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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律東來前早期中國佛教的律典傳譯(屈大成)▪P3

  ..續本文上一頁這經跟《迦葉禁戒經》“文句全同”,乃同經異名,非慧簡所譯,只不過之前的經錄者錯編而已。如是,《開元錄》視《迦葉禁戒經》和《真僞沙門經》是同一經。又《佑錄》有記及《摩诃比丘經》和《真僞沙門經》,俱爲失譯,時經本仍存。《法經錄》編《摩诃比丘經》爲小乘律,又名《真僞沙門經》。《房錄》記《摩诃比丘經》的譯者爲法炬和法立。以上提及的譯本僅京聲本存,在這經裏,佛陀的主要對話者是摩诃迦葉比丘,旁聽者有摩诃比丘千二百五十人等,內容包括“真沙門、像類沙門”之別,“摩诃比丘”或“真僞沙門”之名本此。總之,這經流傳多個版本,稱呼不一,令經錄的記載有點紛亂。

  二、《道安錄》載失譯律書

  《道安錄》雖已佚,但《佑錄》“新集安公古異經錄”,“新集安公失譯經錄…“新集安公涼土異經錄”等篇記載了道安時代及其前流傳的失譯經典,可識認出當中有六部律典:

  42.《五十五法誡經》

  《法經錄》編爲小乘經。誡通戒,法誡,或爲依佛法的戒律的意思。按安世高譯《地道經》立“五十五觀章”,教示修行者從五十五個方面觀察自身,或是這經所說的“五十五法”。又巴利文《銅铄律》“儀法犍度”列出比丘日常生活儀法有“五十五事”,不能排除這經是律藏犍度部份的擇譯。

  43.《六淨經》

  道安注說抄自《律經》,《佑錄》時仍存。《法經錄》編爲“衆經別生”,亦“未見經本”。《大周錄》編人阙本。《開元錄》注說長八紙半,並說“其《六淨》等四經,今並見其本,還是抄經”,如是《六淨經》失而複得,今已佚。巴利文《中部》有《六淨經》,相對應的是《中阿含·說智經》。這經後半部分論及離身叁不善業、語四不善業,離買賣,離僞秤、僞鬥,離受婦女、童女,離受奴婢,離受羊、雞、豚、象、牛、馬,離受田業店肆等“禁戒”和“威儀禮節”。

  44.《應行律》

  《佑錄》時仍存,今佚。《法經錄》和《房錄》編爲小乘律失譯,《彥琮錄》始判屬疑僞。本經當述依戒律應行之事。

  45.《律解》

  《佑錄》時已佚,《法經錄》列《諸律解》一卷,判爲律藏抄集。《房錄》、《大周錄》編爲小乘律。本經當是對戒律的解釋。

  46.《打撻椎法》

  《佑錄》時已佚。《法經錄》注說出自《十誦律》,《彥琮錄》和《靜泰錄》編人阙本,《房錄》編爲小乘律。本經當述敲打撻椎的規則。

  47.《大愛道受戒經》

  《佑錄》注說“《舊錄》雲《大愛道》,或雲《大愛道比丘尼》,今有此經”。自《法經錄》始,編爲小乘律失譯。今存。本經內容是比丘尼所應受持的戒律。

  叁、《舊錄》載失譯律書

  《佑錄》“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在一些經名下注說見于《舊錄》,可知這些經典在4世紀中之前流行,當中也有七部律典:

  48.《沙彌十戒經》

  《佑錄》注說“《舊錄》雲《沙彌戒》”,《法經錄》和《彥琮錄》無載,《靜泰錄》列《沙彌十戒並威儀》,注說“二十一紙,阙本訪得”。今存,內容爲十戒和各種威儀,《沙彌十戒經》或是這本的前半部分。

  49—53.《大戒經》、《沙彌離威儀》、《道本五戒經》、《威儀經》、《衣服製》

  《佑錄》對這五部皆注說“《舊錄》所載”,是時已佚。《法經錄》皆編它們爲小乘律,並指《衣服製》出自《十誦律》。這五部的內容可從其名稱作推測:《大戒經》即戒本,《沙彌離威儀》和《威儀經》以威儀爲主體內容、《道本五戒經》闡述在家五戒、《衣服製》即出家衆衣服的規定。

  54.《五百梵律經抄》

  《佑錄》注說“《舊錄》所載”,是時已佚。這部當是比丘尼戒的撮抄。

  四、總結

  從以上的討論,可見《房錄》常聲稱依據《別錄》等較古舊的經錄,把原爲失譯的經典,判屬安世高或支謙等譯,其實這些古舊經錄久佚,費長房也自言無緣得見,因此《房錄》的記載多不可信。①五十四部中的《大比丘叁千威儀》、《犯戒罪報輕重經》、《比丘諸禁律》、《昙無德羯磨》、《四分雜羯磨》,在廣律東傳後才出現,尤其是後兩種四分系羯磨假托在曹魏時代譯出,顯示四分傳承系的冒起,爭取正統,以跟十誦傳承系抗衡,透露了派系鬥爭的消息,頗值得留意,但非本文範圍,不詳論。余下四十九部,包括相當于律藏中的戒本和犍度、律論、有關忏罪和在家戒律的經典,以及爲經錄編作小乘律或大乘律者等八類,列舉如下:

  1.戒本十六部,再分叁種:

  (1)比丘戒本:《僧只戒心》、康僧會傳本、法潛傳本、竺僧舒傳本、敦煌本、《十誦比丘戒本》、《大比丘二百六十戒叁部合異》

  (2)比丘尼戒本:《比丘尼戒經》、《比丘尼大戒》、《大露精比丘尼戒》、覓曆傳本、竺法汰傳本、慧常傳本、《五百梵律經抄》、《僧只尼戒本》

  (3)歸屬不明者:《誡具經》、《大戒經》

  2.內容相當于犍度者十部:《僧只尼羯磨》、《五部僧》、《教授比丘尼法》、《打撻椎法》、《沙彌離威儀》、《威儀經》、《沙彌十戒經》、《衣服製》、《恒水戒經》、《五十五法誡經》

  3.律論兩部:《鼻奈耶》、《毗尼母經》

  4.有關忏悔者五部:《叁品悔過法》、《文殊師利五體悔過經》、《舍利弗悔過經》、《菩薩悔過經》、《佛悔過經》

  5.有關在家律者四部:《八關齋經》、《戒德香經》、《戒消災經》、《道本五戒經》

  6.其它大乘律書叁部:《文殊師利淨律經》、《菩薩齋法》、《法律叁昧經》

  7.其它小乘律書五部:《應行律》、《迦葉戒經》、《律解》、《大愛道受戒經》、《六淨經》

  8.內容不明者兩部:《叁十七品經》、《義決律》

  綜合這些律典的傳譯情況和內容,可得出如下關于戒律始傳中土的觀察:

  1.《比丘諸禁律》雖題爲安世高譯,實屬失譯,非贊甯所言爲中土首部律書;可確認爲安世高譯的《義決律》以“律”爲名,但內容不明,由是在漢代未確定有律典譯出,成文流傳,依律正式出家的中國佛教徒也不會多。踏人魏晉時代,先有昙柯迦羅譯和康僧會傳的比丘戒本面世,後比丘尼戒本也陸續傳出,而且有覓曆的疑似本和抄本的出現,顯示中國佛教徒對比丘尼戒的需求甚殷,也反映出中國出家的男女教徒日增。又廣律犍度部分本論及受具足、布薩、安居、自恣、皮革、食物藥物、迦絺那衣、衣等的規定,內容繁多,早期律典只包括關于說戒、衣服、打揵椎、威儀幾項。相對戒本來說,犍度部分不齊全,反映出中國佛教徒是時未曾全面掌握僧團的組成和運作的資料,當時的僧團相信仍由外來僧人主導。

  2.早期律典在各種廣律譯出後,內容顯得不完整,譯文也不流暢,保留價值低,因此戒本類已全部失佚,犍度類僅《恒水戒經》存,而它卻一向不被視作爲律典。其它有關忏悔、在家戒、大小乘律的經典,有些內容比較獨特(如《法律叁昧經》),而且中國佛教徒偏好大乘,故有一直流傳至今者。

  3.《六淨經》、《恒水戒經》、《戒德香經》、《八關齋經》乃《阿含經》部分篇章的異譯本,道安也曾指《增一阿含經》“往往有律語”。西來傳教者和中國佛教徒當時可能見律藏未備,故先選譯這些含戒律成分的經典,在經名用上“戒、齋”等字,標示性質,以便傳習。而且反映出在中國早期佛教徒的心目中,經、律非截然二分。

  4.《高僧傳》記昙柯迦羅譯《僧只戒心》爲戒律人華之始,《佑錄》沒有記載,律本亦早佚,因此一向爲學者所懷疑。但可留意的,是《佑錄》記嚴佛調爲中國首位“出家修道”者,《高僧傳》的記載獨刪去這一句,正要否定嚴佛調有出家,可見《高僧傳》或另有所本,其有關戒律流傳的記載不可貿然抹煞。

  

《廣律東來前早期中國佛教的律典傳譯(屈大成)》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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