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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律东来前早期中国佛教的律典传译(屈大成)▪P3

  ..续本文上一页这经跟《迦叶禁戒经》“文句全同”,乃同经异名,非慧简所译,只不过之前的经录者错编而已。如是,《开元录》视《迦叶禁戒经》和《真伪沙门经》是同一经。又《佑录》有记及《摩诃比丘经》和《真伪沙门经》,俱为失译,时经本仍存。《法经录》编《摩诃比丘经》为小乘律,又名《真伪沙门经》。《房录》记《摩诃比丘经》的译者为法炬和法立。以上提及的译本仅京声本存,在这经里,佛陀的主要对话者是摩诃迦叶比丘,旁听者有摩诃比丘千二百五十人等,内容包括“真沙门、像类沙门”之别,“摩诃比丘”或“真伪沙门”之名本此。总之,这经流传多个版本,称呼不一,令经录的记载有点纷乱。

  二、《道安录》载失译律书

  《道安录》虽已佚,但《佑录》“新集安公古异经录”,“新集安公失译经录…“新集安公凉土异经录”等篇记载了道安时代及其前流传的失译经典,可识认出当中有六部律典:

  42.《五十五法诫经》

  《法经录》编为小乘经。诫通戒,法诫,或为依佛法的戒律的意思。按安世高译《地道经》立“五十五观章”,教示修行者从五十五个方面观察自身,或是这经所说的“五十五法”。又巴利文《铜铄律》“仪法犍度”列出比丘日常生活仪法有“五十五事”,不能排除这经是律藏犍度部份的择译。

  43.《六净经》

  道安注说抄自《律经》,《佑录》时仍存。《法经录》编为“众经别生”,亦“未见经本”。《大周录》编人阙本。《开元录》注说长八纸半,并说“其《六净》等四经,今并见其本,还是抄经”,如是《六净经》失而复得,今已佚。巴利文《中部》有《六净经》,相对应的是《中阿含·说智经》。这经后半部分论及离身三不善业、语四不善业,离买卖,离伪秤、伪斗,离受妇女、童女,离受奴婢,离受羊、鸡、豚、象、牛、马,离受田业店肆等“禁戒”和“威仪礼节”。

  44.《应行律》

  《佑录》时仍存,今佚。《法经录》和《房录》编为小乘律失译,《彦琮录》始判属疑伪。本经当述依戒律应行之事。

  45.《律解》

  《佑录》时已佚,《法经录》列《诸律解》一卷,判为律藏抄集。《房录》、《大周录》编为小乘律。本经当是对戒律的解释。

  46.《打挞椎法》

  《佑录》时已佚。《法经录》注说出自《十诵律》,《彦琮录》和《静泰录》编人阙本,《房录》编为小乘律。本经当述敲打挞椎的规则。

  47.《大爱道受戒经》

  《佑录》注说“《旧录》云《大爱道》,或云《大爱道比丘尼》,今有此经”。自《法经录》始,编为小乘律失译。今存。本经内容是比丘尼所应受持的戒律。

  三、《旧录》载失译律书

  《佑录》“新集续撰失译杂经录”在一些经名下注说见于《旧录》,可知这些经典在4世纪中之前流行,当中也有七部律典:

  48.《沙弥十戒经》

  《佑录》注说“《旧录》云《沙弥戒》”,《法经录》和《彦琮录》无载,《静泰录》列《沙弥十戒并威仪》,注说“二十一纸,阙本访得”。今存,内容为十戒和各种威仪,《沙弥十戒经》或是这本的前半部分。

  49—53.《大戒经》、《沙弥离威仪》、《道本五戒经》、《威仪经》、《衣服制》

  《佑录》对这五部皆注说“《旧录》所载”,是时已佚。《法经录》皆编它们为小乘律,并指《衣服制》出自《十诵律》。这五部的内容可从其名称作推测:《大戒经》即戒本,《沙弥离威仪》和《威仪经》以威仪为主体内容、《道本五戒经》阐述在家五戒、《衣服制》即出家众衣服的规定。

  54.《五百梵律经抄》

  《佑录》注说“《旧录》所载”,是时已佚。这部当是比丘尼戒的撮抄。

  四、总结

  从以上的讨论,可见《房录》常声称依据《别录》等较古旧的经录,把原为失译的经典,判属安世高或支谦等译,其实这些古旧经录久佚,费长房也自言无缘得见,因此《房录》的记载多不可信。①五十四部中的《大比丘三千威仪》、《犯戒罪报轻重经》、《比丘诸禁律》、《昙无德羯磨》、《四分杂羯磨》,在广律东传后才出现,尤其是后两种四分系羯磨假托在曹魏时代译出,显示四分传承系的冒起,争取正统,以跟十诵传承系抗衡,透露了派系斗争的消息,颇值得留意,但非本文范围,不详论。余下四十九部,包括相当于律藏中的戒本和犍度、律论、有关忏罪和在家戒律的经典,以及为经录编作小乘律或大乘律者等八类,列举如下:

  1.戒本十六部,再分三种:

  (1)比丘戒本:《僧只戒心》、康僧会传本、法潜传本、竺僧舒传本、敦煌本、《十诵比丘戒本》、《大比丘二百六十戒三部合异》

  (2)比丘尼戒本:《比丘尼戒经》、《比丘尼大戒》、《大露精比丘尼戒》、觅历传本、竺法汰传本、慧常传本、《五百梵律经抄》、《僧只尼戒本》

  (3)归属不明者:《诫具经》、《大戒经》

  2.内容相当于犍度者十部:《僧只尼羯磨》、《五部僧》、《教授比丘尼法》、《打挞椎法》、《沙弥离威仪》、《威仪经》、《沙弥十戒经》、《衣服制》、《恒水戒经》、《五十五法诫经》

  3.律论两部:《鼻奈耶》、《毗尼母经》

  4.有关忏悔者五部:《三品悔过法》、《文殊师利五体悔过经》、《舍利弗悔过经》、《菩萨悔过经》、《佛悔过经》

  5.有关在家律者四部:《八关斋经》、《戒德香经》、《戒消灾经》、《道本五戒经》

  6.其它大乘律书三部:《文殊师利净律经》、《菩萨斋法》、《法律三昧经》

  7.其它小乘律书五部:《应行律》、《迦叶戒经》、《律解》、《大爱道受戒经》、《六净经》

  8.内容不明者两部:《三十七品经》、《义决律》

  综合这些律典的传译情况和内容,可得出如下关于戒律始传中土的观察:

  1.《比丘诸禁律》虽题为安世高译,实属失译,非赞宁所言为中土首部律书;可确认为安世高译的《义决律》以“律”为名,但内容不明,由是在汉代未确定有律典译出,成文流传,依律正式出家的中国佛教徒也不会多。踏人魏晋时代,先有昙柯迦罗译和康僧会传的比丘戒本面世,后比丘尼戒本也陆续传出,而且有觅历的疑似本和抄本的出现,显示中国佛教徒对比丘尼戒的需求甚殷,也反映出中国出家的男女教徒日增。又广律犍度部分本论及受具足、布萨、安居、自恣、皮革、食物药物、迦絺那衣、衣等的规定,内容繁多,早期律典只包括关于说戒、衣服、打揵椎、威仪几项。相对戒本来说,犍度部分不齐全,反映出中国佛教徒是时未曾全面掌握僧团的组成和运作的资料,当时的僧团相信仍由外来僧人主导。

  2.早期律典在各种广律译出后,内容显得不完整,译文也不流畅,保留价值低,因此戒本类已全部失佚,犍度类仅《恒水戒经》存,而它却一向不被视作为律典。其它有关忏悔、在家戒、大小乘律的经典,有些内容比较独特(如《法律三昧经》),而且中国佛教徒偏好大乘,故有一直流传至今者。

  3.《六净经》、《恒水戒经》、《戒德香经》、《八关斋经》乃《阿含经》部分篇章的异译本,道安也曾指《增一阿含经》“往往有律语”。西来传教者和中国佛教徒当时可能见律藏未备,故先选译这些含戒律成分的经典,在经名用上“戒、斋”等字,标示性质,以便传习。而且反映出在中国早期佛教徒的心目中,经、律非截然二分。

  4.《高僧传》记昙柯迦罗译《僧只戒心》为戒律人华之始,《佑录》没有记载,律本亦早佚,因此一向为学者所怀疑。但可留意的,是《佑录》记严佛调为中国首位“出家修道”者,《高僧传》的记载独删去这一句,正要否定严佛调有出家,可见《高僧传》或另有所本,其有关戒律流传的记载不可贸然抹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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