过患所致耳。名虽净肉,其实障碍圣解脱道,与酒肉葱蒜等无差别。而众生愚痴,言此是净而无罪过,是佛所听食者,谬之甚矣。然佛每诫比丘节量时食,勿生贪求。若受信施净食之时,应当观察如服药想,亦如饿世食子肉想。为欲惭愧知足,生厌离心,行乞食法故。然于净食尚然如此。何况教彼食净肉耶。)
安住慈心者 我说常厌离
虎狼诸恶兽 恒可同游止
若食诸血肉 众生悉恐怖
是故修行者 慈心不食肉
食肉无慈慧 永背正解脱
及违圣表相 是故不应食
(记曰。食肉无慈慧,谓伤同体,无正知见故。永背正解脱,谓不随顺法性,行邪险道,入生死故。违圣表相,谓亏护生威仪,不能化利众生故。有此多失,故修行者不应食也。)
得生梵志种 及诸修行处
智慧富贵家 斯由不食肉
(记曰。此结不食肉者之利益也。凡善恶之报有三。谓现报,生报,后报。如长行历言身口臭秽,物见惊怖,及王臣反逆等,皆现报也。如偈中前云,堕号叫狱,及虎狼臭类,猫狸罗刹,及屠儿等,恶种类中,皆生报后报也。今偈不食肉,而得生梵种,诸修行处,及智慧富贵之家。此乃善业。生报,后报,若是而验。现报可知矣。以远秽恶,故生梵种。以能顺法界性,故生修行处。所谓不离道场也。以舍愚痴,故生智慧。以永绝贪求,堪为佛子,故生富贵家。以如来富有法界,贵为世尊,唯达法性平等而能不食肉者,可以克绍家业耳。其他复何与焉。悲夫。一切众生同迷法性,而受五蕴幻妄身心也。观相虽异。观性实同。昧者迷同而忽异,尔乃仇视自心,恣杀以快已,岂不谬哉。此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能了达自心现量,则物我兼忘,人法双泯,一种平怀,荡然自尽。岂非不以忘取著之情,而为成佛之梯筏耶。此所以真修之行,而以断肉为第一清净明诲也。然考之四重,此虽一隅。智者倘能深观而谛思之,即此可以思过半矣。)
(此经传云。大部有四十卷,一百五十一品。此来者四卷,唯此一品。以经来未尽,故阙流通。其百八问中,今别问,别答者,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总别迷悟因果邪正阶差修证始终根性差等,义已问答明白具足。其未问答者,但名相差别之事耳。如谁生诸宝性已下,至若天地人物万象之差,人欲好乐之别,及佛所补大慧问不及者,算数之事,并华藏世界形状不同等。具如华严世界成就,华藏世界,及阿僧祇寿量诸品证之。则其未至之文,特名相耳。先觉所以不持来者,以所重在唯心唯识法门,欲顿悟一心,即此更无余法。至其所未来者,纵尽法界数量,第不过一心之影现耳。达磨指此为心印。岂此外更有剩法乎。观者应知。)
偈曰
稽首寂灭海 庄严妙色身
圆满总持门 永离文字相
随缘和合者 自性清净僧
蒙以同体慈 哀愍摄受我
能以思惟心 入此甚深藏
于一毛端头 现自觉境界
普使见闻者 顿悟法性空
一切幻化缘 了达唯心现
愿法界量灭 同入平等观
普于一切时 一切尘中现
凡在有情身 共登极乐国
《观楞伽阿跋多罗宝经记(第16-18卷)》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